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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檢方以聚眾滋事等理由,羅織六種以上罪名聲押, 但獲地院裁定無保飭回的清大學生魏揚, 其父母今日被各種私訊電話攻擊騷擾。 魏揚的母親,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楊翠, 稍早發表聲明駁斥媒體的不實報導, 並於剛剛投書蘋果闡述自己的意見, 小魯幫大家整理他的聲明與投書如下。 ~~ http://ppt.cc/jsv8 楊翠聲明 【敬致某些網友,並抗議《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若干電子媒體的報導】 晚間剛回到花蓮。才能開始閱讀臉書。 這兩日,好多好多溫暖的聲音,好感謝。我剛回來,已經50幾個小時沒好好睡,未 來我會好好寫一篇,以謝新知、舊友、至交的溫情暖意。 這篇文字,我要先敬告某些網友及各種奇怪的人士,請不要再騷擾我們! 敬告某些媒體,請不要再扭曲變造我們的談話!  某些網友及各種奇怪的人士,使用非常人身性的、極盡醜陋的攻擊性語言,他們寫 到我的臉書動態時報、私訊,大批攻進我和 魏貽君 在東華大學的e-mail,這也就 算了,甚至以電話攻入我和魏貽君的研究室、家裡、手機,還打到東華大學華文系 的系辦,騷擾謾罵。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暴民」。請自制。當你不斷以「暴力 話語」,指稱別人「暴力」時,你才是不折不扣的真暴力者。 對於當日有孩子的現場的父母:你們不斷來電來信指罵我們,是魏揚帶你們的孩子 去行政院的。我可以理解你們的心情,我的孩子在現場,我也同樣焦慮。但我已一 再澄清,魏揚不是「首謀」,不是發動者,人群不是他「教唆」去的。 當日他整天在新竹參加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群眾衝進去時,他在客運車上,他從 臉書看到訊息,到場時已是8點出頭,人已在那裡,但乏人挺身拿麥克風主持 (會 被當「首謀」),現場秩序有些混亂,他比較有經驗,所以才出面指揮主持。 我相信當日若沒有主持人,任由群眾散落,情況將更糟糕。攻入政院已證明是週日 下午臨時謀劃,在時間和空間上,學術會議中的魏揚、客運車上的魏揚,根本就不 可能同一時間「策劃」、「帶頭攻入行政院」。這就是為何魏揚被台北地院裁定「 無保請回」的原因。 我能理解你們的心情,你們的孩子和我的孩子一樣,有自己的選擇,但是,請相信 他們,不要看輕自己的孩子,認為他們不會思考,一定是「被利用」、「被教唆」 ,沒有自主性。請相信你自己的孩子。 抗議《聯合報》、《中國時報》、各電子媒體的報導:儘管都已一再澄清明,(昨 天整天,大概對各家媒體重複說過好幾十遍),然而,今日媒體的標題,仍然一口 咬定「策劃首謀」、「帶頭攻入行政院」,而那些時間的比對證明,竟然都被減掉 ,持續造謠。 公民運動者,做了就做了,沒做就沒做,「策劃首謀」、「帶頭攻入行政院」不是 他,後來讓人群好好坐下、手勾手的現場指揮是他。都說了十遍百遍,還是被作掉 。連殺人重案都先採「無罪推定」,公民運動事件卻是採「有罪推定」,這是何種 心態? 兩報及其他媒體關於魏揚「哭了」的報導、作文章,令人難過得「想哭」! 而且是不實的。 當時魏揚已聲押禁見,除了律師,包括我在內,沒人能見他,媒體更是直到他在午 夜12點多出來才見到他,卻說他聽見自己被「聲押」就難過得哭了,母親楊翠擁抱 安慰他。我都見不到他,如何擁抱安慰他? 何況,魏揚後來清楚說明,當時律師告知他聲押,同時告知他,他清華的老師姚人 多老師,上午就到了保一總隊,但無法見他,律師讓魏揚與姚老師通電話,聽到老 師的溫柔關切聲音,魏揚很感動,所以哽咽流淚,卻被寫成是因為被「聲押」而害 怕流淚。 魏揚出來時,與親人擁抱,不只我們三人泛淚,旁觀的律師老師同學朋友,多數都 泛出淚水,還有人痛哭。這是害怕嗎? 電子媒體整個早上都在追問我,「魏揚為什麼會哭」「是害怕嗎?」「是後悔嗎? 」,連周玉蔻都問:「是不是敢做不敢當?」。這究竟是哪一種對「流淚」的莫名 奇妙的讀法? 