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ordan621 (bonbon)》之銘言: : 我上個月收到被檢舉交通違規的紅單 : 一看照片就知道是行車紀錄器拍的 : 為何政府可以容忍用行車紀錄器拍交通違規 : 那大家何必反對監視器拍違停呢? 行車紀錄路也是監視器的一種阿 : 一堆人用行車紀錄器拍交通違規了 多了監視器有差嗎 : 那些好手好腳的檢舉人不去工作 沒有人反對 : 卻要反對柯p裝監視器拍違停的人 : 違停是很危險的事 有些人為了閃違停 : 可能會被對向的車撞到 或者發生其他意外 : 有些小路如果有違停 一定會塞車 這不嚴重嗎? : 贊成柯p拍違停 還給駕駛人一個安全的行車道路 : ※ 引述《ewing112233 (認真的男人最英俊)》之銘言: : : 一樣是蘋果日報,一樣的網友,一樣的目的,只是執行者不同就有不一樣的回應! : : 2012年07月28日 : : 監視器抓違停 北市被轟腦殘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8/34400582/ : : 2015年04月28日 : : 柯打定主意 違停熱點就是要用監視器取締 : : 連結就是原PO的連結 : : 郝龍斌用監視器取締違規-->搶錢好會賺 : : 柯市長用監視器取締-->好魄力 : : 許淑華議員及簡局長要不要打臉市長啊? 我覺得照那個法官的邏輯,在路上的自動測速照相也是違反個資法,應該回到警察手那測 速槍的年代這樣才是保障人權。 反過來說如果是架設紅線停車自動照相機的話,就可以以此為據來開單嚕?? 其實我覺得臨檢要求駕駛人酒測也是違法個資法,侵犯人身自由有可能違憲了,憲法保障 人有喝酒的權力與開車的權力,不能因為我可能會酒駕就要被測,來請大法官釋憲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4.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326836.A.EC6.html
ljmk1246: 結論:不准我監視器取締 就不能要求酒測 04/30 01:01
ljmk1246: 神邏輯 04/30 01:02
berryc: 那也不准路人拿手機拍照或行車記錄器畫面來當證據檢舉 04/30 01:02
berryc: 不過被臨檢真的可以拒絕酒測,條子聞不到酒味也不敢強制把 04/30 01:05
berryc: 那個往你嘴巴塞 04/30 01:05
bustyma19: 層次太低啦 04/30 01:05
NCmuhaha: 台北市監視器密度高習以為常者眾 反對者論點不易起共鳴 04/30 01:08
NCmuhaha: 住家大樓 公司行號 馬路 捷運 到處都是監視器 04/30 01:10
ptt0211: 論點很差 04/30 01:13
roka: 你一定沒爬文,測速照相依法是可以的,前面很多篇都解釋過。 04/30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