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節錄: : -遊樂設施出租及變更用途使用,並未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屬違規行為。- : 好 違規就讓你罰款啊 看你要罰一萬兩萬都可以 : 拜託 不要亂扯 : 八仙的場地合法 是出租變更用途使用違規 : 這新聞是違建本身就違法 跟八仙完全不一樣好嗎? : 比如說我家是住宅,依法不能當店面使用, : 結果我租給別人當店面賣小吃, : 那麼這樣算我違規,應該要被罰款沒問題,合情合理。 : 但是小吃店炸雞排炸到一半爆炸了,炸死了整條街的人, : 那家屬和政府不去找雞排店老闆賠償, : 反而要找我這個房東賠, 有人說不要呂賠嗎??? 兩個跟政府都要賠 政府管理也有管理責任 : 說我是住宅怎麼可以租給別人開店面,太可惡了,要負全責, :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借車 給他人若無駕照 出車禍撞死人 在最高法院在99年台上字第1058號民事判決中, 認為出借者借車給無駕照之人肇事, 屬於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對受害者造成損害, 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仙可不可以借人辦趴 不可以 八仙知不知道 不可以借人辦趴 知道 被罰過了 辦趴死人 沒有連帶賠償責任 你們覺得沒有??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45.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990762.A.678.html
bbdirty5566: 租借場地而已有什麼錯 你借別人機車撞死人你也要判 07/04 14:20
TAKEZOU: 呂賠不出來早脫產了 這狀況下會有什懲罰? 關2年? 07/04 14:20
bbdirty5566: 死刑嗎? 07/04 14:21
kid725: 繼續帶風向喔 07/04 14:21
moonlind: 有 所以大家怕八仙逃跑 所以申請假扣押 可是八仙一樣可 07/04 14:21
kid725: 你提假扣押 八仙自認有理由一樣可以抗告 07/04 14:21
moonlind: 以抗告 07/04 14:21
evaji548: 那主辦人呂忠吉呢?? 07/04 14:22
kid725: 這都是法律上容許的事 主政者卻說"太可惡" 風向帶過頭 07/04 14:22
kid725: 平常侯友宜說話我還會給推 這次真的是要給噓 07/04 14:22
Arminius: 侯友宜只有這種程度嗎? 提假扣押對方本來就有權抗告了 07/04 14:23
Arminius: 讓法院認定才對 07/04 14:24
holsety: 因為反正呂就是賠不出來嘛,結果變成清一色要八仙死XD 07/04 14:24
medama: 沒駕照開車犯法 但是辦趴合法啊 07/04 14:24
在八仙辦趴 不合法 有問題嗎??????
medama: 你借車給有駕照的人 他跑去喝酒撞死人變你要賠嗎? 07/04 14:25
要賠阿 去問一下
moonlind: 抗告就只要說 我八仙絕不逃 而且很有誠意 判多少賠多少 07/04 14:26
moonlind: 剩下的就交給法官認定 07/04 14:27
getbacker: 違規出租依法是能罰多少?kmt最喜歡說惡法亦法啊 07/04 14:28
違法借無照駕駛開車能罰多少???????
medama: 辦趴合法 是出租違法 所以八仙要罰款 辦趴死人要叫忠吉賠 07/04 14:30
medama: 你違法出租頂多罰幾千幾萬 呂忠吉炸死200人要賠好幾億 07/04 14:30
不正確的地點辦活動本來就違法 你有疑問嗎? 給人住宿有違法嗎?? 沒有阿 頂樓加蓋 給人住宿電線走火燒死人 你覺得要不要賠??
jojomickey2: 也有比例原則吧,但現在是要抄家耶,借個場地變抄家 07/04 14:30
jojomickey2: ,什麼邏輯 07/04 14:31
這樣的景況不用抄家 那怎樣才可以抄家???
moonlind: 假扣押就當下很痛 最後判決出爐 八仙絕對不是賠最多的 07/04 14:32
jojomickey2: 呂賠幾億我沒意見,但因為房東有錢就無限上綱他的應 07/04 14:32
jojomickey2: 有的罪責才是太惡劣了 07/04 14:32
ru8fm06: 你借機給有駕照的人違法嗎?出事前也只有高雄禁止粉彩, 07/04 14:33
ru8fm06: 找你這樣說新北不是要負更大的責任,因為沒禁止粉彩趴, 07/04 14:33
ru8fm06: 我強烈建議要對新北市政府跟負責人馬2.0提出假扣押 07/04 14:34
有的 你看到他喝酒就有事 除非你沒看到他喝酒
ryan0222: 李長榮爆炸死這麼多人,高雄市政府為什麼不用被抄家啊? 07/04 14:34
高雄市政府沒有管線的管理權 當然沒責任 中央政府沒下放管理權 一切責任都要他扛
david75610: 違法也要看是不是違反了保護他人的法律 07/04 14:35
david75610: 這案子到法院一定攻防激烈 07/04 14:35
jojomickey2: 凡事都比例原則吧,這件事就是呂跟八仙是二比八好了 07/04 14:37
jojomickey2: ,都自動拿了一億出了,還要假扣押,反觀呂呢!!!??!? 07/04 14:37
frank94: 八仙不負責,侯友宜:可惡。市府不負責,2.0:政治操作 07/04 14:37
jojomickey2: !? 07/04 14:37
frank94: 侯友宜是法官嗎?有沒責任你說的算? 07/04 14:38
jimrex12025: 像原PO這種人就順他的意 說句八仙該死安撫他一下就好 07/04 14:39
frank94: 意外責任還要看場地跟事故的關聯性,不是違規就得負責 07/04 14:40
※ 編輯: qazijn (118.171.245.166), 07/04/2015 14:41:47
Arminius: 懂了, ok...八仙該死八仙該死八仙該死八仙該死八仙該死 07/04 14:41
zzzxzzz99: 你忠吉哥好朋友? 07/04 15:58
kkman321: 政府要賠三小 不懂裝懂 07/04 16:13
onlyhuman: 政府要賠? 07/04 18:38
Amadeus1008: 你的法規要加強 07/0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