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soul (聚合的靈魂)》之銘言:
: 教師談課綱「違」調 教官報教部列管
: 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85381
: 評論課綱竟屬「負面新聞」
: 周威同也嘲諷地表示,當一個老師,當到連教育部都會害怕,還被「校園安全」通報,「
: 這真是一件十分榮幸的事,比得到師鐸獎還開心」。
教育部哪有怕周威同?
: 東女教官稱依校安事件報部
: 對於為何自己的言論會是校安事件,周威同不太清楚,他說,學校教官告知:「只要有學
: 校的校名見報,就要循校安事件通報教育部。」因為他接受媒體訪問談論課綱微調政策,
: 讓台東女中的校名見報了,所以教官是依規定通報。
: 教育部:不會對周老師處置
: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當初在校安事件通報規定中會將媒體列入通報事項,應是認為媒
: 體關注的負面事件是校園重要事件須受重視,他不清楚台東女中的通報狀況,但即使通報
: ,教育部也不會對周威同老師有任何處理。
跟大家講關鍵:
第一白爛拿雞毛當令箭的是要接受校園法治巡迴教育的教官
第二半桶水搞不清楚法理的是周威同
地方縣市某校教師某甲 在校時對同事/學生OO或XX 醜事曝光上了報 讓該校校譽受影響
那麼注意校安的教官要回報教育部 這是規定--條文的解讀上也很清楚...法規的規定也很
正常--這樣的法規 違了哪條憲 哪條法律?當然沒有~
除非有法規意思閱讀能力低落的白爛(廣義的)公務人員(ex.教官)
拿雞毛規定當令箭亂套用到不相干的周威同情況~~
舉反諷:假設如果某個教師發言公開某個黑箱事件--例如某校教官張三 強姦女學生
這醜事本來被校長黑箱壓下私了 但被仗義執言的教師公諸媒體 使輿論譁然--各位:
(是教官張三)讓校譽受損 但該校另一名教官李四 卻將該名"教師"通報給教育部
然後這名教師就怪起教育部!!!白爛李四倒是在旁乘涼!
教師也不去怪李四 還說李四是依規定通報 錯的是"規定"???????
周威同被泥巴丟到了 倒是鄉愿地不敢對同校同事(教官)去爭執--柿子挑軟的吃
往外罵百公里外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何以被罵的教育部 真是好棒棒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8.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147768.A.9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