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sai3:......人家擋你車,你做何感想? 04/25 20:22
轉我朋友對影片的評論:
對一個有良心的人來說,無論他有多反對阻擋立委座車作為抗議手
段,都絕對無法同意當抗議者趴在車子前面時,可以繼續開車拖行
,甚至踩油門加速。
http://youtu.be/Qt5NmOICuR8
推 retriever33:? 律師呢? 有沒有律師陪同? 04/25 20:22
推 StarChou:上工了 04/25 20:22
推 sesee:被拖進去真扯,怎麼個拖法?? 04/25 20:22
→ retriever33:話說損到哪? 留下指紋? 04/25 20:22
→ ivorysoap:那就告啊 04/25 20:22
推 widec: 現在能讓蔡最痛的 莫過於神豬落選了 十萬青年遷戶籍! 04/25 20:23
推 Kain123:一樓,難不成你也是有人擋車就要踩油門撞死他嗎? 04/25 20:23
推 zukidelko:蔡先公布影片再說吧 不然少在FB那邊大放厥詞 04/25 20:23
→ omanorboyo:是不是拖進去後還亂棒打他 這才對我們八卦版的味 04/25 20:23
推 laogiby:讓我們去警察局路過 救出我們反核神一般的隊友 04/25 20:23
推 Ec73Iwai:檔車就報警啊 不是最愛說體制內解決的嗎 科科 04/25 20:23
→ webb:證據會說話...把影片交給法官...互告吧...!!! 04/25 20:23
推 burtonmomo:擋車 沒攻擊阿 黨工洗洗睡了 04/25 20:23
→ bluebell1:太強了 04/25 20:23
→ laogiby:大家說 好噗好!!!!! 04/25 20:23
→ tofu424:人家擋就叫站在旁邊的警察來阿 04/25 20:23
→ Ec73Iwai:標準的自表無誤 04/25 20:23
推 applesweety:不要臉的髒東西= = 04/25 20:23
推 alvar:官逼民反。 04/25 20:24
推 raepopo:律師呢?不會又像之前一樣把人圈在裡面不讓律師進去吧? 04/25 20:24
推 asmallshrimp:警局又要被路過了嗎XDDDD 04/25 20:24
推 olaqe:那考慮要包圍警察局嗎?啊啊 我不是要主揪喔 請別誤會 04/25 20:24
推 guaroro:立法委員好大的官威啊 高高在上的耶 04/25 20:24
推 kageo101:拖進?!難怪寧願把人拖兩公里也要堅持去派出所,原來是 04/25 20:24
→ yef7591:好吧 官逼民反了... 04/25 20:24
推 BingBaKing:快告他殺人未遂 04/25 20:24
→ wowkg21:幹!!! 04/25 20:24
推 shadowfan:有聯絡律師嗎? 幹就是要追殺到底就對了超垃圾的 04/25 20:24
噓 bth060104:下去領500 04/25 20:24
推 zeumax:你們沒發現焦點成功讓蔡給模糊了?玩到後面別說割闌尾,連 04/25 20:24
我想大家都很想聚焦,但是:http://on.fb.me/PzYcw1
→ angelwu:人家擋我車 我的感想是 要先踩煞車免得撞到 04/25 20:24
→ zeumax:核不核都混淆了 04/25 20:25
推 mpppppp:真不要臉 04/25 20:25
推 lobaka:37元都沒說我們侵犯到他神的領域了,很客氣了。 04/25 20:25
→ kageo101:已經打好招呼了,幹! 04/25 20:25
推 ckgegg:垃圾....... 04/25 20:25
推 icexfox:官啊! 04/25 20:25
推 Marty:損毀罪跟傷害罪 怎麼看都是告傷害的人會贏耶... 04/25 20:25
→ Gloom666: ~~蔡正元的面子被毀損了~~ 04/25 20:25
推 skyringcha:告毀損拖進去,那告殺人未遂至少要上銬吧! 04/25 20:25
→ ykes60513:毀損是怎樣? 那車是不能開了嗎?!! 04/25 20:25
→ bth060104:37元覺得他自己能告贏? 04/25 20:25
推 age0fempire3:人渣蔡正元 04/25 20:25
推 j0928875963:突破刑法的立法委員37仔 看得我都要爆氣了 幹 04/25 20:25
推 linzayin:拜託撞人的部分也告一告 04/25 20:25
→ dlevel:剛看影片,沒有鐵棒,小心他現在自己製造裂痕。 04/25 20:25
推 AxelGod:垃圾蔡37 04/25 20:25
