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ny25:周玉寇… 03/26 01:17
推 honny7410:推!!! 03/26 01:18
推 cc88: 03/26 01:19
→ yuyuoo:不是首謀那可以推,但是拖一堆人被警方鎮壓驅離是事實 03/26 01:19
→ yuyuoo:雖然沒有他也會有另一個替死鬼指揮 03/26 01:20
推 VVax:抱歉吼 他在現場是一直提醒大家警察打人了 請大家擔心的話快 03/26 01:23
→ VVax:離開 03/26 01:23
推 dwndwn:我覺得 沒有他的話 可能真的會發生暴動 風向就變了 03/26 01:24
→ sa074463:如果去看X時FB底下 會有更多吐血留言 03/26 01:24
→ gus:沒有他立刻勇敢接手指揮 群龍無首一定更亂 03/26 01:25
推 arhuro:政府媒體想打擊士氣反而無保請回 03/26 01:26
→ gus:如果你有在場或看實況直播的話 會看到他一來局勢很快穩定下來 03/26 01:26
推 tony160079:一門都是勇者!加油! 03/26 01:28
→ narcissusli:嗯哼...這是害怕嗎? 嗯哼.... 03/26 01:29
→ ccc101419:我依然覺得這是律師教的 03/26 01:31
→ ccc101419:自己FB都寫了 大家趕快去 多一個人就多要三個警察抬 03/26 01:32
→ ccc101419:在場也是說:"如果大家出去被指責 如果有法律問題我負責" 03/26 01:32
→ ccc101419:現在又說自己沒有煽動 難以使人入信 03/26 01:33
→ ccc101419:不過也不能怪他 不然就直接自認了 根本無從辯護 03/26 01:34
→ tony121010:他寫了那些又如何?並不能證明他是首謀 03/26 01:36
推 roy731:嗯哼...被起訴就哭...嗯哼...警察打人就哭....嗯哼... 03/26 01:36
→ tony121010:鼓勵(或煽動)支持者到現場不能代表他是發起者 03/26 01:37
→ tony121010:問題就在檢察官起訴的罪名都沒有證據 03/26 01:37
→ 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 03/26 01:37
→ ccc101419:跟他實體上罪名的成立與否沒關係 魏媽媽這點弄錯了 03/26 01:38
→ ccc101419:不是說因為不可能是你策畫的所以請回 03/26 01:38
推 elle:不知道魏楊說了什麼 他要是說去吃飯 也許會有幾個朋友一起去 03/26 01:38
→ tony121010:就算他寫了這些東西算自白好了,能入罪嗎XD 03/26 01:39
→ elle:不過要是他說要去進攻行政院 叫他不要傻的人應該只會更多吧 03/26 01:39
推 ccc101419:自白是指在偵訊過程中面對檢察官作的 就算認罪都不能 03/26 01:42
→ ccc101419:當作定罪的唯一證據 但是FB的留言絕對有證據能力啊 03/26 01:42
→ ccc101419:那個也跟自白沒有關係 03/26 01:42
推 elle:第一天在這裡 談立院被攻堅之後要去哪 超多人說要行政院的阿 03/26 01:43
→ ccc101419:但是在判定主觀上是否有煽動意圖的時候會影響心證 03/26 01:43
推 rainlingring:FB的留言好像是在政院被闖入後的三小時發的 03/26 01:43
→ elle:要判 那恐怕要把所有說過類似話的人 全判 連同fb不會上的 03/26 01:44
推 RobertAlexy:教大家多一個人要多三個警察轉的人超多好嗎 03/26 01:44
→ ccc101419:e大 你也很清楚你上面這行就是詭辯啦 03/26 01:44
→ ccc101419:就算非首謀 煽動總算是吧? 03/26 01:45
這位同學您好,
我跟著衝組進入行政院大門口,前面一群人爬進行政院窗內、二樓陽台時,
我眼睛看不到魏揚同學在現場,耳朵也聽不到魏揚同學在指揮。
如果你堅持魏揚煽動現場人員進入行政院,我可以跟你做證他並沒有做這種事;
如果你認為我只會躲在鍵盤後作偽證,請搜尋我昨天發表的文章,
裡面有我對當時情況的證詞,還有我的真實姓名與學籍身分,謝謝您的評論。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0)
→ RobertAlexy:這樣叫煽動喔 那FB辦案 有轉文全部抓一抓 03/26 01:45
→ elle:他只是最有證據顯示的人 但是直接證據還是沒有阿 03/26 01:45
→ RobertAlexy:法院就已經譙過檢方FB辦案了 怎麼還有人跳針 03/26 01:46
→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 03/26 01:46
→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03/26 01:47
推 pkp:推 03/26 01:47
→ elle:台灣不是非定罪者無罪嗎 自由心證從來就不是被嘉許的行為 03/26 01:47
→ ccc101419:跟這根被開罰單了 跟警察說紅燈右轉的又不只我一個一樣 03/26 01:47
→ ccc101419:完全就沒有任何效果的 03/26 01:48
推 redstone:FB文章是在佔領政院後三個小時PO的 03/26 01:48
→ RobertAlexy:法院都認定罪證不足請回了 你還跳針喔 03/26 01:48
