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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昨天中正一分局事件,以下是我的想法。 在這兩年中,從社會事件中學到,論述要有條理,符合事實, 要有圖有文有真相,所以進入本文之前,請先詳閱以下網站 1. 方仰寧分局長於4/11早上發表公開談話逐字稿 http://ppt.cc/Yiid 2. 中華民國台灣憲法本文 http://ppt.cc/svfv 3.中華民國集會遊行法 http://ppt.cc/qAqP 4. 今年年初熱騰騰之大法官釋憲 http://ppt.cc/plI3 本次事由: 在太陽花還沒開始前,就已取得立法院周遭集遊許可,4/10當天太陽花散去後, 公投盟沒有離開,持續聚集在立院前廣場及中山南路人行道上,直到4/11凌晨, 方某人接受媒體採訪表示4/11不會"驅離",只會柔性"勸離"(詳見1)。 到了4/11清晨,警方突然無預期進場撤離(無舉牌三次程序), 並於當天下午發表聲明http://ppt.cc/isSx 由於中正一的做法及發言涉及違憲、違法、違信,因此才有晚間路過中正一的事情 (其實我早上10點多就知道要集結,由此可知,fb宣傳不到12小時,可以招集400多人) 抗議事情: http://ppt.cc/iFoy 上面是昨天在現場發的傳單,以下是我的見解 1. 違信 : 於早上的公開聲明,就已經說今天只會柔性勸離,不到半天就馬上變成強制抬離, 這是公然說謊?! 還是另一個機不可失?! 2.違法: 公投盟本次的合法集會是到4/19,就 "分局長可否片面認定民眾之集會會影響到公共利益 而逕自馬上取消其集會許可" 這件事情,我承認我不是很清楚,如果有人知道請告訴我, 但就算這件事情合法,但他在驅離的時候並沒有舉牌三次的程序,沒有程序正義就失去了 執法的正當性。 另外,方某在下午的聲明中表示 "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 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查遍集會遊行法(詳見3), 裡面根本沒有提到可以永久取消未來的集會遊行權力,這不是黑名單甚麼才是黑名單?? 就像版友說的,難道你在捷運上吃一次東西被抓到,以後就再也不准搭捷運了?? 而且,難道這些都只要小小分局長同意就可以做的? 就算我不懂,也抱很大的問號 3. 違憲?: 首先,大家如果公民課都沒被當的話,應該都知道 憲法>法律>行政命令, 如果不知道,回去跟你的老師道歉。 根據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之權力,憲法第22 , 23條規定, 如不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得以憲法保護之。 公投盟在立院五年多了,也沒有驅離,太陽花一結束就驅離他們,難道經過太陽花後, 他們全部在24天中,就真的變成會妨害社會秩序的人? 這部分我覺得有待商確 另外,根據大法官釋憲 " 釋字第718號 " "釋字第445號" 指出, 目前中華民國集會遊行法中,對於"許可"部分是有瑕疵的,違背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力, 這部分大家要先想想公投盟到底有沒有妨害社會秩序、公眾利益, 因為此例一出,以後警察局只要片面認定集會遊行人違反他認定的社會秩序, 就可以就地取消你的權力,而這兩件釋憲,同樣可以用在昨天的包圍事件中 訴求及行動 : 從新聞畫面中得知 "抗議人士提出方仰寧道歉、下台、還我路權和供出誰下令行政院驅離命令等四個訴求 "。 歸回集會權和道歉是要的(騙人道歉很合理),但其實針對讓分局長下台有點不以為然, 我不覺得讓他下台有甚麼實質效益,但是背後給他命令的人到底是誰, 讓方仰寧獨自面對的人又是誰? 要道歉、負責的人應該是他, 但民眾也很無奈,因為在台灣目前的體制之下,層層的機關, 我們根本無從得知是誰下達命令,因此也只能找我們能看到的, 也剛好是最雖小的基層員警開刀,而在混亂之中的一些辱罵漢語帶威脅,我也不太認同。 (我想警察們也一定想大腸花一下) 我也有在思考,是不是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途徑尋求解決, 但想必這又是一條漫長的路程,現在的人民要捍衛自己的權力真的很困難, 要對抗巨大的國家怪獸,又要面對不良媒體的不中立及煽動,還有一般民眾的眼光, 最後還要變成財、經、政、法等等樣樣精通的神人,才能進行下一步, 這就是目前的台灣現狀 總結: 號召的fb我昨天早上就得知了,但是因為一些訴求和對象是分局長, 我不太認同,所以我沒有去,我覺得做錯的是更上層的人,那些俗辣只敢躲在基層背後。 晚間,我看到醫療團在號招專業路過、順手救人,我就不小心逛街路過了那裡, 我眼中看到的是民眾及警方的無奈,我想這一次的行動公投盟只是導火線, 大家心中更多的是對政府機關的不滿及不信任。 