推 apower223:高調推 04/25 20:25
噓 panda04056:這立委的素質實在… 04/25 20:25
推 MOSMOSQQ55:推文裡躲了不少我名單上的黨工 04/25 20:26
推 dcoog7880:要統一了 04/25 20:26
噓 w805515:因為覺得你擋路,就可以開車撞?你們還有人性嗎? 04/25 20:26
→ Bokolo:反服貿才是重點 04/25 20:26
推 webb:反正蔡也說有行車紀錄器..也有那麼多記者拍..應該證據很充足 04/25 20:26
推 tissotlove:趴車 絕食 路過 不可取! 04/25 20:26
推 nae: ........................................................ 04/25 20:26
推 tokyo730714:別忘了記者也很愛擋車喔 此例一開 以後大家可以合法 04/25 20:26
推 yaya:超越刑法的男人 04/25 20:26
推 kelvinaa:群眾募資把這張照片登廣告,然後打你確定要投支持他的連 04/25 20:26
推 dsa3717:先告就可以先嚇嚇人 04/25 20:26
推 goku94122336:連如果當台北市長,要重用這種人的話....(雞皮疙瘩) 04/25 20:26
→ tokyo730714:衝撞擋車的記者 謝謝只叫 04/25 20:26
推 amury:此例一開,記者同仁要小心了 04/25 20:26
推 calf3300126:有黨證 贏面大 04/25 20:26
→ webb:他們就去互告......有那麼多影片...法官要判斷也不難 04/25 20:26
推 bluebell1:為什麼有人想去擋車 04/25 20:27
→ alvar:對阿 他等下就叫助理打凹車子 04/25 20:27
推 u70098:傷害罪跟毀損罪 怎麼看都是告傷害罪的比較賺 04/25 20:27
推 casifa:完全100%吻合萬年肥皂劇裡的爛人角色啊 04/25 20:27
→ yaya:kelv大 XD 04/25 20:27
→ roy2142:擋車的記者..拍拍 以後你們都要被碾了 04/25 20:27
→ tokyo730714:我記得幾年前就有記者擋在車前被輾過去的 04/25 20:27
推 nae: 告瞎咪傷害,殺人未遂啦!!!!!! 04/25 20:28
推 akway:叫讓他告阿 看是殺人未遂較重 還是毀損較重 04/25 20:28
→ bth060104:看37敢不敢自己製造破壞 如果被抓到就挫賽了 04/25 20:28
→ plum306:告他殺人未遂阿 04/25 20:28
→ tokyo730714:那時候新聞媒體可是一面倒批鬥司機 04/25 20:28
→ linkg:推 04/25 20:28
推 d9637568:讚 04/25 20:28
推 BenLaDan:接下來中舔應該會引用上次華裔男被飆車族圍住 為了救妻小 04/25 20:28
推 zzodkdllich: 04/25 20:28
推 zeumax:只要媒體把焦點移到擋車上面,今天反核反半天全都是屁了 04/25 20:28
→ BenLaDan:而開車輾人的例子來護航 04/25 20:28
推 gooff:警察拉進去? 看來非常麼怕元仔的霸氣 又是一個施壓的社會 04/25 20:28
推 TheDragonBug:沒辦法 天龍人就是要投這款的 04/25 20:29
※ 編輯: pio (140.112.24.69), 04/25/2014 20:30:14
推 hxhjerry:殺人未遂又怎樣 37有黨證護身耶 04/25 20:29
推 luckyleaf:民意代表要用車碾過人民 這是誰賦予的官威呢 04/25 20:29
推 zone0317:耶 以後可以直接撞擋車的記者囉 什麼 要KMT黨證才能撞 04/25 20:29
推 nae: 毀損罪!?錢給你罰啦!!!! 04/25 20:29
推 CTHsieh: 司機殺人未遂, 蔡正元則是教唆殺人! 04/25 20:30
→ zeumax:這樣搞有酒駕的判五個月易罰金而已,沒酒駕的能判多重? 04/25 20:30
→ after1:上工囉. 撞人部分也告下去吧 04/25 20:30
→ tofu424:檢察官怎沒聲請羈押 04/25 20:30
推 darling1108:怎麼有人一直愛問人家擋你車怎辦? 擋就叫警察阿 04/25 20:30
推 bluebell1:為什麼旁邊的人不去幫那個女生呢? 04/25 20:30
推 zxcbrian:zone0317:耶 以後可以直接撞擋車的記者囉 (沒黨證 失敗 04/25 20:30
