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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惕呆液 針對臺北市公文上面的章,依據我的經驗做以下解釋 我們單位是社政單位,因此常收到來自台北市政府的公文 而來自台北市政府的公文又可以分成兩種 1.臺北市政府 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台北市政府的公文會蓋上市長柯文哲的藍色大印 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公文會蓋上局長許立民的藍色大印 為什麼會有這兩種不同的情況呢? 因為局一層和府一層是不一樣的! 並不是每件事情都要呈到府,局的權限是很大的,一旦是局長決行,當然不會有柯 文哲的藍色大印 所以你說消防局的公文如果沒有呈到府,可不可以蓋市長大印呢? 當然是只能蓋消防局長的大印 以上是我在中央機關的經驗,如果有北市府的人員來說明應該會更完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87.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7778700.A.2CD.html
visda: 表示消防局搞烏龍 03/31 13:13
abkobe: 就局函跟府函的差別..只是府函局長代決就要送府用印 03/31 13:17
Marty: 府函代決 啊就代決了 就蓋代決的章啊 03/31 13:19
kinnsan: 就是消防局便宜行事被抓包了 03/31 13:19
kevinjainu: 一個是府函、一個是局函 公文還要看決行層級 03/31 13:21
kevinjainu: 府函要第一層決行的才會到市長,要看分層負責明細 03/31 13:21
kevinjainu: 第三層決行只會到科室主管 研考會快去幫柯滅個火吧 03/31 13:23
heha751019: 老實說 政府機關的分層制度 外人真的很難懂 03/31 13:23
heha751019: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讓媒體見縫插針的機會 03/31 13:24
Marty: 要解決這個漏洞很容易 就補決行的章 或者是可識別就好 03/31 13:24
kevinjainu: 別說媒體啦 市長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天天在媒體放炮 03/31 13:25
kevinjainu: 媒體有這種難得可以不當製造業晚上還可以加碼繼續罵的 03/31 13:25
kevinjainu: 標題 換過你是記者這種新聞你要不要報? 03/31 13:26
Posner5566: 問題是消防局局長決行的台北市政府令上明明就有決行字 03/31 13:27
Posner5566: 樣 柯P還要炮 真的不知道在炮什麼 03/31 13:28
Marty: 啊都有決行了 那幹嘛一定要蓋市長張? 多此一舉? 03/31 13:29
Posner5566: 市長是代表人 不蓋他的章要蓋誰的章? 03/31 13:32
goshfju: 發 臺北市政府 函 上面就要有市長的章 03/31 13:35
Marty: 蓋代決行的章啊 03/31 13:35
goshfju: 發 臺北市政府xx局 函 上面就要有局長的章 03/31 13:36
goshfju: ...那跟批核是不一樣的 03/31 13:37
goshfju: 很多公文都是是科長甚至股長代為決行 發出去總不可能蓋 03/31 13:39
goshfju: 科長或股長的章吧 03/31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