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rtonmomo:真ㄉ假ㄉ 04/13 01:58
推 srxcomtx:9.2:我最中立理性和平客觀 04/13 01:58
→ night0204:嗯...可是打官司的成本也要算進去 04/13 01:58
推 smalldds:不意外…… 04/13 01:58
→ CharleneTsai:自己律師費的成本要先算吧... 04/13 01:59
→ gy8604:您缺現金調頭寸嗎~您在趕三點半嗎~ 04/13 01:59
→ tchialen:告了一堆ID 結果是同一人 04/13 01:59
推 cs410567cs:有律師可以幫忙嗎 我想去釣 04/13 01:59
推 L2N:怕咬餌的才領五百而已啊 04/13 01:59
推 lunenera:這邊就很多了還需要跑去FB? 04/13 02:00
推 sanguinesand:該來釣看看嗎 XDDDD 04/13 02:00
→ cs410567cs:如果和解金給律師一半 有律師會接嗎 04/13 02:00
推 KanoLoa:對方要你到他當地法院 你看你願意跑嗎 04/13 02:00
推 alvar:欸 ....留給需要的人 我不跟 04/13 02:01
推 ionchips:我不會釣……機會讓給樓下 04/13 02:03
→ wuliou:人人都能成為天才小釣手 04/13 02:04
推 psku:分釣竿www 04/13 02:04
推 Enfys:大釣場時代 04/13 02:05
推 applehpsh:搞不好都5毛 這樣好像告不到 04/13 02:05
推 kaoru1992:笑翻了XDDDDDDDDDDDDDDD 04/13 02:05
推 coolron:結果都是同一人的機率還滿高的 04/13 02:05
推 fosil:想創業不需要跟別人借 就靠這一檔啦!! 04/13 02:06
推 emHong:拿一支釣竿來試試 04/13 02:06
推 coburn:我試試看 04/13 02:06
推 modjo:某人怎麼不趁此機會大撈一筆 04/13 02:07
推 thesame524:我把全台灣的餌都藏在那粉絲團裡了 04/13 02:08
推 magi3Q:真的欸 我只是提出違憲質疑,馬上有人罵我綠狗吃屎之類的 04/13 02:08
推 yaya:22K 出動 04/13 02:08
→ modjo:好想釣喔~XD 04/13 02:09
推 langeo:感覺很好賺 可是會不會釣出來都同一個人啊XDDDD 04/13 02:09
→ uice:別傻了... 人家都職業的﹐怎麼會不知道要跳板? 04/13 02:09
推 a386036:網路的事發地管轄是規?? 04/13 02:09
→ langeo:一次告了五十幾個 結果出庭時都同一個... 04/13 02:09
推 tbes61151:大釣魚時代 04/13 02:09
噓 deep0723:你在花1花2寫支持服貿,方神沒有違憲,會得到一樣的效果 04/13 02:10
噓 barry630621:快去釣去告,別只在這嘴,fb上的看不到你在這發文 04/13 02:10
→ uice:頂多釣到跟風冒出頭、沒頭腦的9.2% 04/13 02:10
推 kageo101:也有不是職業 單純腦衝的啊XD 04/13 02:10
→ b0204888100:新型態網路創業XDDDD [你想不用出門就能得到收入嗎] 04/13 02:10
推 muscleless:哈哈 馬上有人惱羞 04/13 02:10
→ Lucianbear:隨便挑啦!看是挑地區還是挑長相,魚多到數不完啊! 04/13 02:10
推 omoideomoi:熱門書籍:第一次網路釣魚就上手、用釣魚賺第一桶金 04/13 02:11
噓 I18N:謾罵? 你要不要查一下 這幾天八卦版有多少 "馬英九 X你X" 04/13 02:11
推 wei0857:寫個教學文啦 04/13 02:11
→ Lucianbear:管他跳不跳板,偵九隊會幫你查啦 04/13 02:12
→ I18N:的推文? 馬英九本來就X 個人支持他應該下台 但是這裡鄉民理性 04/13 02:12
推 jane60421:公共人物有被眾人評語的義務阿.... 04/13 02:12
推 qaz123454321:馬先生可以來告阿 04/13 02:12
推 x60618:熊垂乃今天差點動手打人,689都同一暴民性格 04/13 02:13
推 modjo:馬英九可以來告鄉民啊~你在激動啥?XD 04/13 02:13
→ I18N:嗎? 要講謾罵 這邊的謾罵好像更多更好釣... 04/13 02:13
推 asddsa:跟馬狗官和金腐蔥拿回這點精神補償小資也不錯 04/13 02:13
→ Lucianbear:你搞懂原告和被告再來 04/13 02:14
推 yinyinangel:挑跟你居住地一樣的告 就不用南北奔波唷 04/13 02:15
推 achbchi:XDDDD 04/13 02:15
→ I18N:大家不用討論用謾罵的方式對待不同意見的人 還說別人謾罵... 04/13 02:15