http://ppt.cc/MS1P 這是4/10當天我帶去太陽花現場的看板,小時候,比幼稚園還要小的小時候, 爸媽就叫我們要誠實要講信用,不可以騙人,但是到了長大後, 我卻發現這社會到處都在欺騙鑽漏洞,然後那些要我誠實守信的大人就 兩手一攤表示:這是沒辦法的事,這對我來說是很大的衝擊。 的確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有灰色地帶,但是誠實和守信應該沒有吧?? 最後,以上的敘述和思維,如果有錯,請大家告訴我,我不是法律人,只是一般小民眾, 我喜歡的五月天用他們的音樂給我勇氣,現在我學著用他們給我的勇氣站出來, 希望有一天政府會學會誠實和不欺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8.1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281927.A.79D.html
DRIariel:方3/23聽話指揮了鎮壓 方4/11聽話驅離了蔡教授 下次會聽? 04/12 13:52
tcogs:689不看這些...平行世界是馬說了算...國民黨是救國救世的~ 04/12 13:53
ivorysoap:因為公投盟前陣子就真的一直違法惹毛警察了 04/12 13:53
Sigama:現在憲法真的不重要了 政府要百姓達成的效果已經達到了 04/12 13:53
zaknafein:689太多不看 懶人包不看 只看中天標題 04/12 13:53
DRIariel:烏當局下令平亂 特種部隊拒對平民動武 這對比我難過QQ 04/12 13:54
ivorysoap:又去擋立委車又幫學運的提供火力 04/12 13:54
summerleaves:推誠實的人 誠實應該是件自然的事! 04/12 13:54
newfolder:這篇文章看不到有人嗆分局長小心被暗殺 也看不到黃越綏 04/12 13:54
kkman321:大推這篇 本來我自己過的很好 不想多管事 今天看到取消 04/12 13:54
egghard29:前面有方質詢時說的內容 這篇質疑點他很多都有解釋 04/12 13:54
kkman321:日後申請權 才又上來發文 太扯了 04/12 13:54
newfolder:老師協調時被情緒化的民眾嗆 更看不到某人自稱發起人後 04/12 13:55
seigaku00765:大推 04/12 13:55
newfolder:來改口變成自發性運動 不就大家挑自己想看的看而已 04/12 13:55
duskyw:推你 現在媒體攻勢我們更要團結 04/12 13:55
FantasyPiano:我只說一句、警察活該。 04/12 13:56
sading7:因為違憲比什麼都嚴重 04/12 13:56
haworz:樓上這麼急著抹大便喔 你確定洪就是ZM? 04/12 13:56
egghard29:方除了黑名單外 其他應該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04/12 13:56
applehpsh:有人護航洪的言論嗎? 他自己的言論自己負責 啊但這和訴 04/12 13:56
applehpsh:求無關 04/12 13:56
lovejamwu:他昨天可憐兮兮在鏡頭前.就忘了3/23的事.台灣人真傻. 04/12 13:56
Roarwolf:推 04/12 13:56
cloudin:為警政署比較好 04/12 13:57
FantasyPiano:不用幫他們講話、月薪5萬多、3節、年終、已經夠了。 04/12 13:57
egghard29:至於黑名單違法不需要到違憲 要求行政機關自行認定法律 04/12 13:57
xisland:憲法只保障人行道及馬路,不包括立法院圍牆內的廣場 04/12 13:57
dnkofe:推 04/12 13:57
fansla:上面某樓確定要全部都看? 如果真的挑想看的看,處罰那個 04/12 13:57
james732:推 04/12 13:57
egghard29:違憲而不遵守 這已經算是在幫行政權獨大背書了 04/12 13:57
applehpsh:黑名單就是天理不容的大問題 形同戒嚴 04/12 13:57
newfolder:不就同理 方做了甚麼違憲違法的事自己要負責 有人護航? 04/12 13:57
sobiNOva:這種東西誰發起的隔離偵訊不就知道了 呵呵 04/12 13:57
fansla:學生不當發言之後,那方先生&他老闆的要怎麼處罰? 04/12 13:58
sading7:他負責了嗎? 04/12 13:58
anika:又沒人去申請立院內的 是有沒有知道事情原委呀 04/12 13:58
fansla:某人知道違憲要怎麼負責? XD... 04/12 13:58
newfolder:大家護航方都嘛是護航他對抗當時已經非理性的抗議群眾 04/12 13:58
applehpsh:他有說他不負責? 04/12 13:58