→ ccc101419:e大 這你又錯了 相信你不是念法律的 03/26 01:48
→ RobertAlexy:我才相信你不是唸法律的 你沒聽過無罪推定原則嗎 03/26 01:49
推 tony121010:所以現在有煽動罪?回歸到檢方指控的罪名,並找出相對 03/26 01:49
→ ccc101419:無罪推定 跟證據的證明力強弱由法官心證是兩回事 03/26 01:49
→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搞不懂 還嗆人不是唸法律 03/26 01:49
→ tony121010:應的證據才有定罪的可能,現在就是沒有 03/26 01:49
→ elle:真的不是耶 你超強的阿 全給你講好了 03/26 01:49
→ ccc101419:不是心證你有沒有罪 是心證這個證據的證明度如何 03/26 01:49
→ RobertAlexy:你拿FB就要說人煽動 會不會太好笑 客觀行為在哪 03/26 01:50
→ ccc101419:R大 請回是程序上不羈押的意思 請你去查一下羈押是什麼 03/26 01:50
→ tony121010:煽動罪是哪一條? 03/26 01:50
→ RobertAlexy:他發文是在佔領政院後 學生是會觀落陰嗎 03/26 01:50
→ ccc101419:還有他的要件是什麼好嗎? 羈押駁回的緣故絕對跟罪證無關 03/26 01:50
→ RobertAlexy:不懂法律不要叫人查 去翻翻法院新聞稿 別丟臉了 03/26 01:51
→ ccc101419:那只是代表法院認定他沒有串供逃亡可能 沒必要羈押罷了 03/26 01:51
→ ccc101419:我居然花這麼多力氣解釋這種刑訴第一堂課的東西 嘖嘖 03/26 01:51
這位鍵盤法官(或檢察官)安安,
如果您有現場實地來青島東路靜坐,你就會發現現場3G網路一直都是完全被塞爆的,
用FB散播消息,煽動立法院周遭學生來行政院難度非常高。
而且涉嫌與魏揚策畫佔領行政院的那一票黑島青人員還在立法院內,
若魏揚需要串供,現在去立法院大串特串即可;
可見法院根本不在乎魏揚和立法院內的人交換什麼意見。
如果您堅持法院認為魏揚涉嫌策畫攻擊行政院重大,且有串供之虞,
請電洽台北地院,通知他們魏揚同學的腳沒被打斷掉,
極有可能爬進立法院議場湮滅證據。
謝謝您推文寶貴的意見。
→ RobertAlexy:我只覺得你花那麼多力氣講廢話 連新聞稿都沒看 03/26 01:52
→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不懂 你第一堂客應該翹掉了 03/26 01:52
→ RobertAlexy: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 03/26 01:53
→ RobertAlexy:都寫那麼清楚查無事證了 你要去教北院法官羈押要件嗎 03/26 01:53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7)
推 ccc101419:R大 無罪推定要不懂也滿難的 不用在那邊耍嘴皮子 03/26 01:57
→ ccc101419:我看完你給的新聞稿了 先謝謝妳提供 03/26 01:57
→ ccc101419:但我還是要說 地院法官要審酌的只有"有無串證逃亡之虞" 03/26 01:58
→ ccc101419:至於有沒有煽動 有沒有妨害公務 那是實體審查的部分 03/26 01:59
→ ccc101419:他現在只是程序上"裁定"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而已 03/26 01:59
→ ccc101419:跟真正決定魏有沒有罪的實體"判決"是兩回事 03/26 02:00
→ ccc101419:沒錯 地院羈押庭法官高興還是可以寫 不過那真的不代表 03/26 02:00
→ ccc101419:任何無罪或者有罪的效力 03/26 02:01
→ ccc101419:老實說 羈押庭還沒出來我就知道不可能會押的 03/26 02:01
→ ccc101419:因為我也覺得沒有任何串供逃亡之虞 我只是說 不羈押不代 03/26 02:02
→ ccc101419:表已經做實質事實認定了 那是兩回事 魏媽媽弄錯了 03/26 02:02
→ ccc101419:所以呢 請原po仔細看完我的推文再酸 感謝 03/26 02:03
這位鍵盤刑事鑑證專家安安,
查無事證,
謝謝。
推 VVax:如果聲押卻被以查無事證駁回 這樣還不知道丟臉 真的該去吃屎 03/26 02:04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5)
→ ccc101419:喔 對了 我今天也有去立法院即使我沒有在那邊留宿過夜 03/26 02:04
→ elle:連酸都有資格限定 03/26 02:04
→ ccc101419:我一直都是支持佔領立法院的 可以爬我的文 只是我反對攻 03/26 02:05
→ ccc101419:行政院 03/26 02:05
→ ccc101419:我隨便舉個例子 前陣子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司機 他也被聲 03/26 02:05
→ ccc101419:請羈押 也被駁回 檢方還再次抗告再駁回 03/26 02:06
→ ccc101419:難道那個駁回羈押裁定代表法院認定司機根本沒撞總統府嗎 03/26 02:06
您好,
為什麼您要將現行犯和查無事證的案子相提並論呢?
