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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 引述《er230059 (CQH)》之銘言: : : 轉錄一個之前網路上看到的故事 : : -------------------------------------------- : : 2006年,紐約時報記者David E. Rosenbaum在華盛頓某公園內遇搶,頭部受到重擊昏 : : 華盛頓特區的救護車獲報趕到現場,在公園昏暗的燈光下,救護人員依照當時的SOP 檢? : : 病 : : 人,結論卻是這個人可能是吸毒或酒醉路倒,只能算是輕症。所以救護車把這位記者 : : 個多小時遠的醫院,而非五分鐘遠的創傷中心。 : : 後來這位記者因為顱內出血死亡。 : : 猜猜美國的記者家屬做了甚麼事? : : 當然一開始砲火都集中在兩個救護人員身上。 : : 但是記者家屬去找真相時發現,當時華盛頓救護系統的SOP有問題,不管是哪一個救 護? : : 員 : : 當天出勤,只要乖乖照著當時的制度,就是會有機會出錯。 : : 說真的還不是任何人能夠負責或避免的。所以他們決定不對救護員提告。 : : 相反的,他們要求華盛頓特區消防局必須編列預算,改變SOP,避免同樣的事情發生 : : 特區政府從善如流,改了流程、還撥了一大筆錢重新訓練救護人員,從此華盛頓特區 : : 護員在全美的救護評比屢次獲得前三名,從吊車尾的變成領導者。 : : 雖然一個記者之死令人遺憾,但這個故事成為救護發展史上的一個佳話。 : : ----------------------------------- : : 搜救的救難人員 消防人員很辛苦 登山客自己要爬也固然必須負擔一些風險 : : 但這不代表說搜救制度完全沒問題啊 : : 如果能夠讓政府重視 或許以後在搜救山難就能事倍功半了不是嗎 : : 叫消防局去搜救山難 那又不是他們的專長 : : 本來就是事倍功半 如果能夠發展出一個事半功倍的方法不是很好嗎 : 現在就是出人命了 : 外國有外國的玩法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 在台灣 出人命 = 找人負責 = 找人賠錢 : 然後 死者為大 : 所以責任不可以推給死者 : 這個現象算是全民共業 也應該要全民承擔 : 建議以後政府可以編列預算成立「山難受害家屬撫慰基金」 : 山難出了人命 : 就從基金內播300萬給家屬 : 不然好好ㄧ個人去爬山 卻沒辦法活著走出來 : 政府不賠點錢 有哪個家屬受得了?? 不懂國賠的意義何在? 今天救援的sop有錯,檢討懲處改進也就夠了,為什麼需要賠錢 救援只是人道責任而已,救的到是你幸運,救不到你命該如此 尤其是關乎人命,搜救行動也肯定不會太馬虎 登山是你自己決定的,自己安全準備不足,遇到生命危險只能怪你自己 深山這種地方充滿風險與危險,你敢去就必須自己承擔這些風險 承擔不了就別去了 害人又害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155.196.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791204.A.DFD.html
lpbrother: 開車在路上也很危險,應該把汽車廢一廢05/28 13:34
危險等於不能做?你開車就要承受開車的危險,你登山就有登山的危險。 車有安全設備降低風險,那你爬山怎不帶安全設備? 那你今天你登山帶一個定位發送器當安全設備 就算遇到危險還會有搜救的問題嗎
wsdykssj: 因為沒找過的地方回報有找過,導致其他原本安排要去找的05/28 13:37
wsdykssj: 民間搜救隊改搜其他地方05/28 13:37
※ 編輯: k258610 (182.155.196.209), 05/28/2015 13:50:11
serval623: 樓上說的是真的嗎?05/28 13:38
wsdykssj: 不就新聞內容,還有判決沒出來前的訪談內容也相符05/28 13:40
serval623: 如果是這樣判賠很合理啊05/28 13:40
serval623: 這跟SOP無關,是謊報的問題05/28 13:41
williamsc: 新聞裡有講 發現罹難者的地方是搜救隊標記找過無所獲05/28 13:43
williamsc: 的地方而且罹難者有存活一段時間05/28 13:43
williamsc: 某篇自由的報導有提到05/28 13:43
williamsc: http://goo.gl/o4O0VQ05/28 13:46
wsdykssj: 定位器就是PLB阿,他父母努力奔走了好幾年了,到現在登 05/28 13:53
wsdykssj: 錄平台都來沒弄出來,還隔了半年發複製貼上完全沒進度的 05/28 13:54
wsdykssj: 公文給他父母,他們應該也很無奈吧。 PLB就是衛星定位發05/28 13:54
wsdykssj: 報器05/28 13:54
wsdykssj: 不過這其實和本文比較無關,文內說的一個是記錄搜救隊找05/28 13:56
wsdykssj: 過的位置,正向是匯入電腦一目了然,避免重複搜尋,負向05/28 13:56
wsdykssj: 是看你有沒有真的去找啦05/28 13:57
wsdykssj: 另一個是找他當時連上哪個基地台05/28 13:57
我個人感覺這是登山者自己要去負責的,畢竟登山屬於娛樂活動的範圍 沒有這個其實還有其他方法,比如衛星電話之類的,但可能很多人不願意負擔那些
dimensioner: 人道責任? 政府收老百姓的稅做的事情沒做好 不用賠?05/28 14:09
dimensioner: 救難, 公共建設,這些都是政府收人民的錢委託所辦的05/28 14:09
dimensioner: 事情,今天如果要是有"明顯疏失" 就必須賠償老百姓05/28 14:09
dimensioner: 路沒鋪好 有人騎車摔死 這是國家的錯 不是老百姓沒閃 05/28 14:10
dimensioner: 開坑洞 騎車不小心這麼簡單而已 05/28 14:10
深山裡有各種未知危險,你進去遇到意外是政府害的嗎?
jay111101: 判決都不看,光看消防員哭哭就能帶風向,現在鄉民真是05/28 14:18
jay111101: 越來越好操弄05/28 14:18
我個人是覺得進入深山的活動要冒著相當大的風險 應該是要自己本身承擔這個後果而不是都是政府的錯 政府只能被動的幫你擦屁股 進入某程度的山區應該要有生死協議書
Becque: 該次搜救確實有瑕疵 登山活動也有其必要性05/28 14:30
Becque: 正式需求 面對問題 提出改善 一直都是政府欠缺的05/28 14:30
※ 編輯: k258610 (182.155.196.209), 05/28/2015 15:45:05
wsdykssj: 你舉衛星電話也是他父母奔走,中華電信才代理Thraya業務 05/28 15:59
wsdykssj: ... 05/28 15:59
wsdykssj: Thuraya 05/2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