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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ulu (choulu) 標題: Re: [爆卦] 《影片》黃國昌老師(今晚公視有話好說) 時間: Tue Mar 25 09:27:24 2014 我有打黃老師發言的部分逐字稿, 請參考: 回應 (1) 佔領公務機關, 就是違法? (影片12:00 分鐘 開始) 我覺得要佔領公務機關, 是需要很大的勇氣. 我覺得社會要先問一個問題, 這些學生為什 麼要做這件事情. 回應 (2) 這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有立法規定, 要求監督簽訂條約? 包圍民意機構, 這是 不是強人所難? (影片34:00 分鐘 開始) 這不是強人所難, 去年開始, 馬政府不斷地說, 服貿協議只能限時包裹表決, 馬政府所援 引的法制, 是美國 TPA (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的法制, 在美國 TPA 法制之下 , 美國的國會, 就美國的行政部門, 在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 事前授權, 事中民主參與, 包括國會的參與, 包括民間產業委員會的參與, 到事後簽訂後, 監督執行上, 整個都有完 整的法制. 怎麼會說外國沒有這樣的立法規定呢? 韓國也有類似的立法例, 其中明確規定, 行政部門在簽訂自由貿協議, 必須履行的資訊揭 露的義務, 行政部門也需要有 "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提出的義務. 回應 (3) 今天退回服貿的話, 還有哪個國家要跟我們簽? 我只問一個問題, 我國立法院目前按照哪一個法律, 在審查兩岸協議? [全場鴉雀無聲] 我這個問題, 問到今天, 沒有人回答. 張慶忠委員的答案是,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61 條 ( 三個月沒有審查完畢, 視為完成審查). 立法院職權法 61 條是針對行政命令的審查, 它 和兩岸協議, 有何關係? 就是因為這條法條的濫用, 我們的法制才遭受到踐踏, 我們的民主才遭受到傷害.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 去要求建立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 非常合理. 經濟部長和行政院長, 在媒體上告訴大家的是, 只能審, 不能改. 只因為 "我們在國際上 簽約的信用". 問題是, 我們在國際上簽約的信用喪失, 這件事是誰的錯? 我不認為是要求參與服貿這 麼重大的事人民的錯, 當然是行政部門要扛這個責任, 妳事前沒有溝通, 事後又不能改, 台灣還是民主國家嗎? 學生核心的要求, 就是 - 先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法制, 再來審服貿. 遍査立法院法條, 找 不出一條要根據什麼法律, 根據什麼程序, 來審服貿, 從去年開始服貿審查程序出現很多 版本, 從去年的限時包裹, 到行政院提出的四階段, 到今天張慶忠的行政命令存查. 我 們還是法治的國家嗎? 回應 (4) 服貿已經在立法院躺了九個月, 為什麼一開始不指責沒有監督機制, 到現在有 時間壓力才來說? (影片 49:00 分鐘 開始) - 要先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機制這個問題, 從 2010 前簽訂 ECFA, 民間團體就一直要求, 但是我們的國會一直遲遲不作為. 像自由貿易這樣重要的協議, 審查 八九個月不算長, 美韓的自由貿易協定, 協商超過五年的時間! 之前的公聽會, 我請問陸委會王郁琦主委, 立法院審查服貿要用什麼程序, 他完全答不出 來. 民間團體提出的對產業影響的質疑, 都沒有獲得行政部門的回應. 我在公聽會時, 拿了一份美國勞工就業影響評估報告, 供行政部門參考, 但行政部門完全 沒有評估. 面對這樣的官員... 回應 (5) 台灣學生進入立法院抗爭, 是暴民? (影片 54:00 分鐘 開始) - 如果 3/18 那天, 學生沒有勇敢地進去立法院, 3/17 號, 全國的媒體, 大家都認為, 服貿協議, 已經如張慶忠立委所講, 視為完成審查. 沒有這樣劇烈衝撞的行為, 不會產生今天, 起碼大家願意面對, 3/17 那天立法院所作的 , 是錯的! 這個錯誤, 對於台灣民主憲政, 所會造成的傷害, 比起翻過牆, 進去立法院, 打破玻璃, 兩個傷害, 哪一個大? 我相信全國人民自己心裡有一把尺. ※ 引述《shinshong (鍋は人生の縮図である)》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88ngQfLSZo 全長一小時
: 20140324有話好說 學生夜攻行政院!鎮暴警驅離流血! :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有黃國昌老師 : 一開始還連線給林飛帆 : 黃老師跟另一位來賓交鋒,有條有理 : 有空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47.240.97
dlevel:我覺得那嘲諷的笑聲最經典,那個楊泰順講的版本剛好是挺符 03/25 10:24
dlevel:的說詞,科科。 03/25 10:24
jasonyeh:黃國昌老師真的是新一代戰神,楊泰順完全不敢講話 03/25 10:26
tearcolor:江宜樺怎麼不找他辯論....指名蘇貞昌幹嘛 03/25 10:26
ruqoo:推老師! 03/25 10:26
freezeblue:逐字稿讚啦! 03/25 10:27
