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No99: 你不怕被告喔?06/21 00:18
你告訴我這是要怎麼告?
今天我合理評論一個軟體更新的功能很垃圾
類似流氓軟體,是告什麼啦?
我有指他為人怎樣哦?
護航個屁啊
使用者就是有資格評價啦
推 phz100: 樓上太公06/21 00:18
→ PikaCracker: 太可怕了 我今天窩在ptt柯柯笑浪費生命06/21 00:18
→ PikaCracker: 明天會不會去路上剝奪別人的生命06/21 00:19
→ blaz: 會變成法院認證的06/21 00:19
噓 selinia: 好可怕喔06/21 00:20
→ benson1989: 阿扁應該可以賺一筆不少的和解費吧06/21 00:22
噓 hachime: 說得好! sent from my Moptt06/21 00:22
※ 編輯: yingjeou (61.31.130.79), 06/21/2015 00:31:17
推 pp1877: 怕被告的話,每行前面加sent from my Jptt隱瞞證據(誤 06/21 00:29
噓 asdfghjklasd: 是不會被告,但是發廢文會被水桶耶 06/21 00:40
→ yzvr: 說可以告跟要和解費的,要不要先去問問律師或看看判例之類的 06/21 00:40
→ yzvr: ;別浪費檢察官時間 06/21 00:41
→ mira5: 商業競爭不用無限上綱扯言論自由吧 06/21 00:44
噓 jay111101: 作者應該是不會告你啦!不過你看不出來有人在釣魚嗎? 06/21 01:00
推 s9209122222: 說的很對啊 06/21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