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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mx3xc (艾德里安)》之銘言: : (樹姍) : 好奇問一下 因沒完整FOLLOW到 這一次起的爭議到底是在哪裡? : 看了一下幾種聲音 : 1、政府(警察)擴權危害民主 : 2、用監視器錄影的正當性 證據性 不能當罰單 : 如果是2 那我覺得就隨意吧 看是要修法還是用其它配套解決 : 如果是1 我剛剛出門特別看了一下 從巷口出去就有一支攝影機 : 到了路口更是有三隻攝影機指向不同路口,而且不是只有我家 : 是台北市到處都是攝影機啊... : (還不包含民眾自家騎樓裝設的) : 然後文章提到的是柯P避免警察當蹈草人浪費人力資源 : 所以在WAIT廷HOTSPOT 加強取締 : 既然是HOTSPOT 代表會是人潮車潮眾多的地點 : 跟現在北市路上一堆攝影機的狀況 感覺差別不大壓 今天八卦板戰了一整天,有一部分板眾似乎誤會了以往「員警/檢調機關蒐證」 跟這次柯P提的「定點監視器錄影」差別在哪 所以一直提出來說:「以前不也...現在怎麼不行?」 而兩者主要的差異點在: 1.偵查機關知有犯罪事實後,再依法去調閱(各種途徑)相關監視器 2.一直盯著監視器看有沒有人犯罪 而錢法官主張的「老大哥就在你身邊」,就是擔心一但開了合法化的前例 將來呢? 真的會就僅只在這一個點、一個區塊內,只單純抓違停嗎? 會不會擴大到其他地點? 會不會擴大到其他用途? 違停熱點 → 比較不熱的點 → 最後到處都是警察坐在監視器後面盯著你的一舉一動 過去極權國家要掌握一個人的行蹤 還得派大量數十名秘密警察各地蹲點、輪班跟監、拍照 但現代的科技,大概只需要一兩個大學生坐在螢幕前打工 (115元/每小時) 用之前免費下載的威力導演剪接一下影片就可以了 也許有人會覺得這擔心過早了,但法律各種基本權的存在 就是為了保護人民不受各種(來源)的恐懼,以對抗國家的侵害 有人說:「只要你沒違法,被整天盯著看有什麼好怕的?」 先別說警察了,假如你走在路上逛街,有一個陌生人從頭到尾跟在你的背後 一直盯著你看,你走到哪、逛到那,他都默默的跟在你背後一直看著你的一舉一動 你真的會覺得「啊,我又沒違法,行的正坐的端,大丈夫無所畏懼。」 這樣嗎? 有人說:「公共場所哪有什麼隱私可言?」 釋字689理由書: 「...現今資訊科技高度發展及相關設備之方便取得  個人之私人活動受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等侵擾之可能大為增加  個人之私人活動及隱私受保護之需要,亦隨之提升。  是個人縱於公共場域中,亦應享有依社會通念得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  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個人資料自主,而受法律所保護。」 簡單講就是,現在各種錄攝影、監視設備太發達 所以人民私人活動跟隱私的保護自然也需要提升 就算在公共場所也是一樣不該受到他人持續的各種監控 所以錢法官才會說 以追求效率或公共秩序為名,毫無設限的監控人民生活,鉅細靡遺的掌握個人資訊 是對於人民隱私權莫大的侵害 這與違法通訊監察帶給人民的恐慌程度與感受,實無二致。 如果不受限制的用錄影器24小時監控你,不會比違法監聽好到哪去...... -- 雖然說錢法官連續判我們兩次敗訴,但這邊還是比較支持他的想法 XD -- 「僕はおまえのように、能天気で、図々しくて、馴れ馴れしい奴が……」 「……大嫌いだ。 だから……あとは任せ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75.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36070.A.57D.html
jay111101: 在解釋也沒用,無腦柯粉根本無視,除非馬英九跳出來支 04/28 23:49
jay111101: 持 04/28 23:50
sprucewind: 因此柯P的10大熱點要有明確規定或定義,避免亂用 04/28 23:50
Fiesta2010: 看到689要高潮了 04/28 23:50
aa1052026: 推!但柯粉會出來罵你 04/28 23:50
sprucewind: 定義清楚,表示只能在這範圍內使用 04/28 23:50
simon0131: 一樓說得挺有道理的 04/28 23:51
nakayamayyt: 現在法律就不是一律禁止能用人就不能用機器. 法官有 04/28 23:51
nakayamayyt: 自己意識形態 但法律卻不是那樣立法的 04/28 23:51
aa1052026: 希望柯市長底下的觀光局長能像去年出來罵同樣政策那樣 04/28 23:52
