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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cs (打馬小蝦兵)》之銘言: : 山難國賠寒蟬效應 醫師:出遊盡量隱藏身分 :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獲國賠的判決結果,讓許多以救援為任務的專業人員,陸續 : 出現寒蟬效應。一名不願具名的胡姓醫師就在臉書分享,談到過去不管在高鐵還是飛機上 : ,都遇過乘客需要醫師協助,當時都會毫不猶豫上前,然而逐漸感受到台灣社會「充滿奧 : 客和究責文化」,導致現在出遊都會盡量「隱藏醫師身分」。 : 胡醫師特別談到了,曾有次在飛機上遇見一位顳顎關節脫位(俗稱落下巴)的病患,在嘗 : 試徒手復位後,由於患者非常疼痛,但機上又無適當的藥品,因此拿出自己的隨身安眠藥 : 與普拿疼止痛。然而就機上座艙長隨後就拿出給他一張單子,說是「SOP」,他猜測可能 : 是有用藥,航空公司怕有事後有責任因此要他簽署像是「切結書」的文件,令他感覺不太 : 舒服。 : 文章最後提到,事情發生之後,「被太太唸了」,因為成功的話,是「滿足自己的英雄感 : 」,若是結果不好,「就要負責」,可能還會演變成醫療糾紛,「成功無賞,打破要賠」 : 。胡醫師事後揶揄自己收到一個飛機模型,也被同事取笑,像是「為自己的曾經莽撞留下 : 印記」,而自從山難判決出來後,「心意更加堅定。救人,不是義務。」 : 胡醫師也曾在其他貼文中談到,這些救援職業的專業人員並非忘記自己的「初衷」,而是 : 「法律」對他們的「究責」,使這些原本抱持著盡力救人的專業人員感到心灰意冷,「救 : 人如救火,水火無情,誰能保證結果?一但出手相救,萬一結果不理想,我想,你得自己 : 跟法官證明你沒有擺爛,這樣來一下,下回,你能不三思而行?人會有迴避痛苦的本能, : 這種事件,即使最後還人清白,而遲到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如果,曾經聽聞或經 : 歷這些案例後,當自己遇上了他人危難,還會奮不顧身?」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07/517516.htm#ixzz3cNqIKlRj : 到底是我們立法委員的錯,還是法官的腦袋太僵? 這跟山難搜救的狀況又不一樣,之前看過那件山難的專訪,消防隊因為一句“那邊看過了 不用再找",導致往後的搜救都不往那個地方搜查了,這種影響搜救判斷的事,我是覺得 國賠賠的很有道理,更何況消防隊所謂的“看過”在某個電視專訪來看,就只是喵過而已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16.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685385.A.19D.html
hatenese: 最根本的還是~超過一定高度的都不准獨自去登山才對 06/07 21:57
tomandnico: 自己的失誤賠上性命,應該95% 比5%吧 200*0.05還差不多 06/07 22:00
lastmile: 這算認知問題吧,這種去搜要認真每個點都搜清楚,除了 06/07 22:02
mimikillua: 往深山裡鑽 是國家要求的膩 國賠很有道理? 06/07 22:02
solsol: 不是跑平常人不會挑下去的8公尺高懸崖下面嗎? 06/07 22:02
dorydoze: 挖挖哇有一集也在探討,紅姨立場跟閣下一樣,我覺得說得蠻 06/07 22:02
dorydoze: 有道理的 06/07 22:03
lastmile: 認真以外也是要靠技術,不然有限的體力真的就只能看一看 06/07 22:03
riker729: 哪不一樣? 如果飛機上醫生因為器械不足看錯了病人 06/07 22:03
lastmile: 用常識判斷人是不是有可能在這邊而已。一些很詭異艱困 06/07 22:03
