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122334424:完蛋了 能不能公開私訊 又是一個問題 04/15 05:43
推 bibyy:你看看你 04/15 05:43
推 BlueMoonss:我希望洪崇晏也能去告一告 04/15 05:44
推 dearjohn:活該,誰叫你到別人家裡撒野,公海沒到就想上車阿。 04/15 05:44
推 ashkaze:死好! 04/15 05:44
推 langeo:真是低能到極點 留言這麼嗆 結果聽到可能被告就龜起來 04/15 05:47
推 teamax:醫生也是拿刀混飯吃的 04/15 05:47
推 daueing:UCCU 04/15 05:48
推 qqq0103:台灣真多這種!!!!嘆! 04/15 05:50
推 colorbest: ⊙.⊙ 04/15 05:51
推 bomnker:哈哈哈XDDDD 04/15 05:52
推 arcc:支持高醫師告死小鄭 04/15 05:52
推 steven211:XDDDDDDD 04/15 05:54
推 gy8604:這種人也配姓鄭?? 真是令我感到不屑 感覺延平郡王在哭... 04/15 05:57
推 sky093851248:XDDDDDDDD 04/15 05:58
噓 shine32025:這好笑 公開私訊是可以告的 這下兩邊爽爽的 04/15 06:00
→ ashkaze:反正姓鄭的自知理虧,也沒膽告高醫師吧 04/15 06:03
→ shine32025:真是太衝動了 公開前有和律師討論嗎???XD 04/15 06:04
推 a1122334424:兩回事...唉 04/15 06:06
→ alog:這傢伙是沒看過不知道高大成在幹嘛 好歹也看個節目採訪 04/15 06:06
→ alog:這人又不是那麼好惹 04/15 06:06
→ ashkaze:連洪案時期被恐嚇都沒在怕的XD 04/15 06:07
推 supervisorz: 好笑 不涉及利益、隱私 公開私訊犯了什麼 04/15 06:07
推 JupIte:好笑啥? 公開私訊如果不會造成他人不當的損害 要告啥? 04/15 06:08
→ JupIte:自以為懂法 這好笑..... 04/15 06:08
推 duck78803139:公開私訊要告哪條? 內容的確沒啥妨礙名譽問題? 04/15 06:09
→ alog:不管告不告 事件上有被媒體吸引的話題 對方如果怕麻煩就怕la 04/15 06:09
→ alog:如果你又是那種愛面子的 天天看新聞媒體報導你跟高大成的事 04/15 06:09
→ alog:你面子何在 告贏了又怎樣 04/15 06:10
推 abc53:XDDDDDDDD 04/15 06:10
推 jackXDD:哈哈 04/15 06:10
推 supervisorz: 我在笑上面說要告的到底想告什麼? 04/15 06:11
→ alog:隨便弄呀 04/15 06:11
推 duck78803139:我是真心想請教~公開私訊到底能告啥? 侮辱斯文嗎? 04/15 06:12
→ shine32025:可以去查 真的 不用在這打嘴砲 04/15 06:13
推 spaceview:XDDDDDD 04/15 06:13
推 supervisorz: 告哪一條你就直接說吧...你不會查不到吧.. 04/15 06:14
→ foreverk:真是常見的招數,先胡扯然後叫你自己查,查不到再笑你 04/15 06:14
推 duck78803139:我比較笨~我還真的查不到! 拜託你直接告訴我好了! 04/15 06:14
推 loel1223:法醫告贏了就代表告知大眾敢嘴炮就要敢勇於承擔責任! 04/15 06:14
→ shine32025:著作權法 04/15 06:14
→ foreverk:叫他給證據他就說沒有義務提供XD 04/15 06:15
推 JupIte:是那一條哪一款? 說來聽聽 你自己寫的六法全書? 04/15 06:15
→ loel1223:這件事一直在媒體上報對高醫生本身是挺正面的一件事啊 04/15 06:15
→ shine32025:他有問過鄭先生要公開嗎 04/15 06:15
→ homerunball:XDDD 04/15 06:15
→ loel1223:我覺得法醫若有時間告一告也好XD 04/15 06:16
→ JupIte:笑翻了我........XDDDDDDD 著作的定義 你先弄懂OK 04/15 06:16
→ shine32025: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也有不公開的權利 04/15 06:16
推 supervisorz: 著作權法 XDDDD 有人告過嗎 XDDDDDDDDDDD 04/15 06:16
→ foreverk:可以做簽名檔了XD 04/15 06:17
