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xral: 說得真好,監聽也是讓想犯罪關說的人過者恐懼的生活而已 04/28 12:40
我覺得拿 監聽 類比 路口監視器 不太合適。
監聽有個很大的問題是,雙方的通話內容有很大機會是不想讓其他人聽到;
路口監視器拍到的東西基本上是公開的
推 cloud7515: 我看他有機會升大法官喔 04/28 12:40
推 dearjohn: 問題是馬英九沒說我要監聽阿(柯P事先說要放監視器) 04/28 12:40
→ saxral: 他很難升大法官 錢建榮在法官裡面屬於異類 04/28 12:41
→ rockyegg: 我想你不懂依申請調閱跟平時監看的差別在哪 04/28 12:41
→ flysonics: 申請調閱跟隨便看到飽是不同的.... 04/28 12:42
推 cloud7515: K黨最愛這種異類惹 04/28 12:42
推 a77942002: 你覺得警察不會藉機調查正妹的生活習慣嗎? 04/28 12:42
推 dostey: 就某個腦x法官,公/私 領域空間不分 04/28 12:42
→ rockyegg: 當監看變成了常態 被不良分子運用起來是很可怕的.... 04/28 12:43
推 XieXie9527: 一樓沒分清楚公私領域 04/28 12:43
→ flysonics: 0分 公眾場合影像本來就是個資 你沒看google map拍到人 04/28 12:43
推 kenro: 柯P也沒說調到飽阿 就固定地點時段 針對併排違停 04/28 12:43
→ fff0722: 公開且是公眾的道路上...算是監視嗎?? 04/28 12:43
→ flysonics: 臉都會打馬賽克嗎 現在是影像的證據能力問題而已 04/28 12:43
我同意你的講法。這個確實是證據能力問題。
但那些影片不會拿出來公開,不是嗎?
→ Marty: 那測速照相也該廢了 車牌應該第一時間馬賽克 04/28 12:44
→ VVizZ: 公開場合是你可以看沒關係 不是你可以用任何型式記錄沒關係 04/28 12:44
→ rockyegg: EGG 我看了監視器以後 我們這里只有你沒出門投票喔 04/28 12:44
→ lalasnow: 柯粉人文素養跟K黨差不多 04/28 12:45
→ fff0722: 公開且是公眾的道路上的錄影沒有證據能力的意思(我亂了 04/28 12:45
→ VVizZ: 如果監視器是因違規事實觸發的 那還有話說 04/28 12:45
→ flysonics: 車牌是讓其他人辨識車輛的 第一時間馬賽克就廢了啊 04/28 12:45
推 shadeel: 腦殘蛆崩潰 查察法官的政治傾向就明白了 04/28 12:45
→ VVizZ: 可是他是一直在拍 一直存到記憶體裡 那就不行 04/28 12:45
→ flysonics: 對 所以重點在要限制警方調閱監視器的權力 而不是一竿 04/28 12:46
→ fff0722: 原來如此,那設計成停車觸發就可以了吧(停車格例子) 04/28 12:46
→ flysonics: 子翻掉所有監視攝影機影像的證據能力 這兩者是不同的 04/28 12:46
我不了解的是,如果警方不會拿出來公開,又為什麼要限制調閱?