推 alice1226:殺人未遂罪比較大 04/25 20:30
推 nae: 沒酒駕的也有教唆啦。是說,幹嘛幫祭止兀解套!? 04/25 20:31
推 avrilrock:讓他告沒關係 明眼人都知道誰問題大 04/25 20:31
→ bluebell1:那個男生擋一下就落跑了,旁邊的人都只顧拍攝 04/25 20:31
推 myfreeday:檔車你就撞它 那你塞車的時候怎麼不撞前面車 04/25 20:31
→ a1052026:有黨証>大事化沒事,小事化為被害 04/25 20:31
推 urdie:不問蒼生 問財損 04/25 20:31
推 cwjing:連絡律師了嗎 04/25 20:31
推 lkw0821:幹 這立委沒救了。下屆也不用選了 04/25 20:31
→ zeumax:他有黨證,你還真以為殺人未遂能成案,真有信心 04/25 20:32
→ chris7:CD中 04/25 20:32
推 loel1223:告他殺人未遂! 04/25 20:32
推 applesweety:髒東西也知道不用選啊,不然幹嘛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04/25 20:32
推 nae: 不,我猜他下屆依然穩穩上。是說還有下屆嗎? 04/25 20:32
→ clamperni:未看先猜蔡正元贏 04/25 20:32
推 yinling0105:勝文說要重用殺人犯耶~好怕怕^^ 04/25 20:32
推 Syffence:車頭被趴 我會認為有攻擊意圖 想甩開可以算是正當防衛 04/25 20:33
→ yaya:有律師要幫忙嗎 04/25 20:33
推 nae: 管它會不會成案,一定要從最重的罪名告下去啊!! 04/25 20:33
推 cat5672:有人擋我車我不會加速衝撞...這件事想操作風向有難度啦 04/25 20:33
推 wsx26997785:中華民國憲法1988-2008 中國黨律法2008-至今 04/25 20:34
推 bambooman:台灣人只有被欺負的分 04/25 20:34
推 pommpomm:立委要告人 警察就可以把被告拖進派出所嗎? 04/25 20:34
推 sherry1312:快告他殺人未遂!!! 04/25 20:34
推 SHIU0315:高調 04/25 20:34
推 sodawang:高調 04/25 20:34
推 nae: 又扯正當防衛。兩個法益完全不對等,是要怎麼說有防衛啦!! 04/25 20:34
推 tokyo730714:我相信KMT政府會讓它對等的 04/25 20:35
推 o50102:快告蔡正元 04/25 20:35
推 andyandyandy:髒東西 幹 04/25 20:35
→ fenixray:昔有六四坦克碾過,今有正元加速衝刺 偉哉中國黨 04/25 20:35
推 nae: 現在依祭止兀的說法,連人身自由的妨害都不是,只是毀損!! 04/25 20:36
推 yaya:有律師要幫忙嗎 04/25 20:36
推 zxcbrian:假如沒罪,以後就可以撞記者惹,記者小心點啊,多做善事 04/25 20:36
噓 pohan0921:殺人兇手告被害人弄髒了兇刀 04/25 20:36
→ yaya:超越刑法的男人 04/25 20:36
推 kutsu:高調 04/25 20:36
推 nae: 物的毀損跟人的生命法益,要怎麼秤才會一樣重!? 04/25 20:37
推 chris7: 04/25 20:37
推 d9730090:律師有陪同嗎?? 04/25 20:37
噓 Kusari:紅明顯,義務律師團電話02 25592119 04/25 20:37
→ tofu424:撞人不符合比例原則,不成立正當防衛 04/25 20:37
推 gihunter:有黨證就會一樣重~真想辦一張 04/25 20:37
推 applesweety:Edd Jhong 出來了 →應該安全,可以準備告髒東西了 04/25 20:38
推 SentoS:正元兄跟綠腦互殺 馬囧:吃爆米花看好戲 04/25 20:38
→ gihunter:而且就算被起訴也不會怎樣 法官一定會說蔡37無實質影響力 04/25 20:38
推 nae: 到時候法院要是真的判決法益對等,我就去法院前面燒毀刑法。 04/25 20:39
→ gihunter:是司機的個人行為 判司機重刑 蔡37SAFE 04/25 20:39
推 aa1477888:擋車一條罪名 但往前開撞人也是一條罪名!!! 04/25 20:39
推 wsx26997785:=====5月要到了喔 大家記得繳稅給辛苦警察及立委===== 04/25 20:39
推 howard1110:殺人未遂 04/25 20:39
推 yaya:高調 04/25 20:39