→ JupIte:著作權法耶 "著作"的定義 請問你中文還可以嗎? 04/15 06:17
→ JupIte:小朋友 洗洗睡吧 不要在這邊亂散布不實資訊 ~~ 著作權法XD 04/15 06:18
→ duck78803139:原來私訊算是著作? 我受益良多,看來我的著作也挺多的 04/15 06:18
→ alog:著作權有所謂的例外,不見得適用 04/15 06:18
→ alog:私訊可能可以視為著作 但要看內容 04/15 06:19
推 supervisorz: 高大成公開的內容告的成才怪 著作權XDDDDDDDDD 04/15 06:19
→ alog:必須要完全排除例外內的規定,才有著作權 04/15 06:19
推 jesse090828:著作權法XDDDDDDDD 每日一笑嗎 04/15 06:21
推 JupIte:alog說的沒錯 but看新聞那被公開的私訊 要說服法官是"著作" 04/15 06:21
→ shine32025:笑吧 04/15 06:21
→ JupIte:根本不可能啦 如果他寫一首詩 向高大成道歉還有點機會 04/15 06:21
推 imasli:UCCU 04/15 06:22
→ shine32025:可能那些律師都在寫笑話吧 當笑話看 04/15 06:22
推 v6best:你是王偉忠本人吧 莫名就覺得shine是偉忠 04/15 06:23
→ alog:案例有沒有成立比較重要 律師怎麼寫都只是看法 因為要看法官 04/15 06:23
推 nsaids:所以情書被暗戀對象公開可以告囉…? 04/15 06:23
→ alog:法官說你A就是A你覺得是B你還是只能接受A的結果 04/15 06:23
推 tsubasa6405:那只是即時訊息 不是信件 04/15 06:24
推 JupIte:劉偉杰那個有牽涉到私人事務被公開 情書寫得好 說著作 我信 04/15 06:24
→ tsubasa6405:要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04/15 06:25
→ JupIte:寫的超動人的情書 根本就是藝術 當然能主張著作 不想讓你學 04/15 06:25
推 supervisorz: 有偉忠哥的FU XDD 04/15 06:25
→ tsubasa6405:或是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04/15 06:25
推 nsaids:原來如此,受教了XD 04/15 06:26
推 JupIte:難道是炳中哥? 到處被打臉? 我沒說誰唷~~~ 04/15 06:28
推 supervisorz: "可能"違反著作權 可能你把律師的話當笑話吧 XD 04/15 06:29
推 mucle:天啊連著作權法都出來了,689法律水準實在太高了 04/15 06:29
推 JupIte:--無限期支持高大成公開私訊 免於著作權法之恐嚇-- 04/15 06:30
→ foreverk:律師寫的不是笑話,你解讀完說出來的才是笑話XDDD 04/15 06:31
噓 gy8604:告屁告 人家嗆一下就縮回去道歉的人說要告人誰會信啊XDDDDD 04/15 06:31
推 Rsew:joke 04/15 06:32
推 tsubasa6405:同意樓上XD 這種多半都是害怕跑法院或是不想聲張的人 04/15 06:32
→ flydragon198:不想跑法院就自己謹言慎行一點,不是被告了才在哭哭 04/15 06:35
推 JupIte:認真一下 劉偉杰情書 只要能說服法官內有他自創的創意即可 04/15 06:36
→ JupIte:凹成劉氏獨門動人情書 好歹也要有個"點" 讓法官認可 04/15 06:39
→ JupIte:這個私訊 到底怎麼主張著作權 拜託請教教大家吧 04/15 06:40
→ shine32025:哀 04/15 06:40
→ shine32025:有人連重點都看錯? 04/15 06:41
推 rynn1002:情書被公開?要告什麼?最好他敢告… 04/15 06:41
推 encorej02071:著作權法XDDDDDDD 04/15 06:43
→ alog:這應該是鄭男應該要想辦法der 為什麼八卦鄉民這麼溫馨XD 04/15 06:45
推 lhsieh:每天廢文,廢推,發短訊.. 根本就"著作等身"XD 04/15 06:49
推 Beef:一大早就有炳忠出沒真的是笑死我xDDDD 04/15 06:51
推 fransice7:XD 04/15 06:52
推 GalLe5566:告啥? 告洩漏站內信嗎? 我看你用PTT站規告吧 04/15 06:55
推 senior:哀不要這樣 人家估這麼久 04/15 06:55
→ godswd:去個著作權法 鍵盤翻書也翻完整點好不好 把要素看一 04/15 06:59
→ godswd:看 你就不敢這麼說了 真拿這個告 真是錢太多………… 04/15 07:00
