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iya520: 獨自登山高難度, 和離開步道亂切 你怎麼不提 05/28 13:09
自己爬山本來就有風險必須自己承擔 這跟救難機制不健全是獨立分開的事件
噓 xix: 持反面意見就說只看標題.... 05/28 13:09
那請問你有對整件事花上最少15分鐘以上去做通盤的瞭解嗎 還是在ptt上打打嘴砲?
推 yonbun: 以後上山要先參加2小時的登山安全講座 考試及格才能去 05/28 13:09
有些難度比較高的山的確要管制 要有登山證
但是你問的問題跟這事情無關吧
→ lpbrother: 本來就是媒體帶的風向 05/28 13:09
噓 lobaka: 你可以看一下wiki的國家賠償,再來推論。 05/28 13:10
政府單位未盡救難機制完備之責任,or 救難制度設計不良 你才自己看一下吧
噓 LLuchia: 持反面意見就是猴子? 又事實真相是什麼你知道? 05/28 13:12
一堆只在ptt上面看看標題就打打嘴砲的 事實真相至少我花了一兩個鐘頭去瞭解
比一堆標題高潮流的認真許多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18:49
推 Riya520: 那我今天放火把自己家燒掉, 也能要求消防隊賠償? 05/28 13:19
如果你放火把自己家燒了 打電話叫消防隊 結果消防隊作業流程上有疏失(ex:
該待命的沒待命 消防車沒保養失效 如此類很明顯的疏失)
說真的 國家也要有賠償的責任
另外你舉的這個例子滿爛的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23:11
噓 LLuchia: 我還以為你認識家屬還怎樣的,原來只不過是花一兩個鐘頭 05/28 13:21
→ LLuchia: 得來的"真相" XDDD 05/28 13:21
有跟認識家屬的朋友聊過 瞭解過 你呢:)? 鍵盤5秒 無價:)
噓 Probie: 恩 別人都只看標題 05/28 13:21
→ Peaks3000: 以後爬山自殺失蹤都可以詐領國賠..... 05/28 13:21
我看你連我的內文都沒看完就別提了吧 詐領國賠都打的出來了
→ Probie: 只有跟你意見一致的才有去花時間瞭解 05/28 13:21
一定也有研究過跟我意見相左的 歡迎討論
噓 Zsanou: 花一兩小時去了解 ?會比第一線還懂? 05/28 13:23
那你看了5分鐘 會比法官研讀了上萬字 開庭n次
來回兩方辯證這麼久懂? 判決跟媒體風向不同就恐龍法官?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25:35
噓 SuperUp: 這篇風氣帶到下一代才是問題 05/28 13:24
台灣的普通教育真的需要加油了 沒有人有求知精神 資本主義過盛
大家眼裡只看的到"錢"這個價值 然後年輕人口袋裡都沒錢 上一輩的口袋滿了
還想撈更多 基本工資跟基本生活開銷比例失衡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29:19
→ Probie: 那是你自以為我沒看 笑死了 我沒看我還推文幹嘛 05/28 13:31
→ Probie: 反正跟你不同意見就是嘴砲、只看標題 05/28 13:31
→ dimensioner: 歡迎針對本事件內容提出討論 ? 還是有困難:)? 05/28 13:32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34:54
→ Peaks3000: 就算救難體系/制度改了 試問法官如何判斷 完善沒問題了 05/28 13:33
非常復雜 這種標準來講應該要建立一個小組 由專業人員共同建立完善的制度
法官能做的就只有根據他所得到的資料,做出判斷
一個好的法官也必須多方資詢專業人士 而非聽被告原告的片面之詞
甚至應該由多位法官組成一個判決小組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37:11
→ Peaks3000: 新救援體系建立 人就一定找的到 找到了一定不會死 05/28 13:35
體制完善了 找不到只能說是運氣不好 怪自己
體制有問題 這就是國家的責任了
噓 Zsanou: 你認為別人都沒看完那討論啥? 05/28 13:35
這不是在討論了嗎^_<?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38:05
→ Peaks3000: 這件事因為法官的自由心証 影響非常嚴重 不能說為了降 05/28 13:38
→ Peaks3000: 低山難發生次數是好事 而這樣判 05/28 13:39
→ Peaks3000: 如何判定完善了!??? 05/28 13:40
如果你要提出對法官的判決內容有異議的話 我覺得這樣的想法方向是很對的
這種東西真的就是個案個案了
不過可以建議你找一下這個官司的資料 光網路上就可以找到很多
你也可以有一個自己的想法
但是雖然法官不一定是一定100%公正客觀,
可以看出 這一判例不是隨便審審判判的 是有搜集夠多資料證據後
判定目前的山難救援機制的確不足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43:34
→ Peaks3000: 以保障人民生命需要不斷提升救難品質/設備/人力/方式 05/28 13:42
→ Peaks3000: 這代表沒有所謂"完美"的一天 要不然法怎麼會一直修 05/28 13:43
舉一個淺白的例子,假設 國外的救護車 原廠規定
需要每年保養 在台灣 如果因為救護車只要兩年保養一次 要出勤時臨時故障
像這樣 就很明顯是 制度上的問題 就很單純
一個制度夠不夠完善 大多數沒有這麼單純的例子
只得由公證機關(法院)
來裁定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45:50
噓 xix: 唉呦,我花了整晚研究這樣有發言權了嗎? 05/28 13:44
從來沒說過誰沒發言 只是很多人只會打嘴砲發廢言 如您的這行就挺廢的 :)
→ Peaks3000: 有爬山的 愛冒險 自己要有隨時出意外的體認 所以自己要 05/28 13:45
→ Peaks3000: 不斷強化 自身的專業/求生技能 不要出事了來怪東怪西 05/28 13:46