推 nae: 他在車上有喊 " 開車開車 ",有教唆啦。 04/25 20:40
→ applesweety:NAE大,我跟你一起去!!!!!!!!! 04/25 20:40
推 nae: ㄟ,請問在法院前面燒書有沒有犯法?你確定要跟我去? 04/25 20:40
偉大的臺北市警察局認為燒畫抗議就算公共危險囉:
http://bit.ly/PzZRBP
北市警認定的公共危險範圍超寬的,連教授舉手嗆馬也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24/245922.htm
推 asio123:扯.... 04/25 20:41
推 SentoS:要燒的話建議各自掏錢一人一本,用別人的有點遜 04/25 20:41
推 after1:先告再說 04/25 20:41
推 kutsu:爆 04/25 20:41
推 mamaka:真的建議版主要處理一下推文門檻了 不然一堆xx弄的又臭又髒 04/25 20:42
推 nae: 放心啦,刑法我家好幾本啦。 04/25 20:42
推 enjory:抽菸點打火機不小心碰到書燒起來,有沒有犯法? 04/25 20:42
推 live1002:蔡正元被告定了 04/25 20:42
推 nae: 如果不小心燒到的是自己的書,沒犯法。 04/25 20:43
→ applesweety:要去之前站內信給我,哈哈 04/25 20:43
噓 Leaflock:操你的焦點轉移束 04/25 20:43
推 wei0857:37仔要告也告妨礙自由 強制罪 北七一個 04/25 20:44
推 nae: 我希望不會有那一天,嘿嘿。 04/25 20:44
推 goatcheese: 04/25 20:44
推 ckpioneer:一樓,那人家擋你車你會開過去直接撞? 那是遇到債主吧 04/25 20:44
→ ckpioneer:同樣問題,問問自己不就好了 04/25 20:44
推 toto155181:警察幫兇 04/25 20:44
推 LOVEMS:燒書 搞不好安你一個蓄意縱火 04/25 20:44
推 ab32110:超級不要臉之人 04/25 20:44
※ 編輯: pio (140.112.24.69), 04/25/2014 20:50:40
→ ayufly:幹你娘要革命了嗎 操你媽的KMT一堆狗官 04/25 20:45
推 SKILOVEYOU:垃圾 04/25 20:45
推 max780417:老闆 甜不辣一份htx~ 風洞測試中~ 04/25 20:46
推 ORK:幹嘛不倒車? 04/25 20:46
→ aa1477888:司機:殺人未遂 37:唆使殺人 擋車二人:妨礙交通? 04/25 20:47
推 ken90801:肏他媽蓄意殺人 04/25 20:47
→ nae: 燒自己的書,又不是燒了建築物,我是縱了什麼火? 04/25 20:48
→ kiliman:殺人未遂->3年徒刑 毀損財物->賠錢 想也知道該怎麼做 04/25 20:48
推 Bookdaily:台灣有這麼多人還活在20年前,最扯的是讓他們當上 04/25 20:50
推 jerry88838:告死他啦幹 南港之恥 廢物立委 04/25 20:50
→ eiw123:檔車 公共危險吧 37 教唆? 過失傷害? 04/25 20:50
推 lfi:繼憲法後出現超越刑法的男人 那以後馬芙丸還有臉講依法行政嗎 04/25 20:50
→ lfi:? 04/25 20:50
推 itachi0609:有人擋車然是先剎車啊 又不是人人有黨證 04/25 20:50
→ Bookdaily:立委、行政院長跟總統,這到底怎麼了? 04/25 20:50
推 LOVEMS:誣賴你拿書當火把要燒法院未遂 你沒檔正 什麼罪都有可能 04/25 20:51
推 nae: ......唔......那我把書一頁一頁撕下來,像燒冥紙一樣呢? 04/25 20:52
推 madmanbee:惡人先告狀的範例... 04/25 20:54
→ Tyeng7582963:擋別人車就合理解釋可以加快車企圖讓他人生命危險? 04/25 20:55
推 kyona:雜碎 04/25 20:56
推 LOVEMS:要看"官"呀 一頁頁更易燒起來 搞不好當作你意圖強烈的證據 04/25 20:56
→ revive25:南港內湖選民真優質 選出罔顧人命的立委 04/25 20:57
→ LOVEMS:不過如果這樣搞 國家基本也完了 04/25 20:57
→ nae: 那我找法官一起來燒 :~~~~ 04/25 20:58
噓 nergal126:最好是一開始那個速度閃不掉,無線上綱喔 04/25 20:59
推 nae: o_O 04/25 20:59
