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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則新聞,我比較想問柯P的是,哪個才是頭? 1.在允許且不影響人車通行的地方畫紅線的錯誤政策 2.未按照道路管理條例違規停車的車主 3.瘋狂檢舉的民眾 4.未確實執法的警務人員 5.未提出積極且有效改善違停情形配套政策的研考會 6.科P 以前馬郝執政時都沒事,怎麼輪到你就變成大事? 還有記得如果要直接把檢舉人列入黑名單視而不見, 一開始就別震怒,私下叫相關單位把紅線塗掉就好了咩, 就地合法不是更好嗎? 話說新北第二戶政公車站每天早上都有許多大巴違停在公車專用停車格上, 讓本魯等眾多公車族與公車必須在車流大的中正路上的內側車道上下車, 嚴重危害交通與公車族的安全,不過我發現我寄出的檢舉信越來越晚處理, 現在是約三個月才來信說寄出罰單了,於是違停的繼續違停, 我這冒著被抓包被K風險的檢舉的很無力,本來確實執法是你們警務人員的工作, 我幹這吃力不討好又沒錢拿的事情只是為了維護我的權益, 結果整個看下來只有依法維權的我是來亂的,哭哭喔 難怪中華民國的法律沒尊嚴,因為遵守的人是白癡, 執法的人又不管,主管機關也只是訂個意思, 建議乾脆廢掉整個道路管理條例,一勞永逸不是更好, 把檢舉人設黑名單根本智障行為,名不正言不順根本討罵。 --
RickyOrange:噓的人我看連字都寫不好06/06 10:59
RickyOrange:幹 我怎麼噓了06/06 11:00
RickyOrange:等等補推 = = 06/06 11:00
RickyOrange:呼06/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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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en: 開始檢討柯P了 03/07 14:39
ainor: 把奧客設黑名單天經地義好嗎,做什麼事都是要成本的 03/07 14:39
darkbrigher: 馬郝執政沒事是搓掉了 原來民眾喜歡這味??? 03/07 14:40
把檢舉人設黑名單當作看不到就不是搓掉嗎XD
ainor: 一個佔9000通,來個十個這種,就不用1999了 03/07 14:40
yspen: 如果連勝文當選市長 台北就起飛了 03/07 14:40
yspen: "私下叫相關單位把紅線塗掉就好了咩,就地合法不是更好嗎" 03/07 14:41
對不對,看哪邊被檢舉的數量多就塗掉,這樣案件數就降低了
blaz: 沒穿褲子的錯...你穿了嗎 03/07 14:42
我新北市民在台北工作你有意見嗎?
ainor: 不不,把1999廢掉就好了,這樣就沒問題了 03/07 14:42
blaz: 廢掉 1999 還真是突破盲點 www 03/07 14:42
因噎廢食(指)
LyoBei: 所以你顯歡馬好時期的河蟹搓湯圓當沒看見?? 03/07 14:54
我是說既然要學馬郝把事情搓掉,就不用搞震怒那套啦
pagenotfound: 你有沒有聽過遊民瘋狂檢舉,故意要整員警的案子 03/07 14:54
LyoBei: 阿就真的正常人一個月檢舉300次就很多了(一天十件欸) 03/07 14:54
LyoBei: 單一特定檢舉人一個月檢舉到九千次 不是有病什麼啦?? 03/07 14:55
LyoBei: 也許真的其他系統環節的問題都要檢討都要一起改進,但是就 03/07 14:55
LyoBei: 真的有這種發瘋亂檢舉浪費社會資源的病態檢舉存在啊?那封 03/07 14:56
LyoBei: 掉這些亂鬧的檢舉電話也只是剛好而已吧?你亂打119惡作劇 03/07 14:56
LyoBei: 是不是會被罰甚至起訴刑事的?一樣的道理啊~ 03/07 14:57
LyoBei: 沒人說像您這樣正當的檢舉是錯的,錯的是那些瘋狂濫訴的 03/07 14:57
ainor: 因噎硬吞,死了不就不用廢食啊,你真聰明 03/07 14:58
幹嘛硬吞?把紅線塗掉就解決了阿XD
ainor: 再來個9000萬通,1999打爆都轉語音,就不用做事了,聰明 03/07 15:00
goodman: 1為什麼要允許 當然是不能允許啊 03/07 15:02
LyoBei: 認清真的有訟棍ddos式檢舉在癱瘓整個檢舉行政系統,很難嘛? 03/07 15:03
ainor: 紅線塗掉治標不治本,會打9000多通的只是會改找別的理由打 03/07 15:06
LyoBei: 樓上說對了 那種瘋子會改打去市政府交通局整天靠妖憑什麼 03/07 15:08
ainor: 追究原因,空虛寂寞也有可能,看你那麼關心婦人,何不伸出援手 03/07 15:08
LyoBei: 把紅線塗掉,然後鬧到承辦人員受不了最後好又劃回去 loop 03/07 15:09
如果有癱瘓公務具體事證,就妨害公務把他抓去關起來阿,直接與社會隔絕(讚)
LyoBei: 所以你的意思是濫訴訟棍罰則要比剝奪檢舉權更重?那好啊XDD 03/07 15:14
LyoBei: 另外行政/刑事官司的訴訟費用也都全部被告的訟棍負責嗎XDD 03/07 15:15
LyoBei: 提醒你一下,本國的司法系統比起檢舉專線效率是更為低落的 03/07 15:16
就公訴罪送辦阿,有問題嗎?低落就不處理了嗎?怕浪費司法資源就關久一點,罰金高一點 ※ 編輯: purplvampire (118.169.209.65), 03/07/2015 15:18:20
LyoBei: 問題在於"整治一個系統的效率低落"你用另一個效率更低的 03/07 15:22
LyoBei: 系統去處理?...學過化學的反應速率關鍵步驟嗎?? 03/07 15:22
我是美工科畢業的,你學過黃金比例嗎?(誤) ※ 編輯: purplvampire (118.169.209.65), 03/07/2015 15:24:28
LyoBei: 就簡單跟你說明一下好了,一個連串步驟的流程系統裡 03/07 15:38
LyoBei: 速度最慢那個步驟決定了整個流程線的總體速度,這樣懂?? 03/07 15:38
LyoBei: 所以你想要用速度根本比檢舉專線更慢更沒效率的司法系統 03/07 15:39
LyoBei: 來解決檢舉專線因應不及被訟棍癱瘓的問題?緣木求魚啊 03/07 15:39
LyoBei: 你一個專線一天能夠指認出來並起訴的訟棍搞不好就超過10人 03/07 15:40
LyoBei: 司法系統每處理一個訟棍法律流程至少一個月,有時還要排隊 03/07 15:40
LyoBei: 請問對這個弊病的解決事有什麼能見的實質效益嗎?? 03/07 15:41
ainor: 上面你解釋的對學美工的可能太難 03/07 17:25
kinoyamato: 錯了、身為人錯了、不然你看動物都不用停車的 03/07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