推 SDNS:鍵盤法官XD 04/15 07:10
推 Eason1ee: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07:11
推 david33390:想到死後可能經由他手就不敢嗆他了 04/15 07:13
推 h1230308:把道歉公開化很正常啊,做錯事就不要怕別人知道 04/15 07:15
推 wts4832:炳忠 推文的是你嗎? 04/15 07:17
推 sackon:沒知識就店店吧,鍵盤法官自己拍拍鍵盤就以為有罪啦 04/15 07:17
推 pilkk:看這篇笑了 推文又笑了 04/15 07:20
推 silverair:XDDD 04/15 07:26
推 ccchen6919:有沒有公開“大街打人,小巷道歉”可以告的掛? 04/15 07:28
→ BlackBass:鍵盤法官上工了 04/15 07:28
推 wfjyhaquc:王韋忠 這種腳小,也只能在電視上嘴硬!腫花皿果~~~~~ 04/15 07:33
推 ccchen6919:理不直氣很壯真讓人好氣好笑,哪來莫名勇氣 04/15 07:40
噓 lebronlon:看到著作權法真的笑噴 04/15 07:44
→ ArchVSX:公開私訊到底要怎麼告?用哪條啦? 04/15 07:51
推 gogoegg:智障蛆實在有夠無腦啊 以為ptt治天下啊 04/15 07:51
推 freegreg:大爆笑 XDDDDDDDDDDDDDD 04/15 07:53
推 anper:著作權?????XD 04/15 07:56
推 GARRETH:公開道歉私訊會被告? 用哪條告? 04/15 07:56
→ anper:9.2蠢到連大腦都沒了 04/15 07:57
→ exFree:對方真要告也不是用著作權法阿~~~ 04/15 07:59
推 frank0219:真的太搞笑了!某人活在自我法律世界啊~ 04/15 08:00
→ doctordrum:高前輩! 04/15 08:02
推 jaceda:著作權…你在上康熙來了嗎XD 04/15 08:03
推 Tuscany:九點二 哈哈哈哈 04/15 08:06
推 sarada:洪同學FB下方一堆不堪入目的辱罵留言 真的是看盡人性之惡 04/15 08:08
推 kakoiee:某樓宅在ptt太久 連版規跟現實都分不清了XDDD 04/15 08:11
噓 bobyacool:公開私訊違法著作權法?????????難怪我查不到 04/15 08:13
推 myown1345:一樓出來搞笑的嗎? 姓鄭喔? 04/15 08:15
→ ingrid6565:北七 04/15 08:16
→ mimocat:支持方的本來就小峱峱啊,還怕別人不知道? 04/15 08:18
推 omyh:某s已逃離戰場 04/15 08:22
推 DecemberSnow:說真的 妨礙秘密罪? 04/15 08:24
推 Sanish:公開私訊要告啥?哪國法律啦?北韓逆? 04/15 08:24
推 light20735:一定要告她啦 04/15 08:28
推 gy8604: 配溫開水 04/15 08:36
推 coke750101:仰寧:為廷,有沒有怎樣~(有沒有似曾相) 真的是一個樣 04/15 08:47
推 c7683fh6:北七逆 04/15 08:49
推 joyc06u6:1著作權法XDDD 04/15 08:50
推 baronterry:北七9.2又一個 04/15 08:51
推 BMHSEA:公開私人訊息告個懶覺啦幹 沒腦也不要出來丟臉 04/15 08:53
→ BMHSEA:幹 以為PTT版規=台灣法律喔 金價北七 04/15 08:54
推 ShallWe108:公開辱人 公開道歉 理所當然 04/15 08:55
推 hagane39:原來偉忠也用PTT 04/15 08:55
推 BMHSEA:這時候大人叫你好好讀書才是真的 04/15 08:56
推 quadaquada:沒腦 不要混淆民眾視聽 04/15 09:01
噓 KIDbitch:安安 版權所有 公開必究 04/15 09:04
推 kfactor:著作權法... 04/15 09:05
推 qmaper:以為活在ptt喔 公開私訊違反版規嗎?XD 04/15 09:08
推 shadowfan:著作權法……差點把茶噴在螢幕上XDDD 04/15 09:08
推 k29547968:挖靠,原來這樣的私訊也算著作啊!長知識了 04/15 09:08
推 jerrysf2000:小弟鍵盤法律系...說著作權法真是太有才了xddddddd 04/15 09:10
推 tyai:著作權…wwwwww 04/15 09:10
推 avrilrock:一堆只敢在電腦前亂嗆的魯蛇 水啦 04/15 09:11
推 taiwangayu:幹,人才阿,要不要考慮出來拚陳明義選新北市長 04/15 09:12
