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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少人不清楚「退回服貿」這個詞所代表的意思 爬了好幾天的文,讓我來嘗試做個整理 一定很多人覺得奇怪,我們到底是反黑箱,還是反服貿? KMT告訴你說:國民黨希望到"院會"逐條審查。 by江宜樺 行政院院長(2014/03/22 17:40) http://ppt.cc/efl~ (10:30~10:50) 但其實,「院會只是看委員會審查結果,是否同意這樣結果而已,根本不是重新審查。」 by王金平 立法院院長(2014/03/22 11:34) http://ppt.cc/gyXj DPP告訴你說:民進黨團堅持到"委員會"逐條審查。 乍聽起來好像回到了公平的原點? 但其實不是。 因為「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被定位成行政命令,而非法令哦!?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 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 次為限。 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 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 立法精神。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 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 般、抽象之規定。 簡單說,行政命令三個月審不完,法律上就當作它審完了! 但是,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按照以往經驗,KMTDPP吵來吵去,最後還是會通過。 更別提30秒通關,與到現在是誰去談判的,政府仍舊拒絕公布。 那麼,我們先回到5天前到現在仍不變的立場。 1. 退回服貿。 2. 要求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所以,必須先「退回服貿」,「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後再談 換句話說,雙方先制訂好規則,我們台灣再與中共談服貿,甚至是其他協定。 而,「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已經有百位學者連署提案 草案全文網址:http://ppt.cc/uIQm 補充: 1. 江宜樺:「立法院可以對服貿協議逐條審查,但沒有修改權,因為條文對台灣極為有 利,所以不需要改。」 影片網址:http://ppt.cc/zFzL 時間點 22:05~22:20 (2014/03/11 at 院會) 2. 經濟部公布第二次兩岸服貿協議評估報告,創造GDP效益僅0.025%,甚至可能要 花十年才會實現。 新聞網址:http://ppt.cc/~4Li 3. 對不起,不再袖手旁觀了--一位企業主眼中的服貿 文章連結:http://disp.cc/b/163-7sAr 4. 鳳凰衛視(中國媒體):馬辦事不力 不該答應逐條審查,等於馬英九背叛了祖國大陸 。 影片網址:http://ppt.cc/TTAf 特別感謝 PTT sinon0123 robalika etc... -------------------- 我的八卦板首po >"< 前面太多精華文,我就稍微整理一下。 ps.原本這格式的文章已經沉到我找不到了 所以特別感謝沒放上板友id 我還在翻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11.245
s13503:!! 03/23 03:50
※ 編輯: Muzque 來自: 111.254.111.245 (03/23 03:50)
jojoStar:你先確定現場所有人都懂這些 03/23 03:50
Roobamm:好文!!! 這才是真正的訴求! 03/23 03:51
※ 編輯: Muzque 來自: 111.254.111.245 (03/23 03:52)
approach:瞭解了 黑箱指的是偷偷去和中共簽約 03/23 03:52
momocom:還是不太懂,是指退到一讀?還是退到行政院撤案? 03/23 03:52
momocom:還是指退到和中國談判前的狀況? 03/23 03:52
jodojeda:請教 王金平的講法是針對一般法律條文 還是服貿這種條約 03/23 03:53
Roobamm:現在的服貿是沒經過民主程序的產物也就是黑箱 03/23 03:53
jodojeda:一般法律條文 難道委員會決議送院會後 院會就不能再修嗎 03/23 03:53
chiangburger:推~正在想這些問題 03/23 03:53
Roobamm:所以當然是退掉然後訂好監督法案再重新跟中國談 03/23 03:54
approach:只能重談 因為立法院不能改 只有同意不同意 03/23 03:54
Roobamm:jodojeda現在服貿被弄成是"行政命令" 所以連修都不能修 03/23 03:54
guanaco:同樓上,另外,為什麼需要知道是誰去談判的? 03/23 03:55
xex999:台面上吵吵鬧鬧 下台後相約一起喝酒 03/23 03:55
approach:這種版本進立院 KMT還是會用人數壓倒勝 03/23 03:55
approach:還是GG 03/23 03:55
THS:了解了!!!好文 推一個 03/23 03:55
piliwu:國民黨解釋成行政命令是錯的,那是法律位階 03/23 03:55
