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iachi (黑七兄)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更新】柯打定主意 違停熱點就是要用監視
時間Wed Apr 29 07:47:15 2015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Yanrei (大小姐萬歲!)》之銘言:
: : 釋字689理由書:
: : 「...現今資訊科技高度發展及相關設備之方便取得
: : 個人之私人活動受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等侵擾之可能大為增加
: : 個人之私人活動及隱私受保護之需要,亦隨之提升。
: : 是個人縱於公共場域中,亦應享有依社會通念得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
: : 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而受法律所保護。」
: : 簡單講就是,現在各種錄攝影、監視設備太發達
: : 所以人民私人活動跟隱私的保護自然也需要提升
: : 就算在公共場所也是一樣不該受到他人持續的各種監控
: : 所以錢法官才會說
: : 以追求效率或公共秩序為名,毫無設限的監控人民生活,鉅細靡遺的掌握個人資訊
: : 是對於人民隱私權莫大的侵害
: : 這與違法通訊監察帶給人民的恐慌程度與感受,實無二致。
: : 如果不受限制的用錄影器24小時監控你,不會比違法監聽好到哪去......
: 但是,有一個很諷刺的事情:
: 大家還記得洪仲丘案的時候,國防布的錄影"完全沒有畫面"嗎?
: 那時候大家都說,應該要有全天性的監視才行;
: 結果,當時抨擊國防布"完全沒有畫面"的人,
: 很多現在都轉過來批評台北市"怎麼可以持續監控違規停車呢?"
: 支持國防布應該要有監視裝置,卻反對馬路上設置監視裝置,
: 這些人根本是在自打嘴巴吧。
有一種設置在十字路口專門照超速跟闖紅燈的 ,會在地面架設線圈感應 ,一般人走過去
是不會有反應的 ,如果用跟抓超速同樣的概念 ,在熱門違停地點設置這種感應用的拍照
機 ,並且加上標語警告 ,這個不是錄影 ,只有碰到車輛停在該處才會感應拍照 ,不就
解決侵犯隱私的問題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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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enci: 成本會太高,很不方便。 04/29 07:48
推 dearjohn: 部分地區如果先實施是無意見,重點是要有成效阿! 04/29 07:49
→ dearjohn: 沒成效的話這麼做也沒有意義。 04/29 07:50
推 bustyma19: 直接鋪設雞爪釘比較快 04/29 07:50
推 sziwu1100: 反正只要嚴格抓違規就會人不爽....悲哀 04/29 07:51
推 LOWFEEL: 在台北開車違停是家常便飯吧 04/29 07:54
→ dearjohn: +1 違停家常便飯才是問題的本源阿。都更表示:.... 04/29 07:58
推 creepy: 事件影像觸發系統 + 拍照 就好啦 有人停就觸發事件拍照 04/29 08:02
→ creepy: 其實塗標線寫禁止臨停就很大的嚇阻力 04/29 08:03
→ skyleo: 我覺得推文有些腦袋真的...設置後0件跟1000件哪個算成效? 04/29 08:12
→ skyleo: 說實話0件才是有成效,1000件代表人民都太蠢... 04/29 08:12
→ hihimen: 呀塞車的話就拍整條車???? 04/29 08:13
→ hihimen: 也不準掉東西,一停下來撿就被拍到死 04/29 08:14
→ hihimen: 警察人工取締才能判斷是否真的違規 04/29 08:17
→ aaxyaaxyg: 拍+錄影就可以判斷現場的情況 04/29 08:46
→ x00361: 塞車是會壓到紅線內側喔 04/29 08:48
→ x00361: 若要辨識的話應該會以紅線為基準線 04/29 08:50
→ x00361: 紅線加紅線內側的範圍辨識 04/29 08:50
→ x00361: 以三到五分鐘的時間連續照相,就可以舉證了 04/29 08:52
推 powerword: 開放民眾檢舉30%當獎金 04/29 10:05
→ proletariat: 警察在熱點當稻草人都沒用 設監視器就有用? 04/29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