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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沒有好撒馬利亞人法?? : 緊急救護法第14條之2(緊急避難): :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 :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 台灣不叫好撒瑪利亞人法,台灣叫緊急避難 : 民法、刑法、行政法、醫療法,各個領域都有相關規定 : 免除合理的緊急避難所生之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 歪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 你知道有好薩馬利亞人法的美國,醫糾案件有多嚴重嗎?? 台灣板的好薩馬利亞人法 非專業人員 = 完全無責任 專業人員(醫師.護理師.救護員...) = 有責任 專業人員動手救人的話 並不能免責 所以下次救人之前 先想想自己的身份 確認自己不是專業人員再動手救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59.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692203.A.970.html ※ 編輯: ftyu (36.237.59.10), 06/07/2015 23:50:13
kidd168: 在台灣會被家屬質疑or付道義上的責任 06/07 23:54
nnsc: 美國有把醫療人員發生醫糾的風險算入保險及醫療費裡歐,費用 06/07 23:56
w3160828: 專業人士不救人=沒事 救人=有責任 都機 06/07 23:56
nnsc: 很高昂的歐,台灣有嗎 06/07 23:56
CCF5566: 保險高昂的費用直接轉到醫療費用啊 台灣醫療費用有這麼 06/08 00:00
CCF5566: 高嗎? 06/08 00:00
wyvernlee: 沒四千萬別救人 06/08 00:05
capitalofz: 1.美國版的也不是全部無責 維基都有自己可以查 06/08 00:07
capitalofz: 2.台灣版的也不是全部有責 法條就很清楚了 可以看一下 06/08 00:07
qooh2: 想請教文中這說法有無具體依據或相關實務案例呢?謝謝。 06/08 00:08
Arminius: 呵...就那一條就叫好薩馬利亞人法的話, 我是不覺得善意 06/08 00:16
Arminius: 不要求回報的專業人員有受到保護啦, wiki 下面還有有些 06/08 00:16
Arminius: 地方『只保護有執照的急救員』耶...急救員沒專業? 06/08 00:18
Arminius: 所以把那一法條當做好薩馬利亞人法根本是開玩笑, 根本偏 06/08 00:18
Arminius: 離好薩馬利亞人法的基本精神 06/08 00:19
Arminius: 照講只要原本沒有照護關係, 純粹路人, 不管是不是專業人 06/08 00:20
Arminius: 士,無償並提供急救的話, 都應該免責的 06/0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