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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議員反監視器抓違停 柯:腦袋裝大便 : 2015/04/25 34620 LINE分享 : 分享 : 罵死守法條者 民反酸市府搶錢 : 【綜合報導】為遏阻違規停車,台北市長柯文哲拋出以監視器抓違停構想,但遭議員和里 : 長批評搶錢及違法,柯昨主持交通會報堅持己見,痛罵死守法條者是「腦袋裝大便」。市 : 議員昨再批,北市靠1.4萬支監視器治市,形同把人民當犯人監看、沒人權也侵犯隱私、 : 擾民。有民眾支持嚴抓違停,也有民眾批市府有那麼缺錢嗎? : 柯文哲上周在交通會報提出盼用監視器抓違停,議員隨後指其違反交通部訂定的《道路交 : 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要件。昨柯重提說,有些每月違停次數達1萬餘次的熱點,何 : 不裝個監視器取締,「(有人說)不能用監視器開罰單,哪有什麼不可以,沒有一個法令 : 說不可以,只有議會說不可以。」 : 柯文哲昨批,法令沒說不能用監視器取締違停,死守法條者「腦袋裝大便」。田裕華攝 : 堅稱法律是服務人 : 他接著批「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奇怪耶,條文不是人訂的嗎?條文 : 把它改掉就好」、「如果問我的評語,就是腦袋裝大便,腦袋裝強力膠」,批死守法條者 : 。現場一片靜默。 : 依北市警察局統計,北市共有1萬4726支監視器,設置點由14個分局考量治安交通及里民 : 意見,盡量設在路口而非家門口,避免侵犯隱私;功能是維護治安、紓解交通,未含違停 : 舉發開單作業。 : 挨批擾民侵犯隱私 : 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昨受訪說,柯是盼減少人力浪費,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 7之2條規定,動用器材輔助牽涉中央修法,須與中央溝通。北市交通大隊解釋,該條例明 : 文列舉車主不在車上的違規停車,可逕行舉發,沒列舉人在車上的違規臨停,而後者為北 : 市最主要的違規樣態,若事後用監視器截圖開單,須交通部修法授權。 : 里長、議員仍砲聲隆隆,中正區幸福里里長蘇宏仁說,有些里民家門口就是紅線,臨停上 : 樓拿東西,被監視器拍到開罰,那就是擾民。民進黨籍北市議員許淑華批,市府花人民納 : 稅錢設監視器是維護治安,非監視開罰工具,侵犯民眾隱私。 : 個資恐淪詐騙工具 : 台權會執委、台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主任林佳範說,此舉有違人權和侵犯隱私,例 : 如官方如何保證個資不外洩或被濫用,車牌號碼和手機若被駭,恐作為詐騙工具,且政客 : 握有個資,也可用來掌控特定人士,人權何在,須有監督機制。 : 民眾楊子雄認為,不違停幹嘛怕別人抓。民眾李子文說,臨停買早餐被監視器拍到也要罰 : ,市府有那麼缺錢嗎?交通部昨說,現有條例可用儀器取締違停,駕駛人在車上也「沒說 : 不行」,只是警政署執法有前述程序。記者昨未取得警政署回應。 : 北市監視器取締違停規劃 : ●取締方式 : ◆現況 : .車主在車上,違停紅線區,警員當場開單 : .車主不在車上,車停在消防栓旁等紅線區,屬重大違停,警員通知拖吊並拍照舉發;一 : 般紅線區則拍照舉發 : .車主不在車上,違停紅線區,停管處交通助理員可拍照告發 : ◆新制 : .警員在派出所內即時監看街頭監視器,發現違停後截圖,寄給車主逕行舉發 : .不管車主在不在車上,只要臨時違停,監視器拍到都能舉發 : ●罰則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紅線違停汽車罰900元,機車罰600元 : ●修法 : 新制將建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讓監視器逕行舉發違停,取 : 得法律授權 : ●時程 : 尚未規劃實施時程 :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大隊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25/36513866/ : 法律是為柯P服務才對吧 監視器問題在哪裡歐 很簡單 現行調閱戶外監視器 不出事情沒有人會調 絕大部分錄到的影像永遠不會被揭露 但是一但變成抓違停之後 狀況大家可以想一想 你的出入,習慣,整個出入 都會有人監視著 或許大部分狀況不會怎麼樣 但是萬一呢 這是以公器行長期監控人民之事 跟現有狀況根本差十萬八千里 好像天天有個痴漢跟 你會很開心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7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952241.A.729.html
sofaly: 馬總統有說過 沒違法就不怕監聽 04/25 16:58
shippai: 我挺馬總統! 04/25 16:59
MacOSX10: 萬一怎樣? 04/25 17:00
MacOSX10: 多搜證比較不會有冤獄,懂嗎? 04/25 17:00
dderfken: 我覺得她罰單的錢能拿去多蓋幾個停車場就行 04/25 17:01
jeff0811: 你公領域跟私領域要搞清楚 04/25 17:04
a77942002: 柯P腦袋裝大便 檢舉獎金一張抽10%就好了 違停自有人抓! 04/25 17:04
hellk: 又不是裝在你家 裝馬路耶 這樣講肇逃也不能用監視器抓 04/25 17:04
jeff0811: 如果監控的是公有道路,那不會有問題,而且行之有年 04/25 17:05
pujos: 現有監控,沒有出事沒人會去調,也沒人會看到,懂? 04/25 17:07
a77942002: 做好檢舉系統 公佈範例照片 馬上全民移動監視器GET 04/25 17:07
pujos: 你找人去看,那所有影像等於不設防全都揭露 04/25 17:07
tcpic: 柯P的想法應該是 既然拿相機去現場拍 跟攝影機拍到的 04/25 17:07
tcpic: 都可以作為罰單的依據 幹嘛還要多花人力去現場拍? 04/25 17:08
pujos: 這兩件事本質上完全不一樣 04/25 17:08
pujos: 出事情況下等於已有人法益受侵害,調閱是不得不的選擇 04/25 17:09
pujos: 而違停顯然尚不足以構成因此侵犯人民隱私的理由 04/25 17:10
JCS15: 有心要做的話可以採用影像辨識的方式去做 下點功夫能解 04/25 17:11
tcpic: 例如像google 的技術那樣 刻意在影像擷取前把臉部馬賽克 04/25 17:11
tcpic: 只留車牌號碼 應該做得到吧 04/25 17:12
JCS15: 而且可以成一套系統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個教授說的個資的部分 04/25 17:12
tcpic: 平常就是社區監視器的運作方式 04/25 17:12
JCS15: 主任 說錯 04/25 17:12
mrschiu: 韓國之前很有名的例子就是有個男的和小三出遊超速被照相 04/25 17:15
mrschiu: 大老婆在家收到罰單以後搞到男的工作家庭金錢都丟光... 04/25 17:16
mrschiu: 那個男的後來去告政府告贏以後就規定違規照相要把臉遮住 04/25 17:16
melissatw: 可是行車記錄器就可以? 04/25 17:28
melissatw: 你以為被監視,其實反過來想是被保護 04/25 17:29
plice: 柯p都是對的,台大畢業耶,萬歲萬歲萬萬歲 04/25 17:33
xyz1981: 挺柯P就是支持馬英九 04/25 18:04
BBQ2591: 不敢被監視就是想做壞事心裡有鬼 04/25 18:33
purplvampire: 只是要不要調的問題而已,這就是你裝攝影機的成本 04/2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