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stwet: 推推 04/29 15:15
→ gottsuan: 支持柯但更支持法治 法治才是民主社會的基礎 04/29 15:16
推 AAQQUUAA: 柯P也就其中一個缺乏法治素養的台灣中年人 04/29 15:16
噓 Aenyie: 通篇廢文 柯P是好人 我看不出來我有權利被侵犯啊 04/29 15:16
等你發現權利被侵害已經來不及了
柯P是否為好人跟這是兩碼子事
推 qmei: 推 這種做法如果是馬推齁 一定會被罵爆 04/29 15:16
→ screwer5566: 好像有一個東西叫自治條例.. 04/29 15:16
子法也不能逾越母法的授權
→ kuter: 花了十年 法律照樣被那些財團狗官玩成這樣.... 04/29 15:16
→ james732: 依國民黨立委定的法律做事情就是對的? 04/29 15:16
不是"國民黨"立委 就算國民黨席次比較多 而你很不爽國民黨
也不能當作違反法律的理由
那就你這個邏輯是否支持少數黨的民眾就不用守法?
因為當下法律是它們不支持的多數黨主導訂定的?
推 agn01254876: 哈哈,因為是好人所以權利就沒被侵害了 04/29 15:17
→ tortoise1017: 我倒認為柯P只是不知這條法律的複雜性 你路上隨便 04/29 15:17
噓 QQMMWA: 民主法治?? 你知道台北市路口監視器數量已經遠幹掉新加坡 04/29 15:17
首先 你的數據呢?
其次 監視器多是一回事 用來幹什麼是另外一回事
推 callcallABC: 補血 04/29 15:17
推 cm1241: 唯一這監視器我不認同柯p的ㄚ法 04/29 15:17
→ QQMMWA: 了嗎???????????????????????????????????????????????? 04/29 15:17
→ tortoise1017: 問一人都說不出內容。郝一開始也曾想過要用 表示他 04/29 15:18
推 ams9: 先說說看為啥警察一直在定點看就沒事 換攝影機就有隱私問題? 04/29 15:18
就算是警察定點看也有很多被判駁回的案例 請自己找 隨便都一大票
重點是不允許國家機器任意侵害人民權利
國家要用行政罰處罰人民
一定要做到完全沒疑問 沒瑕疵
用路口監視器開罰單?
你想想光是申訴案件就會爆掉了
→ Aenyie: 你們這些蛋龍學者 念法律的文組 不要來阻礙台北超越新加坡 04/29 15:18
我越看越覺得你在反串
噓 popm: 請先搞懂什麼是自由!若特定路段取締沒有侵犯人權有何不可 04/29 15:18
由誰定義特定路段?
→ tortoise1017: 也認為OK。這太細節了 真的不行就要柯的幕寮給他看 04/29 15:19
→ tortoise1017: 細項才行 04/29 15:19
→ Aenyie: 對台灣沒貢獻就算了 還要來阻止柯P讓台灣進步 04/29 15:19
推 EAFV: 所以刑事案件的影片可以當證據嗎 04/29 15:19
刑事案件就可以調監視器啊
他的設置目的就是如此 也應該僅止於此
那為什麼超速照相機可以拿來開單?
因為他就是設置來抓超速的(攤手
噓 torahiko: 黨工很忙喔 一直想發文抹黑啊? 04/29 15:19
不理性無法討論的人請離開
→ Aenyie: 半夜睡得著嗎? 04/29 15:19
※ 編輯: ccc101419 (61.230.157.185), 04/29/2015 15:20:18
推 vfgce: 台北超越新加坡?意思是台北要有鞭刑了,偉哉柯P 04/29 15:21
推 dichotomyptt: 中國:跟我一樣就好了啊 04/29 15:22
噓 Rainbow5566: 你這個說法那法律應該全部廢掉 不然怎麼會有一種權 04/29 15:22
→ Rainbow5566: 力可以管制所有的人 這種權力被亂用怎麼辦 04/29 15:23
所以才有代議制度 不懂這是什麼的請上網估狗
噓 knight1230: 沒喝酒的確不怕酒測啊 然後呢? 04/29 15:23
所以我可以沒有根據的不停對你酒測個沒完嗎?