推 wllt:呸 04/25 21:00
推 gan:我妨礙交通罰三千 你殺人起碼關30年 04/25 21:00
推 LOVEMS:無線只能上網 04/25 21:01
→ suchmaleno1:XX沒用的,我叫司機開到公海了 04/25 21:08
噓 dekirin:毀損?這是立法委員的法律素質阿XD說個妨礙自由也比較像樣~ 04/25 21:08
→ yaya:依法行政 殺人未邃 教唆殺人 照告 04/25 21:09
推 PRAM:撞死活該 04/25 21:10
推 Entropy1988:闌尾好痛 04/25 21:11
推 skyringcha:一開始沒閃所以後來就可以撞死他喔?某人神邏輯 04/25 21:12
推 Aliensoul:今天是神豬開車的話 神豬也會繼續開 04/25 21:14
推 new262:可怕 04/25 21:25
推 unformat:他沒有加速吧 就可以開了 之後定速 04/25 21:27
推 whenisawu:反正台灣會亂就是一堆智障立委做智障事 又一堆智障護航 04/25 21:29
推 kiddking:殺人未遂不用告,請北撿有勇氣直接分偵字案。 04/25 21:30
→ cheese0616:一樓,馬路三寶闖紅燈,你就加速撞死他嗎!? 04/25 21:30
推 gaden: 十萬青年遷戶籍!!!終止國家暴力 04/25 21:31
推 ARodGodlike:這就是689選出來的國民黨立委 官哪! 04/25 21:34
推 ffiioonnaa:如果不小心跌倒不就被輾過去了 真狠 04/25 21:37
→ applesweety:NAE大,警察根本不受理蔡正元故意傷害耶 04/25 21:38
推 o0991758566:太猛了 神邏輯 04/25 21:38
→ eqmblcor:操,黨工怎麼這麼討厭, 04/25 21:39
推 jaajal:一些罵的 罵的再多也沒用 法官說了算 認為你毀損就毀損 04/25 21:40
推 PlayPtt:法學之新比例原則 =>擋風玻璃若有乘客,請繼續開車,不必停 04/25 21:43
推 maybecry:1樓你要不要緊 04/25 21:46
推 baronterry:這就是為啥邱義看到前面有警察還往前衝的原因 04/25 21:57
推 ben7692:回一樓,我正常人會停下來看怎樣不會叫司機闖紅燈,你呢? 04/25 22:04
噓 clone29:避免緊急危難啦,怎麼知道停下來會不會換我死咧。 04/25 22:22
推 nionio0329:怎麼不去吃屎啊37元 04/25 22:31
推 bookticket: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就好了阿 蔡正元不是最會循體制內途徑 04/25 22:32
→ bookticket:解決了嗎 04/25 22:32
推 c7683fh6:殺人未遂還告人毀損 三七仔有你的 04/25 22:37
推 frozen0703:擋住就可以加速 那馬狗擋住台灣進步勒 04/25 22:43
推 foreverneo:推 04/25 22:45
推 yuanpower:回一樓 停車阿 04/25 23:01
→ gfneo:毀損? 判就賠呀~~~那惡意加速,殺人未遂另外來談吧 04/25 23:12
推 danieo:... 04/25 23:21
→ streit:國民黨表示:反對我們的都是暴民.死有餘辜. 04/25 23:31
推 sula0827:....黨你車 你就能拖行他????????????你敢? 04/26 00:12
推 xrichardx:一樓,停車,報警,很難懂? 04/26 00:26
推 namie20:菜三七賣國賊以為自己是神了 可以這樣對待人民 幹 04/26 00:33
推 white777:幹 死蛆現在跳針到擋人車就撞人都可以護航 04/26 02:13
推 pinky18:應該叫屎蛆去看看他們拼命遺忘的八年遺毒暴民們怎麼擋車的 04/26 02:46
→ pinky18:有用腳踹好大一腳的 也有用棒打的 屎蛆真夠噁心 04/26 02:47
→ soulism:89年中國學生擋坦克車.坦克車也是開過去啊.............. 04/26 09:26
→ soulism:暴民怎麼可以擋,偉大立法委員的高貴座車. 04/26 09:27
→ newgpx:垃圾37元 如果說林宅血案是他主導的我也不意外 腦殘選敗類 04/26 13:27
推 encoreg57985:正常來講停下來按喇叭 04/26 20:19
→ ax0068588440:黨工好辛苦 04/27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