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ninaka: 民眾錄影跟政府監視一樣? 04/29 23:45
感覺祭止兀並不是一般民眾
→ ray2501: 我會建議你把整理文章讀完 04/29 23:45
→ ray2501: 現在是貼 FAQ 的時間了,晚到的討論就是這樣了 04/29 23:46
那些寫Q/A的人也挺智障的
違停都害死多少人了 還回答説這是小問題?
果然是人命不值錢的鬼島
→ ray2501: 順便複習,郝龍斌從 2012 開始,最後是 2014 年的努力 04/29 23:48
噓 victor3099: 果然柯粉和柯P很像 快變成公認的腦袋裝X了 04/29 23:48
→ sziwu1100: 親藍的yahoo民調有52%的贊成監視器開違停罰單,不準嗎? 04/29 23:53
→ sziwu1100: 現在請打開CH54台 親綠的三立新聞民調 也有超過70%的人 04/29 23:54
→ sziwu1100: 贊成監視器開違停罰單 ~~~ 04/29 23:54
→ sziwu1100: 至於那些打著"個資"萬歲的某法官跟酸民...繼續跳針吧 04/29 23:55
→ CenaC: 下限文 04/29 23:55
下限是一堆人認為公共場所錄影是侵犯隱私
咦 隨便電視打開大概有一半的電視台場景是在公共場所吧
真是讀書讀到死在法條上
台灣就是有一堆這樣的智障法律人
才會一堆爛法律跟不上世界潮流不知道要改
那些立委要是有點腦袋的話 應該是趕緊去修正法條了 不是在那邊一直罵
噓 jp6cl6: 人家腦袋裝大便,粉絲也要說大便是香的。 04/29 23:57
你是哪位的粉絲啊? 目前全台灣腦袋裝最多大便的是...
推 sziwu1100: CH54即時民調監視器開違停罰單 贊成936 反對302 04/29 23:59
※ 編輯: SweetLee (111.255.45.234), 04/30/2015 00:05:48
推 berryc: 其實重點根本不在人還是固定機器...如果是依據法源那種垃 04/30 00:51
→ berryc: 圾法可以扔一扔了. 大家都忘了你我都能用自己的手機去拍 04/30 00:51
→ berryc: 違規,然後以這影像(照片?)當證據去檢舉嗎? 04/30 00:52
→ berryc: 而且檢舉人不需具備法律背景或其他特長...我想請問這跟機 04/30 00:52
→ berryc: 器有什麼不同? 04/30 00:53
→ berryc: 如果監視器影像不能拿來當做違規證據 (重大案件例外) 04/30 00:54
→ berryc: 非具有公權力的老百姓的錄像,照片 皆不可當證據,這才合乎 04/30 00:55
→ berryc: 邏輯 04/30 00:55
推 SongPing: 問題就在公權力與個人行為的差別啊。 04/30 01:11
→ balberith: 我所知道人民可以拍照檢舉的有廢棄物清理法跟道交條例 04/30 01:42
→ balberith: 都"直接明文機關有受理民眾檢舉的義務",如果檢舉不用 04/30 01:42
→ balberith: 證據就一堆人檢舉仇人到爽了,一般人沒有辦法逕行舉發 04/30 01:44
→ balberith: 真的要成案還是要靠證據嘛... 04/30 01:45
→ balberith: 另外重點除了錄影外還包括錄了拿來做什麼,在這裡要求 04/30 01:47
→ balberith: 齊頭式平等有意義嗎? 04/30 01:47
噓 nel624: 廢文 04/30 09:29
噓 aa1052026: 提不出論點就說人智障 04/30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