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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掛號信 (警衛代收) 想說偵查庭不是寄平信嗎 打開一看,證人通知書? http://ppt.cc/GkZx 挖賽 刪文水桶可以被告妨礙自由? 這麼厲害 http://tinyurl.com/kaunbb3 -- ╭─────┬─┬─┬─┬─╮ │---│八│天│板│服│ 八卦板 ╳ 天堂板 ╳ 板橋板 ╳ 服貿板|talk|│卦│堂│橋│貿│   │| 520 |│板│板│板│板│ facebook.com/talk520---│主│主│主│主│ ╰─────┴─┴─┴─┴─╯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826301.A.FDC.html
chncheng:妨礙自由XDDDDD 看來是沒有請律師自己處理的XDDD 03/26 17:32
phaeton101:XDDDD 03/26 17:33
jackals60:XDDDDDDDDDDDDDDDDDD 03/26 17:33
ccc101419:還好啦 你是證人不是被告 03/26 17:33
conpo:妨礙自由不是這樣告的,這哪招啊?XDDDD 03/26 17:33
bilibala:刪文妨礙自由那 ptt 有幾千個板主等著被告 03/26 17:34
chargo:糟惹 提高發文權限也會被告妨礙自由 讓很多人無法發廢文 03/26 17:34
roder:證人有車馬費耶 快去領! 03/26 17:34
kirimaru73:這還好啦 有人追正妹受阻也告妨礙自由 03/26 17:35
hirabbitt:XD 03/26 17:35
ckgegg:是不是該請立委諸公用個濫訴法出來阿 一堆浪費社會資源的渣 03/26 17:36
pita30:登入次數2500次才能發文 這不叫妨礙自由 什麼才叫妨礙自由 03/26 17:36
OmegaWind:為什麼不是妨礙風化?? 03/26 17:36
ronlai:XD 03/26 17:37
addycat:誰去告的啊XD 03/26 17:37
becoolandmoi:要繳錢才能搭車豈不是妨礙自由? 03/26 17:38
talk520:新北市土城區 嗯嗯嗯....蘇某某吧 03/26 17:38
korsg:SU~ 03/26 17:38
talk520: 分局 03/26 17:38
Innnn:妨礙言論自由?XDDDDDDDDD 03/26 17:38
ashing20s:好好笑 03/26 17:40
qkenny:你們選出來的 當然代表民意啊 利大於弊耶 03/26 17:40
wts4832:肯定敗訴 誰去告的阿 03/26 17:40
modjo:XDDDDDDD 03/26 17:41
freezee:XDDDD 03/26 17:41
gorhow:是哪件事呀? 03/26 17:42
elle:不能刪文 那版主要做什麼 03/26 17:42
birdy590:刪文也需要證人? 這什麼鬼法庭程序啊 03/26 17:42
lilychichi:囧 03/26 17:43
sp89005:為何? 03/26 17:43
trywish:沒確定是嫌疑人,有時候會用證人讓你出庭,之後證人轉被告 03/26 17:44
spark0409:要申請帳號才能上ptt 妨礙自由 03/26 17:45
baronterry:挖 還好沒遇過@@ 03/26 17:45
b0690203:要買電腦才能上PTT 妨礙自由 03/26 17:47
gohome0083:眼睛要的到才能上PTT 妨礙自由 03/26 17:48
su43123:看報紙才能治國 妨礙自由 03/26 17:48
vingfing:當證人啦~不去也OK 03/26 17:49
kirimaru73:不,證人有作證的義務,但你不爽也可以請假不去 03/26 17:50
ccc101419:錯誤喔 被告還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 03/26 17:50
ccc101419:是可以拘提你的 03/26 17:50
Faither: 03/26 17:51
facts:這跟妨礙自由有蛇關係 用錯法條 說不定檢察官會罵他亂告 03/26 17:51
hermanwing:好棒喔 03/26 17:53
jerrylin:這只能說明...警察有夠閑受理這種案件 03/26 17:54
piliwu:八卦板主慘了,刪那麼多文要坐幾年牢? 03/26 17:54
Heiken:去了可以跟傳你到的領5百塊耶 要賺嗎 03/26 17:55
mydreamcome: 妨害電腦使用權 03/26 17:55
mydreamcome:XDDDDD 根本就沒有 妨害電腦使用權! 03/26 17:56
toray:不要去幫檢察官衝結案量好嗎...直接不起訴好玩嗎 03/26 17:57
toray:不要跟他談判 這絕對無罪 03/26 17:57
holymoon99:"最可憐是張孝全" XDDDDDD 03/26 18:00
trywish:重點是他是證人呀,除非請假,不然得去讓人問話,之後大概 03/26 18:01
※ 編輯: talk520 來自: 1.34.15.88 (03/26 18:02)
trywish:是證人轉被告,或者不起訴兩種。 03/26 18:02
chienk:沒甚麼大不了的...去聊聊天 03/26 18:09
jameshcm:可惡....可以見到檢舉姬的廬山真面目...... 03/26 18:15
ndr:純推板主裙 03/26 18:23
nanako81240:XDDDDDDDDDDDD 03/26 18:30
talk520:檢舉王也收到了,也是土城分局,看來我能看到檢舉王真相了 03/26 18:57
pida:辛苦惹 03/26 19:20
kirchize:版主有需要的話 我可以介紹律師! 打擊網路訟棍人人有責 03/26 19:27
CowBLay:一天到晚引用錯誤法條,有時間告人何不多念些書? 03/26 20:29
jyunwei:假裝沒看到 03/27 00:52
k5a:提告的是蘇還是江!? 03/27 01:53
k5a:新聞裡有寫了... 03/27 01:55
yuee:妨礙文字不能自由在PTT上移動嗎? XDDDDDDD 03/27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