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tarkiller (滅星者)》之銘言: >但我們今天討論的是『路見不平的急救』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對了 我可不是GOOGLE來的 我是國立大學法律系碩班生 >論文題目就是醫療糾紛 歡迎一起討論 謝謝 前問略刪..... 那請教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 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14 華視新聞追追追,帶您看到奮勇救人,卻反而被告。三年前卡玫基颱風襲台,台南縣救難 協會三名義工,救援一對買姓夫妻,但救難被大水打翻,義工獲救,老夫妻卻溺死了。家 屬怒- 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判決三個人要關4個月,家屬要求600萬賠款 ,讓這三名義工心都涼了,沒想到真的好心沒好報。   時間回到三年前的七月,卡玫基颱風襲台,當時台南救難隊三名義工,搭著救生艇搶 救一對買姓老夫妻,沒想到大水打翻救生艇,5人都被水沖走,其中一名義工拉著香蕉樹 葉求救,- 消防隊員拋出繩槍,好不容易將他救起,沒多久也發現另一名義工,在水裡快 要滅頂,救難人員趕快將他拉起,到了早上,最後一名義工,自行脫困上岸,歷劫歸來和 弟兄相擁而泣。   但不幸的是,老夫妻最後被發現溺斃,家屬抱在一起痛哭。當時也是被救難義工救出 的兒子,氣到一狀告上法院,說是三名義工害死爸媽。如今台南地院一審宣判,三名義工 因為業務- 過失致死,要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理由是當時沒讓這對夫妻穿上救生衣,家 屬更追加要求民事賠償600萬。   面對這樣的結果,華視新聞找到當年其中一名義工鮑國光,他的身上穿著救援制服, 這是為了隨時機動救人。但是現在判決確定,他說他救人的熱忱都涼了,他回憶事發當時 有勸買姓- 夫妻穿救生衣,但夫妻不肯,因為義工並沒有強制執行力,加上當時情況危急 根本沒時間多考慮,當初他知道自己被起訴後,有整整一年不敢再幫忙救人,好不容易現 在重拾信心,但- 沒想到這個判決又再次打擊。   我們也找到原告買先生的家,不過他們很低調,不願回應。也許失去父母親的痛,讓 提告的兒子非常憤怒。但讓我們再看一次當時溪水暴漲的畫面,水勢如此湍急,情況如此 危急,唯- 一能救出老夫婦的方法,就是載上救生艇,儘管翻了船,但義工自己也差點滅 頂,如果這樣捨命救人,還要換來判刑賠償,這樣以後誰還敢當救難義工?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0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685118.A.3CB.html
capitalofz: 二審改判無罪阿 06/07 23:35
capitalofz: 我出來面對了 06/07 23:35
capitalofz: https://goo.gl/h89YVn 06/07 23:35
capitalofz: 抱歉喔 拖這麼久才面對 假日比較忙 06/07 23:39
efun77000: 認定鮑國光等3人沒有過失,改判3人無罪。 06/07 23:43
k8543: 不要說改判了,光第一次告下去以後就怕了,都要到庭的,很閒喔 06/07 23:51
solsol: 那還是證明有的法官認為有罪啊 06/07 23:54
koll: 光接到法院文書心情就很不好了,心理壓力多大你知道嗎? 06/08 00:11
============================================================================== 怕capitalofz大太忙沒看到,版眾也沒看到,所以用回文。 最重要的是........... 管他二審有沒有判無罪...... 照capitalofz大對條文的解釋跟想說服廣大民眾的觀點..... 他媽的應該一審就無罪.... 你說檢察官沒那鳥蛋膽敢不起訴就算了....... capitalofz大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一審可以判有罪加賠償...... 既使這些條文清楚明白地晾在那邊....... 求capitalofz大唯一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0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717314.A.1B0.html
newstyle: 真的很沒品,住台灣自己顧好自己就好 06/08 07:01