^_^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7)
→ ccc101419:不是 那是兩回事 那只代表法院認為沒有必要他不會逃 03/26 02:07
→ ccc101419:也沒什麼好串供的 如此而已 03/26 02:07
→ elle:那是現行犯吧 魏揚純粹是多種不相干連的證據串連 03/26 02:08
推 ccc101419:唉 我要說的是羈押庭法官根本沒有權限就有沒有事證做調 03/26 02:10
→ ccc101419:查好嗎 那是合議審判庭的事情 當然如果妳們要很開心的 03/26 02:10
→ ccc101419:認為魏陽已經被宣判無罪了因為查無事證 那也由你們去 03/26 02:11
→ elle:可不可以舉好懂一點的例子 你知道我不懂法 03/26 02:11
→ ccc101419:你們希望魏陽無罪的心情我理解 我也不否認我現在心裡還 03/26 02:11
→ ccc101419:在怪他進攻行政院 但是我只是在把實際運作跟你們講 03/26 02:12
→ ccc101419:實在沒有必要不聽又酸個沒完 03/26 02:12
推 VVax:不要自以為了好嗎 這裡的鄉民都幾歲了 還需要你教 笑死人了 03/26 02:12
→ elle:可是怪阿 他如果昨天說的是要去總統府 哪今天去行政院怎辦 03/26 02:12
→ ccc101419:V大 我相信一定一堆人分不清楚裁定是幹嘛的判決是幹嘛的 03/26 02:14
→ ccc101419:昨天發文者也是用宣判無罪來爆掛 後來才修掉的你知道嗎? 03/26 02:14
→ tch0818:c大好像很懂刑訴喔~~不知看過北院的新聞稿沒有?? 03/26 02:14
推 VVax:你這樣的說詞才是嚴重背離實務運作 更教壞不懂的人 03/26 02:14
→ ccc101419:如果逆耳之言就聽不下 那跟KMT又有何不同? 03/26 02:15
→ ccc101419:t大 謝謝妳的關心 連結上面有版友提供了 看過了 03/26 02:15
→ tch0818: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135I、136I、153、354 03/26 02:16
→ VVax:如果你有一點點實務經驗 就不會講出這種幼稚的話 不要以為念 03/26 02:16
→ ccc101419:喔?實務運作都用羈押庭直接判決了嗎?我還真孤陋寡聞 03/26 02:16
→ tch0818: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犯嫌.... 03/26 02:16
→ VVax:一點書 就天下無敵 03/26 02:16
→ elle:要我就不要昭告天下 誰說我一定要乖乖去攻哪的 03/26 02:17
→ ccc101419:他可以寫啊 因為沒人可以阻止法官寫判決 但是沒有實質 03/26 02:17
→ ccc101419:效力 因為他只是一個程序庭而已 03/26 02:17
→ ccc101419:V大想必是實務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了 煩請你跟我解說一下 03/26 02:18
→ ccc101419:羈押庭是如何在準備程序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做事實認定的? 03/26 02:19
→ tch0818: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 03/26 02:19
→ elle:既然我有實質號招力那何苦在這裡酸 他充其量不過是棋子吧 03/26 02:19
推 amilu:推~ 多數媒體成為抹黑的工具讓人心寒 03/26 02:19
推 jevin:ccc連魏揚不是被起訴都搞不清楚 談個屁 03/26 02:21
唔,節錄魏媽媽的聲明,
~~
我相信當日若沒有主持人,任由群眾散落,情況將更糟糕。攻入政院已證明是週日
下午臨時謀劃,在時間和空間上,學術會議中的魏揚、客運車上的魏揚,根本就不
可能同一時間「策劃」、「帶頭攻入行政院」。這就是為何魏揚被台北地院裁定「
無保請回」的原因。
~~
魏媽媽很清楚,未來檢察官有可能抗告,也有可能起訴魏揚主謀策畫,
所以就客觀地說出地院裁定無保請回的原因,就是" 查無客觀事證 "。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何鍵盤法官、檢察官、刑事鑑證專家這麼堅持
人家被裁定請回的原因是" 無串供之餘 ",
因為人家就是可以進立法院議場大串特串。
至於後面提到未來可能的判決,還拿其他現行犯的案子來對比...等等,
老實講我不大清楚到底現在是提哪壺。
友善提醒:推文是拿不到批幣的~
