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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山醫學院四年級學生張博崴,4年前到南投攀登百岳白姑大山失蹤,警消搜救51天一無 所獲,沒想到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張男遺體,且事後發現張男生前受困山區超過一個月, 遲遲等不到救援,家屬痛批國家山難救援機制完全失能,怒求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訴訟 ,台北地院認定南投消防局有疏失,今判該局須賠張男家屬近267萬元,創下山難搜救不 力判准國賠先例。 張博崴父親張俊卿、母親杜麗芳、姊姊張舒涵到庭聽判得知判決結果,均眼眶泛紅,博崴 爸爸表示:「我們不會上訴,會把這筆錢成立基金會,與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安全的登山機 制,確保山友安全。」 張博崴是於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警消搜救51天找不到人,不料山友入山2天 就發現張男遺體,調查後認定張生受困30餘天等不到救援,最後失溫、脫水死亡,身旁還 留有遺書。事後張博崴父母質疑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 局及北市士林警分局等單位搜救不力,害死兒子,憤而提告請求國賠665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張博崴父母曾氣憤表示,國家山難救援機制貧乏,救援不力,加上公務 員心態,「搜救交差了事,事後修補數據」、「山難多是等死、枉死」,提告是希望政府 正視問題,張母也當庭呈上2700頁、逾100萬字資料給法官,表示是她1年多來研究國內數 百件山難搜救個案,以及德、英、美的搜救標準作業程序,還親赴南非找例證,結論是國 內山難搜救浪費資源、草菅人命。 法官認為,南投消防局沒有積極蒐集相關山難位置等相關訊息,搜尋人員也未深入搜索, 更沒有積極與山友比對相關資訊與資料,認定南投消防局疏失,僅判南投消防局要賠張男 家屬國賠近267萬元。仍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ZNozfL 5.備註: -- 我有頭和腳 眼看蟲魚鳥 耳聽雷電聲 鼻聞花草香 手摸日月星 口吃米麵糖 父母勤持家 兄弟上學堂 台灣山河海 森林草木長 中國歷史久 逢年過節忙 地球人種多 氣候冷溫熱 春雨夏颱風 秋涼冬雪霜 公園博物館 郊遊乘車船 火箭飛太空 說唱猜做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59.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720405.A.6E7.html
silverair: 公殺小 05/27 17:54
janjoen: 所以去搜救的人都被當成…… 05/27 17:56
silverair: 搜山又不是努力就一定找的到,運氣也是很重要啊 05/27 17:56
HOLLYQOO: 幹你娘....這三小判決 05/27 17:56
losel: 我會先教好小孩叫他不要獨攀 05/27 17:56
aynmeow: ヽ( ・∀・)ノ很認真的媽媽...小小感動 05/27 17:56
O800092000: 這哪招 05/27 17:56
xix: 應該讓家屬也參加搜救....這樣至少不會被告 囧 05/27 17:56
RAA1144557: 搜山所有花費要不要先出? 05/27 17:57
Wii: ......... 05/27 17:57
kilva: 這次判決會讓之後的山難搜救更有效嗎? 05/27 17:57
f1234518456: ............誰叫你要上山 等死不是剛好 05/27 17:58
janjoen: 那麼多人去幫你找兒子,還真好意思告 05/27 17:58
Sazabie: 恐龍法官 05/27 17:58
xix: 這判決會讓以後過不下去的人專門去山上躲貓貓 05/27 17:58
maximal: 以後規定使用者付費 05/27 17:58
F100: 要爬山就要有可能遭遇不測的準備 05/27 17:58
silverair: 媽的這和之前流產案有什麼兩樣? 05/27 17:58
Rinehot: 比較好奇那兩個人怎麼找到的 05/27 17:59
Wii: 不過我贊成台灣搜救的資源不足 要增加經費 05/27 17:59
