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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我只問一件事: : 這事如果沒有在檢察官那邊立案, : 那是不是以後這種沒有急迫性的案件, : 都可以由司法警察自主決定去辦案、扣押? : 那這樣扣押以後算誰的? : 我國刑事訴訟竟然允許這種事? : 這事如果有在檢察官那邊成案, : 那為什麼沒有搜索票、沒有指揮一般警察偵辦? : 請刑訴高手出來出來說明一下。 : ※ 引述《NTUST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之銘言: : : 想問一下有法律專業的人 : : 憲兵沒有搜索票去扣押確定有問題 : : 現在也罵翻了 : : 問題是民人持有這份文件到底合不合法 : : 因為那份文件好像是有機密性質的 : : 如果不合法 : : 憲兵到底能不能以某種方法去調查 : : 畢竟憲兵好像是有部分的執法權的 : : 如果民人不能合法持有這種算機密文件 : : 那到調查為止的過程應該沒問題吧 用手機簡單回應一下,若有其他法律專業大大 或是道長願意播出寶貴時間補充的話,感激不盡 搜索屬於強制處分之一,原則上由法官保留,換言之就是搜索要經過法官同意,還必須持搜索票始為合法(刑訴128訂有明文) 但搜索有三個例外不需要搜索票 1.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時就其身體之範圍搜索之(避免藏有武器) 但本案顯然不是這個情況 2.緊急搜索:可以直接看刑訴131第二項 簡單來講就是如果非立刻進行搜索,證據即有遭變造煙滅之可能,可以又檢察官或司法警察為之 但無論是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進行緊急搜索,都必須呈報法院允許之。換言之如果是採用這個方式,原PO過幾天就會取得正式的搜索票 但個人認為是這個情形的可能性不大。 第一:根本不符合緊急搜索的要件,原PO爸那則拍賣是2015年刊登的,到現在才來搜索,然後說有緊急急迫情勢,完全說不通 第二:法官保留那邊通過的機率太低了 最後是第三種:刑訴131-1 也就是自願搜索 被搜索人若自願被搜索,得不使用搜索票;但搜索人必須出示證件,並且將被搜索人同意之意旨載明於筆錄之中 這個是本案最有可能的方式 但依然有問題, 1.執行搜索之人是否有出示證件 2.原PO爸是否真有明示同意搜索,並且載明於筆錄之中(原PO爸有被找去配合「調查」,很可能當時有製作筆錄) 倘若原PO爸真有製作筆錄並簽名,同意被搜索,那這件事的轉圜餘地就非常小了... 解決的方式恐怕只能倚靠媒體的輿論壓力 會有人說,該筆錄可能是出於強暴脅迫等情事 但說穿了...口說無憑啊,縱使提起訴訟,法官會相信誰? 不然過去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因為被刑求而做出自白筆錄,然後因而冤死? 另外還有,施行搜索必須有一個基礎的事實 但改通知上面寫的贓物罪、妨害秘密(?)太過籠統了,這裡也是一個很大的瑕疵... 只能說,希望大家繼續維持關注這件事情,絕不能讓台灣的民主又走了回頭路。 社會輿論壓力的力量,才是真正能與邪惡當權者抗衡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5.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245110.A.40C.html
angelgirl13: 專業!! 03/06 14:18
meredith001: 講這麼多 對方掏槍出來怎辦 03/06 14:18
watashiD: 2015年就刊,現在來抓人根本就是在滅證 03/06 14:19
aa01081008tw: 同意搜索要非常嚴才能通過檢驗..心生畏懼下簽名就能 03/06 14:20
eupa1973: 一般民眾遇到了都軟了,只能照做 03/06 14:20
aa01081008tw: 打翻檢警前面作的形式...他門要自己去證明沒威脅 03/06 14:20
wahaha99: 我問的是扣押....這次有扣押證物, 03/06 14:24
wahaha99: 沒有法官跟檢察官指揮, 誰能扣押? 03/06 14:24
Galm: 這篇簡單明瞭,現在麻煩的是事主方這能自行保存的證據 影音 03/06 14:25
jyekid: 99我記得是搜扣一起的 這篇131-1那部分無誤 03/06 14:25