推 langeo:我就是喜歡說馬英九我幹你娘雞掰 歡迎馬英九來告阿 04/13 02:15
推 yinyinangel:準備資料還有去做警局做筆錄就可以了 不過筆錄約2小時 04/13 02:16
→ I18N:馬英九可以告 跟 鄉民有沒有謾罵 是兩件事. 他有沒有告 04/13 02:16
→ I18N:跟謾罵本身對不對/合不合法 這是兩件事情啊. 很難懂? 04/13 02:17
→ langeo:馬英九我幹你娘雞掰 江宜樺我肏你媽的塞康 快來告阿 04/13 02:17
→ blessword:不用奔波,原告不見得要出庭 04/13 02:17
推 lin793156:起訴也需要先繳裁決費好嗎 04/13 02:17
推 davidr:推樓上XD 04/13 02:18
推 yinyinangel:對喔還可以不出庭 那大家就放心告吧 頂多花時間警局 04/13 02:18
推 yaya: 04/13 02:19
→ yinyinangel:賺和解金啊~~~~~~~~~~在家打打字就有錢賺囉 上啊啊啊 04/13 02:19
→ blessword:是告刑事又不是民事,哪來裁決費 04/13 02:19
推 a386036:放心啦 接到傳票一定會有人付和解金 04/13 02:20
推 yupzhe:和解金500 04/13 02:20
推 stone99:同意你說的話...現在正是機會教育的好時刻 04/13 02:20
推 magi3Q:我覺得馬英九應該來告謾罵他的鄉民,因為他是 馬應告 04/13 02:20
→ CrazyJack:阿不是大家覺得最簡單的就是公民~閉眼也可以考九十分 04/13 02:21
推 Robben:這麼愛法治 就讓這群人體會一下 04/13 02:21
→ stone99:可以順便給他們上一下法治教育 04/13 02:21
→ CrazyJack:反正錯了也不用去訂正~分數夠用就好~ 04/13 02:21
推 cs410567cs:刑事的控訴費用由國家負擔 民事才要繳錢 04/13 02:22
推 yinyinangel:可以讓9.2%學會怎麼守法 又可以補貼外快 真是太棒惹 04/13 02:22
噓 dioib:在八卦板寫一篇不反服貿或質疑鄉民標準的文會賺更多喔!>.^ 04/13 02:23
推 boiq:FB不像ptt,警察很難跟他們要資料 ptt IP一查就有 04/13 02:24
推 waterydan:專挑女的告阿,還可以選老婆>.^ 04/13 02:28
推 euphoria01:我錢永遠不嫌多 心動中 04/13 02:29
→ cs410567cs:FB才好告好嗎 04/13 02:32
推 iljapan61:FB不就一堆人會寫上自己的資料了... 04/13 02:34
推 tbes61151:好多同樣的FB名稱一直重複罵 他們算時薪的嗎? 04/13 02:35
推 ab32110:FB 超好告的XD 04/13 02:36
噓 clone29:…來睡 04/13 02:37
噓 fckj1131017:八卦板才好釣 04/13 02:37
推 INNBUG:鄉民超難釣的好嗎?大家都被釣怕了 04/13 02:37
→ Lucianbear:八卦板已經被開發過,FB才是野生的釣池阿! 04/13 02:41
推 w76301:不太好釣耶.... 我PO了沒有反應 還是不夠酸呢? 04/13 02:45
噓 athran:這篇已備份, 這樣原po的訴訟一定失敗~ 04/13 02:46
推 qaz123454321:釣不到啦.... 86趕快去告了啦 教它們法律 04/13 02:46
推 YuuKei:而且ptt就算被釣了 也知道要怎麼解決 傻傻付和解金的應該少 04/13 02:46
→ YuuKei:只用fb的人應該比較少了解釣魚和訟棍 說不定收到時候嚇死了 04/13 02:47
推 kiritaniayum:好像有點好賺 04/13 02:51
推 foolfighter:GOOD JOB 04/13 03:10
→ f496328mm:厲害..給他們點顏射瞧瞧 04/13 03:27
推 jerrylin:加油 年薪百萬相信不是難事 04/13 03:37
推 lusinda:洪同學應該賺翻了 支持洪同學提告籌建國基金 04/13 04:58
推 wishyouhowev:推 合法有合法的玩法 04/13 08:40
推 trtc:光是想到要跑法院就很辛苦,錢其實也沒這麼好賺 04/13 08:55
推 gjozj30303:惡法亦法,告歪他們 04/13 09:05
推 nlfm:馬的...我的白痴學生跑去洪那邊罵人...要告真的很好告 04/13 09:14
推 saxm:真的有一群會直接罵到被告都不稀奇的程度 04/13 10:28
推 totoo2009:你可以去行政救濟不是拼命造謠後,烙人去包圍警局 04/13 13:34
推 glen7913:感謝 來去賺錢囉 04/13 18:03
推 windangellin:XDDDD 04/13 18:10
→ prince:告一堆,結果對方是俄羅斯人,不想來臺灣開庭。 04/1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