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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政黑板看到的 現役台大法研所畢業律師高材生出來打鄉民臉了 那些在吵得可以洗洗睡了 人家憲兵沒有錯!!! 實務上就是如此嗎,有百分之91以上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司法警察主動進行調查 再轉呈檢察官辦理的 誰告訴你一定要檢察官下命令 司法警察才能進行調查? 至於扯搜索跟調查的不同 更是好笑 在法官保留的體制下 無論檢方或警方進行搜索 有哪一種情形不需要法院核准的啊  由檢察官發動就比較有正當性嗎  別自欺欺人了好嗎? 而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的無令狀搜索 不就把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四者並列 承認各自的無令狀搜索權 你還要扯什麼? 至於法律背景 在下台大法研所畢業 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現職律師 在台大法學論及各大法學期刊接發表有論文 那請問你個學校畢業的 律師考上了沒? 執業多久了? 成天只會拿著教科書的文章來照本宣科 斷章取義 連實務界的狀況都搞不清楚 還野人獻曝 那可是會笑掉人大牙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2.216.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325979.A.1EB.html
mars1985: 哦 03/07 12:47
kairi5217: 事實上 他講的沒錯 哈哈哈 那你們懂台灣多可悲了沒有? 03/07 12:47
corpserun: 大牙神正 03/07 12:47
dusted: 哈哈,所以多久內該呈報檢察官呢?呈了嗎? 03/07 12:47
實務上半年都沒呈的 多的咧!!!
q76211635: 查水表~ 03/07 12:48
sleepyuan: 你喜歡戒嚴囉?? 03/07 12:48
zold: 這就是國民黨立的「法」啊! 悲哀的不合潮流 03/07 12:48
JuiFu617: 行政調查結果要陳報檢察官和法官才能發動刑事偵察 03/07 12:48
widec: 我還是美利堅合眾國世界一大統領咧 沒名沒姓 隨他亂掰 03/07 12:48
Assyla: 實務界,三十年前憲兵可以合法把人推到海裡殺死 03/07 12:49
dlevel: 有多高,沒名沒姓的 03/07 12:50
sassuck: 實務界為求方便沒有照著既定規則走就是對的喔? 03/07 12:50
JuiFu617: 台灣不是雙偵察主體,司法警察只是輔助偵察主體 03/07 12:50
Tiphareth: 所以沒按照規則執法你們覺得好棒棒?真會護航呢! 03/07 12:51
JuiFu617: 軍方就是游走法規模糊地帶,行政調查和刑事偵查權的界線 03/07 12:51
Mike9: 可悲 03/07 12:51
abram: 廢掉憲兵就對了 03/07 12:52
JuiFu617: 而且調查後要陳報檢察官,這案件有嗎? 03/07 12:52
peacesb: 吱吱崩潰~ 03/07 12:53
zz71: 未來的法匠 03/07 12:54
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鄉民又是什麼身分惹!! ※ 編輯: junseimika (163.32.216.168), 03/07/2016 12:56:03
live1002: 他沒陳報喔 03/07 12:55
sisik: 陳報檢察官了沒! 03/07 12:55
JuiFu617: 侵害人權還那麼理直氣壯,理所當然 03/07 12:55
LittleBeauty: 你刑訴老師在背後,他非常火 03/07 12:57
boogieman: 檢察官根本不知道 你自盡吧 03/07 12:57
LittleBeauty: 哪篇阿?想去噓 03/07 12:58
clala: 所以義務役的也可以去主動偵查辦案囉!? 03/07 12:59
smalltwo: 這案子是刑事案件嗎?? 03/07 12:59
peacesb: 131條第二項看清楚點 對物的搜索限於檢察官 03/07 12:59
tcen: 法在那不代表是對的 03/07 12:59