DevilCool: 我覺得還ok阿~人家都論文式寫出現行搜救制度的問題 05/27 17:59
maximal: 搜救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05/27 17:59
g80123: 以後搜救請找山友謝謝 05/27 17:59
enzo31182: 扯 05/27 17:59
cashliu: 推家屬和法官 05/27 18:00
ChenWay: 內文都不看就開始批評家屬 05/27 18:00
IsadQQ56: 馬狗施政不利 訴請國賠 05/27 18:00
DevilCool: 267萬請人家寫個制度改善計畫已經算超便宜了 05/27 18:00
Leeng: 山雞 雞巴的雞 05/27 18:00
Civan: 入山前先繳千萬保證金還比較實在 避免一些廢物入山 05/27 18:00
blackwindy: 數據會說話 比這邊一堆魯蛇嘴砲有用 05/27 18:01
meredith001: 白姑山那種地方一個人去爬還敢告... 05/27 18:01
cashliu: 顯然鬼島風景還是理盲+文盲居多,不EY 05/27 18:01
puppy2891: 推家屬 有些公家機關 可能就是官僚心態 05/27 18:01
minchien311: 請看內文,不要只看標題就下判斷 05/27 18:01
bladesinger: 當時的八卦版可是噓爆了無能,現在又反過來 科科 05/27 18:01
ta29: 推動入山保證金制度 05/27 18:01
silverair: 我承認制度有問題沒錯,問題是下層警消出生入死,新聞 05/27 18:02
silverair: 寫草菅人命? 05/27 18:02
ChrisJericho: 你啊罵勒 你自己去救 哪個白癡法官判的 05/27 18:03
solsol: 甘 還真的國賠成功耶 05/27 18:04
dashiea: 記得那時有傳出一些消息,指責家屬都亂指揮,一下子要搜救 05/27 18:04
Zhang274: 感覺就算救到也會被告...真的鬼島不意外了 05/27 18:05
dashiea: 往東,一下子往西,還有搜救人員想下切溪底去找,結果家屬說 05/27 18:05
miky: 制度有問題不去推動制度改革 提告就把制度問題就解決了 真好 05/27 18:05
panzerbug: 慘 05/27 18:06
Ives20130: 他是那個迷路第一件事不是求救而是打給馬子的那個? 05/27 18:06
dashiea: 他們家的小孩很有登山觀念,不會下切往溪底走 05/27 18:06
solsol: 有遺書,寫了什麼? 05/27 18:06
championtsai: 判得好 這篇有很多恐龍鄉民 05/27 18:06
dashiea: 結果...山友入山幫忙找,下切溪谷就找到了 05/27 18:06
Sungsaikit: 幹 上訴啦 05/27 18:06
solsol: 存活30天會遺書只簡單寫幾個字? 05/27 18:06
puppy2891: 山友 二天就找到人 /VS 51天還找不到 不了了之? 05/27 18:07
james732: 想找判決書來看不過不知道怎麼找....... 05/27 18:08
F100: 制度不佳就要改制度,判國賠倒頭來也是搜救人員要賠 05/27 18:08
Dannyx: 可悲 05/27 18:08
lovetweet: 看一些資料,動員的人都走登山道,沒人要查溪谷 05/27 18:09
eddieyu: 無言 05/27 18:10
lovetweet: 結果還是家屬自費找人去查溪谷ㄠ找到的 05/27 18:10
qwesd611: 敢法官自己去救 05/27 18:11
lovetweet: 家屬應該無法接受人其實活了一個月,但沒人找到他 05/27 18:11
ebod221: 幹,家屬有自己去救嗎,沒有的話先檢討自己吧 05/27 18:12
Sazabie: 走登山道是為了找人,會查溪谷就只能預期撿屍體 05/27 18:13
silverair: 查了一下是打給女友的那位 05/27 18:14
ronnywang: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國字第30號 05/27 18:14
ronnywang: 判決書應該要過幾天才會上線,案號是這個 05/27 18:15
Junticks: 有沒有舊聞可以看啊……我覺得這篇新聞有點片面耶 05/27 18:15
deerdriver:轉錄至看板 Hiking 05/27 18:16
puppy2891: http://goo.gl/JQoPob 05/27 18:16
RAA1144557: 谷歌 白姑大山 張博崴 05/27 18:17
