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apsspac (上鎖的房間)》之銘言: : apple : 【更新】柯打定主意 違停熱點就是要用監視器取締 : 2015年04月28日19:03 : (更新:北市交通大隊的說法)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在台北市違停熱點區域,改採用監視器取締 : 違規停車,不過此舉遭許多人批評證據力、適法性都不足,柯文哲今表示,民主國家如果 : 大家看法都一樣才是奇怪的事。 : 至於違停的地點及違停的懲罰標準,北市交通大隊均表示,一切均在研議中。北市交通大 : 隊副大隊長葉金順說,柯市長所指是「運用」監視器取締違規,避免人力浪費,但取締的 : 前提是要合法,若違反法令規定根本無法執行,現正研議具體可行的方案,再提報警局及 : 市府後,才可能執行。 : 柯文哲表示,在民主國家,每個人有表達意見的方法,這次他已經打定主意,雖不是全面 : 在使用監視器,但如果違停熱點要叫警察去當稻草人,他寧可擺監視器在那裡看,因為他 : 個人非常反對,當長官的不把人力當人力用,他也說自己之前很生氣,因為違停熱點所屬 : 的敦南派出所,幾乎所有警員24小時在違停熱點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使用,他寧可 : 改用監視器來看,但柯也說,他不會把全台北市1萬4千支監視器都用來開罰單,因為它主 : 要目的還是治安跟交通,所以是依據特殊情形來使用,他也說自己還是蠻務實的。(張博 : 亭、林媛玲/台北報導) : 發稿時間:16:24 : 更新時間:19:03 : http://goo.gl/kyH0yT : 5.備註: : 好冰冰還真是先知,大家都誤會他了 : 幸好有柯神醫還冰冰一個公道!! 找到一篇2008舊聞(以下附一), https://www.ptt.cc/bbs/FJU-Leader/M.1199557509.A.1AF.html 證明以監視器抓違規在新北市(北縣)可能早已實行,柯P市府並不是第一位, 不過新北市配套是增設「警告牌」來符合比例原則,亦即柯市府要以監視器抓違停, 最好增設「此區監視攝影中,違停告發」以避免爭議。 台灣文獻上也有類似建議: << 交通執法與警察職權行使之探討 >> 蔡震榮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 ( http://0rz.tw/nBT5A ) (文中第12頁下方) 三、以科技工具為輔助的交通監控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公共場所或路段」的監控所裝設的監視器,應裝在 明顯地方或應告知,以避免侵害無關人民資訊自決權或隱私權。至於,以科技工 具為輔助的「超速照相」,因為在公共道路上已有「速限」的交通標誌,此種已 有「警告」之意思表示,無庸再為「超速照相」之警告,屬合法。但為求程序之 周全,若於設備前適當地點之警告,仍可使駕駛人遵守速限,達到安全駕駛的目 的,則此種「警告」是可謂合於「比例原則」考量之措施。 27 在德國法實務上,通常會設警告標示,但若沒設警告標示而秘密照相所取得之證據, 仍屬有效。且若從實際裝設情形,有些雖有固定式的設備,但其實有些是沒裝,有些是新設,因 此,在此雖測速設備前之警告,然卻無實質意義。 附一 監視器全天候抓違規 駕駛批搶錢 (2008北縣縣長 kmt周錫瑋) 聯合報╱記者盧禮賓/新莊報導】 2008.01.04 03:42 am 最近2個月台北縣許多路口出現「數位固定桿」監視攝影系統,全天候錄影採證,板橋、 新莊市4個路口從上月17日起開始舉發違規,連駕駛人未繫安全帶、打手機,都無所遁形 ,一些車主接到罰單都痛批「縣政府搶錢、吸血」。 縣警局交通隊租用民間廠商的「數位固定桿」,以「防制車禍和治安需求」為目的,計畫 裝設在全縣22個重要路口,目前已裝設10幾多處。 其中新莊市中正路與新泰路口、中正路與新樹路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與文聖街口、縣民 大道與館前西路口,已經驗收,上月17日開始開單舉發,22處路口從2月起全面執行。 監視系統錄影採證舉發交通違規,除了汽車車主被罰外,最「厲害」之處, 就屬機車族影響最大,本來快車道禁行機車,但在台灣特殊 的交通現象裡,規定形同具文,騎士很少因為騎到快車道而受罰,但有了監視攝影系統後 ,被拍到騎在快車道的機車,一律舉發,另外跨越雙白線、違規左轉等,舉凡各種違規都 逃不掉。 最近連不少「警察同仁」也陸續收到罰單,有人是騎機車違規行駛快車道,有人開車未繫 安全帶,都被拍得一清二楚。 不少車主指出這項新交通違規舉發方式,事前沒有「預告」,也沒有宣導,甚至未比照傳 統超速照相機的架設處之前,豎立警告標示牌,而是「默默」錄影採證,事後由交通員警 監看錄影內容,列印出影像,再開單告發,有車主不滿痛批這種告發方式好像在「印鈔票 」,簡直在吸人民的血汗錢。 警方說,有設置警告牌,可能是車主沒注意,例如新莊市中正路與新樹路口「數位固定桿 」前100公尺處,2個月前就設置2面警告標示牌。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監視系統是為了減少車禍事故及治安需要,遵守交通規則本來就是應 該的。 員警說,以往曾發生違規告發的照片,車主旁邊是情婦,照片寄到車主家,鬧出家庭革命 ,以後可能更容易發生,值得車主「提高警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37.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35439.A.D40.html ※ 編輯: sprucewind (218.166.137.47), 04/28/2015 23:38:28
aa1052026: 要設監視系統 本來就要放警示牌 沒警示根本無法開罰 04/28 23:40
nakayamayyt: 現在法律規定就是儀器要固定且公告 而駕駛不在車上 04/28 23:40
aa1052026: 要不然馬路上那些前有測速照相的警示牌又不是放好看的 04/28 23:40
dnek: 還是有可以兩全的作法嘛…吧 04/28 23:44
mayjan: 這叫做學法的人反而沒有一般人的常識 04/28 23:44
sprucewind: 其實本來就有兩全之法,只是正反雙方太過激動了 04/28 23:45
mayjan: 難怪這個國家會爛掉 一堆學法的人搞政治搞到爛掉 04/28 23:45
WizZ: 這個國家會爛掉是因為有些人超越法律的存在 04/28 23:46
aa1052026: 不知道柯市長對於他底下觀光局長的言論有何看法 04/28 23:48
MW1220: 這我有印象! 感謝補充資料! 04/29 00:06
MW1220: 還在拿“觀光局長”出來救援啊?他比市長大嗎? 04/29 00:08
melancholy07: 推補充資料 04/29 00:10
limingche: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04/29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