aa1052026: 去罵他的長官想讓台灣淪為警察國家 04/28 23:52
JCS15: 沒有必要派人盯著監視器 可以想辦法設計成偵測到違規後拍照 04/28 23:52
其實過去絕大部分的議題,我都是比較支持柯P的 但在這次這個爭點上,我是覺得還有很多問題得要先解決..... ※ 編輯: Yanrei (114.25.75.151), 04/28/2015 23:54:12
JCS15: 的模式 我認為這可以討論 04/28 23:53
holioholio: 推囉 04/28 23:53
simon0131: 簡于晏這事件真的會被看破手腳 04/28 23:53
WizZ: 可以設計 但是必要性在哪 04/28 23:54
WizZ: 如果出發點僅是認為警察在那站崗當稻草人 恐怕不夠充分 04/28 23:55
JCS15: 但是目前還沒看到要用怎樣的方式"監視"啊 提出可能的解決辦 04/28 23:55
theropod: 還沒看到就罵人大便...這也有點不應該吧 04/28 23:56
sprucewind: 我看這直接申請釋憲好了,大法官判了就一翻兩瞪眼 04/28 23:56
j9145: 下班時間去南京東路、忠孝東路逛個幾趟,就知道違停該不該 04/28 23:56
dnek: 三樓說法不失為一種法學上解套方式,配合前篇的立牌警告 04/28 23:56
theropod: 柯p只提出監視~而沒提出方法,罵人頭腦裝大便? 04/28 23:57
patato2: 這條柯文哲凹不過去的 法律根本不站他這邊 04/28 23:58
j9145: 用監視器抓。 路口都能直接給你停個幾台。 04/28 23:58
可以換個角度思考,違停就只能用這種24H錄影監控的方式處理嗎? 真的非得用這種侵害當地所有人民私人活動跟隱私的方式,才能夠處理、減輕問題嗎? 而所謂的「改善交通」,真的值得用當地所有人民的隱私來交換嗎?
WizZ: 他每次都這樣啦 先放個風聲讓人罵一罵 結果方案出來規模 04/28 23:58
WizZ: 都小很多 然後先罵得好像變成杞人憂天的感覺 04/28 23:58
WizZ: 再來就是柯粉高潮的迴圈 幾次了 路數就這樣 04/28 23:59
theropod: 他就先說先贏阿~反正有民心站在他那邊 04/28 23:59
nakayamayyt: 根本不用釋憲 7-2條都寫了怎樣可以用儀器逕行舉發 04/28 23:59
WizZ: 一開始還在扯什麼影像大數據可以跟姑狗雅虎合作 04/29 00:00
theropod: 有些柯粉還會說:要不是靠柯p,dpp也不會選上之類的 04/29 00:00
WizZ: 結果越講越小 變成只有十個熱點 到最後大概剩十支都不意外 04/29 00:00
theropod: 為何不說要不是kmt太爛~柯p也不會上... 04/29 00:01
※ 編輯: Yanrei (114.25.75.151), 04/29/2015 00:01:50
aa01081008tw: ther別在那顛倒是非好嗎...先嗆柯是賽到的不知是誰? 04/29 00:02
patato2: 為了一條違停要被監視24小時,這本來就很好笑 04/29 00:02
theropod: 誰啦~~我嗎?? 04/29 00:02
patato2: 拖吊到那裡人受不了就好了 04/29 00:03
theropod: 去找看是不是我說的啦~還是你跟某skyxxxx一樣~id認錯人 04/29 00:04
tortoise1017: 有爭議就去解決 而不是去否定它 04/29 00:04
WizZ: 警察就在那裏站崗直接開單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他要解放警察人 04/29 00:04
WizZ: 力 結果花了比警察人力更多的經費去解決問題 而且問題不見得 04/29 00:05
WizZ: 能解決 這本末倒置了阿 警察不當稻草人 他還是有其他勤務 04/29 00:05
theropod: 柯p如果說是可以節省人力、經費~~~那就太扯了 04/29 00:06
ssaw5166: 真正的問題在於以前有人提出這個想法在媒體上多是負面 04/29 00:06
WizZ: 要辦 又不是回家睡覺 那個時間就是輪到的人在當班阿 04/29 00:06
ssaw5166: 評價民代也會批評 換成柯文哲批評聲浪竟然小了很多 04/29 00:06
theropod: 你找人監視或者看錄影重播都需要人力或者外包~這樣有省? 04/29 00:07
holioholio: 柯先宣布十大熱點 當然沒人會去違停 熱點變其他地方 04/29 00:07
sprucewind: 誰說下屬一定要和老闆同意見?更何況干簡屁事 04/29 00:07
ssaw5166: 真的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04/29 00:07