whitezealman: 刑訴131第2項主體只有檢察官 司法警察官無此權限 03/06 14:25
everemember: 其實實務上很難,如果說一句被強暴脅迫就能打翻筆錄. 03/06 14:25
everemember: ..那實務運作會很痛苦 03/06 14:25
Galm: 之類的好像沒有? 而且又有在筆錄簽名,所以說國防部是能凹的 03/06 14:26
jyekid: 所以這件事基本上就是被搓掉啊 但我比較重視事後怎麼補漏 03/06 14:26
jyekid: 自願搜索同意書都簽名了 監視器也表示屋主自己上車 03/06 14:26
Galm: 而國防部的臉皮有多厚我想大家都知道的...覺得不太樂觀 03/06 14:27
jyekid: 要怎麼跟那群渣鬥 擺明就是利用民人畏懼公權力便宜行事 03/06 14:27
everemember: 是的,這件事情我只能說,真的很不樂觀,這就是玩弄 03/06 14:27
everemember: 法律.. 03/06 14:27
jyekid: 甚至是 違法搜扣 反正不要鬧大 搓掉就好 03/06 14:28
jyekid: 不只憲兵這樣弄 警察也常利用民人不熟法律搞人 超機掰 03/06 14:28
whitezealman: 依最高法院100台上7112判決意旨 筆錄只能在搜索 03/06 14:28
everemember: 131II可以由檢察官指揮...檢察官似乎沒有一定要在場 03/06 14:28
whitezealman: 之前或當時完成 不能於事後補正 03/06 14:29
jyekid: 我是主張131-1修成執勤人員必須告知 當事人無遵守義務 03/06 14:29
Galm: 所以簡單說這事件是合法但不合理就是了..真是荒謬了這 囧 03/06 14:30
recx: 所以黑道逼你簽本票 黑道也能主張你自己簽的啊.. 03/06 14:30
everemember: W大,如果筆錄上的時間是在搜索之前呢?你如何舉證 03/06 14:30
everemember: 證明筆錄時間偽造 03/06 14:30
jyekid: 如此一來 憲警拿出一張紙給當事人若同意簽名 已收到告知 03/06 14:30
everemember: 嚴格來說是不合法,但是你很難證明不合法... 03/06 14:30
jyekid: 也簽名 扯黑道就算了 跟憲警玩這套 除非有錄音對方恐嚇 03/06 14:31
wahaha99: 扣押應該是136, 131都是講搜索, 03/06 14:31
jyekid: 反正事後補搜索票也很簡單啦]有錄到音再來法院PK 03/06 14:31
Galm: 這下真不樂觀了...唉 靜觀其變了,真的不能認同這種灰色法律 03/06 14:31
foolfighter: 重點是要求民人配合自願調查可以假冒買家嗎? 03/06 14:32
silentence: 黨國時代就是這樣玩死你的阿 03/06 14:32
wahaha99: 我想搜索跟扣押是兩回事 03/06 14:32
everemember: 搜扣原則上都是一起的...我突然想到筆錄時必須連續 03/06 14:32
silentence: 一句辦案需要 全部配合調查 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03/06 14:32
everemember: 錄音錄影..所以時間偽造有點難。但這條也非絕對強制 03/06 14:33
everemember: 如此.. 03/06 14:33
jyekid: 不是你這樣解讀的 搜索後扣押是綁一起的 不會另外開扣票 03/06 14:33
jyekid: 不然我搜索完 告訴屋主 拍謝吼 我回去找檢察官開扣票 等等 03/06 14:34
wahaha99: 如果搜扣是一體, 那136是用來幹嘛的? 03/06 14:34
wahaha99: 不是啊, 我是直接懷疑這次根本沒有檢察官指揮, 03/06 14:34
jyekid: 喔 然後回來後 發現屋主又更動位置 我申請搜索票嗎 03/06 14:34
wahaha99: 所以問題點不在131, 而是136 03/06 14:34
Galm: 也覺得沒有檢調指揮+1 03/06 14:34
ymx3xc: 可是人家能直接繞過法院搜索ㄋㄟ 03/06 14:35
everemember: 不是..搜索過來的東西在製作筆錄的時候會一併開扣押 03/06 14:35
everemember: 清單給你簽名,所以這部分沒啥問題 03/06 14:35
