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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一直在迴避回答一個問題,「服貿協議」到底是什麼? 如果是準條約,依憲法第6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及第9條第2項, 必須付二讀,而且「應」逐條審議; 如果是行政命令,由於它不可能是行政規則(僅限行政體系內部事項, 規律對象為公務員,行政程序法第161條),它只能是法規命令, 但法規命令,由於規律對象是一般人民,規範內容是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所以必須要有法律明確授權(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國民黨目前的處理方式,是把服貿當作「行政命令」處理。 為什麼?因為它的程序審查強度最低,最好護航,也因此,我們看到: 1. 2013年,院會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2. 昨天,委員會召集人張慶忠表示,其實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未完成的話, 依法是可以視為己經審查(他援用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所以服貿依法根本就已經審查完成,廢話什麼逐條審,報請院會存查即可。 問題是,服貿協議這玩意,正的看反的看,都不像是行政命令啊: 1. 服貿協議在外觀上不符合「行政命令」的規定。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規定, 行政命令得為七種名稱,而這七種裡面,並不包括「協議」; 2. 服貿協議是兩個民間財團法人(海基會、海協會)共同簽訂的一份文書, 而不是台灣行政機關對外發布的規範,然而,翻遍中華民國法律, 也找不到服貿協議的授權依據(法規命令,應有法律明確授權), 所以它跟一般行政法理定義的行政命令相比,具體內涵也顯不相同。 說到底,國民黨的算盤是: 1. 服貿協議攸關人民權利義務,不讓它進立法院走程序,是不可能的, 但不同議案在立法院審議的程序強度不同,為了順利護航, 當然要想辦法挑程序強度最低的走,那就把它當行政命令審吧。 2. 問題是,服貿協議明明就不是行政命令啊!那不管,我們就打鳥賊戰, 不承認不否認不回應,顧左右而言他,先混過去再說。 所以每次林鴻池被問到服貿協議的法律定性是什麼,他都打哈哈不正面回應。 但張慶忠走的程序,不折不扣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有關行政命令的審查程序。 試問, 如果你們對自己在審的東西法律定性是什麼,應走程序是什麼,都語焉不詳, 支吾其詞,立法委員的所做所為,不是違法亂紀是什麼? 自己不對在先,試問,又有什麼道德高度,可以指責學生佔領立院? 要知道,學生佔領立院,目的是阻止立委繼續違法!! ※ 引述《wacer8486 (我有雞雞)》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ewtalk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新頭殼newtalk2014.03.19 謝莉慧/台北報導 : 兩岸服貿協議週一(17日)經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片面宣布送院會存查後,昨晚引發學生及民 : 眾攻占立院,中國國民黨今(19)日強調,國民黨一向支持服貿協議逐條審查表決,但因 : 為民進黨惡意杯葛,才導致服貿協議至今仍未完成國會審議程序,民進黨現在竟還鼓勵民 : 眾以不理性行為表達意見,應受嚴厲譴責。 : 國民黨立院黨團執行長林鴻池中午進一步召開記者會指出,因為「退無可退,非常不得已 : 」才採取此舉,未來服貿在院會存查如有異議,只有用表決決定,沒有討論的空間。 : 林鴻池與立院黨團幹部中午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做了以上表示。 : 另外,針對媒體提問,林鴻池也承認總統馬英九曾在前2週的國民黨中山會報裡,對服貿 : 協議下達最後通牒,但沒有用到「服貿必須通過,只看結果,否則唯你是問。」這麼強烈 : 的字眼,只是服貿協議送進立院已經拖了9個月,「總統真的急瘋了!」所以,用詞比較 : 重。 : 林鴻池說,真正阻擋兩岸服貿逐條審查的是民進黨,學生被誤導,他呼籲民進黨不要為了 : 個人私利,傷害無辜的民眾、踐踏台灣的民主。 : 而立法院長王金平希望此事能平和處理,不要傷害到抗議學生。林鴻池說,國民黨也希望 : 不要傷害到無辜學生,但是這些在背後利用這些學生的人(意指民進黨),才是正在傷害 : 學生的人。 : 至於兩岸服貿協議的後續程序,林鴻池表示,由於服貿協議原本就不涉及法令修正,只是 : 一個備查案,是民進黨團硬要拉到委員會審查,如今服貿在委員會已經完成審查,所以送 : 立法院會存查。未來在院會中,如果有異議,則進行表決,所以只有同意與否的問題,沒 : 有討論的問題。 : 3.新聞連結: : http://newtalk.tw/news/2014/03/19/45412.html : 4.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25.192