deerdriver: 沒活到一個月吧 印象中是沿溪谷弄濕身體冷死的 05/27 18:19
DBSS: 王建煊:真希望法官家裡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 套用在這剛好啦! 05/27 18:26
heath119: 不要山難,就不用搜救。就這麼簡單 05/27 18:27
Sazabie: 被人找到時,營地還有腐爛的食物,加上帳蓬根本沒弄起來, 05/27 18:27
heath119:轉錄至看板 FiremanLife 05/27 18:27
DBSS: 國賠還是用人們的錢 這樣亂搞 "一世法官九世牛" 注定是你啦 05/27 18:27
zone0317: 以後消防局都不要救援就沒這個問題了 通通交給山友 05/27 18:27
Sazabie: 可能摔到那邊沒幾天就死了才對,不然哪會有食物留著壞掉 05/27 18:28
F100: 國賠未必是人民的錢喔,可能是參與搜救人員必須負擔 05/27 18:29
Sazabie: 家人花錢請的人員誆說有去找溪谷,關國賠鳥事?s 05/27 18:30
holyhelm: 後面介入的本來就比前面的有更多資訊 05/27 18:31
stock5566: 噓的人到底有幾個看內文的? 文章說得很有理阿 05/27 18:32
holyhelm: 看醫生也是一樣,不是後面診斷的是神醫,前面沒看出來就 05/27 18:32
holyhelm: 是疏失 05/27 18:33
KINGTIGERX: 以後不要救算了 +1 05/27 18:34
richjf: 沒有準備好300萬保證金 不準去登山! 05/27 18:34
solsol: 帳篷沒弄起來 遺書沒寫幾個字 我不信活了一個月 05/27 18:36
cms6384: 可是盡不盡力要怎麼認定? 山那麼大找不到就是不盡力嗎 05/27 18:37
LLuchia: 是要怎麼證明搜救不力? 這判決不是寒了警消的心嗎 05/27 18:37
Jameshunter: 推樓上 就算腳受傷也多少會有一個簡易的庇護所 05/27 18:38
akway: 以後山難都不要去救啦 沒救到人還要賠錢是怎樣 05/27 18:38
shaq0332: 看完內文還是噓 恐龍家長低能小孩 死了也自找的 05/27 18:39
cms6384: 你自己跑到山裡沒有與有過失嗎 不盡力還會搜救51天嗎 05/27 18:40
barlin: 看起來他們拿這些錢也不是要自己用啊 0.0 05/27 18:41
ufo15526368: 消防署看來還是要用點心思 +1 05/27 18:41
williamsc: 維基底下的新聞有比較詳細的內容 05/27 18:42
barlin: 比較像是想要證明山難的搜救的效率真的有問題 05/27 18:42
barlin: 不然跑去外國考察 人家的山難救助系統 應該更花錢 05/27 18:42
cms6384: 這不就是以結果推論過程嗎 莫名其妙 05/27 18:43
hihi29: 法律人 不意外 整天關在辦公室 憑想像應該怎救人 05/27 18:45
holyhelm: 啊就沒錢弄啊,另一方面山友有繳夠多的錢嗎 05/27 18:46
tony900735: 麻煩那麼多人,不會不好意思喔? 05/27 18:47
LLuchia: 600個沒受過山難訓練的警消進去找,沒出事已經阿彌陀佛了 05/27 18:48
LLuchia: 覺得只有自己兒子的命重要,別人的命都不重要了? 05/27 18:48
kuankubank: 登山道不走走溪谷?? 05/27 18:51
lolic: 幹你娘 05/27 18:54
LLuchia: 認為救援機制貧乏請找立委修法,基層警消找不到就說人家 05/27 18:54
LLuchia: 救援不力,這真的太低級 05/27 18:54
onstar: 把台灣所有制度都跟美,日,德比較,那國賠賠不完了。 05/27 18:55
wuklean: 法官你自己來搜搜看 05/27 18:55
blackbabe: 拜託給我們德英法的制度跟訓練還有裝備再來比較好嗎 05/27 18:55
bm0702: 有了解一些內容的就知道搜救人員多二 05/27 18:56
lazo: 這家屬會害死更多山友 05/27 18:56
netio: 如果這次的判決 可以提升台灣的救難能力 也算不枉了 05/27 18:56
onstar: 美國等級的救難設備,預算,台灣怎麼比? 05/27 18:56
cwind07: 你家的山難要動員公家社會資源去救?又不是天災意外 憑啥? 05/27 19:01
louic: 法官在判決前,應該自己親自登山體驗的! 05/27 19:08
b54102: 你兒子自己去爬山就沒問題 05/27 19:11