newfolder:有人真的說方完全沒違憲嗎? 04/12 13:58
sading7:最起麻的要收回公告並道歉認錯啊 04/12 13:59
newfolder:要切割大家都來嘛 04/12 13:59
haworz:方是代表警方 政府 民眾對政府不滿去遊行示威 有問題? 04/12 13:59
spector66:希望有一天政府能誠實不欺騙 04/12 13:59
kissung:瞎子摸象............................................ 04/12 13:59
有人水球我說三次舉牌舉過了(對公投盟),因為我查不到,是真的嗎? 對不起我不會水球 Orz ※ 編輯: family770110 (180.176.8.131), 04/12/2014 14:00:33
after1:推 04/12 13:59
fansla:XD 好詭異的邏輯 那洪如果道歉,或是在學校被記大過(學生的 04/12 14:00
suir:推 04/12 14:00
fansla:處罰) 請你提看看方要怎麼處分嘛? 說說看阿 04/12 14:00
knowing:一碼歸一碼 快去調查 04/12 14:01
egghard29:舉三次方的說法是 進院區318違法就舉過了 04/12 14:01
JustOneJFS:軍警不得進入國會是憲政慣例 方進去有問過王金平嗎? 04/12 14:02
wujunda:推 04/12 14:02
murosaora:推 04/12 14:02
egghard29:只是這個活動持續到410不退出才柔性抬離 04/12 14:02
after1:我得到的消息是. 當天沒舉牌就忽然清場 04/12 14:02
linfish:推! 04/12 14:02
egghard29:王金平都說治安問題 要進去知會一聲就好了 04/12 14:03
husefox:Alt+F4 可以回水球!!!!!!!!!!!!!! 04/12 14:03
a1122334424:Alt:幹 F4:幹 04/12 14:03
kenro:但群眾不管啦 說天亮前不驅離 但天亮後驅離就是背信 04/12 14:03
genka:wk高調推 04/12 14:03
chben:試問 如果有人以 違憲是從明年一月才開始 要怎麼解 04/12 14:04
MVPkobe:講那麼多義正詞嚴的話 政府要清場 你拿甚麼攔他們 04/12 14:05
sading7:集遊法是原本就違憲了 04/12 14:05
MVPkobe:現在就是防止第二次佔領立院的一切可能阿 04/12 14:05
謝謝好多人教我用水球,然後在大家的回應中,我也看到了很多我忽略的觀點, 我要先去醫院上班了,下班後我會再努力研究!謝謝大家! 可惡的政府,讓我這幾個禮拜睡覺不睡覺,都在查一些和醫療無關的東西 ※ 編輯: family770110 (180.176.8.131), 04/12/2014 14:08:00
MVPkobe:當官的每個都怕得要死 只是找個藉口把你們通通趕走外加封 04/12 14:05
KIDDLEE:已經妨害社會秩序 謝謝 04/12 14:06
MADAOTW:跟天亮無關 不要被某些人拐了 04/12 14:06
hohaiyanyan: 04/12 14:06
MVPkobe:街 然後一群可笑的民眾還在找合理性 殊不知上面的都笑死 04/12 14:06
acale0202:推現場 04/12 14:06
jones2011:一個人也違反集遊法 by 中正一 youtu.be/ot2BueORD28 04/12 14:07
aaa10:所以驅離要問一下你是太陽花還是公投的? 04/12 14:07
after1:樓上.. 禁止永久申請路權就是針對公投盟的阿. 04/12 14:08
sundy2003:我覺得訴求沒有明確的給媒體、路人知道是比較失敗的地方 04/12 14:09
potionx:我只想知道那些違法的警察有沒有良知? 04/12 14:09
sxoao: 04/12 14:09
jyekid:爭點:天亮前都不會驅離 端看立法院決定 04/12 14:11
yinling0105:推 04/12 14:11
jyekid:但昨天方仰寧在嘈雜聲中說到是高層下令 是否有問立法院? 04/12 14:11
frogha1:我認為你不應該把太陽花帶去, 這樣會模糊焦點 04/12 14:13
jaguars33:感謝用心整理 04/12 14:13
Loloya:推 04/12 14:13
nini307:推 04/12 14:13
zerowingtw:有種就去警局自首 04/12 14:14
frogha1:並不是所有抗爭都跟太陽花有關, 昨天就是憤怒民眾的集結 04/12 14:14
weimr:推 04/12 14:15
DORAQMON:暴民說違憲 就覺得好笑 XD 04/12 14:15
yaya:高調 04/12 14:15
fishmemory:別想切割,管你社會人士多還學生多,學運的延伸怎麼抹 04/12 14:15
ayuiop:推 04/12 14:16
