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nghcm:他不是拋棄台灣籍 入中國籍了 爬個文吧 04/01 20:22
→ shinghcm:你用移民署做關鍵字 自己爬一下文好嗎 04/01 20:22
推 wcsuisui:因為剛出了新聞說張又入籍了 所以才有這篇文章吧 04/01 20:22
推 KillQB:唉... 這政府.. 04/01 20:22
推 lcy317:移民署發新聞稿說他入台灣籍了 在上面推文可見 04/01 20:22
推 rattenn:剛蘋果發新聞說又入籍了 04/01 20:22
→ wcsuisui:所以是誰沒爬文.. 別隨意指責別人了 04/01 20:23
推 Atwo:對不起 這是個案 不適用一般法律 04/01 20:23
推 egain:大陸籍人士不得參加政治活動 不管哪一籍都有法可抓 不過 04/01 20:23
推 reina07:有關係就沒關係 04/01 20:23
→ egain:鴿子肯定不會行動 04/01 20:23
推 lolly:1樓自己沒爬文 剛移民署最新消息是說他已入籍台灣了 04/01 20:24
推 fish3932000:明天把這封寄給移民署 04/01 20:25
→ balberith:大陸人不能用國籍法跟移民法,全看兩岸條例... 04/01 20:25
推 xup6xu6:那他不就放棄中國籍了? 如果沒條件中國可能給他這樣搞嗎? 04/01 20:25
推 a2379928:我記得makiyo打人後不久也入中華民國籍,怎麼說? 04/01 20:25
→ kondoyu:我又入籍啦 我又放棄啦 打我阿笨蛋 04/01 20:25
→ allenmusic:功在KMT 入籍不過分阿 04/01 20:25
推 shinghcm:拍謝拍謝 是我錯惹 04/01 20:25
推 wcsuisui:兩岸條例真的是 我只能嘖嘖了 04/01 20:25
→ greedypeople:所以看這規定 是移民署違法了? 04/01 20:25
推 Realthugz: 應該有人知道良民證這東西吧? 04/01 20:25
→ netsphere:十大通緝要犯還可以這麼高調 鬼島無誤 04/01 20:25
推 rty4455:如果抓了他 那立院學生立場更尷尬 會被抓這點猛追 04/01 20:26
→ Realthugz:他怎麼跳過這步的? 04/01 20:26
→ balberith:我們的法制把人分成大陸、港澳、我國、外國與無國籍人 04/01 20:26
→ rty4455:違法要抓 巴拉一堆~應付不完 04/01 20:26
→ greedypeople:照這篇他憑什麼取得台灣籍? 04/01 20:26
推 Atwo:臺灣接受雙重國籍 中國那邊可是認為他是特使 04/01 20:26
推 flydragon198:張安樂不是中國人,他沒有在大陸設籍 04/01 20:26
所以李鴻源當初說謊?
※ 編輯: rondox (36.228.239.119), 04/01/2014 20:27:55
推 billyyeh:他是恢復~~ 04/01 20:27
推 loverxa:很簡單 大陸人非外國人亦非無國籍人 故非本條所述之主體 04/01 20:27
推 forelance:移民署北市專勤隊:02-23889393#5035 請打去反黑道入籍 04/01 20:27
→ balberith:大概憑他原來就有台灣籍吧,只是恢復成台灣籍而已... 04/01 20:28
推 Realthugz:對喔 還有恢復國籍這招 但是都沒有機制在審查在擋的嗎 04/01 20:28
→ forelance:他殺人逃跑以後明明就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籍 = = 04/01 20:28
推 hitsukix:法律這種東西真是... 04/01 20:28
→ c760709:所以說是漏洞還是違法? 04/01 20:28
推 flydragon198:我倒是不覺得李鴻源說謊,可能是張寧願當臺灣人 04/01 20:29
推 JellyLee:違法吧 04/01 20:29
→ balberith:如果他從來都沒入大陸籍的話,代表他本來就是台灣人... 04/01 20:29
推 dvdvideo: 就像白海豚一樣 法律遇到特例也可以轉個彎 04/01 20:30
→ flydragon198:說不定是張安樂寧願當臺灣人也不要當中國人~~~ 04/01 20:30
推 wcsuisui:移民署:大陸人不是外籍人士 移民署可以這樣講喔 04/01 20:30
→ balberith:返國黑名單被宣告違憲後也沒有拒絕他回來的可能... 04/01 20:30
推 forelance:為什麼有前科的通緝犯中國人黑道可以入台灣籍!!!!!!!!!! 04/01 20:30
推 biteyouoh:看誰說謊囉~ 04/01 20:32
第 13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雖合於第十一條之規定,仍不喪失國籍:
一、為偵查或審判中之刑事被告。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者。
三、為民事被告。
四、受強制執行,未終結者。
五、受破產之宣告,未復權者。
六、有滯納租稅或受租稅處分罰鍰未繳清者。
幹! 李鴻源說謊!! 偵察或審判中之刑事被告不喪失國籍!!
※ 編輯: rondox (36.228.239.119), 04/01/2014 20:35:25
推 sharkimage:推求証 好想知道 04/01 20:35
→ balberith:就跟你說不能看國籍法了囧 04/01 20:36
→ balberith:查到了,兩岸條例9-2跟施行細則,回復戶籍要內政部許可 04/01 20:37
推 wcsuisui:我討厭兩岸條例!!!!! 04/01 20:37
推 forelance:可是他不是自己跑去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了嗎 04/01 20:37
→ balberith:他也有可能在拿大陸籍的情況下由內政部許可回復台灣籍 04/01 20:38
中華民國的國民要看國籍法啊! 當初他犯罪偵查中, 不可能喪失我國國籍,
李鴻源說他入籍中國不是我國國民, 所以無法引渡, 根本是放P
他自始自終究是中華民國國籍..
※ 編輯: rondox (36.228.239.119), 04/01/2014 20:40:09
→ balberith:兩岸條例是一部非常低能的法律,立法技術粗糙看起來很累 04/01 20:38
推 vickyshan:李鴻源沒有說謊吧,張安樂入中國國籍的話,就必須先放棄 04/01 20:39
→ vickyshan:台灣國籍? 04/01 20:39
→ rondox:不是他要放棄就能放棄 04/01 20:41
→ balberith:兩岸條例是憲法空白授權的特別法,優先適用... 04/01 20:41
推 wcsuisui:那個條例的前提是中華民國去統一他們 04/01 20:43
→ wcsuisui:根本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我們~~! 是不是要面對現實 04/01 20:44
→ rondox:所以李鴻源說謊 04/01 20:44
→ wcsuisui:這個條例根本沒存在價值好否!!! 04/01 20:44
→ vickyshan:確認為台灣籍身分= = 04/01 20:44
推 ciplu:馬英九也說他沒綠卡阿 能信嗎? 04/01 20:55
推 BIGETC:先不論國籍 他哪時要入獄服刑 04/01 20:56
→ bc1007:法律對狗民黨而言是用來對付他的敵人而已 04/01 20:59
→ sca133:警察只敢打學生跟普通人啦 白狼哥外省權貴哪個敢動 04/01 21:10
推 flydragon198:誰去把張安樂的 wiki改一下吧,他根本不是中國籍 04/01 21:10
推 lookat1205:PUSH 04/01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