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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快贏了。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集遊法採許可制 大法官認違憲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4.03.21 02:41 am 因野草莓運動促成的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爭議,司法院大法官定於今天作出解釋,將 宣告集遊法中關於戶外集會遊行須採「許可制」的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集會自 由意旨,應於解釋公布一年內失效。 大法官認為,集會遊行採事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的許可制,排除了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 行的可能,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而違憲。 集遊法應如何修正,爭議多時。二○○八年政黨輪替時,馬英九總統曾承諾推動修法,行 政院則於前年五月提出草案,將「申請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並取消刑罰,不過至今 未完成立法;大法官的解釋預料將成催化、壓力劑,加速討論及立法。 二○○八年十一月間,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有民眾示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 明璁等人不滿大批警察維安,與「野草莓學生」到行政院外靜坐抗議,遭警方強制驅離後 ,經台北地檢署以違反集遊法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陳思帆原訂於二○一○年九月九月宣判,但於宣判日當天宣布停止審判,聲 請釋憲。聲請案經大法官三年半審議,終於出爐。陳思帆目前在日本進修。 聲請書指出,集遊法第八條規定室外集會遊行須事前申請許可,是以集遊目的、內容做為 核准審查的標準,並非考量參加人數、交通影響等公益目的,有歧視特定言論的疑慮。 此外,集遊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遇緊急事故必須即刻集會遊行者,不受六天前須提出申 請的限制,但第十二條又規定,這種情況的申請人,警方須在廿四小時內通知申請人是否 許可,兩法條牴觸。 大法官曾於一九九八年就集遊法作出第四四五號解釋,當時認為事前許可制並不違憲。 【2014/03/21 聯合報】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61725.shtml 4.備註: 丞相,起風了。 -- ◥◥◥◥◤◤◤◤ 哼,不痛不癢的,怎麼可能.. ◥▇▆▅▄▂◤ ●∕ . ▄▄▄▄▄▄▄ ▆▅▄▃▂ ◤"" ╱) _ζ′ 啊啊啊啊啊啊!!! 你已經射了。 ▋◥◣▁◢◤╱ ▏ ∕╲ ▁▃▂▁ ▄▄▄▄▄▄▄ ▉ ▁◢/ ▇▆▅▆ gay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2.3.43.176
jackace:起風了 03/21 03:22
lingon:為什麼需要快六年的時間 03/21 03:22
galilei503:終於.......... 03/21 03:23
japan428:水 03/21 03:23
bestfly:推 03/21 03:24
t4lin:囧 03/21 03:24
lazo:終於解釋了...不過跟立法院裡面的依然沒有關係... 03/21 03:24
wht810090:終於+1 03/21 03:24
noneed2argue:天阿 在這時候 感動 03/21 03:24
dragoni:推 03/21 03:24
turbomons:自由之風 03/21 03:24
mattias0228:總算 03/21 03:25
senior:終於!!! 03/21 03:25
Leon0810:感動啊!!! 民主國家的集會遊行本來就不應該是許可制!! 03/21 03:25
Rooxie:老實說,這部憲法有可能要不見了...所以還是努力打贏眼前這 03/21 03:25
Rooxie:場仗吧 03/21 03:25
drigo:釋憲花了三年半....= = 03/21 03:25
LaoDaMVP:起風拉 03/21 03:25
vitaume:終於!!!! 03/21 03:27
uless:哥以前就一直有疑問 憲法規定有集會遊行自由 為何還要申請 03/21 03:27
aarzbrv:"公布一年內"代表馬狗的鷹犬們還可以惡搞一年 03/21 03:27
HatomiyAsuka:終於......台灣快要亡的時候這大法官才良心發現嗎? 03/21 03:27
watashiD:Y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03/21 03:28
qowop:反觀服貿… 03/21 03:29
kokus:媽祖繞境要申請嗎?? 03/21 03:29
SunnyDale:時機若對 03/21 03:29
Syoshinsya:終於… 03/21 03:29
soulbug:推!!!!!!!!!!!!!!!!!!!!!!!! 03/21 03:29
rosami: 推 03/21 03:29
SuperUp:讚啦,一上台就把集會遊行法改嚴的馬19吃大便啦 03/21 03:30
a2224488:嘿嘿 03/21 03:30
Dracunculus:終於 03/21 03:31
kokus:如果遊行影響公用道路通行該怎麼處理?? 03/21 03:31
daouz:爽 03/21 03:31
philip571:還是要申請阿,只是不再被審查了 03/21 03:32
jimmy12332:爽 03/21 03:34
Holyland:大法官打了馬政府的臉 03/21 03:37
sharkimage:推 03/21 03:37
WrongHole: 03/21 03:40
senior:感謝大法官聲援 03/21 03:40
cvn65: 天劍上手了 可以抵抗天魔極樂 03/21 03:42
Fiendyux:早該這樣了 03/21 03:44
ayuiop:推 03/21 03:44
februarylala:漂亮 03/21 03:44
lf9nettw:釋憲花三年半是..... 03/21 03:45
likeyousmile:推!!!!!!!!!!!!!!!!!!!!!!!!!!!!!!!!!!!!! 03/21 03:47
song1234:推 03/21 03:47
rainanny:還找不到解釋文~~~~大法官勇於推翻啊!!!! 03/21 03:51
HouseOfSleep: 幹!!!!!!!!!!!!!!!!!!!眼淚要掉下來了!!!!!!!!!!! 03/21 03:53
gj942l41l4:爽!!!!!!!!!!!!!!!!!!!!!!!!!!!!!!!!!!!!!! 03/21 04:00
popgsct:推 03/21 04:00
elle: 03/21 04:17
Aquariussoul: 03/21 04:37
jean950030:為什麼會在半夜貼釋字? 03/21 04:47
chimd:看到違憲真的超點跳起來 但再看到一年定期失效就 冷靜了一點 03/21 06:47
lovenight39:大法官: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而違憲 遲來的正義 03/21 07:11
double21:天啊超久 03/21 07:45
caesst85149:大法官有guts 03/21 08:05
jvlvw:拖了六年 釋憲要三年半 當初立法就有爭議了 真是會拖 03/21 09:16
y0952300130:司法院沒公告 記者從哪來的資料 03/21 09:22
a45806722:喔耶 03/21 10:49
gedicht:這個正義也太遲 03/21 10:58
KrisNYC:太重要了! 03/21 11:03
chian1983:這幾年最重要的解釋文 大法官做對了 這次 03/21 12:19
chian1983:一年失效 是要給立院去修法 03/21 12:19
kaede0711:水,大法官終於勇於推翻了 03/21 14:31
gripenk:現在的集遊法是不能說的八年政府改的... 03/21 14:56
eas06u4:頗呵 最後還是推給立法院 立院修法 03/21 15:30
rayven:來得有夠遲,好在還沒有人因為這條惡法喪命(吧?) 03/21 17:33
cttw19:好! 03/21 18:53
Vac: 03/21 21:18
yabesoube:推!!!!! 03/2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