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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沒讀過法律所以偏激言論自行D掉 那上個月超速照相挨罰的錢我也要申訴了,我就拿這篇新聞去吵吵看 測速照相機也有可能因《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沒辦法當成證據 看會有甚麼結果! 我想只會被當成來亂的魯蛇 我沒有高級黨證 嗚嗚~ 真心覺得這個國家很噁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54.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196259.A.073.html ※ 編輯: killua92 (61.223.254.99), 04/28/2015 12:45:18
jorden: ..╮(﹋﹏﹌)╭.. 04/28 12:45
sandiato: 闖紅燈跟撞死人混為一談,偉哉 04/28 12:45
todo0222: 舉例失敗... 04/28 12:45
oSCo: 法律素養低到不行 04/28 12:45
evilviolent: 一個是行政法一個是刑法 況且還有容許界線的問題 04/28 12:46
lalasnow: 完全不同 等你看懂文章我看要一百年 04/28 12:46
johntw: 法官又不是說監視器畫面沒有證據能力,他的意思是說不應用 04/28 12:46
不好意思 那新聞稿寫著 "錢法官認為警方依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開罰, 侵害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受保護的個人資訊,無證據能力"
plice: 關說的沒事,揭發的有事,鬼島意外嗎?一個還要選總統,一 04/28 12:46
plice: 個還想當立法院長咧 04/28 12:46
johntw: 監視器這種手段來作為闖紅燈這種行政裁罰的依據 04/28 12:47
※ 編輯: killua92 (61.223.254.99), 04/28/2015 12:49:16
moto000: 恐龍法官出來面對 04/28 12:47
johntw: 今天用監視器開闖紅燈,三年後在每條街道加裝監視器,紅、黃 04/28 12:48
g8330330: 很好奇 那警察看見闖紅燈開單與監視器拍到開單 有差異否 04/28 12:49
johntw: 線停車用監視畫面判斷,再過幾年要求各店家都必須加裝監視 04/28 12:50
※ 編輯: killua92 (61.223.254.99), 04/28/2015 12:54:04
johntw: 器,避免逃稅 04/28 12:51
blaz: 測速照相機的用途是專用,但路口監視器不是,你會失敗而已 X 04/28 12:51
cabin2501: 建議你不要浪費時間 04/28 12:52
puput: 今天是我選後 看到最多柯粉崩潰的一天 04/28 12:52
Rabbit19264: http://ppt.cc/gen.php 竹市全國首創三合一監視系統 04/28 12:52
ruo01332000: 測速照相有立警告牌子告訴你 裝設在那些地點也有公告 04/28 12:52
ruo01332000: 自己腳賤還要硬踩 付錢也只是剛剛好 04/28 12:53
闖紅燈挨罰小學生都知道,路口也剛好有監視器拍到 所以拍到上訴哭哭就可以免罰? ※ 編輯: killua92 (61.223.254.99), 04/28/2015 12:55:10 ※ 編輯: killua92 (61.223.254.99), 04/28/2015 12:55:37
johntw: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就載明個人資料要合理之利用 04/28 12:57
johntw: 用監視器畫面作為車禍等事件之證據,可以。作為闖紅燈這種 04/28 12:59
johntw: 違反行政法規的裁處依據,當然會有問題 04/28 12:59
staypositive: 沒有甚麼當然有問題,刑法跟行政法本來就有重疊的地 04/28 13:22
staypositive: 方,你要把闖紅燈當成可以用監視器取證的項目沒甚 04/28 13:24
geniuseric: 去申訴阿,看看除了錢法官還有誰也是這樣判 04/28 13:37
Xinlong: 為什麼用在行政法規就是有問題? 那邊不合理了? 04/28 13:58
senior: 你以為行政法跟刑法輕重是對等的嗎 04/28 14:14
Hambowbow: 我也覺得法律素質低的人很噁心 04/28 14:31
blueman1025: 個資跟隱私不同概念啦 04/28 14:31
baigyatsh: 所以你喜歡民粹治國吧 04/28 16:53
f1765: 測試.人才 04/28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