tortoise1017: 就像你說的用監視器有問題,但如果用觸發拍照呢? 04/29 00:07
holioholio: 警察又要看監視器 又要到新熱點當稻草人 這樣比較好嗎 04/29 00:08
cosy: 路口監視器不也是24小時開著錄? 怎麼沒人說侵犯隱私..... 04/29 00:09
lazyojin: holi說到重點 到時候當然是擴大監視器的範圍囉 04/29 00:09
WizZ: 有了監視器抓違停 就可以去路邊當稻草人抓紅燈右轉摟~ 04/29 00:09
WizZ: 結果稻草人還是稻草人阿 04/29 00:09
theropod: 這樣拖吊場是不是也要看監視器?或者民眾舉發? 04/29 00:09
aa1052026: 因為路口監視器基本上不會有人不時就在觀看著 而是要等 04/29 00:10
MW1220: 可以用議會限縮使用的權力範圍啊。 04/29 00:10
WizZ: 警察勤務繁重的原因恐怕是出在績效指標的問題 04/29 00:10
aa1052026: 到有事情時才會調出來查看 04/29 00:10
oda123: 違停跟超速到底差在哪 04/29 00:12
theropod: aa01081008tw 現在是柯p的問題,連個方案都沒有~罵人裝 04/29 00:13
theropod: 大便?你覺得沒錯喔~~~頗喝 04/29 00:14
vdw: 推 爭點在比例原則 04/29 00:15
sprucewind: 好啦別吵了,請議員申請釋憲就對了 04/29 00:16
cutecutepig: 那路口的監視器可以拆掉嗎? 04/29 00:24
jehow: 所以用影像辨識系統 違規才輸出 這樣就可以了嗎 04/29 00:25
tv5566: 大街上 是有三小隱私 04/29 00:33
kerodo: 測速照相也定點,拍照和拍片你覺得差在哪裡 04/29 00:37
kning: 那公共場合把監視器都拆掉好了 反正你就怕被人看嘛 04/29 00:41
kning: 都有監視器的地方還能公然違規,到底有什麼好護航的 04/29 00:42
rexlin: 照柯的邏輯,監聽也可以吃到飽了...更省時省力 04/29 00:46
fluterway: 全國監視器都拆掉好嗎 04/29 00:46
saitoyakoyo: 扯提出的方案都規模小的,柯P明明就說過會採小實驗 04/29 00:46
saitoyakoyo: 錯了再修正、再改進 04/29 00:47
delmardidi: 開了一個用監視器來監控違規的案例,KMT往後可無限上綱 04/29 00:48
delmardidi: 最好保佑台北都是柯P這種的人在執政而不會政黨輪替 04/29 00:49
rexlin: 極權國家才這樣搞~~~錯就承認,找其他更適合方案解決 04/29 00:51
rexlin: 柯P這種方式講難聽點就叫做便宜行事 04/29 00:51
rexlin: 今天如果是K黨提出這種三流方案,版上早就被罵到臭了 04/29 00:53
billy19: 跟鄉民講法論理真的有用嗎…最簡單的憲23的比例原則就過 04/29 00:57
MDS: 說會無限上綱的可不可以舉例上綱到哪? 04/29 00:58
billy19: 不去了。釋字689也明白闡釋了公共場所亦有依社會通念不 04/29 01:00
owen5611: 拍違停地點啊你以為是拍你家啊 04/29 01:00
billy19: 受他人跟追的權利。並非只有私人場所才有隱私之適用 04/29 01:00
billy19: MDS原文已經例示警察國家與極權國家了,你的老師呢 04/29 01:02
rexlin: 支持柯P是要他能夠捍衛民主價值,不是要跟舊時代一樣 04/29 01:03
rexlin: 他要用這種舊思維解決問題,那當初就投連勝文一票卡快 04/29 01:04
owen5611: 某人的家人以後出車禍千萬別調監視器喔 那侵犯了我的隱 04/29 01:13
owen5611: 私 04/29 01:13
veniesbetty: 推,有道理! 04/29 01:25
delmardidi: 調閱和監控兩個差別這麼難懂嗎 04/29 01:39
itachi0609: 不支持用監視器 因為以後真的很容易被磚漏洞 04/29 01:44
itachi0609: 柯P只用來抓交通 但不代表不會有其他人想做別種用途 04/29 01:45
LordSo: 簡單來說缺少怎樣不會讓這被濫用的機制 04/29 03:07
LordSo: 大家都知道這政府最大的問題出在人身上.. 04/29 03:07
liquidbox: 推,但很多盲目柯粉不會聽 04/29 05:54
hk416: 沒道理 我還是覺得柯p有道理 04/29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