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escythe (Cirilla)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憲兵違搜案的後續處理
時間Wed Mar 9 06:56:13 2016
※ 引述《longreen (古力菲斯)》之銘言:
: 最後就是主張本質的問題。
: 意思就是,一般來說偵查程序的「任意性」,像這裡的搜索同意的任意性,或是自白的任
: 意性,主要是法院用來判斷證據能力的標準。證據能力就是你現在這個人或是這東西可不
: 可以進入法院作為法官審理案件的證據,比如說我今天殺了人,但我是在警局被打到半死
: 才承認(自白)我殺人,那麼我的自白就沒有證據能力,不能進入法院當證據用,法官可
: 以連聽都不聽,就算那是真的。言歸正傳,也就是說現在是憲兵告魏先生,那憲兵去搜索
: 魏家所得到的同意,是不是真的具任意性,那是法官要判斷可不可以把他們搜到的東西拿
: 來當定魏先生罪的證據,跟我們要告憲兵什麼罪沒有直接關係。
只引本段表述管見
鄉民終於開始關心正當法律程序的議題那很不錯
但引文這段 剛好呈現實務上惡搞憲法上基本權利的精華
你說自白非任意性?OK阿,刑求太嚴重,我刑訴158-4不敢用
沒關係,筆錄有一百份,打人那一份我不用就好了
什麼非任意的放射性、繼續性 反正法條又沒寫
邱和順案(還是徐自強去了?)就是這樣被搞死刑阿
同意搜索有無符合自願性的要件?
我個人認為絕對沒有啦,哪個五十歲的台灣人看到憲兵隊不會怕?
他們長大的年代還在戒嚴欸各位知道嗎?
他的同意根本就是心理強制啦
至於原PO提到的事後審查,個人是覺得沒有必要
因為他本來就會受到審查了
問題是大家都不重視而已
至於鄉民如果有人覺得「好誇張喔這時代怎會有這種事」
拜託 睜大雙眼
這種事情這一秒也還在發生 警察最常這樣搞了
今天把你攔下來 問你「你車廂開給我看一下好嗎」 你一開就是同意了阿
他有沒有跟你講不能開?你知不知道不必開?
當然不知道啦
那有自願性嗎?
這件事情嚴重是在於,憲兵的水準連警察一半都不到
法律上憲兵也根本沒什麼嚴謹的規範可以規制他們的偵查作為
順帶一提啦,洩密又不是他們憲兵的法定職權
他跑來查我個人覺得他們連司法警察身分都沒有,
在本案應該直接認為所有證據都沒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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υ █ / \ ψxyzdragon
阿~~中國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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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嗚喔喔....
快趁熱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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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kysail: 被自願 被同意 03/09 07:01
→ skysail: 癥結不在憲兵 在政戰系統情蒐自己人民指揮憲兵 03/09 07:03
→ andy2011: 我知道阿但他可以"請"我去警局幾個小時誰有空這樣跟警玩 03/09 07:07
推 freeclouds: 其實警察臨檢叫你開車廂就是最常見的同意搜索 03/09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