sungu:推! 03/19 18:18
HowieH: 03/19 18:18
memories66:高調 03/19 18:19
durant1224:說的好..大推..學生加油..台灣加油.. 03/19 18:19
vincent0911x:跟ECFA當初用的方式其實很像 03/19 18:19
lcomicer: 03/19 18:20
lostinblue:推!!! 03/19 18:20
bluerocker:到底能不能走司法程序 把服貿裁決為非法啊? 03/19 18:21
knight32:推你 03/19 18:21
knon060718:推這篇!!!! 03/19 18:21
abucat:推 03/19 18:22
freedom1986:推這篇 03/19 18:22
linzero:中華民國的行政命令能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經濟事務嗎? 03/19 18:22
CharleneTsai: 03/19 18:22
JAG0204:推! 03/19 18:23
jungle84k: 03/19 18:23
chanollili:推 說的好 03/19 18:24
NitroG:http://imgur.com/kCgbnWp "撤回服貿FB banner",歡迎下載 03/19 18:25
DrGolden:既然服貿協議程序違法,如何對政府提出違法告訴? 03/19 18:26
hamesand: 03/19 18:27
bliece:推!!! 03/19 18:27
knon060718:服貿好不好可以再說 這種想非法強推的東西當然要擋!!! 03/19 18:29
little2099:推!!!完全在打烏賊戰 03/19 18:31
kidsairo305:推 03/19 18:32
knon060718:想要分享這篇在FB上要怎麼做啊? 03/19 18:32
MD930:推 03/19 18:32
c7683fh6:說的好 這篇要給它爆 03/19 18:32
enemaaa:推 03/19 18:33
frankego:丘翻天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03/19 18:34
fallen01:推 03/19 18:39
zasdee: 推 03/19 18:39
knon060718:這篇太重要了 明確指出擋下服貿於法有據 03/19 18:39
※ 編輯: chrysanthi 來自: 59.115.125.192 (03/19 18:42)
fulgens:推 謝謝你解釋這麼清楚! 03/19 18:40
zxcv6578:推 03/19 18:41
onionandy:立法委員違法可以加重判刑嗎 03/19 18:47
Isil:可以分享在 fb 上嗎?最近剛好讀到行政法相關的東西 03/19 18:50
請自便^^ 公眾事務 越多人討論越無法黑箱
Isil:這篇解釋的非常清楚,推! 03/19 18:50
kinomon:推 03/19 18:51
※ 編輯: chrysanthi 來自: 59.115.125.192 (03/19 18:58)
MSilence:推解釋 03/19 19:04
suppichu:好文推 03/19 19:07
jack33:推 03/19 19:07
kiliman:這一篇解釋得很清楚 03/19 19:18
happycontent:推 03/19 19:19
js9150812:好解釋推 03/19 19:22
ipomic: 03/19 19:25
whitezealman:推 03/19 19:26
ibmibmqq:借轉fb 感恩 03/19 19:40
kgtmac1: 03/19 19:41
birdman4368:推 03/19 19:41
heroe:解釋推 03/19 19:45
APC:推~ 03/19 19:47
lovewest:push 03/19 19:50
frogha1:講得很清楚! 03/19 19:51
bluebugi:推 03/19 20:06
bluebugi:可以借轉嗎? 03/19 20:08
請自便 ^^ 服貿內容有沒有鬼 容或有議 但它的審查過程 肯定嚴重違反程序正義 如果國會不用尊重程序正義 學中國北韓用鼓掌通過算了 何必辦選舉 惺惺作態
Trionychidae:推 03/19 20:19
※ 編輯: chrysanthi 來自: 59.115.141.172 (03/19 20:30)
huangkai:專業推!! 03/19 23:41
rede:推!! 03/20 00:06
funnyrain:順便複習行政法 03/20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