魏揚從頭到尾都很平靜,如果「害怕」「後悔」,法院裁定請回的當下,面對媒體 ,他如何能立即做出那一番邏輯清晰、內容詳細、訴求清楚的談話(可再網路尋找 影音檔)。 原本,流淚是小事一樁,我們也都沒真正看見,但是,記者們明明見到更多其他可 以延伸討論的,卻挑了一個「哭」字,大作文章。然後,因為這些莫名奇妙的報導 ,我和魏貽君受盡騷擾,加起來起碼收到好幾百封信郵,咒罵魏揚和我們是孬懂, 哭什麼哭,而與家人擁抱泛淚,竟罵是媽寶。媽寶會走上街頭嗎? 我要問這些媒體和網軍,你們要如何定義「別人的」眼淚?憤怒、悲哀、感動、喜 極而泣,都是一種哭。再說,哭又如何?我每天都哭好幾回,照樣堅強面對事情。 你們真的都沒流過眼淚嗎? 不過,我相信,如果你沒哭,他也可以罵你,果然沒心沒肺,沒感覺。如此不良善 的聲音,不斷湧來,令人難過得好「想哭」,為這世間沒血沒淚的人而「哭」。 你們對於警察凶殘的血腥鎮壓,是寬容的,對於一個青年的感動眼淚,親人的的關 懷淚水,竟然是嘲諷的。你們讓我看見這個社會的嗜血、冷血。 告若干媒體:這一日多來,我們全家一直非常配合媒體的詢問,有問必答,但報導 結果幾乎都被扭曲、切割,十分遺憾,從今日起,我與魏貽君將暫時不為此事接受 訪問。 ~~ http://ppt.cc/Sauw 蘋果日報論壇 魏揚與黑島青的「自由年代」夢願 2014年03月26日00:23 作者:楊翠(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魏揚之母) 從週日晚間8點多,魏揚投身行政院的太陽花運動,到週一晚間12點多,北院裁定 魏揚「無保請回」,短短不到30小時,公民運動、血腥鎮壓、粗暴逮捕、身體傷痛 、不實指控、強迫入罪、全民抹黑,終而得到初步澄清,其間千迴百轉,有如一齣 魔幻寫實劇場。 通過魏揚的經驗,我們可以觀察到,在這次學運中,執政黨、主流媒體、網軍酸民 的粗暴與邪惡。 北檢、媒體、網軍,一致指控,魏揚「領頭攻佔」行政院。這是一個荒謬的不實指 控。時間足以證明。週六,魏揚就已離開立法院現場,回返新竹,因為他必須參加 週日的「社會學年會」,要準備Ptt,發表論文。週日晚間將近7點,他與清華社會 所同學乘客運北上,想回到立法院,持續聲援。 此前,行政院在7點35分被200多名群眾攻入,網友已大量轉發訊息,魏揚在客運上 得知,他抵達台北車站時已8點,決定轉往人數較少、較需要支援的行政院現場。 因此,他抵達行政院時,人群早已在那裡,現場缺乏較有經驗的指揮者,群眾也顯 得焦躁,於是魏揚拿起麥克風,承擔控場的責任。 證據確鑿,在那個特定時空,魏揚根本無法參與謀劃、更不能「領頭攻佔」行政院 ,除非時空可以「魔幻」!然而,北檢卻據此羅織六大罪狀,並以學運史上首例的 「聲請羈押禁見」來對付他。 這個事件彰顯出一個現象。連殺人罪都採「無罪推定」,這是法律人權的常識,然 而,對於公民運動,卻相反地幾乎完全採取「有罪推定」,先認定你有罪,再想辦 法坐實你的罪。這樣的社會,如何能是「自由社會」? 當然,選擇成為公民運動者,就要選擇承擔。如魏揚所說,他不是首謀、策劃、攻 佔者,但他拿起麥克風,維持會場,他願負「法律責任」,而對學生與群眾進行可 怕的血腥鎮壓,馬英九就應該勇敢負起「歷史」。 這正是一個運動者所當為。知識份子,選擇議題,認真了解、理性規劃、勇敢實踐 。只問是非,不問成敗。魏揚曾參與過許多社會運動,不過,從去年以來,反黑箱 服貿成為他主要的關懷焦點。2013年6月,「海峽兩岸服貿協議」黑箱作業,草率 簽署,7月,消息爆出,8月,「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立,魏揚擔任總召。陣線的 宣言,正是由他執筆,其中有如下文字: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矢志於找回青年世代的發聲權,讓陽光驅走島國的鬱暗,解構 發展主義,揭露經貿自由開放的陷阱,從基本人權、分配正義、世代正義以及民主 自由的角度出發,提出另外一種新的政治與經濟生活的可能,讓人民的聲音翻過政 府機關的高牆,奪回真正屬於人民的『自由年代』。」 推翻體制高牆,驅走黑色島國的暗鬱,找回青年世代的發聲權,奪回人民的「自由 年代」,這就是黑島青的核心訴求。這當然是魏揚的理念投射,而這樣的理念投射 ,則是立基於更深沉的普世價值。