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brother: 開車在路上也很危險,應該把汽車廢一廢05/28 13:34
危險等於不能做?你開車就要承受開車的危險,你登山就有登山的危險。
車有安全設備降低風險,那你爬山怎不帶安全設備?
那你今天你登山帶一個定位發送器當安全設備
就算遇到危險還會有搜救的問題嗎
推 wsdykssj: 因為沒找過的地方回報有找過,導致其他原本安排要去找的05/28 13:37
→ wsdykssj: 民間搜救隊改搜其他地方05/28 13:37
※ 編輯: k258610 (182.155.196.209), 05/28/2015 13:50:11
推 serval623: 樓上說的是真的嗎?05/28 13:38
推 wsdykssj: 不就新聞內容,還有判決沒出來前的訪談內容也相符05/28 13:40
推 serval623: 如果是這樣判賠很合理啊05/28 13:40
→ serval623: 這跟SOP無關,是謊報的問題05/28 13:41
推 williamsc: 新聞裡有講 發現罹難者的地方是搜救隊標記找過無所獲05/28 13:43
→ williamsc: 的地方而且罹難者有存活一段時間05/28 13:43
→ williamsc: 某篇自由的報導有提到05/28 13:43
推 wsdykssj: 定位器就是PLB阿,他父母努力奔走了好幾年了,到現在登 05/28 13:53
→ wsdykssj: 錄平台都來沒弄出來,還隔了半年發複製貼上完全沒進度的 05/28 13:54
→ wsdykssj: 公文給他父母,他們應該也很無奈吧。 PLB就是衛星定位發05/28 13:54
→ wsdykssj: 報器05/28 13:54
→ wsdykssj: 不過這其實和本文比較無關,文內說的一個是記錄搜救隊找05/28 13:56
→ wsdykssj: 過的位置,正向是匯入電腦一目了然,避免重複搜尋,負向05/28 13:56
→ wsdykssj: 是看你有沒有真的去找啦05/28 13:57
→ wsdykssj: 另一個是找他當時連上哪個基地台05/28 13:57
我個人感覺這是登山者自己要去負責的,畢竟登山屬於娛樂活動的範圍
沒有這個其實還有其他方法,比如衛星電話之類的,但可能很多人不願意負擔那些
推 dimensioner: 人道責任? 政府收老百姓的稅做的事情沒做好 不用賠?05/28 14:09
→ dimensioner: 救難, 公共建設,這些都是政府收人民的錢委託所辦的05/28 14:09
→ dimensioner: 事情,今天如果要是有"明顯疏失" 就必須賠償老百姓05/28 14:09
→ dimensioner: 路沒鋪好 有人騎車摔死 這是國家的錯 不是老百姓沒閃 05/28 14:10
→ dimensioner: 開坑洞 騎車不小心這麼簡單而已 05/28 14:10
深山裡有各種未知危險,你進去遇到意外是政府害的嗎?
噓 jay111101: 判決都不看,光看消防員哭哭就能帶風向,現在鄉民真是05/28 14:18
→ jay111101: 越來越好操弄05/28 14:18
我個人是覺得進入深山的活動要冒著相當大的風險
應該是要自己本身承擔這個後果而不是都是政府的錯
政府只能被動的幫你擦屁股
進入某程度的山區應該要有生死協議書
→ Becque: 該次搜救確實有瑕疵 登山活動也有其必要性05/28 14:30
→ Becque: 正式需求 面對問題 提出改善 一直都是政府欠缺的05/28 14:30
※ 編輯: k258610 (182.155.196.209), 05/28/2015 15:45:05
推 wsdykssj: 你舉衛星電話也是他父母奔走,中華電信才代理Thraya業務 05/28 15:59
→ wsdykssj: ... 05/28 15:59
→ wsdykssj: Thuraya 05/2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