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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人為何要考照 我想原因很簡單 就是控管自稱街頭藝人的人到處佔空間自稱表演賺錢 比方說信義新光中間的區域或等紅綠燈的地方都有 說實在的有些程度真的不行 放在這種人多的地方強姦路人真是笑死人 建議應該更改為: 評鑑制度跟場地費制度 評鑑制度: 分為ABCD級 比方說A級必需在年度評鑑時至少100粉絲到場投票給他 場地費制度: 將台北地區分為甲乙丙丁級 例如A級街頭藝人今年繳費10萬元可以在信義威秀(甲級場地)表演 如此將可有效提高街頭藝人表演素質 以及可以增加市政府收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17.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442004.A.04C.html
GSHARP: #呵呵 05/22 16:34
eyeter: 笑惹,給推 05/22 16:35
fujioqq: 所以說要出來混就是要靠兄弟多 剩下兩樣樓下補充 05/22 16:36
m4tl6: 想表演就去表演…只要沒妨礙到動線製造太大的噪音,表演的 05/22 16:37
m4tl6: 好或不好也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吧!還考試?真的很無聊 05/22 16:37
m4tl6: …讓市場機制自己淘汰就好了啊 05/22 16:38
aa1052026: 照你邏輯 要開店的也先去考照 評審認為你開店賣的東西 05/22 16:50
aa1052026: 重複或是沒獨創性就不准你開店 05/22 16:51
cgmix07: 我覺得不好聽的也有權利擺啊 05/22 17:09
cgmix07: 反正讓街頭自由競爭 05/22 17:09
cgmix07: 政府只要處理衍生的紛爭就好 05/22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