它不屬於東方或西方,不屬於中國或台灣,更不 屬於國民黨或民進黨。自由,它是人類共享的價植。不分世代、性別、族群、階級 ,當然更不分統獨。 對這個價值的追求,是魏揚從高中以來的理念。十九歲,台中一中畢業,魏揚決定 推甄清華大學人社系,洋洋灑灑近七千字的〈自傳〉中,有這麼一小段文字: 「回首我十九年來,學習成長的旅程,有疾策快馬,快意長笑馳過風景如畫;也有 抵抗體制,怒吼斜打那森冷僵固的教條;更有暫駐荒村,忍痛蛻變,等待成熟。」 這是六年前的文字了,那是文藝青年魏揚的時代。然而,對僵固體制與教條的反思 ,對普世價值的追求,使他組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參與太陽花運動,因為初 心不變。 http://ppt.cc/haUY 楊翠抱著小魏揚,參與當年的反軍人干政遊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02.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767657.A.6B2.html
kony25:周玉寇… 03/26 01:17
honny7410:推!!! 03/26 01:18
cc88: 03/26 01:19
yuyuoo:不是首謀那可以推,但是拖一堆人被警方鎮壓驅離是事實 03/26 01:19
yuyuoo:雖然沒有他也會有另一個替死鬼指揮 03/26 01:20
VVax:抱歉吼 他在現場是一直提醒大家警察打人了 請大家擔心的話快 03/26 01:23
VVax:離開 03/26 01:23
dwndwn:我覺得 沒有他的話 可能真的會發生暴動 風向就變了 03/26 01:24
sa074463:如果去看X時FB底下 會有更多吐血留言 03/26 01:24
gus:沒有他立刻勇敢接手指揮 群龍無首一定更亂 03/26 01:25
arhuro:政府媒體想打擊士氣反而無保請回 03/26 01:26
gus:如果你有在場或看實況直播的話 會看到他一來局勢很快穩定下來 03/26 01:26
tony160079:一門都是勇者!加油! 03/26 01:28
narcissusli:嗯哼...這是害怕嗎? 嗯哼.... 03/26 01:29
ccc101419:我依然覺得這是律師教的 03/26 01:31
ccc101419:自己FB都寫了 大家趕快去 多一個人就多要三個警察抬 03/26 01:32
ccc101419:在場也是說:"如果大家出去被指責 如果有法律問題我負責" 03/26 01:32
ccc101419:現在又說自己沒有煽動 難以使人入信 03/26 01:33
ccc101419:不過也不能怪他 不然就直接自認了 根本無從辯護 03/26 01:34
tony121010:他寫了那些又如何?並不能證明他是首謀 03/26 01:36
roy731:嗯哼...被起訴就哭...嗯哼...警察打人就哭....嗯哼... 03/26 01:36
tony121010:鼓勵(或煽動)支持者到現場不能代表他是發起者 03/26 01:37
tony121010:問題就在檢察官起訴的罪名都沒有證據 03/26 01:37
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 03/26 01:37
ccc101419:跟他實體上罪名的成立與否沒關係 魏媽媽這點弄錯了 03/26 01:38
ccc101419:不是說因為不可能是你策畫的所以請回 03/26 01:38
elle:不知道魏楊說了什麼 他要是說去吃飯 也許會有幾個朋友一起去 03/26 01:38
tony121010:就算他寫了這些東西算自白好了,能入罪嗎XD 03/26 01:39
elle:不過要是他說要去進攻行政院 叫他不要傻的人應該只會更多吧 03/26 01:39
ccc101419:自白是指在偵訊過程中面對檢察官作的 就算認罪都不能 03/26 01:42
ccc101419:當作定罪的唯一證據 但是FB的留言絕對有證據能力啊 03/26 01:42
ccc101419:那個也跟自白沒有關係 03/26 01:42
elle:第一天在這裡 談立院被攻堅之後要去哪 超多人說要行政院的阿 03/26 01:43