Gooddy: 幹,人家搜51天後範圍早就變小了不是嗎???? 05/27 19:14
taimu: 呈上2700頁、逾100萬字資料 wow 05/27 19:16
terry1043: 這三小 05/27 19:18
ateate: 噓文的是怎麼回事,出門有危險就不要出門了嗎? 05/27 19:21
outra: 可以改善搜救sop不是好事嗎 05/27 19:24
outra: 難道噓文的有把握當時沒人太混導致錯失良機嗎 05/27 19:27
outra: 人家至少深入查證,值得肯定 05/27 19:27
black209: 母親很強 能教出台大醫科果然不簡單 05/27 19:29
bgchen: 警消搜51天,山友找2天,這對比差距夠大。 05/27 19:32
huamin: 噓文的是沒看內文嗎 05/27 19:33
AirWinters: 不找最大 以後入山就保險或包給專業搜救公司承保 05/27 19:34
janjoen: 不是台大,是中山 05/27 19:35
AirWinters: 搜救有保證一定找到嗎? 要享受福利那責任義務盡到沒 05/27 19:35
wsad66: 鬼島 山難救不到 賠 生病醫不好 賠 05/27 19:35
watameki: 國賠本來就是讓受害人盡快得到賠償,再由國家向過失公務 05/27 19:39
watameki: 員進行求償。 05/27 19:40
tph628: 受困一個月還活著也是滿厲害的 05/27 19:47
dewking: 我肏你媽的.. 這本來該自費搜尋好嗎 05/27 19:50
regeirk: 推 05/27 19:54
yameide: 之前看電視專題,有承認沒有認真搜尋.. 05/27 19:55
cystal: 惹到法官親友團的後果 05/27 19:56
corlos: 浪費我的錢 05/27 19:56
xarch: 推 05/27 20:12
killla: 自己一個人愛拿命玩,國家為何要賠錢?操你媽的 05/27 20:16
kit514: 搜救的錢拿來幫助弱勢算了,至少不會吃官司。 05/27 20:16
soulgel: … 05/27 20:17
killla: 同樣推理,醫院如果救不活病人豈不是都要賠錢 05/27 20:22
GKKR: 以後爬山先繳100萬保證金 05/27 20:44
yjchiou: 這社會被一堆法匠搞得烏煙瘴氣 05/27 20:44
paul123654: 拜託 以後登山請結伴 05/27 20:45
runslow: 三寶+媽寶 05/27 20:48
iam0718: 台灣法律人本亂源 05/27 20:50
alonli: 台灣最該死的官就叫法官 這不是常識了嗎 05/27 20:52
kidd168: 法官啊! 05/27 20:54
g8330330: 幹 05/27 20:55
g8330330: 法律人誤國 05/27 20:55
after1: 有資料數據證明, 才會說服法官吧. 05/27 21:02
VVax: 國賠要贏很難 一定有很大的努力說服法官 05/27 21:05
hellojames: 什麼事情都賴消防隊,消防隊一天上班幾個人? 05/27 21:06
sbreezer: 幹你娘咧 還好死了 爽 05/27 21:08
hc7: 消防局藉此建立標準作業跟使用者付費,避免再被這種家屬獅子 05/27 21:09
hc7: 大開口 05/27 21:09
kning: 這國家真的有病 05/27 21:11
lion410202: 這種判國賠真的夠扯... 05/27 21:12
be52879: 國賠!?!?!?!?!? 有人逼你去爬嗎?????????? 掯~~~ 05/27 21:13
Syffence: 法官腦有洞嗎 05/27 21:14
be52879: 以後老師教出來的學生考不到60分...老師也要國賠!!!!! 05/27 21:14
Marico5566: 大家來去躲山裡喔~~~~~~~~~~~~~~~~~ 05/27 21:16
neilisme: 中山的不意外 自己智障死在山上家屬更智障 05/27 21:17
Syffence: 不罰肇事的 罰救人的 幹你娘智障法官 05/27 21:17
Syffence: 肇事的是誰? 1.不能照顧自己的登山者 自己玩樂別人賠償 05/27 21:18
Syffence: 2.沒把所有道路都裝上護欄的各級政府 真該死 05/27 21:19
Syffence: 海岸線也通通裝上護欄好了 不然要被腦殘法官一直國賠 05/27 21:20
phooom0188: 推家屬 05/27 21:21
Syffence: 你沒事增加自己的風險 有多繳包險費(稅金)給國家嗎 05/27 21:22
silentence: 以後在路上出車禍死掉的也可牽拖路太爛瞜 05/27 21:24