→ elle:就連立院拿mic的人 都只是主持人 學生而已 是恐怖組織頭子嗎 03/26 02:22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28)
推 ccc101419:還沒偵查完要怎麼起訴啊?昨天的事昨天就立刻偵查完畢喔? 03/26 02:23
推 jevin:cc趕快去北院官網看清楚裁定理由,再來辯啦!浪費大家時間 03/26 02:24
→ tch0818:判斷要不要羈押有三個層次要件 第一 是犯罪嫌疑重大 03/26 02:25
→ tch0818:如果這個要件不具備 那就是駁回聲押,無保釋放 03/26 02:26
→ tch0818:(from某刑訴老師fb) 還要再貼下去嗎? 03/26 02:26
→ tch0818:連犯嫌重大都沒有 根本無須去討論滅證、虞逃、預防性羈押 03/26 02:29
→ elle:如果用這些證據 叫魏楊坐一天牢 都冤阿 要是真有主謀呢 03/26 02:29
推 ccc101419:好吧 推文沒錢拿是真的 所以我最後跟你們講一件事就好 03/26 02:30
→ ccc101419:除了張德正無保釋放 現在在土城的阿扁當初也是無保釋放 03/26 02:31
→ ccc101419: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無保釋放=無罪 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03/26 02:31
→ elle:要是有人確切知道政院警力變少 也知道哪些學生容易被煽動呢 03/26 02:32
推 jevin:cc你自己看看你14點36分 1點46分的推文 明明說他被起訴 03/26 02:33
對齁。我竟然自己的文章推文都沒仔細看清楚,幫你貼一下
~~
→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 03/26 01:46
→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03/26 01:47
~~
啊其實我跟你說啦,你以為搞社會運動的會在乎有沒有罪喔,
我再幫你貼一下魏媽媽的投書喔。
當然,選擇成為公民運動者,就要選擇承擔。如魏揚所說,他不是首謀、策劃、攻
佔者,但他拿起麥克風,維持會場,他願負「法律責任」,而對學生與群眾進行可
怕的血腥鎮壓,馬英九就應該勇敢負起「歷史」。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37)
推 ccc101419:好 那邊真的是我口誤了 抱歉 應該說受偵查的是魏陽 03/26 02:34
→ ccc101419:我看我們也不要再辯這個了 就靜待看看接下來有沒有被起 03/26 02:35
→ ccc101419:訴就知道了 各位晚安 03/26 02:35
→ elle:晚安 推文真的沒錢拿 你很好心 03/26 02:36
推 jevin:新聞稿這麼多分點,就是在駁涉嫌重大 最後才講無串証之虞 03/26 02:37
→ elle:也許這群學生很有說服力 但是他們到底何德何能 可以煽動誰 03/26 02:48
→ elle:如果魏揚叫人去吃大便 那也不會有人要去 除非那人本來就想吃 03/26 02:48
推 wht810090:看到楊副教授的聲明與投書只有感動可以形容了 03/26 03:11
推 ASANKIN:推魏揚,真男人! 03/26 03:12
推 Bluebear:魏揚真男人! 還有偷推楊翠老師 >///< 03/26 03:39
推 dragonsoul: 03/26 06:28
推 chakichaki:實務上聲押與否,還有交保金額,確實可以一窺 03/26 07:14
→ chakichaki:檢察官手上的證據到哪裡,證據不足,起訴的話也是無罪 03/26 07:15
推 chakichaki:個人極度不認同佔領行政院,但是他本來就不構成羈押 03/26 07:17
→ chakichaki:要件,大家還是要遵守法律規定 03/26 07:17
推 sizumaru:推 03/26 08:03
推 judogirl:某些媒體的嘴臉真的很噁心 03/26 08:58
→ Heiken:大家都很會鍵盤辦案 03/26 09:13
推 Nicemaker:八褂版不是已經2500登入限制摟?發生什麼事了? 03/26 10:15
推 Nicemaker:我的心得就是,魏揚一到場攝影機早就架好了 03/26 10:16
→ Nicemaker:跟本不用滅證了,備份都不知道幾份了= = 03/26 10:16
推 chiachikusa:推 03/26 11:07
推 yauger:偉大的母親,你們都很勇敢!! 03/26 11:14
→ balaz:push 03/26 11:51
推 alentek:推 03/2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