ccc101419:但是在判定主觀上是否有煽動意圖的時候會影響心證 03/26 01:43
rainlingring:FB的留言好像是在政院被闖入後的三小時發的 03/26 01:43
elle:要判 那恐怕要把所有說過類似話的人 全判 連同fb不會上的 03/26 01:44
RobertAlexy:教大家多一個人要多三個警察轉的人超多好嗎 03/26 01:44
ccc101419:e大 你也很清楚你上面這行就是詭辯啦 03/26 01:44
ccc101419:就算非首謀 煽動總算是吧? 03/26 01:45
這位同學您好, 我跟著衝組進入行政院大門口,前面一群人爬進行政院窗內、二樓陽台時, 我眼睛看不到魏揚同學在現場,耳朵也聽不到魏揚同學在指揮。 如果你堅持魏揚煽動現場人員進入行政院,我可以跟你做證他並沒有做這種事; 如果你認為我只會躲在鍵盤後作偽證,請搜尋我昨天發表的文章, 裡面有我對當時情況的證詞,還有我的真實姓名與學籍身分,謝謝您的評論。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0)
RobertAlexy:這樣叫煽動喔 那FB辦案 有轉文全部抓一抓 03/26 01:45
elle:他只是最有證據顯示的人 但是直接證據還是沒有阿 03/26 01:45
RobertAlexy:法院就已經譙過檢方FB辦案了 怎麼還有人跳針 03/26 01:46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 03/26 01:46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03/26 01:47
pkp:推 03/26 01:47
elle:台灣不是非定罪者無罪嗎 自由心證從來就不是被嘉許的行為 03/26 01:47
ccc101419:跟這根被開罰單了 跟警察說紅燈右轉的又不只我一個一樣 03/26 01:47
ccc101419:完全就沒有任何效果的 03/26 01:48
redstone:FB文章是在佔領政院後三個小時PO的 03/26 01:48
RobertAlexy:法院都認定罪證不足請回了 你還跳針喔 03/26 01:48
ccc101419:e大 這你又錯了 相信你不是念法律的 03/26 01:48
RobertAlexy:我才相信你不是唸法律的 你沒聽過無罪推定原則嗎 03/26 01:49
tony121010:所以現在有煽動罪?回歸到檢方指控的罪名,並找出相對 03/26 01:49
ccc101419:無罪推定 跟證據的證明力強弱由法官心證是兩回事 03/26 01:49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搞不懂 還嗆人不是唸法律 03/26 01:49
tony121010:應的證據才有定罪的可能,現在就是沒有 03/26 01:49
elle:真的不是耶 你超強的阿 全給你講好了 03/26 01:49
ccc101419:不是心證你有沒有罪 是心證這個證據的證明度如何 03/26 01:49
RobertAlexy:你拿FB就要說人煽動 會不會太好笑 客觀行為在哪 03/26 01:50
ccc101419:R大 請回是程序上不羈押的意思 請你去查一下羈押是什麼 03/26 01:50
tony121010:煽動罪是哪一條? 03/26 01:50
RobertAlexy:他發文是在佔領政院後 學生是會觀落陰嗎 03/26 01:50
ccc101419:還有他的要件是什麼好嗎? 羈押駁回的緣故絕對跟罪證無關 03/26 01:50
RobertAlexy:不懂法律不要叫人查 去翻翻法院新聞稿 別丟臉了 03/26 01:51
ccc101419:那只是代表法院認定他沒有串供逃亡可能 沒必要羈押罷了 03/26 01:51
ccc101419:我居然花這麼多力氣解釋這種刑訴第一堂課的東西 嘖嘖 03/26 01:51
