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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pucafe (pupucaf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座車前天遭阻擋,演變成民眾搏命趴引擎蓋飛車的危險劇 : 碼,當時一對母子檔開車經過,因擔憂人會摔下而狂按喇叭、飛車追趕,甚至對行經的車 : 大喊:「擋車!擋車!」不料,卻遭蔡座車衝撞肇逃,見義勇為反遭蔡指控持械攻擊,告 : 毀損、公共危險等罪嫌;她昨公布行車記錄器,網友看了後抨擊蔡:「殺人未遂鐵證,再 : 拗呀!」她將對蔡提告公共危險、毀損、肇事逃逸和誣告反制。 : 遭蔡正元指控駕車追趕阻擋、攻擊的女駕駛,是開設印刷公司的林淑燕(40歲)及兒子朱 : 育玄(18歲),2人經北檢偵訊後,被認為無證據證明有犯罪意圖無保請回。 : 正義姊反制 : 警員攔阻蔡也不停 : 正義母子檔對於見義勇為反挨告,昨出示2段近7分鐘行車記錄器畫面,證明一路驅車追趕 : ,「只是為了救人!」 : 林女昨表示,前天下午近5時許,送完貨後想送100瓶驅蚊油前往立院聲援,經過林森南路 : 時,就看到橫向忠孝東路,有輛黑色BMW轎車闖紅燈左轉,驚見引擎蓋上趴2名男子,路口 : 警員阻攔無效,「我覺得很恐怖,引擎蓋上有2條人命,直覺反應要救人,所以邊按喇叭 : 邊加速追趕。」 : 過程中,她跟兒子說:「快報警啦!我們要救人!」不過蔡正元座車逆向行駛,她也跟著 : 逆向追車,然後不斷對著對向來車大喊:「擋車!擋車!」行經長安東路口時,她趕緊擋 : 在蔡座車右前方,聽到趴車男子大喊,才知車內是立委蔡正元,「我不管他是不是立委啦 : ,我要救人!」 : 她好不容易在長安東路上超越蔡正元座車並慢速停下,怎知竟遭蔡從後方衝撞,「我兒子 : 見到蔡正元座車欲肇事逃逸,隨手拿起摺疊式雨傘下車,敲打蔡正元座車的副駕駛座車門 : 和車窗!」要蔡的駕駛下車,對方不理會加速駛離,直到中山分局第一派出所旁才停下, : 她也跳下車追上理論,在派出所做筆錄才知被告毀損、妨害自由和公共危險。事後被蔡正 : 元臉書貼文,指控他們持械攻擊。 : 林女昨不滿地說:「他是民意代表,即使雙方理念不同,無法認同他們抗爭手法,但怎能 : 危害生命!」已委請律師,打算對蔡正元提告反制。 : 蔡正元提告 : 蔡正元:追究到底 : 對此,蔡正元昨晚在臉書上留言,指沿途追打攻擊車輛的人,開車阻擋赴警局報案的人, : 都要自行向檢警交代動機;他的行車記錄畫面已由警方列為偵查物證,對所有攻擊阻擋肇 : 事者,絕對追究到底。 : 對蔡座車一路闖紅燈、逆向行駛及肇事逃逸等違規行為,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昨表示 : ,此符合緊急避難原則,不會開出任何罰單。林更解釋,這就如同民眾若遇飆車族揮刀追 : 車砍人,為逃離危險做出違規行為一樣。 : 蔡正元vs.正義母子檔說法對照 : 「沒甩尾就不害命」 : 另警方檢視蔡的行車記錄器,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周郁文昨說,司機開車時未做出緊急煞 : 車與急彎甩尾等危及2人生命舉措,顯見蔡及其司機無殺人動機,未構成殺人未遂。 : 但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卻認為,立委蔡正元遭民眾以肉身擋車,卻指示司機:「開車! : 開車!」行徑,此番發言可能已具備「殺人未遂的犯意」,籲檢察官應進行偵辦。 : 3.新聞連結: : http://tinyurl.com/jw4pmuu : 4.備註: : 緊急避難原則是吧~~~ 「沒甩尾就不害命」 另警方檢視蔡的行車記錄器,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周郁文昨說,司機開車時未做出緊急煞車與急彎甩尾等危及2人生命舉措,顯見蔡及其司機無殺人動機,未構成殺人未遂。 但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卻認為,立委蔡正元遭民眾以肉身擋車,卻指示司機:「開車!開車!」行徑,此番發言可能已具備「殺人未遂的犯意」,籲檢察官應進行偵辦。ꀊ 針對這段簡單回一下,雖然警察法律常識爛大家都知道,不過我們不能隨之起舞 首先,前面所說的緊急避難的確是正確的,畢竟為了生命、身體、自由而作出闖紅燈,超速等行為的確是可以原諒的,但..... 請問一下,蔡先生是在避啥難?誰來幫我解釋一下 再來,有民眾趴在蔡先生車上,妨礙(限制)了蔡的自由權,結果蔡用命令司機開車的行為來避免,是我太久沒念書了嗎?自由權啥時比生命身體權大了,還是因為蔡是立委抑或有黨證所以法律就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了? 最後是李教授說的的確沒錯,依刑13第二項規定,即所謂的未必故意,蔡或一般民眾知不知道如果有人趴在車上,仍執意開車有沒有可能造成那個人生命身體的危險?你知道還要求這麼做就表示結果發生不違背本意,這即具備了故意,為啥還要有急煞或甩尾等危險駕駛行為?難道時速低就一定安全?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62.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556528.A.25F.html
Ho1liday:怎麼看都是趴在車上那個生命受到威脅才對 04/27 07:56
WhiteHowWay:我沒急煞也沒甩尾可是時速120 你摔下去不干我的事喔 04/27 07:58
karlrecon:如果蔡這樣可以的話,我們就可以一人一台車,上面趴個人 04/27 07:59