guanaco:(我指5樓) 03/23 03:56
piliwu:台大法律系有發聲明了 03/23 03:56
chehsien:推這篇 太多人都不懂國民黨在玩"逐條審查"的文字遊戲 03/23 03:56
Scape:內容太過空洞了,而且還有一條是處七年以上徒刑? 03/23 03:56
xuptjo:112法律 聲明連結? 03/23 03:56
dear790422:現在只能台灣毀約再跟中共重談,沒別的法子 03/23 03:57
mirrorswings:推 03/23 03:57
qqq0103:!! 03/23 03:57
approach:所以KMT把他弄成行政命令 立法院審查 就是在耍我們 03/23 03:57
bcswoonhft:問題是這邊的我們都懂了… 更多支持的,觀望的還是不懂 03/23 03:57
sagiko:推解釋 03/23 03:57
cloudwolf:退 是指退到跟中國談之前 等監督的條例出來並且立法化後 03/23 03:57
Scape:不僅對象難以界定,而且這不是刑法,明定刑責是很不好的 03/23 03:57
Aquariussoul:推 03/23 03:58
approach:因為台灣一堆事不關己的人 我們要賠他一起死 超幹的 03/23 03:58
piliwu:王的說法是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是規定的議事規則 03/23 03:58
yauger:推!! 03/23 03:58
dear790422:逐條審查的意義頂多就讓大家抓出現版本中爭議部分 03/23 03:58
jack8759:推!就算逐條審查不能改根本是莊孝維 03/23 03:58
chehsien:DPP真的還是會讓服貿過 最好就是學生訴求 退回服貿 03/23 03:58
cloudwolf:再依照這監督條例的規範下 受監督的去談判 03/23 03:58
awhat:我以為搞清楚委員會跟院會不同,還有服貿非行政命令應該是 03/23 03:58
bcswoonhft:為什麼決策者不要出來公開一次說明白~ 引出更多觀望者 03/23 03:58
Ironstick:行政命令個頭 03/23 03:58
Roobamm:@guanaco 要知道談判的是誰 才有人對服貿負責 03/23 03:59
awhat:基本...過了這麼多天還搞不清楚的人該打屁股...... 03/23 03:59
silentence:審查完表決還是穩輸啊 沒屁用 03/23 03:59
Roobamm:不然到時候服貿出事 所有人屁股拍拍都不關他們的事了 03/23 03:59
bcswoonhft:對不起~ 我和我的許多朋友… 真的今天才懂~"~ 03/23 04:00
piliwu:程序是:一讀->委員會->二讀->三讀 03/23 04:00
dear790422:但逐條審後可能就把台灣底牌全攤了... 03/23 04:00
ToMobaby:http://ppt.cc/OCxR 03/23 04:01
awhat:如果之前都不懂...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反對?? 03/23 04:01
fosil:有涉及法律修改 就不能稱之 行政命令 03/23 04:01
piliwu:一讀是唸標題,委員會逐條審查,二讀討論表決,三讀找錯字 03/23 04:01
Edaw:推這篇! 訴求講解很清楚 03/23 04:01
Roobamm:那反過來說服貿被弄成是行政命令 就不能修了 03/23 04:01
bcswoonhft:我另一篇文有提到… 因為爆發學運的隔天… 新聞幾乎都 03/23 04:01
dear790422:最初單純反30S 然後越討論發現洞越大 最後發覺只能砍掉 03/23 04:02
piliwu:逐條審是議事程序,除非撤案不然一定要走 03/23 04:02
bcswoonhft:基中在30秒強行過關… 所以我們一直把黑箱=30秒 03/23 04:02
bcswoonhft:不光我… 今天跟很多認同理念的聊到… 都是如此~ 03/23 04:03
oilwater:對於服貿是否是行政政令是有爭議的唷! 03/23 04:03
dear790422:重練 所以口號改喊 退回服貿重啟談判了.... 03/23 04:03
awhat:好吧...那現在弄清楚也不遲啦...但訴求已經改成整個退回不 03/23 04:03
approach:能改是最好 不能改只能重談 應該是這樣 03/23 04:03
chx64:屎蛆不是老早就在跳針連台紐也黑箱 你怎會定義成黑箱=30秒? 03/23 04:03
awhat:僅是反黑箱了,為什麼要退回就趕緊去弄清楚吧 03/23 04:04
bcswoonhft:但依然許多人不知為什麼要退回… 真的是如此~ 03/23 04:04
piliwu:30秒是因為他在委員會沒走程序就交付二讀,而且民進黨早主審 03/23 04:04
jerrylin:既然不能改 那退掉算了 03/23 04:04
fosil:問題學者有提出 服貿內容涉及到許多人行業管制對陸人放寬 一 03/23 04:05
bcswoonhft:對不起… 我說了,因為事發後的新聞都基中在30秒~ 03/23 04:05
piliwu:結果下週又變成張要主審,他們根本不依議事規則 03/23 04:05
chx64:要退要改早晚還不是老問題要杯葛 03/23 04:05
chx64:你們還是不懂追根究柢問題出在"民主"嗎? 03/23 04:06
fosil:定會需要修法 有修法就是不會是行政命令 而是法令 03/23 04:06
bcswoonhft:所以我相信… 如果出來說清楚… 會讓更多像我這樣的 03/23 04:06
vuv87:高調 03/23 04:07
piliwu:關於人民重大權利是不得以行政命令訂之,這絕對是法律位階 03/23 04:07
bcswoonhft:理解白痴… 更能了解~ 也能引出更多不懂的人… 03/23 04:07