這位鍵盤法官(或檢察官)安安, 如果您有現場實地來青島東路靜坐,你就會發現現場3G網路一直都是完全被塞爆的, 用FB散播消息,煽動立法院周遭學生來行政院難度非常高。 而且涉嫌與魏揚策畫佔領行政院的那一票黑島青人員還在立法院內, 若魏揚需要串供,現在去立法院大串特串即可; 可見法院根本不在乎魏揚和立法院內的人交換什麼意見。 如果您堅持法院認為魏揚涉嫌策畫攻擊行政院重大,且有串供之虞, 請電洽台北地院,通知他們魏揚同學的腳沒被打斷掉, 極有可能爬進立法院議場湮滅證據。 謝謝您推文寶貴的意見。
RobertAlexy:我只覺得你花那麼多力氣講廢話 連新聞稿都沒看 03/26 01:52
RobertAlexy:連無罪推定都不懂 你第一堂客應該翹掉了 03/26 01:52
RobertAlexy: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 03/26 01:53
RobertAlexy:都寫那麼清楚查無事證了 你要去教北院法官羈押要件嗎 03/26 01:53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1:57)
ccc101419:R大 無罪推定要不懂也滿難的 不用在那邊耍嘴皮子 03/26 01:57
ccc101419:我看完你給的新聞稿了 先謝謝妳提供 03/26 01:57
ccc101419:但我還是要說 地院法官要審酌的只有"有無串證逃亡之虞" 03/26 01:58
ccc101419:至於有沒有煽動 有沒有妨害公務 那是實體審查的部分 03/26 01:59
ccc101419:他現在只是程序上"裁定"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而已 03/26 01:59
ccc101419:跟真正決定魏有沒有罪的實體"判決"是兩回事 03/26 02:00
ccc101419:沒錯 地院羈押庭法官高興還是可以寫 不過那真的不代表 03/26 02:00
ccc101419:任何無罪或者有罪的效力 03/26 02:01
ccc101419:老實說 羈押庭還沒出來我就知道不可能會押的 03/26 02:01
ccc101419:因為我也覺得沒有任何串供逃亡之虞 我只是說 不羈押不代 03/26 02:02
ccc101419:表已經做實質事實認定了 那是兩回事 魏媽媽弄錯了 03/26 02:02
ccc101419:所以呢 請原po仔細看完我的推文再酸 感謝 03/26 02:03
這位鍵盤刑事鑑證專家安安, 查無事證, 謝謝。
VVax:如果聲押卻被以查無事證駁回 這樣還不知道丟臉 真的該去吃屎 03/26 02:04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5)
ccc101419:喔 對了 我今天也有去立法院即使我沒有在那邊留宿過夜 03/26 02:04
elle:連酸都有資格限定 03/26 02:04
ccc101419:我一直都是支持佔領立法院的 可以爬我的文 只是我反對攻 03/26 02:05
ccc101419:行政院 03/26 02:05
ccc101419:我隨便舉個例子 前陣子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司機 他也被聲 03/26 02:05
ccc101419:請羈押 也被駁回 檢方還再次抗告再駁回 03/26 02:06
ccc101419:難道那個駁回羈押裁定代表法院認定司機根本沒撞總統府嗎 03/26 02:06
您好, 為什麼您要將現行犯和查無事證的案子相提並論呢? ^_^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07)
ccc101419:不是 那是兩回事 那只代表法院認為沒有必要他不會逃 03/26 02:07
ccc101419:也沒什麼好串供的 如此而已 03/26 02:07
elle:那是現行犯吧 魏揚純粹是多種不相干連的證據串連 03/26 02:08
ccc101419:唉 我要說的是羈押庭法官根本沒有權限就有沒有事證做調 03/26 02:10
ccc101419:查好嗎 那是合議審判庭的事情 當然如果妳們要很開心的 03/26 02:10
ccc101419:認為魏陽已經被宣判無罪了因為查無事證 那也由你們去 03/26 02:11
