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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averyhyde (雷)》之銘言: : 這個話題從拋出來開始,就一直吵,但沒什麼交集,大家隨便亂吵 : 接球的人也是亂接、拋球的人也是亂拋 : 這個話題討論到很多法律問題,涉及到許許多多的概念 : 整理如下,有可能漏掉更多應討論而未討論的就請見諒 : 1.用監視器在公開場合拍攝人民的一舉一動,到底有沒有限制或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 : 2.法律有沒有允許台北市這麼做? : 3.台北市打算做的方法究竟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達到一樣的目標,而且對人民比較沒有 : 侵害 : 4.台北市所欲達成的目的(解決交通亂象、減少人力支出)、與人民因此所受之侵害或限制 : 相比之下,有沒有顯失均衡? : 5.以上這些問題,到底應該是由可能侵害人民權利的台北市說明沒有以上疑慮 : 還是要拋球出來給可能受侵害的人民去談? : 以上其實都是很基礎的法律問題,可能只有腦袋裝oo的人不顧台北市民福祉去想 : 我個人的問題是,從去年學運開始,人民不是應該發現台灣至今尚非一個 : 完全自由民主的國家,因此討論公投修正、修憲,甚至有正當化國家的談法 : 結果太陽花屍骨未寒,就又有人崇尚回頭路了,真有趣 問個卦 我記得可以拍照檢舉違停 如果沒事在那邊裝一台錄影機 以個人名義天天截圖向警察局檢舉 有沒有適法性的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9.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53018.A.1D7.html
braveryhyde: 我沒有看過詳細法規,但應該是沒有,很多人糾結在這 04/29 04:31
braveryhyde: 認為私人可以用攝影、行車紀錄為何國家不能用監視器 04/29 04:32
wasijohn: 估狗街景有適法性問題嗎? 04/29 04:32
braveryhyde: 不過國家公權力跟私人之間還是有相當的落差,縱使 04/29 04:32
braveryhyde: 是財團也恐怕很難像國家那樣的公權力與財力設置 04/29 04:33
F1239810: 現在大街小巷早就佈滿監視器了 04/29 04:50
braveryhyde: 噓文前可以看我前一篇文。 04/29 04:55
F1239810: 如果有強盜被拍到,是否可以提這是違反個人隱私,不予 04/29 04:56
F1239810: 採用該監視器內容。……反之如果有人違停被拍到呢? 04/29 04:56
braveryhyde: 你的問題其實都很好解決 04/29 04:56
braveryhyde: 刑事訴訟法證據能力問題,刑事的公益;對上行政法 04/29 04:57
braveryhyde: 跟違規停車,我以為這應該很容易看出差別的 04/29 04:57
F1239810: 所以你認為刑事訴訟是可以違反個人隱私,而違停不行? 04/29 05:00
zixiang: 為什麼有人總是喜歡不倫類比 04/29 05:02
braveryhyde: 我會用"限制",人民的權利本來就可以透過法律限制 04/29 05:02
braveryhyde: 應該是由主張"可以"的人來證明,為什麼取締違規停車 04/29 05:02
braveryhyde: 的公共利益有這麼大,大過於24小時監控人民。 04/29 05:02
zixiang: 一個主動 一個被動使用 對公權力的約束完全不同 04/29 05:02
braveryhyde: 為什麼一定要透過這種不舒服的方式來做到這件事情 04/29 05:03
F1239810: 我是的論點是,警察賦予公權力,給警察監控監視器有何 04/29 05:04
F1239810: 不可?……並非給與一般民眾都有如此權力。 04/29 05:04
braveryhyde: 這問題更大,警察跟行政權,是掌握國家機器的大權 04/29 05:06
braveryhyde: 這麼重大的事情,法律依據在哪裡?誰又去確保國家 04/29 05:06
braveryhyde: 不會"走鐘"? 04/29 05:06
zixiang: 柯p拋出這議題居然釣出這多支持警察國家想法的人 04/29 05:09
如果不是涉及公共利益 公共安全 如果可以不用浪費警察資源 誰會支持這種政策阿?