BlueGlad: 魔神仔不用負責嗎 05/27 21:25
zzxcasd: 媽的 乾脆大家捐一筆錢給魔神仔 請他們多多幹掉山友 05/27 21:26
MetalRose: 推 05/27 21:27
mc12355: 家屬提出的證據似乎很有力喔 05/27 21:27
mayjan: 這個國家瘋了 05/27 21:30
m1319: 登山需要一定的專業,沒準備就上山等同自殺!!! 05/27 21:36
foxs9: 這次推家屬 某台有做特輯 05/27 21:38
ptckimo: 怪獸家長恐龍法官 05/27 21:43
asdf70044: 一個死白爛 累死救難隊 還弄到國賠成功 ㄏㄏ 05/27 21:46
biglarge: 警、消以及張生家屬僱用的山青初期宣稱有至該區塊搜索 05/27 21:49
biglarge: 家屬僱的人力也沒找到呀 05/27 21:49
wzder: 欠你的?一定要救到? 05/27 21:51
sid3: 莫名其妙 山難是意外 法官如何保證意外不會發生? 05/27 21:53
kimimskimi: 我覺得就事論事 支持這次判決 05/27 21:54
rudimentary: 改制度 不國賠 05/27 21:54
shamanlin: 山友入山兩天找到人,也是其他地方都被搜救隊採過點了 05/27 21:59
diamondX: 衰 05/27 22:01
Stark0908: 幹你娘咧 05/27 22:05
liaon98: 幹 05/27 22:29
beek: 恐龍法官 恐龍家長 05/27 22:31
beek: 609縣市法官判決不意外 05/27 22:32
dieaway: 新聞為何不提他是[隻身前往登山]? 05/27 22:45
serrier: 法官沒疏失嘛~法官要不要順便一起賠償一下 05/27 22:54
serrier: 好啊要賠償費用是吧~那出動人員費用一筆筆來算啊 05/27 22:55
serrier: 總共出動51天人力費用請受害者自己出啊 05/27 22:55
serrier: 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張男遺體?以後都請那山友找啊 05/27 22:56
serrier: 沒有前面那些人搜尋排除地點山友兩天找得到? 05/27 22:56
FESTUM: 山友會找到 也是因為他受雇去國家還沒搜過的地方啊 05/27 22:56
serrier: 以後登山失蹤請自行找山友找人啊~怎麼神浪費警力幹嘛 05/27 22:56
serrier: 還基金會?基金會怎麼不去阻止人去爬山? 05/27 22:57
longlong123: 消防員真的是很辛苦的職業 05/27 22:57
serrier: 安全登山機制?ox一個人單獨跑去爬山怪政府? 05/27 22:57
serrier: 以後只要一個人去爬山爸媽統統揪出來問說是不是教育失敗 05/27 22:57
serrier: 強烈要求要上訴啦~~家屬不上訴關國家啥事情 05/27 22:58
serrier: 法官認為沒有積極找?那可以說法官污衊嘛 05/27 22:58
serrier: 那些當初51天幫忙找屍體快來告法官要求求償啦 05/27 22:59
serrier: 法官要怎麼證明沒積極找?全部人都不積極?法官不用道歉 05/27 22:59
abobstar: 以後車禍要罰車商嗎? 病死了可以告醫生救不回來? 05/27 23:03
steelheart3: 大概連法官也覺得草莓消防員根本沒再找人 05/27 23:11
IHD: 法官英明 這下搜救人員就會像健保那樣 資源無限囉~~~ 05/27 23:27
GABA: 防禦性搜救 全程配帶密錄器 05/27 23:34
Chris926926: 以後法官乾脆也支援警察交通勤務好了 05/27 23:53
HatsuneMiku: 單獨前往登山和搜救不力是兩回事吧.. 05/28 01:00
as795132000: 幹你媽的死三寶 05/28 02:16
stare7500: 地院而已 快上訴!!! 05/28 02:27
upeo: 幹 消防山搜欠妳哦 肏 05/28 03:14
kauti: 噓的沒看內文?推認真有理的家屬 05/28 03:46
aethe: 一堆噓的是在腦殘什麼?好好看過新聞內容再來評論 05/28 04:25
kai01306: 迷路竟先打給女友…說會自行走出…不理解 05/28 05:42
s4001: 一切還是等正式判決書出來,要罵再罵吧! 05/28 05:47
andy0210: 恐龍法官 台灣特產 幹 05/28 05:48
kai01306: 然後女友下午接到電話說他迷路到深夜才報案… 05/28 05:56
kai01306: 除了咒罵搜救不力外…好好宣導迷路應立即 05/28 06:01