elle:可不可以舉好懂一點的例子 你知道我不懂法 03/26 02:11
ccc101419:你們希望魏陽無罪的心情我理解 我也不否認我現在心裡還 03/26 02:11
ccc101419:在怪他進攻行政院 但是我只是在把實際運作跟你們講 03/26 02:12
ccc101419:實在沒有必要不聽又酸個沒完 03/26 02:12
VVax:不要自以為了好嗎 這裡的鄉民都幾歲了 還需要你教 笑死人了 03/26 02:12
elle:可是怪阿 他如果昨天說的是要去總統府 哪今天去行政院怎辦 03/26 02:12
ccc101419:V大 我相信一定一堆人分不清楚裁定是幹嘛的判決是幹嘛的 03/26 02:14
ccc101419:昨天發文者也是用宣判無罪來爆掛 後來才修掉的你知道嗎? 03/26 02:14
tch0818:c大好像很懂刑訴喔~~不知看過北院的新聞稿沒有?? 03/26 02:14
VVax:你這樣的說詞才是嚴重背離實務運作 更教壞不懂的人 03/26 02:14
ccc101419:如果逆耳之言就聽不下 那跟KMT又有何不同? 03/26 02:15
ccc101419:t大 謝謝妳的關心 連結上面有版友提供了 看過了 03/26 02:15
tch0818:本院查無積極事證足認被告有何刑法第135I、136I、153、354 03/26 02:16
VVax:如果你有一點點實務經驗 就不會講出這種幼稚的話 不要以為念 03/26 02:16
ccc101419:喔?實務運作都用羈押庭直接判決了嗎?我還真孤陋寡聞 03/26 02:16
tch0818:306 條侵入住居罪之犯嫌.... 03/26 02:16
VVax:一點書 就天下無敵 03/26 02:16
elle:要我就不要昭告天下 誰說我一定要乖乖去攻哪的 03/26 02:17
ccc101419:他可以寫啊 因為沒人可以阻止法官寫判決 但是沒有實質 03/26 02:17
ccc101419:效力 因為他只是一個程序庭而已 03/26 02:17
ccc101419:V大想必是實務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了 煩請你跟我解說一下 03/26 02:18
ccc101419:羈押庭是如何在準備程序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做事實認定的? 03/26 02:19
tch0818:ccc101419:然後裁定不羈押是因為沒有逃亡串共之虞<--?? 03/26 02:19
elle:既然我有實質號招力那何苦在這裡酸 他充其量不過是棋子吧 03/26 02:19
amilu:推~ 多數媒體成為抹黑的工具讓人心寒 03/26 02:19
jevin:ccc連魏揚不是被起訴都搞不清楚 談個屁 03/26 02:21
唔,節錄魏媽媽的聲明, ~~ 我相信當日若沒有主持人,任由群眾散落,情況將更糟糕。攻入政院已證明是週日 下午臨時謀劃,在時間和空間上,學術會議中的魏揚、客運車上的魏揚,根本就不 可能同一時間「策劃」、「帶頭攻入行政院」。這就是為何魏揚被台北地院裁定「 無保請回」的原因。 ~~ 魏媽媽很清楚,未來檢察官有可能抗告,也有可能起訴魏揚主謀策畫, 所以就客觀地說出地院裁定無保請回的原因,就是" 查無客觀事證 "。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何鍵盤法官、檢察官、刑事鑑證專家這麼堅持 人家被裁定請回的原因是" 無串供之餘 ", 因為人家就是可以進立法院議場大串特串。 至於後面提到未來可能的判決,還拿其他現行犯的案子來對比...等等, 老實講我不大清楚到底現在是提哪壺。 友善提醒:推文是拿不到批幣的~
elle:就連立院拿mic的人 都只是主持人 學生而已 是恐怖組織頭子嗎 03/26 02:22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28)
ccc101419:還沒偵查完要怎麼起訴啊?昨天的事昨天就立刻偵查完畢喔? 03/26 02:23
jevin:cc趕快去北院官網看清楚裁定理由,再來辯啦!浪費大家時間 03/26 02:24