s81048112: 所以他自曝自己違法嗎 03/07 13:00
peacesb: 限於"偵查中"方得實施,一樣三天後要陳報該管法院 03/07 13:00
yukiko: 他沒陳報 ... 很難懂? 03/07 13:00
peacesb: 請問他是對人還是對物? 對人確實可以由司法警察進行緊急 03/07 13:01
ParlarWu: 所以才有釋字582來出來這些墮落的實務 03/07 13:01
kerodo: 聽謀,只想知道自願搜索熟書是否被逼迫或誘導才同意,這才 03/07 13:01
peacesb: 但是他在此案中是以蒐物為主 早就不是司法警察的範圍 03/07 13:01
kerodo: 是重點 03/07 13:01
ParlarWu: 不巧我也律師就是了 03/07 13:01
人家不只是律師 還是台大法研所畢業 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在台大法學論及各大法學期刊接發表有論文
s81048112: 自曝自己違法 還這麼高興? 03/07 13:02
s7634672: 他在打什麼 看不懂 03/07 13:02
peacesb: 國防部又說早已解密 那請問131條第四項要不要解釋一下 03/07 13:02
※ 編輯: junseimika (163.32.216.168), 03/07/2016 13:03:45
bybus: 不懂裝懂帶風向? 03/07 13:03
Runna: 屁哪麼多,憲兵當場怎不以準現行犯逮捕,傻傻der 03/07 13:04
JuiFu617: 實務擺爛和便宜行事也不是什麼新聞 03/07 13:04
peacesb: 都提釋字582了 在那邊無限上綱 03/07 13:06
Runna: 你確定期刊是論文嗎?期刊一堆是文章,論文給個號碼上國圖 03/07 13:06
Runna: 蒐蒐啊 03/07 13:07
a7811292002: 喔 台大畢業律師了不起喔 03/07 13:08
dusted: 哈哈,要嗆資歷,他嗆得贏顧立雄等人權律師再說 03/07 13:08
Runna: 研究所畢業生篇論文很正常,但別把期刊文章混為一談 03/07 13:08
peacesb: 原來又是那個發文者 看了一下不意外 03/07 13:09
TuDu: 安安 所以有呈報嗎 03/07 13:12
yukiko: 嗯.是遇過有辦案鴿說實務云云 結果被我告到高檢之後來認錯 03/07 13:13
Assyla: 每年法研所畢業都不知道有多少個了,論文多的要命 03/07 13:13
TuDu: 廢到炸 03/07 13:13
yukiko: 很多法律手法 玩下去才知道==+ 03/07 13:14
ebod221: 好笑,假借買茶名義到他人家搜索,是不是叫釣魚,解釋一 03/07 13:15
ebod221: 下咩 03/07 13:15
yukiko: 這種辦案便宜行事法一旦出事被大眾關注 好奇哪個官趕扛? 03/07 13:16
lolic: 誰啊 法學素養有謝長廷強再來嗆好嗎 03/07 13:17
zz71: 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又如何 還不是文組的 03/07 13:17
darkcake: 安捏喔 齁 啊不就很屌很厲害 03/07 13:17
swilly0906: 最高院法助 還好吧= = 又不是法官... 03/07 13:18
yukiko: 捏著慣例跟陋習沾沾自喜 阿不就好棒棒 03/07 13:18
TuDu: 你先弄清楚═U取得同意書的效力再來嘴 03/07 13:26
dusted: 比起他,你更可憐,只會捧別人的l 03/07 13:33
dream187kimo: 是喔,那為啥黃國昌和顧立雄持不同看法? 03/07 13:47
gundamf91: 要比嗆敢不敢嗆黃國昌和顧立雄啊 ? 03/07 14:00
gundamf91: 警察實務要玩都很低調的,敢這麼大喇喇的就你偉大的憲兵 03/07 14:02
TuDu: 台大法律畢業的喔 先來叫謝長廷 顧立雄學 03/07 14:03
TuDu: 長吧 03/07 14:04
TuDu: 原po不是很愛嗆 怎麼不出來回個話 03/07 14:06
kbcnh: 你才是笑話 03/07 14:11
ooxx0203: ㄏㄏ被打臉只能丟學歷出來救援 然後什麼都說不出來 03/07 14:25
abcdefg847: 姑且不論這件案件,換個角度想,如果少了同意搜索,罪 03/07 14:58
abcdefg847: 犯會少很多,這樣也是不錯 03/0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