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wenkuo: 就看法官有沒有被台灣那些蛋頭法律學者給洗腦的差別 04/28 14:57
推 championtsai: 你還有在抽雪加嗎? 04/28 14:58
→ colinton: 很久沒有了 04/28 15:02
推 glow0531: 歹勢,有沒有連結啊 04/28 15:03
→ colinton: 不過這個案件是民眾提供行車記錄器。 04/28 15:06
→ colinton: 但我認為如果有違反個資法,是政府裝或是民眾提供都一樣 04/28 15:07
推 glow0531: 也是抓闖紅燈嗎 04/28 15:08
→ NTULioner: 你提的這跟他們說的完全是兩回事錒... 04/28 15:10
→ colinton: 是抓跨越雙黃線騎車 04/28 15:10
→ colinton: 其實柯P的這個東西我認為依照目前的法律文義還是允許的 04/28 15:11
推 glow0531: 這例子好像不太好,行車紀錄器只是檢舉人的佐證,重點是 04/28 15:29
→ glow0531: 有檢舉人告發違規事實吧? 04/28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