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HollyGod: 大 04/28 12:26
推 VVizZ: 維護治安跟闖紅燈的法益不同 04/28 12:27
→ sandiato: WizZ正解 04/28 12:28
→ jubel: 所以後撞死人 路口監視器拍到闖紅燈也不算就對了 04/28 12:29
→ magamanzero: 也就是說只能出了事才能用監視器 意思是這樣? 04/28 12:30
推 cloud7515: 這樣車禍也不能當證據啦 04/28 12:30
→ magamanzero: 車禍的法益比闖紅燈高阿 04/28 12:31
推 gn00573224: 拍到兇手的監視器都是不能用的???? 04/28 12:31
→ Vladivostok: 撞死人跟闖紅燈是一樣的嗎?除非闖紅燈必定撞死人, 04/28 12:31
→ Vladivostok: 否則怎可混為一談 04/28 12:31
→ magamanzero: 不過既然如此 這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不是? 04/28 12:31
推 bruce511239: 這樣就有一個漏洞了阿 謝謝你 法官 04/28 12:32
推 nicktop2001: 連事實都不能當證據,那法律一定是虛假的! 04/28 12:33
→ Lyon9: 用監視器抓闖紅燈 算大炮打小鳥嗎?XD 04/28 12:33
→ fff0722: 請問這樣的意思是....闖紅燈沒有罰的辦法嗎?(沒警察在場) 04/28 12:33
→ cloud7515: 我有說車禍一定撞死人嗎…? 04/28 12:33
→ bruce511239: 沒警察我還可以光明正大闖紅燈 這bug真佛心 04/28 12:34
推 JDKnife: 不用無限上綱 監視器不能抓違規根本是車板月經等級的議題 04/28 12:34
→ cloud7515: 有政府紀錄的事實無法作為證據 偉哉鬼島 04/28 12:35
→ cloud7515: 難怪紅綠燈永遠只是參考 東南亞水準XD 04/28 12:35
→ g8330330: 很多車禍肇逃也不應該用監視器 04/28 12:38
推 Ashinlee: 不看判決書,原文法官的話再去看一次好嗎 04/28 12:38
推 kenro: 推樓上..路上忽衝出違規的 開車的還有肇責 就是鬼島水準 04/28 12:38
推 skyringcha: 原來闖紅燈沒有危害治安喔? 04/28 12:40
→ rave760422: 裝飾用 04/28 12:42
→ bookszen: 完整的論述在此,有耐心的話可以看看: ) 04/28 12:42
推 sunnydragon7: 違規跟違法的不同性質 04/28 12:43
推 Misher: 比例原則:衡量性。 04/28 12:47
推 MacOSX10: 撞死人也是殺人 只是工具不一樣而已 04/28 12:58
推 mithuang: 所以以前被監視器罰的,可以退回嗎? 04/28 12:59
→ herikocat: 比例原則 總有人不去思考 那闖紅燈乾脆死刑 好嗎 04/28 13:07
→ lipsred1006: 行政罰跟刑事罰能比嗎 回去多讀點書啦 04/28 13:09
→ lipsred1006: 不然就變柯說的腦袋裝大便喔 04/28 13:09
推 jyekid: 怎麼會討論裝大便這種臭臭的東西 應該討論腦袋 04/28 13:51
→ rofellosx: 法不同?好像都是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04/28 13:56
→ owen5611: 違停害人被側面來車撞死也不能用ㄛ 04/28 13:59
推 a0025068: 本來就不能 你們不是強調自由??隱私權這樣被侵犯你們 04/28 15:06
→ a0025068: 卻像家X這麼乖是怎樣 04/28 15:06
推 edwinn: 法官哪句話說刑案不能用?重點不就是比例原則嘛 04/28 15:22
→ edwinn: 政府侵害大眾隱私 卻只為了罰1800合理嗎 隱私也太賤價了 04/28 15:24
推 edwinn: 不能用監視器撈一堆資料 想要怎樣用就拿出來用 要就針對違 04/28 15:27
→ edwinn: 停設置專用監視器 資料禁止拿來其他使用 04/28 15:28
噓 jay111101: 樓上解釋得很清楚,但是低能柯粉無視 04/28 21:27
推 m06: 樓上兩樓 柯P的意思不就是針對違停設置監視器嗎@@? 04/29 00:20
噓 rayven: 好問題,街上裝滿監視器是想幹嘛? 04/29 02:14
→ showind: 滿街的監視器是用來銷預算的 04/29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