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用監視器取締有什麼問題嗎? 你家路口的自動測速照相機不也是自動取締告發? 某些象牙塔裡的法匠只會玩文字遊戲。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律不為你服務 :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9/1680291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引發 : 議論。除了有法官提出不同觀點外,學者也有所質疑。 : 對於這件事,柯文哲日前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非人服務法律,直言想不通的人是「腦袋裝 : 大便」。28日再度被問到這個問題,柯文哲說,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 : 是奇怪的事。他重申,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方法,北市府目前已經決定用監視器 : 取代員警人力取締交通熱點,避免讓員警當稻草人,因為他個人非常反對主管不把人力當人 : 力在用,敦南派出所的人力幾乎24小時都站在那邊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的使用,所以 : 他寧可用監視器在那邊取締,北市府也不會把1萬4000多支的監視器拿來取締、開罰單,他 : 說自己還是非常務實的,監視器的主要目的還是交通跟治安,只是依據特殊的情形做彈性使 : 用。 : 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則是在臉書發文指出,「1.以前有個人權鬥士主張政府應該在刑餘者 : 身上裝個晶片,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治安。2.現在有個市長主張在重點地區裝監視器,抓違 : 規停車。3.將來有個護〇盟主張藝人亂搞關係,弄到大家的家庭倫理觀念都被破壞了,所以 : 應該在重點或累犯藝人家門口裝監視器,觀看他們有沒有帶配偶或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人進入 : 公寓。」 : 李茂生說,「好,你贊成幾項?通常腦袋瓜裡面裝〇〇的人會贊同1與2,但是反對3。原因 : 只在於他們認為1與2是壞人,而3不是(只有少數人認為這些藝人是壞人)。但是3的選項換 : 成:人本基金會認為現在老師體罰還是很嚴重,所以應該在自己的小孩上課的教室內裝上監 : 視器。那麼你的選項會改變嗎?」 : 李茂生表示,理解了沒有?「除了隱私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好人與壞人這種二元區分符碼 : 的使用,以及權力濫用的問題」。主張不做壞事不怕被人拍的覺醒公民啊,請對號入座。 : 另外,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也說,請法官們準備好了,大家也快幫忙製造幾個判決機會吧 : ,想釋憲的人可以開始籌組團隊了。她還說,「咦?還是,去年公開說用監視器開違停單就 : 是警察國家的觀傳局長簡余晏前議員,要不要來當釋憲聲請人啊?」 : 對於柯文哲說打定主意,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是奇怪的事。劉靜怡認 : 為,真的挺好笑的:明明人家跟你說法律爭議重點是隱私權,你就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 考卷可以這樣答嗎?雞同鴨講,莫此為甚啊。你打定主意沒有用啊,法律真的不為你服務啊 : ,你要不要問問你的委任律師呢? : 對於有網友批柯像希特勒,劉靜怡認為,實在太客氣了:希特勒當年可是有形式法律當依據 : ,才亂搞成災的吧?希特勒哪比得上沒有法律依據也執意要亂搞的poo-poo腦袋市長呢?打 : 定主意就可以不受法律與憲法拘束嗎? 這到底是誰危言聳聽呢?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到底是 : 法律程度太差?還是發言風格太像國民黨?怎麼聽起來內容好像那些當年執意要全民按指紋 : 的K黨發言人啊? -- 台灣會弱 看看晚上的綜藝節目跟政論節目就可以知道 兩個瘋狂洗腦的節目 綜藝節目永遠告訴你如何花錢 如何歧視窮人 如何不負責任的省錢和A錢 政論節目永遠告訴你如何仇視另外一陣營的人 縱使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 = = BY Compress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82.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91095.A.CE6.html
Lawrence: 你可以推文 04/29 15:05
ams9: 這次要支持柯文哲打倒法律人 給法律人教訓 04/29 15:05
linceass: 不行 我在馬路上大便是我的隱私 你不能拍 04/29 15:06
taot917: 其實也是人民智商低啦 04/29 15:06
leron: 黨工:不管啦....只要是柯做得事情都是錯的 04/29 15:06
Lawrence: 你可以推文 04/29 15:07
jay111101: 柯P:吃屎有益健康。腦粉:不吃就是黨工 04/29 15:08
nitk376: 法律人都沒回答闖紅燈(測速)照相機行車紀錄器等可以罰嗎? 04/29 15:09
vfgce: 不讀書就說人家玩文字遊戲... 04/29 15:09
lotuszz: 因為腦袋裝大便 04/29 15:10
ray2501: #1LG4aAHq (Gossiping) [ptt.cc] 04/29 15:10
ray2501: 可以不要再跳針照相機了嗎? 04/29 15:11
smiles0113: 測速照相 需要有標示警告"前有測速照相" 且需固定明 04/29 15:13
smiles0113: 顯 你柯p的監視攝影辦得到嗎? 04/29 15:13
chien0128: 測速照相機是有超速才會啟動照相,並非只要經過的車輛 04/29 15:14
henry1234562: 如果辦的到 你同意他設嗎? 04/29 15:14
chien0128: 都會入境,照相機無法透過多點拼湊人車移動紀錄,但 04/29 15:14
kuter: 標個警告很難嗎? 拿這個點質疑好怪wwwwwww 04/29 15:15
PICnow: 我坦白跟你說 以現在的科技 辦的到 04/29 15:15
henry1234562: 在攝影機前立個警告是很難就是了.. 04/29 15:15
chien0128: 監視器可以透過多點系統化處理拼湊任何人移動紀錄 04/29 15:15
henry1234562: 恩 所以十個熱點的監視器足夠拼湊出你要去哪? 04/29 15:16
wholmes: 不錯,水準跟柯p一樣,很馬英九 04/29 15:16
chien0128: 監視器只要密度夠高,政府就有能力違法濫用,監看特定 04/29 15:16
chien0128: 人過去在台北行動紀錄,也因此法律學者才會談隱私權 04/29 15:17
Habibu: 柯P不開心,腦粉崩潰只會說法匠。所以我說,你們的戰力呢 04/29 15:17
chien0128: 並不是任何已公開或在公共場域的行為都一定不是隱私, 04/29 15:18
chien0128: 隱私權概念本身是複雜的,保護程度也有很多差異。 04/29 15:20
glow0531: 你不懂可以先google 嗎?不然不會推文問喔? 04/29 15:27
aaa1924a4: 超速、闖紅燈等等違規,因為具有瞬間消逝的性質,以人 04/29 15:31
aaa1924a4: 力難以取締,才得以用機器取代。不同性質的東西也可以 04/29 15:32
aaa1924a4: 拿來比較? 04/29 15:32
blueman1025: 連查資料都懶就發文...... 04/29 15:34
ccc101419: 一點常識都沒有類比 04/29 15:43
aa1052026: 你這種邏輯目前系列幾百篇裡不知被提過幾遍了 04/29 15:58
abb6704: 台灣人民的法學常識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囧 04/29 16:28
gadoma: 很抱歉,測速照像抓違規就是法律說可以才可以的阿 04/29 16:43
v32767: 天啊… 04/29 18:10
liquidbox: 搭哩嘛豪啊 04/29 19:39
nel624: 你可以講中文嗎?? 04/29 20:57
GimO: 取締闖紅燈 超速保護的法益遠較違停為高 04/30 06:52
YingJiou5566: 沒腦的河粉真叫人揪心 04/30 08:33
griswold: 樓上打臉推文不回嗎? 04/30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