tahikuro:台紐黑箱個屁 06年就在談了 進度一直都有 談判人員公開 03/23 04:07
approach:那再請問 為什麼行政命令 KMT說的算? 03/23 04:07
chehsien:學生團體真的要好好宣傳 不然一堆人說逐條審查很好阿 03/23 04:08
tahikuro:服貿沒人知道何時開始談的進度如何 談判人員也不知道誰 03/23 04:08
approach:那篇法律教授也看了 他說不是行政命令 03/23 04:08
approach:那為啥KMT 可以這樣隨便講 03/23 04:08
tahikuro:還用台紐台星比根本中了馬英九的計 星紐都談好久了 03/23 04:08
chx64:服貿前面還有17項喔 03/23 04:08
bcswoonhft:真的~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能審不能改」… 03/23 04:09
fosil:當然不是KMT說的算~~所以行政命令是爭議的~ 03/23 04:09
chx64:能審不能改新聞有播阿 03/23 04:09
deepyakumo:推 03/23 04:09
approach:所以就是KMT要硬來 幹 03/23 04:09
bcswoonhft:何不出來一次說明白~ 宣傳戰不是也很重要嗎? 03/23 04:09
tahikuro:稍微有在追都是知道 沒有隱藏談判進度內容人員 03/23 04:09
silentence:拜託 早就盤算好 不惜一切非過不可 03/23 04:10
chx64:收視率比較重要 03/23 04:10
iwsly:有些人覺得不同意是行政命令就是不認同憲法欸XDDD 03/23 04:10
annavivi:高調 03/23 04:11
tahikuro:好啊 把台紐台星也公開辯論你政府敢不敢把服貿一起放進來 03/23 04:11
NAHAy:該懂 03/23 04:11
piliwu:台大法律系的聲明就是講這攸關人民重大權利非行政命令 03/23 04:12
tahikuro:三個一起全面討論 政府不敢啦 那就不要拿台紐台星牽拖 03/23 04:12
nozomi559061:謝謝 03/23 04:12
max1031:整個程序的過程解說...http://ppt.cc/ZkCP 03/23 04:12
tahikuro:現在重點是先退服貿 台紐台星不是討論重點不要搞烏賊戰 03/23 04:13
approach:感謝MAX大大 那PPT我沒看過 最近資訊太多了 謝謝 03/23 04:16
xdd1524: 03/23 04:17
approach:很清楚 03/23 04:17
iMANIA:推 03/23 04:18
sfcjimmy:用心整理推 03/23 04:20
RoarING:引錯條了喔...行政程序法第150條才對 03/23 04:27
narutowu5566:推 03/23 04:27
RoarING:行政規則是對行政機關內生效 03/23 04:28
RoarING:其他內容個人認為正確也同意 03/23 04:29
Bravo5566:用心 03/23 04:29
abc53:高調 03/23 04:35
※ 編輯: Muzque 來自: 111.254.111.245 (03/23 04:36)
none024:用心推! 03/23 04:38
sharkimage:推 03/23 05:28
hungyun:要推 03/23 05:33
cow084pig:高調 03/23 05:49
dogmax:到大院就審個屁,看羅淑つぼみ就知道了,黨紀出來就軟惹 03/23 07:13
lch2011:推!!!! 03/23 07:58
jarry011:推 03/23 08:00
varda0821:清楚! 03/23 08:03
tttkaka:推 03/23 08:04
j0928875963:推 03/23 08:08
gutalic:真正有用的訴求 03/23 08:12
pcwu:max1031那份PPT,裡面只有准予備查跟不准予備查,似乎跟之前 03/23 08:13
pcwu:提到的涉及到某些條件時應以法律訂之有不同處? 03/23 08:15
zakai:高調,推 03/23 09:28
roy32300871:推整理! 03/23 09:28
s2503901:推!!!! 03/23 10:32
ni1987:謝謝這麼多為台灣貢獻心力的天使們Q-Q 天佑台灣退回服貿 03/23 10:41
snow1226:高調 03/23 11:00
honercek: 03/23 11:21
yatola:推 03/23 11:39
tsub: 03/23 12:20
Jongogogo:整理推 03/23 12:38
ayufly: 03/23 12:40
balaball20:高調 03/23 13:22
jessicakard:高調 03/23 13:34
a0988332469:行政命令 不是由立委權威解釋就能定位的! 03/23 13:47
jimenez327:推 03/23 14:01
lukeann:能不能解讀為行政命令還有疑問呢 03/23 14:09
lllkkkjjj:推 真的有很多人搞不懂這些文字遊戲 03/23 14:22
nonoweli:辛苦整理 03/23 14:44
sifun:用心 03/23 14:51
ICpo:馬芙丸只敢說KMT贊成逐條審查逐條表決,不敢說有爭議就修改! 03/23 15:01
ICpo:因為根本就不會修改! 就是要你強迫接收 03/23 15:03
eas06u4: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03/23 15:09
funnyrain:奸佞當道 馬狗賣台 03/23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