zixiang: 我真的有點好奇這些人當初是不是支持警察319打人 04/29 05:10
braveryhyde: 比起來,與其討論釋字603指紋案,討論釋字604還比較 04/29 05:12
braveryhyde: 像,如果那邊是交通熱點,如果真的那麼有急迫移走的 04/29 05:12
zixiang: 台灣人犯賤是你想的啊 不要嫌台灣 你有預設立場怎麼討論 04/29 05:12
明知紅線還要停 明知影響其他用路人還要停 明知有警察在抓還要停 不是犯賤是什麼 好啦板主說要有禮貌 我把上面那一句拿掉 你可以回答了嗎
braveryhyde: 需要,你開單又有什麼用? 直接拖走不是比較快達到 04/29 05:13
braveryhyde: 你的行政目的? 我有錢可以繳罰單是否就可以當作政府 04/29 05:13
braveryhyde: 用監視器幫我泊車還兼看管? 04/29 05:14
F1239810: 所以,結論就變成警察24小時站哨,警察不在就違停了? 04/29 05:14
zixiang: 你的想法也很怪 明知警察抓也要停 那用監視器就不停了嗎 04/29 05:16
zixiang: 不要修掉捏 04/29 05:16
總是要試試看咩
braveryhyde: 原po既然擷取我的文章,涉及公益、公安,只是正當化 04/29 05:17
braveryhyde: 國家"用法律"限制人民權利的第一步 04/29 05:17
braveryhyde: 國家的行為是否有效、是否有其他更小侵害的手段 04/29 05:17
所以不要用國家行為 個人行為就沒有問題了吧? ※ 編輯: ros (27.147.9.58), 04/29/2015 05:18:57
F1239810: 柯P不是說,只在違停重點路段裝設嗎?又不是佈滿大街小 04/29 05:18
braveryhyde: 你的"公共利益"跟人民的"權利"孰輕孰重,都是問題 04/29 05:18
braveryhyde: 個人行為也是有違法的可能,但跟國家公權力是兩回事 04/29 05:19
braveryhyde: F123, 我想你很相信柯,不過權力分立的想法就是監督 04/29 05:20
braveryhyde: 制衡,用什麼監督?議會通過的法案,作為行政的基礎 04/29 05:20
zixiang: 他是要用現有的那一萬四千支的其中幾支去做吧 04/29 05:20
braveryhyde: 就算有了法律,也會有更上位的憲法問題,所以這一直 04/29 05:21
braveryhyde: 都是法律問題,而不是像柯一樣講的裝oo問題。 04/29 05:22
F1239810: 或許現在做不到,不過未來的世界可能真的就是用監視器在 04/29 05:24
F1239810: 抓,甚至是不用人類監視,電腦自動抓,自動開單。 04/29 05:24
braveryhyde: 我不否認,甚至現在也可能做得到,但電影也都演給你 04/29 05:25
braveryhyde: 看,這樣可能帶來的問題。不過這有點太遠了 04/29 05:26
sprucewind: 其實大樓保全,賣場保全也是24小時監控抓小偷,在企業 04/29 06:14
sprucewind: 上早就普遍了,這例子比較契合 04/29 06:14
kerodo: 要不要修法廢掉全台監視器啊,尤其那種私人的最沒依劇 04/29 06:41
wasijohn: 所以我一開始問:估狗街景是否有適法性問題,今天換成 04/29 07:05
wasijohn: 警察看估狗街景,而不是監視器時,又怎麼算?這些都有 04/29 07:06
wasijohn: 爭議,有待大法官釋憲 04/29 07:06
nicktop2001: 照那法官的邏輯,國道的測速照相也可以拆囉? 04/29 07:34
sca133: B大寫的很好 這樣很明白反對的理由 04/29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