這個部份我講過很多次了
爬山冒險 本來就要自負一部份責任
出事了不能怪誰
但是 出事了 國家受人民委託收受稅款成立的救災機制
如果不夠健全或本身有問題
這部份國家就必須負責
這點就沒學過邏輯學的人來看有點奇怪
但兩者其實確為獨立事件 互不相干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48:34
噓 shamanlin: 因為沒找到機制就錯,哀 05/28 13:47
噓 xix: 我也覺得你的這篇文挺廢的,如果是真的制度問題 05/28 13:48
→ shamanlin: 不要再幻想改機制就能兩天找到人了,兩天找到人這是有 05/28 13:48
沒找到機制不一定是錯的 機制錯不錯 跟找不找的到 也是獨立事件 互不相干
今天是機制有問題 沒找到人 所以法官才判國家敗訴
→ xix: 那之前山難都一概國賠才對,因為他們都是制度下的犧牲者 05/28 13:48
不一定 要看機制不夠健全的部份在哪 是否有影響到其個案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0:16
→ shamanlin: 前面50天鋪路的,直接叫山友去找人兩天找的到有鬼啦 05/28 13:48
建議樓上多看一下相關的文章:)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0:44
→ Peaks3000: 但現在卻是因為這事件在求償啊? 我完全認可伯崴媽對制 05/28 13:50
求償本身是"事件",求償的"原因" 是制度不健全 法院判賠是因為認同國家制度的確
不夠健全 直接或間接導致了這次"沒救到人"這件事情的發生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2:05
→ Peaks3000: 度改善的努力 但我對他從一開始對於搜救不利靠北有意見 05/28 13:51
那要考慮搜救不力的原因 是否不是因為搜救人員沒有盡心盡力 而是因為搜救的流程
方法有誤或不足 如果是-> 告政府 如果是搜救人員故意不救或不盡力->告搜救人員
目前告政府在邏輯上看來是正確的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5:11
→ Peaks3000: 是因為國家沒制度沒救到博威?還是博威根本沒發揮求生訓 05/28 13:55
→ Peaks3000: 練成果??? 05/28 13:55
目前的法院判決是 制度有問題,老實說就我目前瞭解的程度 我也能理解這個判決的結果
不過老實說 由官方去改革 大概很難 現在只希望博崴媽媽的基金會 能夠讓台灣的山難救
援界變的更棒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7:33
→ Peaks3000: 他為什麼下溪溝?為什麼不帶衛星電話?為什麼不帶生命標 05/28 13:57
個人疏失100%是有 今天問題不在於個人疏失 也不在於他人是否過世,而在於目前的救災
機制不夠完善 有間接或直接的造成"沒救到人"這個結果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3:59:09
→ Peaks3000: 識? 連狼煙都不會放? 05/28 13:58
政府 是老百姓付錢(稅) 成立的組織 受顧於人民,成立各種機制
做一般人不容易做到的事
(ex:制定法律 設立警消 建立公眾建設等等
但是今天如果政府的機制有失職 導致民眾的損失
就應該要賠償
ex:
你忘了關火 導致自己家燒起來
但是消防隊收到通知以後 因為消房車故障 無法出動
導致你家燒到精光
這種狀況就可以研擬是否國賠了
國家有受顧於人民成立這種種救災救難的機制 如果不夠完善
""就是國家的錯""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4:02:10
→ Peaks3000: 但是現在牽扯到"國賠"!基本上以後用理由 會賠不完 05/28 14:00
→ Peaks3000: 也不會因此而提高 登山者的自覺 反而讓有心者鑽漏洞 05/28 14:01
推 kazh: 推你一下 希望國家救難方面會改善 05/28 14:02
→ Peaks3000: 賠不完的結果是 封山......都不准爬 05/28 14:02
我只能說 如果有人會為了一個要打多年官司 不見得能拿到 的區區兩百多萬
跑去山裡自殺
我只能說
""這國家真他媽的太可悲了""
我想那時候已經不只是爬山不爬山的問題了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4:04:34
→ Peaks3000: 這世道什麼死人骨頭的錢都有人賺 有洞就鑽 05/28 14:06
說真的 自己要自殺求國賠的 會由法院來公判
如果國家有疏失就是有疏失 沒有就是沒有
一個國家搞到人民要自殺求國賠 也真他媽的太慘了
→ dimensioner: 話說還沒有看到其他幾位噓文的人的高見呢 是否又跑去 05/28 14:06
→ dimensioner: 其他地方忙著推/噓文了? 05/28 14:06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4:08:08
※ 編輯: dimensioner (220.130.136.138), 05/28/2015 14:12:25
推 hare2014: 雖然你回話有點靠北,但我還蠻認同你的論點,這案子會國 05/28 14:44
→ hare2014: 賠,本來就是國家搜救機制問題,跟罹難者一點關係都沒有, 05/28 14:44
→ hare2014: 希望這個判例下來後,能促進搜救機制的健全,這樣國家才會 05/28 14:44
→ hare2014: 進步 05/28 14:44
噓 xix: 因為沒這麼閒阿....而且對於這種"反對就是只看標題的" 05/28 15:31
→ xix: 叫什麼討論? 05/28 15:32
→ sean12345678: 那百貨公司走失小孩救難機制 要不要檢討? 05/28 18:23
噓 gotest: 救難機制有問題 請找立法委員和法官 以瀆職辦理 05/29 01:34
推 lucky31: 推你, 這個案子的重點在救援機制而非針對消防人員 05/29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