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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z5566 (只剩協志和仁甫的5566)》之銘言: : 最近在版上看了很多討論 : 整理一下個人關於監視器抓違停的幾項爭議看法: : (個人非法學專業,如有觀念錯誤請指正) : Q1. 為什麼馬路上到處都是監視器,卻不能拿來抓違規停車? : A1: 因為這些監視器是在有車禍或刑事案件發生時,才可申請調閱做為佐證,並不能隨心 : 所欲想看就看,否則有構成妨害秘密的可能。 : Q2: 超速和闖紅燈都不是刑事案件,為什麼可以在路口設置攝相? : A2: 因為這兩個情況本身具有稍縱即逝的特性,若無電子儀器的輔助極難舉發違規。而電 : 子儀器只會在感應到違規的瞬間拍下違規照片,而全天候錄影,相比之下侵害程度較低。 : Q3: 既然錄影就是妨害秘密,那行車記錄器,商店裡的監視器都應該拆除? : A3: 行車記錄器和店家監視器都是屬於民眾個人的行為,而政府身為公權力的集合體,受 : 到的規範應比一般民眾更多,不可帶頭做出有進一步侵害人民權利之疑慮的事情。且抓違 : 停本是小事,為了這樣的目的而甘冒侵害人民權利的風險,違反比例原則。 : Q4: 既然沒有違法,為什麼要怕監視? : A4: 我覺得這是最簡單直觀,也是最難解釋清楚的問題。舉個例子,既然不犯罪就不用 : 怕的話,你願意讓政府監聽所有人家裡的電話、電腦,甚至極端一點,乾脆在所有人身上 : 植入晶片,昨天跟誰去了哪裡,做了哪些事,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下嗎? : 最近發現John Rawls的無知之幕真的是很好用的一項反思工具。 : 降下無知之幕來想想,假如身在幕後,不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將會是什麼身分地位,也 : 不知道主政的人究竟是歐巴馬、希特勒還是史達林,你還會贊同政府24小時合法監控監視 : 機錄到的畫面,來換取抓違停的小小便利嗎?我是不會的。 但目前市府是打算在”特定的違規熱點"裝設"專門"取締違停的監視器 所以跟目前"用監視器抓違停"的論點有很大的差別,因為這個裝置的範圍跟他的目的都被 限制了,因此也談不上什麼可用此監視臺北市民之類的~這樣講過於錯誤類推 當然此區域的用路人隱私權當然多多少少會受損,但別忘了在這項政策未拿出討論時,此地 區本來就有個可憐警察在全天後守在此抓違規了 一個警察在鏡頭前抓違規跟一個警察在你旁邊抓違規,我認為侵犯的隱私權不會有太大的 差別~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2.174.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85097.A.2F9.html
screwer5566: 你會被法學專家噓 04/29 13:25
james732: 不管啦,柯P下台 04/29 13:25
Kupin: 怕的是後續的擴大應用 04/29 13:27
VVizZ: 柯文哲說的是十大熱點每周變動 更新一下資訊 04/29 13:28
satyrs05: 真的在為了超越新加坡而努力,給推 04/29 13:28
aww525: 專點+專用不知法學專家會如何解 04/29 13:28
LUB5566: 看具體怎麼做,反正柯黑會繼續放砲秀下限 04/29 13:29
jeanvanjohn: 禿: 不管啦,我就是要反柯粉啦!!!! 04/29 13:29
VVizZ: 所以沒有專點專用的問題了 是機動調整的 04/29 13:29
VVizZ: 當然可能回去被局處首長念一念可能會改 但是現在他的立場 04/29 13:30
VVizZ: 挺薄弱的 04/29 13:30
apple30: 不過十大熱點每週變動,但範圍還是那十大熱點內阿? 04/29 13:31
tv5566: 某人的立場比較薄弱吧 反反覆覆的 不是侵犯隱私嗎 ? 04/29 13:32
VVizZ: 就跑來跑去阿 整個台北都可以是你的十大熱點 04/29 13:33
Shurins: 違停你還停,不就是犯賤?不抓你才奇怪。 04/29 13:43
Bz5566: 如果是公告某區域有裝設監視器 並且讓民眾確實了解監視器 04/29 14:03
Bz5566: 裝設地點 在人權上造成的爭議會比較小一點吧 但還是要有法 04/29 14:03
Bz5566: 條做依據 否則下任市長想在哪裝就裝 04/29 14:04
Bz5566: 此外 這樣的做法也不過是讓警察從戶外站崗變成在辦公室內 04/29 14:08
Bz5566: 盯著監視器 04/29 14:08
nike00000000: 黨工起手式選項:1柯粉護航 2柯皇帝 3柯特勒 04/2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