即使你一看就不像有喝酒的樣子? 一點酒味也沒有?
即使你十分鐘前才測完? 我看你不爽就再測一次?
推 gottsuan: 認為是對的就可以做 那馬認為被統一對是的也可以做? 04/29 15:24
→ gottsuan: 對不對跟誰認為無關 而是要有一個唯一的標準 就是法律 04/29 15:24
沒錯
噓 QQMMWA: 說真的台北幾乎每個路口都有監視器 反觀新加坡住宅區內的 04/29 15:24
→ QQMMWA: 道路路口都沒裝什麼監視器 主要都只裝在中央商業區 04/29 15:25
→ QQMMWA: 偏偏住宅區占新加坡70%比例 一堆人丟垃圾穿越馬路都沒再怕 04/29 15:25
→ gottsuan: 有監視器和用監視器來取締違停是兩回事 04/29 15:25
→ QQMMWA: 管的真的很鬆 反而台北道路卻處處監視 頗賽 04/29 15:26
→ gottsuan: 目前就是沒法源 就是如同法官說的違反個資法 要就先修法 04/29 15:26
→ QQMMWA: 台北連一堆小巷子的柱子上都有監視器 04/29 15:29
推 petsla: 推 04/29 15:30
※ 編輯: ccc101419 (61.230.157.185), 04/29/2015 15:40:45
→ flybow: 不是柯想幹嘛就讓他幹嘛 這樣更恐怖吧 04/29 15:31
→ smalltwo: 修改??為什麼??管理條例裡有說不能使用錄影作為逕行舉發 04/29 15:32
→ smalltwo: 的證據嗎 04/29 15:32
母法授權 憲法>>行政法>>自治條例>>行政命令
憲法裡面關於人身自由的部分自己找一下 釋憲案自己找一下
不要當伸手牌
推 aaa1924a4: 腦粉 04/29 15:49
→ aaa1924a4: 一堆腦粉失去理智唉唉 04/29 15:49
※ 編輯: ccc101419 (61.230.157.185), 04/29/2015 15:53:00
推 itachi0609: 沒有法源依據還是別硬幹 04/29 16:16
推 flyingmoon: 補血 04/29 16:19
推 colorsnows: 推 04/29 16:21
推 ca1123: 推。幫補血。 04/29 16:25
推 pipper123456: 有道理! 04/29 16:37
推 tadashi1024: 寫的好給個推 04/29 17:59
推 v32767: 推 要跟粉絲對話原PO辛苦了 04/29 18:14
推 yichen: 論點中肯,推! 04/29 19:15
噓 oSCo: 被害妄想症 04/29 19:40
推 kenyin: 推 04/29 21:51
推 hua0207: 認同推!! 04/30 01:24
噓 MSNboy: 黨工辛苦了,打那麼多字 04/30 01:49
推 musicfreshma: 推,行政權應該要尊重立法權 04/30 02:05
推 rhjy: 04/30 03:22
推 ghjkl1478: 推你 這次柯文哲真的錯得很離譜 04/30 08:05
→ dogkid: 不要讓柯粉不開心...... 04/30 08:24
推 amury: 這篇推一個. 監視器如用來開罰單. 屆時隨便皆可調閱影帶 04/30 08:46
推 youdar: 人民是該有被害妄想症來保護自己,否則只會讓政府做大 04/30 10:49
推 higeo: 推1 04/30 11:32
推 griswold: 一些沒料不知該怎麼反駁的,只好說原po黨工,頗ㄏ 04/30 20:03
噓 NWAHSEF: 認清楚八卦版的白痴有多少了嗎 05/01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