kkman321:被前暴民(紅x軍)們污名化是暴民才想哭吧 04/12 14:16
johnruby:不同意把不同職位的警察人員都簡化為「基層」而去責任化 04/12 14:16
grahamwu:罪犯就沒人權? 暴民違法? 不能談憲法 哪來的神邏輯 04/12 14:18
turbomons: 04/12 14:18
akakapo:立院廣場屬於立法院的一部份,『看立法院的一個決定』, 04/12 14:19
akakapo:所以抗議"驅離行動"要找對對象啊 04/12 14:19
winterjoker:689才管不了那麼多咧!說你是暴民就是暴民! 04/12 14:20
barry630621:下次沒錢就去佔領銀行,反正只要人多就有正當性 04/12 14:22
ronlai:對啦對啦 違憲最有正當性 都你在講 04/12 14:23
jamo423:推 04/12 14:23
rabbitrobert: 04/12 14:24
linzayin:這次是集會遊行拉 占領哩 集會遊行是權利拉 04/12 14:24
sheep0718:推 04/12 14:24
wenwfy:佔領銀行? 這什麼神邏輯 04/12 14:25
disyou:黑道雖然討厭..但這時反而希望他們出來面對學生 04/12 14:25
melody628:誰在那邊跟你佔領銀行哈哈要去你自己去白 04/12 14:26
Ga11ardo:不同意...我們對一個分局長的要求就只是一條聽話的狗? 04/12 14:26
running9977:暴民bj4 04/12 14:29
running9977:推錯 04/12 14:30
horse0910:建議提高登入門檻,刻意亂的人好多 04/12 14:30
cms6384:如果銀行先搶你的錢 那你去佔銀行叫他把錢吐出來很合理阿 04/12 14:30
magazine2006:推,用心 04/12 14:30
JCS15:看法與你相同 04/12 14:31
hellam:這才是事實 04/12 14:31
cms6384:怎麼會有一堆人一直在合理化行政權的濫用 實在搞不懂耶 04/12 14:31
KANEDA:推 04/12 14:32
pttoldhead:沒舉牌是因為他認定公投盟跟學運一起 算是持續犯罪 04/12 14:32
pttoldhead:之前驅離學運有舉過 現在就沒再舉 04/12 14:33
jlcfr025:推 04/12 14:34
purplvampire:警察身為法律的執行者更應該嚴格執法要求 04/12 14:37
totomo168:推 04/12 14:39
wendy1989626:推 很客觀顧及所有面向 04/12 14:39
abian: 04/12 14:39
hsgreent:推 04/12 14:40
Nobita:集遊法15條規定 因....得撤銷許可或... 本來就是可以撤銷的 04/12 14:46
Nobita:釋字718解釋的是緊急及偶發性集會遊行 與公投盟無關 04/12 14:47
linzayin:撤銷要理由 用什麼理由 用過去事實做為理由??? 04/12 14:49
deepsummer:幹 公投盟的撤銷依據根本亂講 愛這樣幹以後誰能遊行都 04/12 14:50
ltameion:0 04/12 14:50
linzayin:再者永久禁止的部分 請拿出法律依據 04/12 14:50
carolyt:警察違法違憲 民更應該立刻阻卻違法..因為證據立刻會不見 04/12 14:50
deepsummer:要經過方仰寧同意 那憲法保障集會結設自由 保障爽的? 04/12 14:50
ayuiop:推 04/12 14:51
carolyt:集會遊行是民主的陽光空氣水 隨便取消下次就是言論自由了 04/12 14:51
king21215:推 04/12 14:55
whaleegg:暴民無誤,憲法擴大解釋成這樣,國父都想哭了 04/12 14:57
deepsummer:集遊惡法 公然違憲 04/12 14:58
MRsoso:一堆黨工看了真得很煩 04/12 15:14
fantasibear: 04/12 15:17
wowkg21:推 04/12 15:35
legendrl:警方沒舉牌3次,根本就是違法,而市長也挺這種行為??? 04/12 15:41
funnyrain:馬狗還敢說支持警察依法行政 幹 依啥法 馬英狗法逆 04/12 15:53
Leon0810:禁止未來申請根本違憲到一個很扯的地步 警察知法違法 04/12 16:16
fifi0828:高調 04/12 16:43
mycuba:一定有更高層的背後指使者 這政府真他媽爛 04/12 17:01
nae: 連憲法是保障人民的都不懂,奴性真的不是普通的重。 04/12 17:57
losterchen: 04/12 18:01
noneed2argue:推 04/12 21:50
jwweii:推 04/12 23:23
cymine:.... 04/12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