jyekid: 應於交與之搜索票內,記載其事由 03/06 14:36
jyekid: 我也傾向可能憲兵自己搞定 根本沒找檢察官 03/06 14:36
wahaha99: 136寫的是扣押要有法官檢察官"命", 03/06 14:36
Galm: 這事件假如是有檢警單位下去一起查,風波不會這麼大 03/06 14:36
wahaha99: 如果這次根本沒有檢察官, 那就是違法扣押 03/06 14:36
wahaha99: 不是這樣嗎? 司法警察可沒權扣押吧? 又不是現行犯? 03/06 14:37
recx: 因為這件事叫警察就能做了 檢調幹嘛去找憲兵.. 03/06 14:37
Galm: 但目前看起來就像是憲兵單位自行處置? 所以才會衍生至此 03/06 14:37
recx: 所以一定是憲兵自己胡搞瞎搞 03/06 14:37
everemember: 是啊,如果沒有背後檢察官就是違法扣押以外,也是違 03/06 14:37
everemember: 法搜索啊,因為根本沒有成案哪裡來的搜索基礎事實 03/06 14:37
jyekid: 所以你到底想說甚麼 有同意搜索就自動COMBO扣押了 03/06 14:38
jyekid: 不用再煩惱甚麼違法扣押 只會往前找搜索這動作合法與否 03/06 14:38
everemember: 他想說的是背後必須有檢察官,這部分也沒錯,但搜索 03/06 14:39
everemember: 也是 03/06 14:39
wahaha99: 同意搜索怎麼會COMBO扣押,136的扣押執行者都不存在耶 03/06 14:39
jyekid: 怎麼不會 我前面說了 如果你還要找136 那同意搜索是廢條 03/06 14:40
wahaha99: 我是認為這次根本沒有檢察官 如果是這樣 那事情就大條了 03/06 14:40
jyekid: 警方搜索(131-1)完後發現無法扣押 大喊 任務結束 意義在哪 03/06 14:41
wahaha99: jyekid,我說的是這次沒有檢察官偵辦的前提 03/06 14:41
qqq0103: ============殺人魔KMT真爽!!都可以自願被自殺強姦====== 03/06 14:41
jyekid: 那附帶搜索也類比喔 抱歉 挖 警察發現犯罪者身上有槍 03/06 14:42
jyekid: 沒有136的檢察官那些官ㄟ 算了 放過他 讓他拿槍好了 03/06 14:43
wahaha99: 身上有槍那叫現行犯 依照現行犯逮捕好嗎 03/06 14:44
wahaha99: 逮捕後要移送地檢署 就會有檢察官了 03/06 14:44
jyekid: 沒有檢察官偵辦的前提 該討論的是 發動131-1的合法性 03/06 14:44
wahaha99: 的確那也是 但我想就算131.1是漏洞 136能補上 03/06 14:45
jyekid: OK 那好吧 舉例錯誤 那我改成發現刀子好了這也是附帶搜索 03/06 14:45
jyekid: 警察不能扣押耶 好可怕 03/06 14:45
wahaha99: 現行犯有槍 逮捕到警局後 也是移送檢察官才扣押 03/06 14:45
everemember: 重點確實是沒有檢察官偵辦,發動搜索的合法性,扣押 03/06 14:46
everemember: 不是主要爭點 03/06 14:46
wahaha99: 發現刀子要看與案關聯性啊 不然你以為扣押一定准嗎 03/06 14:46
yannicklatte: 推 03/06 14:49
freeskyd: 專業推 03/06 14:53
snorker: 上街啦 03/06 15:07
onlyhuman: 03/06 15:25
griswold: 這篇算是比較中肯的言論 03/06 15:26
Strafprozess: 99大大136講的是有檢察官情形,沒檢察官還是要回歸 03/06 15:43
Strafprozess: 131之1討論搜索的合法性與扣押無關 03/06 15:44
Strafprozess: 搜索扣押是綁在一起,沒有另開扣押票的問題 03/06 15:45
Harbin: 高調 03/06 16:09
SHIU0315: 推 03/06 16:40
andy2011: 完全沒檢查官畫面憲兵球員兼裁判就屎定了131不是這樣用 03/06 17:24
andy2011: 10條贓物罪+妨害秘密也大不過濫權搜索事實 MP r.i.s 03/06 17:27
icem: 自願搜索 要求立法院修法修掉啊 03/06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