riker729: 下飛機後這病人掛了 是不是要起訴醫生? 06/07 22:04
tomandnico: 標準的要救人的完美 打破卻要陪 被追究 心理受傷 06/07 22:04
lastmile: 的點,正常人沒有裝備迷路會鑽到那種點嗎? 搜救的人不是 06/07 22:04
todau: 這只表示需要更專業的搜救,需要加強訓練。但是為什麼要賠 06/07 22:05
lastmile: 神,搜救的人體力也有限,蹲在那種機車的點怪人找不到? 06/07 22:05
k8543: 所以呢?搜救人員全部都在郊遊?就算這是一個暇疵,他們也只能 06/07 22:05
todau: 去從事有冒險性的活動,就要自己為自己負責,沒有任何其他 06/07 22:06
k8543: 算是沒有救到人,可不是他們殺人,但就是要放大這個過程,賠死 06/07 22:06
todau: 人需要為他人的冒險性活動安危負責。 06/07 22:06
tomandnico: 以後誰敢去上山救人 只要你只是喵過 就算國家的錯?? 06/07 22:07
k8543: 你們,那沒有把握十全十美的搜救人員,誰還敢救人?告了一大堆 06/07 22:07
k8543: 單位和流程,有多少不成立,但成立一點就可以賠死你,這地方還 06/07 22:08
k8543: 是只適合壞人住,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啊! 06/07 22:08
sdiaa: 張同學是連下好幾個數層樓高瀑布 不是一個八公尺瀑布而已 06/07 22:09
k8543: 雞蛋再密也有縫,就搞不懂法律一定要找出可以原諒壞人的地方 06/07 22:10
wsdykssj: 消防人員在訪談中也親口說出確實沒有下去,但回報有 06/07 22:10
k8543: 但卻一定要找出好人有稍微沒有注意到的點,就放大,賠死你們 06/07 22:11
aprendes: 沒有裝備 訓練不足到不了可以體諒 但為什麼要謊報? 06/07 22:12
k8543: 要是有人說謊找出那個人來賠,不是含糊變成國賠,那人是自費 06/07 22:12
k8543: 找來的不是?就算不是,也該明明白白的把他釘出來,不是總負責 06/07 22:13
lastmile: 假設今天是真說謊的國賠,那明天會不會沒說謊真疏忽的賠 06/07 22:13
lastmile: 做救人這種事情做到要賠錢,那時就真別怪人冷漠 06/07 22:14
aprendes: 說謊本質就是疏忽 哪有謊報跟疏忽可以切割的 06/07 22:16
lastmile: 在山裡面找一個可能躺平在樹裡草裡的人不是這麼簡單的 06/07 22:19
lastmile: 有些地方可能看起來薄薄一層塞不下人,但可能就真躺一個 06/07 22:20
todau: 從他入山,跳下瀑布,都是他自己的決定。沒有人需要為他負 06/07 22:21
lastmile: 如果這麼簡單就不會常常知道人在這一區塊還找好久才找到 06/07 22:21
ghjkl1478: 你說不一樣就不一樣? 救山難根本不是消防隊的業務 06/07 22:37
ghjkl1478: 也就是說當初消防隊根本可以依法拒絕搜救 而免於國賠 06/07 22:38
arlun: 如果當初真的拒絕入山救援 風向絕對完全不一樣 06/07 22:47
arlun: 人命在任何時候都是很重要的 要不然板上也不會有支持死刑 06/07 22:48
arlun: 的言論了 06/07 22:48
andey: 又一個..你自己去家附近不照路標爬一座小山看看... 06/08 00:40
WINDHEAD: 本來就是阿,今天判賠的是南投縣消防局,又不是第一線 06/08 02:01
WINDHEAD: 救災人員,你醫生是在怕屁喔,有沒有這麼草莓心態阿 06/08 02:02
Verola: 你先搞懂 什麼情況下才有賠償責任 06/08 02:08
ChangetheWay: 想必先生工作100%無失誤,不然你賠死了 06/08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