tch0818:判斷要不要羈押有三個層次要件 第一 是犯罪嫌疑重大 03/26 02:25
tch0818:如果這個要件不具備 那就是駁回聲押,無保釋放 03/26 02:26
tch0818:(from某刑訴老師fb) 還要再貼下去嗎? 03/26 02:26
tch0818:連犯嫌重大都沒有 根本無須去討論滅證、虞逃、預防性羈押 03/26 02:29
elle:如果用這些證據 叫魏楊坐一天牢 都冤阿 要是真有主謀呢 03/26 02:29
ccc101419:好吧 推文沒錢拿是真的 所以我最後跟你們講一件事就好 03/26 02:30
ccc101419:除了張德正無保釋放 現在在土城的阿扁當初也是無保釋放 03/26 02:31
ccc101419: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無保釋放=無罪 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03/26 02:31
elle:要是有人確切知道政院警力變少 也知道哪些學生容易被煽動呢 03/26 02:32
jevin:cc你自己看看你14點36分 1點46分的推文 明明說他被起訴 03/26 02:33
對齁。我竟然自己的文章推文都沒仔細看清楚,幫你貼一下 ~~
ccc101419:R大 現在受起訴的是魏陽 如果他主張 就要證明自己沒有 03/26 01:46
ccc101419:煽動 絕對不可能像你想的這樣主張煽動的又不只我一個 03/26 01:47
~~ 啊其實我跟你說啦,你以為搞社會運動的會在乎有沒有罪喔, 我再幫你貼一下魏媽媽的投書喔。 當然,選擇成為公民運動者,就要選擇承擔。如魏揚所說,他不是首謀、策劃、攻 佔者,但他拿起麥克風,維持會場,他願負「法律責任」,而對學生與群眾進行可 怕的血腥鎮壓,馬英九就應該勇敢負起「歷史」。 ※ 編輯: abcdeffg 來自: 140.114.202.89 (03/26 02:37)
ccc101419:好 那邊真的是我口誤了 抱歉 應該說受偵查的是魏陽 03/26 02:34
ccc101419:我看我們也不要再辯這個了 就靜待看看接下來有沒有被起 03/26 02:35
ccc101419:訴就知道了 各位晚安 03/26 02:35
elle:晚安 推文真的沒錢拿 你很好心 03/26 02:36
jevin:新聞稿這麼多分點,就是在駁涉嫌重大 最後才講無串証之虞 03/26 02:37
elle:也許這群學生很有說服力 但是他們到底何德何能 可以煽動誰 03/26 02:48
elle:如果魏揚叫人去吃大便 那也不會有人要去 除非那人本來就想吃 03/26 02:48
wht810090:看到楊副教授的聲明與投書只有感動可以形容了 03/26 03:11
ASANKIN:推魏揚,真男人! 03/26 03:12
Bluebear:魏揚真男人! 還有偷推楊翠老師 >///< 03/26 03:39
dragonsoul: 03/26 06:28
chakichaki:實務上聲押與否,還有交保金額,確實可以一窺 03/26 07:14
chakichaki:檢察官手上的證據到哪裡,證據不足,起訴的話也是無罪 03/26 07:15
chakichaki:個人極度不認同佔領行政院,但是他本來就不構成羈押 03/26 07:17
chakichaki:要件,大家還是要遵守法律規定 03/26 07:17
sizumaru:推 03/26 08:03
judogirl:某些媒體的嘴臉真的很噁心 03/26 08:58
Heiken:大家都很會鍵盤辦案 03/26 09:13
Nicemaker:八褂版不是已經2500登入限制摟?發生什麼事了? 03/26 10:15
Nicemaker:我的心得就是,魏揚一到場攝影機早就架好了 03/26 10:16
Nicemaker:跟本不用滅證了,備份都不知道幾份了= = 03/26 10:16
chiachikusa:推 03/26 11:07
yauger:偉大的母親,你們都很勇敢!! 03/26 11:14
balaz:push 03/26 11:51
alentek:推 03/2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