chimd:推黃老師 論理思路都非常清楚 03/25 10:28
flu:讚 03/25 10:28
hanton:站在民主法治的立場,我不知道要如何折扣…這段,也很讚 03/25 10:28
permoon:這種社會運動實踐者出身的學者,不是窩在研究室做井窺天 03/25 10:29
permoon:的御用蛋頭學者可以比的 03/25 10:29
rede:江要把反服貿打成藍綠對決啊~抹黑抗議民眾都是綠的~~ 03/25 10:29
sking:聽完他的觀點~真的覺得服貿根本就是無中生有~~而且站不住腳 03/25 10:29
achu520:推 03/25 10:31
rede:注意kmt這幾次在媒體的口徑都是把反服貿打成是dpp... 03/25 10:31
rede:但實際上反服貿的抗議民眾根本不關藍綠~~ 03/25 10:32
theropod:簽完後再去做漂亮的數字給老百姓看,這是馬一慣的作法 03/25 10:32
tearcolor:數字很醜 樓上不關心服貿齁~~~ 抓到了 03/25 10:34
memalina:推黃老師 03/25 10:34
theropod:小姨子不是要找人辯論嗎,可以去"跪求"黃老師跟你辯論阿 03/25 10:35
itrs821:黃老師一整個帥到逆天啊! 03/25 10:35
theropod:那有很醜我說的漂亮是指只會說"利大於弊"xN遍 03/25 10:37
philxiao:去年第一次聽黃國昌當面街頭演說,學術思考+社運實踐,猛 03/25 10:44
brighton16:楊不做功課連法條都搞不清,只會堆砌專有名詞唬人 03/25 10:46
dinofang:推 03/25 10:49
toki:黃老師超讚= =b 03/25 10:49
clarkchang:推! 03/25 10:52
chadzen:看完會覺得很扯..很多事都沒做就想過..難怪有人要去擋.. 03/25 10:52
chadzen:總統自已學法律的還這樣子玩.. 03/25 10:54
freezeblue:有沒有好讀版可以轉發臉書呀 03/25 10:57
yalonglin:伸臉書分享版 03/25 10:58
VVizZ:推 請改制好讀版 我要來進攻泛藍朋友臉書XD 03/25 10:58
Peter:楊:「我沒有聽過這個法律,也不相信有這個法律。」 03/25 10:58
yaya:霸氣 03/25 10:59
finzaghi: 03/25 10:59
Cj3636736:昨天看幾個黃老師上節目的影片 不得不說他思緒相當清楚 03/25 11:00
Cj3636736:論點明確 總是能一語道破 03/25 11:00
ruqoo:馬小姐是靠檢覈過的 當然不懂什麼法律 03/25 11:01
Cj3636736:這次學運能有黃老師的協助真是太好了 03/25 11:01
GbmanOGC:内容有點不足 他講的比你打字的還多 直接去看影片比較快 03/25 11:02
Peter:楊的發言程度太低,根本算不上是在交鋒,而純粹是自取其辱.. 03/25 11:02
Mancer:精彩! 03/25 11:03
papaisno1:謝謝 03/25 11:12
whitemaple:真的很精彩! 03/25 11:14
sizumaru:推 03/25 11:15
hickory:推!句句條理,字字珠璣! 03/25 11:18
dragonsoul: 03/25 11:19
cd928: 03/25 11:20
JOHNNYISME:http://ppt.cc/f-EE 03/25 11:21
wake01:推 03/25 11:23
asloby:推 謝謝分享 03/25 11:25
mayciy:黃老師好帥>///< 03/25 11:29
whitezealman:推 03/25 11:32
itachi0609:推 條理分明 03/25 11:33
honercek: 03/25 11:33
Insania:有條有理 思緒清晰 而且淺顯易懂!真的是很厲害!推!!! 03/25 11:37
bvdx:楊泰順沒做功課還亂說話 03/25 11:37
jacky77437:楊根本被慘電 連TPA都不知道 03/25 11:42
cloudwolf:推!!! 黃老師讓我上了好多課!! 謝謝他 03/25 11:43
yfishblue:推! 03/25 11:46
pilot0:請問要怎麼分享? 03/25 11:53
horse175:超棒的!! 03/25 12:13
lemondrink:黃國昌說得太好了, 謝謝你腦袋這麼清楚,這幾天辛苦了 03/25 12:15
wade0222:推 03/25 12:19
kerlouda2:超推!!!!! 03/25 12:26
coffee777:說的太好了! 03/25 12:27
kerlouda2:黃國昌老師或其他教授該多出來發聲,才對中間支持者曉 03/25 12:28
kerlouda2:以大義,因為攻政院這招真的有傷到 03/25 12:28
xxKWANxx:推 03/25 12:37
easychen:推 03/25 12:47
kevinshyu:讚 這樣辯論 超強 03/25 12:50
chanh:推 黃國昌老師! 03/25 12:51
polar55:推 03/25 13:11
thirdlittle:令人尊敬 03/25 13:18
licat:推推推 03/25 13:23
beryll:霸 03/25 13:59
※ 編輯: shinshong 來自: 49.159.193.48 (03/25 17:54)
metta:講得很好!!有條有理,完全站得住腳啊! 03/26 02:19
ADIE2:楊泰順讀政治學 跟黃國昌法治學辯論 不懂法跟學法的講 03/26 03:40
ADIE2:你說的法我沒聽過 所以他不存在 哀 這就是台灣朝野立委 03/26 03:41
ADIE2:以及馬政府的處理態度吧 03/26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