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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今天討論的是『路見不平的急救』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對了 我可不是GOOGLE來的 我是國立大學法律系碩班生 >論文題目就是醫療糾紛 歡迎一起討論 謝謝 前問略刪..... 那請教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 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14 華視新聞追追追,帶您看到奮勇救人,卻反而被告。三年前卡玫基颱風襲台,台南縣救難 協會三名義工,救援一對買姓夫妻,但救難被大水打翻,義工獲救,老夫妻卻溺死了。家 屬怒- 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判決三個人要關4個月,家屬要求600萬賠款 ,讓這三名義工心都涼了,沒想到真的好心沒好報。   時間回到三年前的七月,卡玫基颱風襲台,當時台南救難隊三名義工,搭著救生艇搶 救一對買姓老夫妻,沒想到大水打翻救生艇,5人都被水沖走,其中一名義工拉著香蕉樹 葉求救,- 消防隊員拋出繩槍,好不容易將他救起,沒多久也發現另一名義工,在水裡快 要滅頂,救難人員趕快將他拉起,到了早上,最後一名義工,自行脫困上岸,歷劫歸來和 弟兄相擁而泣。   但不幸的是,老夫妻最後被發現溺斃,家屬抱在一起痛哭。當時也是被救難義工救出 的兒子,氣到一狀告上法院,說是三名義工害死爸媽。如今台南地院一審宣判,三名義工 因為業務- 過失致死,要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理由是當時沒讓這對夫妻穿上救生衣,家 屬更追加要求民事賠償600萬。   面對這樣的結果,華視新聞找到當年其中一名義工鮑國光,他的身上穿著救援制服, 這是為了隨時機動救人。但是現在判決確定,他說他救人的熱忱都涼了,他回憶事發當時 有勸買姓- 夫妻穿救生衣,但夫妻不肯,因為義工並沒有強制執行力,加上當時情況危急 根本沒時間多考慮,當初他知道自己被起訴後,有整整一年不敢再幫忙救人,好不容易現 在重拾信心,但- 沒想到這個判決又再次打擊。   我們也找到原告買先生的家,不過他們很低調,不願回應。也許失去父母親的痛,讓 提告的兒子非常憤怒。但讓我們再看一次當時溪水暴漲的畫面,水勢如此湍急,情況如此 危急,唯- 一能救出老夫婦的方法,就是載上救生艇,儘管翻了船,但義工自己也差點滅 頂,如果這樣捨命救人,還要換來判刑賠償,這樣以後誰還敢當救難義工?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0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685118.A.3CB.html
screwer5566: 感謝台灣刁民 感謝台灣法官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3 06/07 21:52
canucksteve: I just want money please dun judge me 06/07 21:53
darkbrigher: 沒甚麼 那些愛亂告的都記下來 列入黑名單不用救 06/07 21:54
Lucianbear: 買姓=滯台支那人 水準不意外 06/07 21:54
b2202761: 跟醫生不能拒絕病人一樣 如果是公家單位不能不救 06/07 21:54
kinomon: 義工證詞這麼強而有力 誰來告訴我為何法官沒有採信? 06/07 21:55
Arminius: 記也沒用, 你不知道誰是潛在的愛告刁民, 遇到一個就屎了 06/07 21:55
AirWinters: 希望法官病死路邊無人聞問 06/07 21:55
bobobola: 外省人 不意外 06/07 21:55
riker729: 所以一般人可以救 但警消或義消救人要負責任 06/07 21:56
btjerwei: 法官都覺得在法律上不能完全免責,就是錯的比例多寡 06/07 21:57
riker729: 那些法條並不保護醫生或消防員 06/07 21:57
GodVoice: 義消就不出勤就好了 負什麼責任? 06/07 21:58
riker729: 就算一般人也不要隨便亂救 因為被告很麻煩 即使沒罪 06/07 21:58
starkiller: capitalofz大面對一下~ 06/07 22:01
