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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市長要不要發函問一下"台北的"法院的見解? 如果適法性有問題 最後會敗訴的話 那剛開始就不要了 因為如果注定要敗訴 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跟市府的市庫了(打官司要錢 要人) 很多事情不是一句"大家看法不同"就算數 要法律認可才行 科市長 你要公務員一直為了這種事上法院 最後還罰不到嗎? 再想想吧 -- 正~面~能~量~(*⊙皿⊙)/★*"`'*-.,_,.-*'`"*-.,_☆ 你怕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45.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81525.A.5A3.html
kediflower: 法院是解決紛爭不是法律諮詢機關...... 04/29 12:28
可以先去函請法院聯席會議時先做成決議 先做決議以後可以防止更多的訟累 ※ 編輯: tagso (114.42.145.12), 04/29/2015 12:30:29
henry8168: indeed,適法性都不通過的話硬裝就是浪費公帑 04/29 12:28
blackkt: 朝修法方向去走吧 修過了法官要提釋憲再說 04/29 12:30
nakayamayyt: 地院沒有聯席會議 地院法官會換人 04/29 12:39
screwer5566: 地院有座談會 但只是開爽的 04/29 13:12
Filthy1218: 搞的好像台北市政府都沒有法律組的一樣XD... 04/29 15:46
Filthy1218: 別把單一法官的見解看的太偉大,彼此間見解不同多的是. 04/2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