→ VVizZ: 是可能可以 不是可以 04/28 12:46
→ flysonics: 我不知道柯P有沒有想過前者 也不知道這法官是不是後者 04/28 12:47
推 saxral: 我不認為我有搞混公私領域 一個人什麼時間在哪邊出現本來 04/28 12:47
→ VVizZ: 比方違規停車可能可以 但是收停車費就不行 04/28 12:47
→ lalasnow: 不會公開=沒問題 太棒了 監聽要解套了 04/28 12:47
→ VVizZ: 因為收停車費要保護的法益又更低了 04/28 12:47
→ saxral: 就不是必然公開且應該大家知道的事 04/28 12:48
→ lalasnow: 連基礎推理都過不了關 04/28 12:48
→ flysonics: 因為那本來就是屬於個資 除非國家給你對應的公權力否則 04/28 12:48
→ flysonics: 警方就是無關的第三者 沒有這個權力去調閱任意影像 04/28 12:49
ok 我了解了。感謝解說
※ 編輯: arrenwu (67.194.232.103), 04/28/2015 12:49:43
→ Marty: 學學KMT吧 違法? 那就修法修到合法 懂嗎? 04/28 12:49
→ flysonics: 法官最在意的也就是這個任意調閱的問題 04/28 12:49
→ lalasnow: 警察可以隨意調閱跟隨意觀看有多大差別? 04/28 12:49
噓 ienari: 憑什麼就要被監視 原po懂不懂人權啊 04/28 12:50
推 kenro: 不要無限上綱自己亂解是一通啦 現在監視器也只針對路口 04/28 12:50
推 bofay: 監聽類比此例~”~ 兩者侵害隱私程度差很多 04/28 12:52
→ smallplug: 所以我朝馬路看行人算監視嗎? 04/28 12:52
→ heero0333: 拿著到處都是的行車紀錄器去檢舉違規會不會成功阿????? 04/28 12:52
推 skyringcha: 路口就可以違反人權監視? 04/28 12:52
→ heero0333: 行車紀錄器一路上路到超多違規的 會成功嗎???????????? 04/28 12:53
推 bofay: 不過重點還是要法律授權 不然就跟過去一樣 04/28 12:54
→ heero0333: 法律沒有授權嗎?????????道交條例有寫可以錄影阿 04/28 12:54
→ heero0333: 錄影只是不能針對行人的違規而已啊 汽車駕駛人可以啊 04/28 12:56
→ job5786: 重點是要法律授權 不然行政可以任意擴張違規熱點範圍 04/28 12:57
推 kerodo: 那行車記錄器不就違法個資,也是照影片開單啊 04/28 12:57
→ job5786: 更嚴重點可能是說要抓違停 但其實是別目的的行政規避手段 04/28 12:57
→ job5786: 行車紀錄器是政府裝的嗎???問問題前先想想... 04/28 12:58
→ heero0333: 沒有調閱監視器阿 影片自己錄的不行逆辣 04/28 12:58
→ heero0333: 法律沒有授權嗎?????????????????????? 04/28 12:58
→ job5786: 法律的功能是限制政府權力 客體是政府施政 04/28 12:59
→ heero0333: 警察不能裝行車紀錄器嗎??????????????? 04/28 12:59
推 illillill: 只不過是自己做出的判決,還不夠格當判例 04/28 12:59
推 wishyouhowev: 這篇正確 04/28 13:00
推 rainsilver: 法官誤判都不用負責阿 隨便什麼判例 04/28 13:06
噓 moustique: 等到真的施行時,你也能完全理性面對 04/28 13:07
→ lipsred1006: 柯想做的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喔不是判例的問題 04/28 13:10
推 staypositive: 推 04/28 13:17
推 HermesKing: 申請調閱 =/= 平時監看 04/28 13:17
→ staypositive: 柯沒有違背比例原則,違停影響交通安全侵害生命權, 04/28 13:19
→ staypositive: 監視器只有拍到車子的外觀,對隱私侵害甚微,根本沒 04/28 13:19
→ staypositive: 有違背比例原則 04/28 13:20
→ illillill: 總歸一句:先前監視器取締跨越快車道 到底要不要退錢 04/28 13:26
→ leo6315: 智障發文也 希特勒剛吞併捷克也沒人認為他會掀起世界大戰 04/28 13:48
→ leo6315: 個資法就是要限制這種不經大腦的政策啦 爽 04/28 13:48
→ leo6315: 另外判例非常重要 我相信你沒有法律背景XDDD 04/28 13:49
推 rrblue: 好奇為什麼監視器畫面不能當證據,那到底裝幹嘛 04/28 14:02
→ senior: 明明隔這麼久才回文你要不要爬一下前面別人的發文跟推文? 04/28 14:12
噓 FenixShou: 科P想要修改法律條文就是對的? 獨裁國家嗎? 04/28 14:40
→ a0025068: 喔喔喔喔喔 所只要柯屁說得全都是對的 開國封號算了 04/28 15:08
→ a0025068: 一群XX 04/28 15:08
噓 mild7no1: 你不要犯罪就好了啊!幹嘛怕別人拍? 04/28 16:02
→ beartsubaki: 程序問題 04/28 16:36
推 drinkmuffin: 真的,虧他讀法律,國文什麼鬼程度 04/28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