kai01306: 求援不是更實際嗎… 05/28 06:02
scratch01: 以後消防局不要去搜救 05/28 07:22
Syffence: 拿錢沒事 作帳有罪 肇事無責 搜救國賠 你覺得這樣合理? 05/28 07:37
sosmall77: 說不定友人知道習慣他大概往哪裡走阿,搜救隊真衰小 05/28 07:38
Syffence: 這消防隊甚至還不像之前的玻璃寶寶是沒背好才害摔 05/28 07:39
MessiWang: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05/28 07:51
eterbless: 獨自去登山本來就有高危險性了 這是判三小 05/28 07:53
imaclone: 國家沒有義務負責每位山友生死吧 05/28 08:37
xtwkurenai: 台灣司法根本就是個笑話 哈哈哈 05/28 08:37
killeryuan: 兩推 05/28 08:38
xtwkurenai: 救人的還要被告 跟醫生被告有什麼兩樣? 05/28 08:41
libraghost: 以後不接這種case就不用賠錢 三寶媽真是幫了消防一把 05/28 08:45
allen60157: 自己一個人爬山... 05/28 08:46
libraghost: 說有辦法衛星定位為什麼事主不自己定位走出來 05/28 08:47
tiuseensii: 浪費社會資源 05/28 09:00
ndr: 幹!跟低能智障法官比,連馬廢物也顯得高尚了 05/28 09:22
bob30727: 所以法官到底是誰 05/28 09:23
Jerrynet: 這個很難贏欸,噓的人是有看過判決書嗎 05/28 09:25
drcula: 事後去刁搜救過程哪裡不完美都很容易 05/28 09:30
Heiken: 如果3天就死了 然後第五天找到 還是會該搜救不利嗎 05/28 09:31
lucky31: 噓的人有先看清楚內文嗎? 05/28 09:39
tfshs0823: 判這樣的話,以後搜救全部對家屬收取搜救花費全額,搜 05/28 10:23
tfshs0823: 救隊才有辦法營運下去 05/28 10:24
billy00132: 看完內文和電視當面的說法給推 05/28 10:30
jsbegin: 推家屬 05/28 10:46
MilanKundera: 判的好 很多消防員都公務員心態 根本沒認真在救 05/28 10:48
heath119: 推的人有了解事情始末嗎? 05/28 10:57
afrs: 為什麼不是警消陪而是國賠 乾我繳的稅屁事 05/28 10:59
Moratti: 搜救費用有跟山友討嗎 為什麼要全民付 05/28 11:08
DerekMark: 為什麼納稅人的錢要賠給 這些無恥的家屬 05/28 11:12
lisa108920: 跟醫師不一樣 一個是國賠 一個是自己賠 但不爽是一樣 05/28 11:32
Diaw01: 登山真是個危險嗜好 可是有在登的都很迷 05/28 11:34
Stark0908: 幹!早幾天找到就確定會活嗎!為什麼要浪費國家錢賠! 05/28 11:42
itachi0609: 幹 以後會更多颱風天去爬山的北七 05/28 11:43
torahiko: 幹 我要納稅賠這種案例 對嗎? 05/28 11:50
jay111101: 是制度的問題當然是國賠,有什麼問題嗎???? 05/28 11:57
dnek: 內文說的挺有道理的 05/28 11:57
pro73: 消防局又不是專業救山難的 腦殘嗎 05/28 12:00
david520b: 因果論,別去就好 05/28 12:04
WeAntiTVBS: 我不管你是不是制度的問題 畢竟他是自己上山出意外的 05/28 12:06
WeAntiTVBS: 南投消防局可以再去上訴,要家屬付該付的錢給政府 05/28 12:06
WeAntiTVBS: 山難救援算是專業技術 你要人家幫你 就要自己付錢 05/28 12:07
WeAntiTVBS: 越危險的狀況 收費越高!! 05/28 12:07
skywinner: 那為什麼冤獄賠償判賠的法官都沒責任 幹 05/28 12:09
skywinner: 冤獄賠償不是法官的錯 救不到人就是救難人員的錯?幹 05/28 12:10
AWPER: 幹 以後叫法官自己去搜山 05/28 12:10
wanters: 這例記得是搜救隊把整個登山路徑搜過一遍,結果山友去了 05/28 12:28
wanters: 直接下切河谷馬上就找到 05/28 12:29
koyuri: 建議修法,以後消防隊不救山難,要找人家屬自己花錢請人找吧 05/28 12:41
b6byc: ...鬼島果然不同凡響. 05/28 12:41
