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rewer5566: 感謝台灣刁民 感謝台灣法官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3 06/07 21:52
推 canucksteve: I just want money please dun judge me 06/07 21:53
→ darkbrigher: 沒甚麼 那些愛亂告的都記下來 列入黑名單不用救 06/07 21:54
推 Lucianbear: 買姓=滯台支那人 水準不意外 06/07 21:54
→ b2202761: 跟醫生不能拒絕病人一樣 如果是公家單位不能不救 06/07 21:54
噓 kinomon: 義工證詞這麼強而有力 誰來告訴我為何法官沒有採信? 06/07 21:55
→ Arminius: 記也沒用, 你不知道誰是潛在的愛告刁民, 遇到一個就屎了 06/07 21:55
推 AirWinters: 希望法官病死路邊無人聞問 06/07 21:55
推 bobobola: 外省人 不意外 06/07 21:55
推 riker729: 所以一般人可以救 但警消或義消救人要負責任 06/07 21:56
→ btjerwei: 法官都覺得在法律上不能完全免責,就是錯的比例多寡 06/07 21:57
→ riker729: 那些法條並不保護醫生或消防員 06/07 21:57
→ GodVoice: 義消就不出勤就好了 負什麼責任? 06/07 21:58
→ riker729: 就算一般人也不要隨便亂救 因為被告很麻煩 即使沒罪 06/07 21:58
→ starkiller: capitalofz大面對一下~ 06/07 22:01
推 tmcharvard: 每次看到相關的事件與醫糾的事情...我都會忍不住的想 06/07 22:02
推 neu: 恐龍法官+不好好立法的立法院 06/07 22:02
→ tmcharvard: 到劉墉先生<人性的地獄與天堂>這篇文章... 06/07 22:03
推 qize1428: capitalofz出來面對R 06/07 22:04
→ plus203ft: 法律的本意是好的,這種事情要怪的是使用法律的人 06/07 22:04
推 jay022137: 06/07 22:04
→ tmcharvard: "這就是人,總覺得是別人欠自己的" 06/07 22:05
→ plus203ft: 一個義消拼死救你爹娘,結果翻船了你還要告義消? 06/07 22:06
→ plus203ft: 而告下去的結果就是這樣子了 06/07 22:06
→ tmcharvard: 也因為這樣,反過來想,就變成"我們總是欠別人的” 06/07 22:06
→ tmcharvard: 人性中讓人可悲又可恨的地方~唉 06/07 22:07
推 XUCK: 反正性買的又不多 以後要救人先問貴性 06/07 22:16
→ starkiller: 緊急的時候傷者多意識不清,沒辦法跟你說他姓啥... 06/07 22:22
→ arlun: 之前ptt吵的沸沸揚揚的珣媽 如果移動小朋友的是見義勇為的 06/07 22:26
→ arlun: 人 甚至是所謂的義消 義警 義工 06/07 22:26
→ arlun: 又或者更近的反廢死說的 如果死的是你家人 甚至被威脅的是 06/07 22:28
→ arlun: 你 你會怎麼做 06/07 22:28
→ arlun: 如果鄉民們是其子女又該怎麼做 又會怎麼做 06/07 22:28
推 efun77000: 因為理論跟實務不一樣 有規定不表示能用或是好用 06/07 22:58
推 odt: 姓買的是平埔族後裔好嗎? zh.m.wikipedia.org/zh-tw/買姓 06/07 23:05
推 Lorazin: 簡單講 立法員及法官 以為完備以為好心 可惜真實世界並非 06/07 23:08
→ Lorazin: 如此運轉.所以用有緊急避難法 所以約束你不救=缺德.荒謬 06/07 23:11
推 capitalofz: 二審改判無罪阿 06/07 23:35
→ capitalofz: 我出來面對了 06/07 23:35
推 capitalofz: 抱歉喔 拖這麼久才面對 假日比較忙 06/07 23:39
→ efun77000: 認定鮑國光等3人沒有過失,改判3人無罪。 06/07 23:43
推 k8543: 不要說改判了,光第一次告下去以後就怕了,都要到庭的,很閒喔 06/07 23:51
推 solsol: 那還是證明有的法官認為有罪啊 06/07 23:54
推 koll: 光接到法院文書心情就很不好了,心理壓力多大你知道嗎? 06/08 00:11
推 murosaora: 謝謝你刁民 06/08 00:17
推 KayRoe: 哎。 06/08 05:14
推 gogoegg: 被告就很麻煩了啦 某個智障就是不了解這個 06/08 06:59
推 loki1789: @0@ 06/08 07:30
推 s0450336: 我覺得台灣司法早已死亡,已經變成殭尸了 06/08 07:31
推 ikimo: 這案子明明一審也是判緩刑,記者根本是誤導,鄉民都寧可相 06/08 09:01
→ ikimo: 信常在罵的記者,而不去查證,以訛傳訛。 06/08 09:01
推 boyawake: 碩班的觀點與理路或許比較高深些,但走一趟法院、還要等 06/08 09:03
→ boyawake: 待判決,這中間的心理煎熬和成本誰能補償呢?拿資料整理 06/08 09:04
→ boyawake: 發文都很簡單 06/08 09:05
→ wfelix: 緩刑就是判你有罪但可以緩刑啊 06/08 09:38
→ wfelix: 判緩詳不就證明法官認為救人失敗的要扛罪責? 06/08 09:39
→ wfelix: 判緩刑不就證明法官認為救人失敗的要扛罪責? 06/08 09:40
→ wfelix: 再者、刑法緩刑代表法院認證你有過失 06/08 09:41
→ wfelix: 那接續的民事求償不就可以被拿來大做文章? 06/08 09:41
→ wfelix: 講的好像判緩刑代表法院很公道似的 06/08 09:42
→ LaHu: 緩刑就是你有罪啊 06/08 10:28
→ starkiller: ikimo大是來秀緩刑的下限的嗎? XD 06/08 11:31
→ starkiller: 緩刑就是認證你有罪並處以刑罰,但是有條件不執行。 06/08 11:32
→ starkiller: 對認真救人、非義務的義消人員於緊急救難時,乾丟? 06/0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