karlrecon:就直接衝進總痛府了,只要說是緊急避難就好 04/27 08:00
mmurdoc:我只知道聽到撞那碰一下,換作是撞到流氓的車,可能一下車 04/27 08:00
tokyo730714:逆向不危險? 04/27 08:01
mmurdoc:就是棍棒或是槍拿出來押人了.撞人還告咧?真是在吃定老百姓 04/27 08:01
dogmoon:避難說真的很扯 逆向行駛根本企圖置趴車人於死地(人包鐵) 04/27 08:01
GOBS:請問原PO何時有法律>黨證的幻想? 04/27 08:02
mobile02:我只聽過現行犯任何人都可限制其自由 04/27 08:06
WRS:女車主的律師是誰?不知道攻擊力夠不夠? 04/27 08:08
zipizza:一切都看北撿 而不是鴿子 04/27 08:10
sofaly:別鬧 白狼都可以護航說是路過 顏色對比較重要 04/27 08:15
CORSA:重點是警察都攔停了不停加速逃逸 所謂緊急避難原則已不存在~ 04/27 08:17
qozxcv:東京甩尾 04/27 08:18
CORSA:如果代表公權力的警察攔停都可以不停 以後會有更多逃逸事件 04/27 08:18
retriever33:我看過mobile的討論,有人主張應該開上高速公路,抖~ 04/27 08:18
catspajamas:當然要緊急避難啊 趴在他擋風玻璃上的是兩喪屍耶! 04/27 08:19
retriever33:我在想在某些人眼中,如果路旁有小孩衝出來, 04/27 08:20
retriever33:可能會直覺反應加速衝過去??.... 04/27 08:21
uless:偵查隊長看到立委就急著幫委員開脫阿 你沒看他的發言 委員勒 04/27 08:29
garyyang36:以當時的車速趴在車上的人根本沒辦法脫身,一鬆手就會 04/27 08:30
garyyang36:被捲入車底下,祭止兀擺明是要致人於死! 04/27 08:30
uless:今天警察攔你你不停 你看會不會被警察告 警察告不告委員? 04/27 08:37
widec:幹 那就可以高速逆向了嗎 04/27 08:37
hermanwing:跑去趴人家車上說人家要殺他,樓上這輩子都不要開車啊 04/27 08:41
yannicklatte:這嘴臉真不舒服,做賊喊5抓賊 04/27 08:42
clala:顏色對了 ,沒死人就沒事 超讚的 04/27 08:55
hn14132684:人沒死都不算大事 某黨厚臉皮天下無敵 04/27 08:59
GOBS:就算人有死也不會怎樣阿 看看鄭南榮 看看林義雄一家 04/27 09:01
GAtely:委員開到警察局途中任何作為應已想好說詞 04/27 09:06
colt0316:逆向沒事 04/27 09:07
wanderjay:又是中正一。黨國教育成功 04/27 09:09
lovenight39:我來幫他解釋:因為他是kmt立委耶 kmt立委耶 當然> 04/27 09:11
lovenight39:>>生命身體權 汝等濺民 懂了嗎? 04/27 09:11
wmtsung:幹你娘無恥中正一 04/27 09:15
breakegg2000:中正1:以後有人擋在你車前,放心慢慢往前撞 04/27 09:15
age0fempire3:顏色對了,殺個人算什麼 04/27 09:16
breakegg2000:中正1:集會不需先申請,只要說路過… 04/27 09:17
lovenight39:所以說kmt殺人都是有正當理由 找不到正當理由蛆蛆也會 04/27 09:21
lovenight39:幫它找 04/27 09:21
WRS:看看方癢您是不是會高升市警局長,警政署長 04/27 09:22
sh405:法律遇到黨證會轉彎 04/27 09:33
ksxo:警察法律爛又怎樣 觀念對就可以平步青雲 04/27 09:37
refusekkk:中正一就是KMT的好工具 各種神坦 04/27 09:39
asstitle:所以可以由警局自行認定有沒有違法 不用移送法辦喔??? 04/27 09:45
GOBS:移送法辦???中正一的局長可是凌駕於憲法之上的男人 04/27 09:53
hqu:看到交警要開單就給他開車開車 還可以告交警公共危險耶 04/27 09:54
hwsbetty:風見:原來我都有危害別人的意圖(真倒楣,關我啥事) 04/27 10:01
eric2099:鴿子繼續開先列吧 科科 04/27 10:05
alvar:台灣越來越像落後國家了 04/27 10:06
source34:最近警方對法律有很多創新見解,鬼島法律真鮮 04/27 10:07
chicham:後面有人有車在追確實有避難的必要,只是心腸太好一直想保 04/27 10:14
chicham:住趴車暴民自己都不珍惜的小命,造成被危險三寶駕駛追上 04/27 10:14
sxoao: 04/27 10:55
PeterLu99:憲法都超越了 講刑法要講給誰聽呢? 04/27 11:03
fanlander:推,我說啥就是啥,你電電就好 04/27 11:08
RobertDJ:超越刑法的男人要出現惹 04/27 11:13
QQQWERT:偵查隊長的法律素養還真是有待加強 04/27 11:30
funnyrain:都有超越憲法的方神了 警察超越刑法也是很合理的 04/27 11:52
nsaids:推.密切注意後續發展 04/27 12:15
matsuwu:再說他前面已經有碰到一名警察了...他避難避去哪 04/27 12:59
matsuwu:台灣不是越來越像,而是到最近才發現原來這麼黑 04/27 13:01
samuraibin: 04/27 14:54
Dulcia: 04/27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