jessica87270: 有點誇張 05/28 13:04
aa182201: 警消搜救51天一無所獲,沒想到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張男遺 05/28 13:46
aa182201: 體 為什麼山友不再前面51天去找 要等真的找不到才進去= 05/28 13:46
acbwanatha: 最該怪的人就是爬山的那個白目,自已死了,害一大堆人 05/28 13:50
acbwanatha: 白作功,然後讓納稅人賠錢,讓父母傷心 05/28 13:50
colenken: 法官判錯冤案要不要也一起關 05/28 14:02
jaeomes: 風險自負啊 真他媽鬼島 05/28 14:11
jcchiou: 挑前面的人沒找過的地方, 比較快找到很奇怪嗎? 05/28 14:36
yuta02: 這不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05/28 14:53
yuta02: 個人的自由跟權利是建立在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前提上 05/28 14:54
VVax: 05/28 14:54
yuta02: 還有 連原po一起罵 你在OGC什麼 (宋世傑上身) 05/28 14:56
yashiro: 以後登山要簽生死狀 05/28 15:24
phoneing: 這本來就不應該是消防局的勤務吧 05/28 15:28
samz: 好歹也找了51天不是?這樣還要賠錢...幹你媽 05/28 16:54
s0450336: 以後消防隊不要救人,醫生也是一樣,救人不成反被告 05/28 16:56
s0450336: 登山生死個人自負,國家以後會因為這個案例只負責收屍 05/28 16:59
mjonask: 本要噓看完內文後持平! 05/28 17:11
whynotwhy: 05/28 17:44
ing50606: 鬼島無誤 05/28 18:16
chocopie: 假登山,真訟棍? 05/28 18:53
labulato: 法官是白痴? 說真的 以後考司法官可以考一下智力測驗嗎? 05/28 19:37
eeveelugia2: 三小 辛苦冒生命危險救人還要賠 鬼島可以再鬼一點 05/28 19:44
freecurve: 笑死人,出門有危險跟自己去找危險是能比逆啦? 05/28 19:50
skytank: 國賠就是拿全台灣人民的錢來賠啦 05/28 20:03
covermegogo: 沒本事就別逞勇爬山 浪費多少社會資源 只怪消防局有 05/28 20:56
covermegogo: 問題 怎不問問自己兒子爬山小 肏 千錯萬錯都是他們的 05/28 20:56
covermegogo: 錯 沒找到人就是該死 他媽鬼島 05/28 20:56
judicialp: 全國消防搜救能力有哪個專業的 我真的懷疑 連裝備都掉 05/28 22:21
judicialp: 漆 專業訓練也不如人 是能有多棒的搜救成果 南投消防 05/28 22:21
judicialp: 局只是代罪羔羊 全國消防搜救體系都有問題 05/28 22:21
stella323: 有人逼他去爬嗎? 05/28 22:33
Luffi: 鬼島無誤~公共安全機制無能耗費國家資緣耽害人民性命,最後 05/28 23:53
Luffi: 花納稅人的稅金賠款不是剛好? 冤獄不也是一樣道理? 05/28 23:55
Luffi: 問題根本不在搜救人員找了51一天,而是事實證明了死亡地點是 05/28 23:57
Luffi: 搜救初期家屬研判地點. 而且重點是利用這訴頌讓機制能夠改 05/29 00:00
Luffi: 善. 國外有很多家屬因子女意外而發願透過訴願,大眾宣導來 05/29 00:02
Luffi: 促使法令或社會習慣(如,酒駕)的改善. 05/29 00:03
MOSMOSQQ55: 看了 2011年的平衡報導決定來推一下。 05/29 03:00
homerunball: 鬼島沒救了 05/29 03:00
nzj: 想不到他還活了一個月 我覺得是有改善空間 但這是上面當官的 05/29 08:59
nzj: 人該做的事 不是下面拚命的人 需要去ㄔㄥˊ 05/29 08:59
nzj: 承擔 05/29 08:59
jimmyliu1217: 自己有沒有去找 找不到有沒有告自己??? 05/29 21:06
azic33154: 他媽花了一堆時間去推動制度面的問題 05/30 00:30
azic33154: 給推 05/30 00:30
run2: 叫他去死 06/07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