tmcharvard: 每次看到相關的事件與醫糾的事情...我都會忍不住的想 06/07 22:02
neu: 恐龍法官+不好好立法的立法院 06/07 22:02
tmcharvard: 到劉墉先生<人性的地獄與天堂>這篇文章... 06/07 22:03
qize1428: capitalofz出來面對R 06/07 22:04
plus203ft: 法律的本意是好的,這種事情要怪的是使用法律的人 06/07 22:04
jay022137: 06/07 22:04
tmcharvard: "這就是人,總覺得是別人欠自己的" 06/07 22:05
plus203ft: 一個義消拼死救你爹娘,結果翻船了你還要告義消? 06/07 22:06
plus203ft: 而告下去的結果就是這樣子了 06/07 22:06
tmcharvard: 也因為這樣,反過來想,就變成"我們總是欠別人的” 06/07 22:06
tmcharvard: 人性中讓人可悲又可恨的地方~唉 06/07 22:07
XUCK: 反正性買的又不多 以後要救人先問貴性 06/07 22:16
starkiller: 緊急的時候傷者多意識不清,沒辦法跟你說他姓啥... 06/07 22:22
arlun: 之前ptt吵的沸沸揚揚的珣媽 如果移動小朋友的是見義勇為的 06/07 22:26
arlun: 人 甚至是所謂的義消 義警 義工 06/07 22:26
arlun: 又或者更近的反廢死說的 如果死的是你家人 甚至被威脅的是 06/07 22:28
arlun: 你 你會怎麼做 06/07 22:28
arlun: 如果鄉民們是其子女又該怎麼做 又會怎麼做 06/07 22:28
efun77000: 因為理論跟實務不一樣 有規定不表示能用或是好用 06/07 22:58
odt: 姓買的是平埔族後裔好嗎? zh.m.wikipedia.org/zh-tw/買姓 06/07 23:05
Lorazin: 簡單講 立法員及法官 以為完備以為好心 可惜真實世界並非 06/07 23:08
Lorazin: 如此運轉.所以用有緊急避難法 所以約束你不救=缺德.荒謬 06/07 23:11
capitalofz: 二審改判無罪阿 06/07 23:35
capitalofz: 我出來面對了 06/07 23:35
capitalofz: https://goo.gl/h89YVn 06/07 23:35
capitalofz: 抱歉喔 拖這麼久才面對 假日比較忙 06/07 23:39
efun77000: 認定鮑國光等3人沒有過失,改判3人無罪。 06/07 23:43
k8543: 不要說改判了,光第一次告下去以後就怕了,都要到庭的,很閒喔 06/07 23:51
solsol: 那還是證明有的法官認為有罪啊 06/07 23:54
koll: 光接到法院文書心情就很不好了,心理壓力多大你知道嗎? 06/08 00:11
murosaora: 謝謝你刁民 06/08 00:17
KayRoe: 哎。 06/08 05:14
gogoegg: 被告就很麻煩了啦 某個智障就是不了解這個 06/08 06:59
loki1789: @0@ 06/08 07:30
s0450336: 我覺得台灣司法早已死亡,已經變成殭尸了 06/08 07:31
ikimo: 這案子明明一審也是判緩刑,記者根本是誤導,鄉民都寧可相 06/08 09:01
ikimo: 信常在罵的記者,而不去查證,以訛傳訛。 06/08 09:01
boyawake: 碩班的觀點與理路或許比較高深些,但走一趟法院、還要等 06/08 09:03
boyawake: 待判決,這中間的心理煎熬和成本誰能補償呢?拿資料整理 06/08 09:04
boyawake: 發文都很簡單 06/08 09:05
wfelix: 緩刑就是判你有罪但可以緩刑啊 06/08 09:38
wfelix: 判緩詳不就證明法官認為救人失敗的要扛罪責? 06/08 09:39
wfelix: 判緩刑不就證明法官認為救人失敗的要扛罪責? 06/08 09:40
wfelix: 再者、刑法緩刑代表法院認證你有過失 06/08 09:41
wfelix: 那接續的民事求償不就可以被拿來大做文章? 06/08 09:41
wfelix: 講的好像判緩刑代表法院很公道似的 06/08 09:42
LaHu: 緩刑就是你有罪啊 06/08 10:28
starkiller: ikimo大是來秀緩刑的下限的嗎? XD 06/08 11:31
starkiller: 緩刑就是認證你有罪並處以刑罰,但是有條件不執行。 06/08 11:32
starkiller: 對認真救人、非義務的義消人員於緊急救難時,乾丟? 06/0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