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houGongJin: 在鬼島制度讓人犯錯永遠檢討人,因為找背黑鍋的容易 05/28 10:54
推 meredith001: 問題你的故事在美國不在台灣 05/28 10:54
推 hsiawenc: 改善制度大家都同意,但不能被接受的是消防救了人還要賠 05/28 10:55
推 eliteark: 國賠的錢說要捐去基金會 你可以去基金會建議 05/28 10:55
推 godswd: 我們的玩法就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改變體系真的太難了 05/28 10:56
→ godswd: 握有決策 預算審查的人不清醒 那只是空談而已 05/28 10:57
→ Shin722: 台灣連簡單的馬路都管不好了..其他專業要要求改進就慢慢 05/28 10:58
推 Riya520: 教你一招事半功百倍: 救援費自己出 05/28 10:58
→ Shin722: 的作夢等吧... 因為人還死得不夠多 所以不急著改 05/28 10:58
推 lulocke: 問題是家屬拿到國賠 政府也不會成立山難救援隊 05/28 10:59
→ lulocke: 問題就是沒解決 05/28 10:59
→ jab: 考試文化, 完成考評就好, 改善制度流程什麼的, 對考評沒幫助 05/28 11:13
→ jab: 不改文化, 就只能這種結果 05/28 11:13
推 rain2000: 消防員明明是救火用 搞一堆雜事 zzzzz 民粹 05/28 11:19
推 truffaut: 找人要找苗栗小五朗 05/28 11:41
推 glow0531: 不好意思,在台灣,我們沒有辦法接受別人有錢拿我們沒 05/28 11:49
→ glow0531: 有!管你錢是不是拿去成立基金會做有意義的事咧! 05/28 11:49
→ cwind07: 如果是這樣那他們要什麼國賠 應該是像柯媽媽奔走多年去成 05/28 11:56
→ cwind07: 功推動第三責任險的立法 改變整個制度 而非要錢進他們家 05/28 11:57
推 glow0531: ㄎㄎ,沒錢的小老百姓,誰理你啊? 05/28 12:05
推 tiuseensii: 國賠制度有問題,這種無償救援是人道工作,不應該用 05/28 12:22
→ tiuseensii: 一般消費契約檢視 05/28 12:22
推 tony121010: 唉 05/28 12:32
推 Probie: 做有意義的是誰無法接受?人家討論是國賠是當與否好嗎 05/28 12:55
推 imwaiting: 法官判國賠的原因是,即使依照現有的人力裝備訓練技術水 05/28 13:35
→ imwaiting: 準來看,警消的搜救計劃仍有相當過失,所以才判賠,雖然過 05/28 13:35
→ imwaiting: 失的認定有一定程度的主觀,也許有再討論空間,但並不是 05/28 13:35
→ imwaiting: 像許多人所說的那樣,法官把責任全都推給警消吧… 另外 05/28 13:36
→ imwaiting: 趁這個機會釐清警消職權內容,及登山搜救sop也很好啊 05/28 13:36
推 p23j8a4b9z: 拿國賠a錢啊 有種就像去推第三責任的那位媽媽 05/28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