weirdgrape: 因為台灣學法的普遍智能有問題啊 誤判一堆 又出了2任 06/08 07:02
weirdgrape: 總統。。。禍國央民 06/08 07:02
newstyle: 法官也加入這個刁民行列 不是可以用危難緊急免除處罰嗎 06/08 07:03
w3160828: 一審法官問題很多的居多阿 06/08 07:06
w3160828: 之前不是還有法官當庭嗆被告看他不爽要給他死的 06/08 07:06
richjf: 買姓那個超誇張 06/08 07:08
FIRZEN45: 好撒瑪利亞人精神不是入法了? 06/08 07:09
richjf: 還沒修法吧...利委很多要靠這種的拉業績 06/08 07:10
ndr: 法院怎麼判決,跟誰當宗痛有關連嗎....... 06/08 07:15
gyboy74: 因為台灣刁民一堆,然後司法制度又不完整啊!司法跟媒體 06/08 07:16
gyboy74: 一直沒處理的關係 06/08 07:16
hanchueh: 法院當然跟總統有關 有哪個民主國家大法官全部同一總統 06/08 07:19
hanchueh: 提名? 06/08 07:20
steven211: 以後看戲就好啦 真的 06/08 07:20
f1234518456: 這檢察官就應該不起訴了還搞到法官那邊 幹 06/08 07:22
gyboy74: 大法官跟法院不一樣啦 06/08 07:23
ndr: 傲慢法棺: 你以為學醫的X就大啊? UCCU, 還不是落在偶門手上 06/08 07:40
ndr: 台灣最沒職業風險的職業.沒有有效制衡的結果應該不用解釋 06/08 07:41
tist: 想被告死官司纏身,當英雄幫路人就對了 06/08 07:50
starkiller: 對!f123451845628大說到重點,以精神來說,應該要止於 06/08 08:00
starkiller: 檢察官,為什麼還上去法院? 06/08 08:01
WINDHEAD: 好撒瑪利亞人那個只適用於萍水相逢的旁觀者路人 06/08 08:01
WINDHEAD: 對於負有救災救難職責的公部門機關來說,該做的是加強 06/08 08:02
WINDHEAD: 專業訓練器材資訊整合,或是檢討部門間協調整合的問題 06/08 08:02
WINDHEAD: 例如入山證要跟警政署申請,山難卻是消防局的事 06/08 08:03
ndr: 是在討論法官還是大法棺? 06/08 08:08
gn02118620: 台灣法律人素質低落 強者都去二三類 剩下就是弱者加三 06/08 08:11
gn02118620: 寶 必然結果 end 06/08 08:12
howard83715: 法官當年就是被淘汰出去的,對比較優秀的三類人才當 06/08 08:14
howard83715: 然很"寬容" 06/08 08:15
silentence: 一般人一審就嚇到閃尿了吧 還慢慢打官司咧... 06/08 08:18
boyawake: 就一堆只會考試的法匠阿。可是我認為是遴選制度的問題 06/08 08:51
iam0718: 推 二審無罪很重要 但正常人因此搞上法院誰不心寒 06/08 08:54
Kreen: 光一審判定有罪就很崩潰了吧,籌錢、心理壓力等等,看一看 06/08 10:41
Kreen: 一審判有罪到二審無罪中間隔多久,上班都沒心情。 06/08 10:41
darius9: 這樣的平反是本來就不該存在的,義勇救人的反被告真的很 06/08 10:41
qooh2: 喔對啦,只要一個法官錯就全部都錯啦。 06/08 11:45
godchildtw: 告好心救人的死要錢家屬都是垃圾 06/08 12:11
maniaque: 法官是獨立審判 06/08 12:17
maniaque: 不然三級三審制度可以廢了,懂嘛??? 06/08 12:17
maniaque: 更何況,有些一審法官的判決,是要給"原告一個安慰" 06/08 12:19
maniaque: 告訴提告家屬 "至少法律上曾給您一段時間的安慰" 06/08 12:20
maniaque: 就像酒駕闖紅燈,被綠燈車輛撞死,有的檢察官還是用過失致 06/08 12:21
maniaque: 死,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來把綠燈車輛駕駛人提起公訴 06/08 12:22
maniaque: 像本案二審翻盤,但判決書有直指"一審判決有過失"嘛? 06/08 12:23
maniaque: 那是法律見解的不同. 06/08 12:24
maniaque: 不然若一二審判決有異,本質上反而一審比較會接觸到國賠 06/08 12:25
maniaque: 第二條,公務員執行公權力而損害人民權益 06/08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