推 abcdeffg:洪崇晏放FB給9.2%亂 把一堆大魚養得肥肥的 04/15 09:13
→ shine32025:看起來真的沒法法律系的推文 04/15 09:13
→ LFTK:沒法律常識不要出來丟臉拜託.. 04/15 09:18
→ shine32025:看這裡崩成這樣 04/15 09:21
推 LOVEMS:可以告著作權這個想法也是相當創新 04/15 09:21
推 jerrysf2000:修過著作權法~著作的要件都不符..根本沒有原創性阿 04/15 09:21
→ shine32025:搞不懂是在護航什麼 04/15 09:21
推 jc0570:希望:洪崇晏也能去告FB嗆他的人,一定會有很多人要崩潰! 04/15 09:22
推 jamesadobe:我還著作拳法咧..噴飯 04/15 09:22
推 abcdeffg:洪崇晏早聲明過不會告FB的人了 04/15 09:23
→ abcdeffg:他說他路過中正一分局 當然也能讓鄉民路過他的FB 04/15 09:23
→ abcdeffg:To樓上的某s: 可以解釋一下你的著作拳法了嗎... 04/15 09:24
推 jc0570:一聽到要告某s就跳出來說:公開私訊是可以告的!XXXD 04/15 09:25
→ shine32025:私信 跟公開訊息是一樣嗎 我是說這個嗎?看清楚 04/15 09:25
推 LOVEMS:可惜 社會運動須要錢 告一告 作為資金不好嗎 04/15 09:26
→ abcdeffg:好啦 我代替某友板浸高大成水桶三個月 啾咪~ 04/15 09:26
→ shine32025:一堆東扯西扯 公開私訊本來就違反拉 扯什麼路過? 04/15 09:26
→ shine32025:你可以去看法律版 謝謝這和版規無關 碰巧版規有規定到 04/15 09:27
→ shine32025:單就私訊未經允許公開 04/15 09:27
→ shine32025:一堆人扯什麼推文著作權的 路過 04/15 09:28
→ shine32025: 站 04/15 09:28
推 LOVEMS:著作權不是你講的? 04/15 09:29
推 F5:購齁細 04/15 09:30
→ shine32025:違反著作權的公開 這點 04/15 09:30
→ shine32025:未經允許而公開 真的很難懂? 04/15 09:30
推 clarkka:公開私訊違反什麼法?指出哪一條給大家看嘛~ 04/15 09:31
推 jc0570:道歉文算私信?那一開始那個鄭跑去亂嗆高大成幹嘛咧??? 04/15 09:31
推 linzayin:問題是私訊是著作權法保護客體嗎 04/15 09:32
→ shine32025:這新聞說了:以""私人訊息的方式""向高大成道歉 04/15 09:32
推 ferrari0528:靠 看到汙辱斯文 整個搓到我的笑點 上班中憋笑很慘 04/15 09:33
推 sss0813:繼古代拳法法律追訴拳後又一新拳法 私訊著作拳 04/15 09:33
推 LOVEMS:著作權法前提要符合要件 這很難懂? 04/15 09:33
推 Bryan2005:哈,又一個自以為法律人 04/15 09:34
推 jc0570:在大街上罵人的人本來就要公開道歉!用私訊 那招? 04/15 09:34
推 abcdeffg:我良心建議你去研究一下隱私權還比較有搞頭 04/15 09:34
→ LOVEMS:你乾脆說侵犯專利算了 04/15 09:34
→ shine32025:你們慢慢跳吧 04/15 09:34
推 sophie0801:鄭低能 04/15 09:35
→ abcdeffg:繼續講著作權 也只會拼命秀出智商的下界而已 04/15 09:35
推 lkjfds:未審先判 中途換法官 04/15 09:37
推 Bryan2005:要談著作權之前,要先確定那是著作 04/15 09:39
噓 BruceLin:某的姓洪的 就是一個反社會人格的傢伙 沒什麼好討論的 04/15 09:44
推 iam0718:竟然可以戰三小時 笑翻了 04/15 09:45
推 serenatw:9.2出糗 要中離了XDDDD 04/15 09:47
推 REITA0122:當然要告阿 04/15 09:48
推 peterlph:XDD 04/15 09:49
推 LOVEMS:我們國父其實也是反社會人格 掀起社會動亂 還是個蘿麗控 04/15 09:50
推 jack19931993:馬丁路德金恩也蠻反社會的 04/15 09:51
噓 htaedamay:幹 姓鄭的臉都被丟光了 04/15 09:52
推 Zeroyeu:公開私訊不是什麼都可以告的 04/15 09:52
推 g1409:著作權XD 04/15 09:52
推 Viannet:潮爽的 04/15 09:52
→ Aprildie:XD 04/15 09:57
推 SYUAN0301:哈哈哈 uccu 04/15 10:00
推 sakusakurai:s大講那麼多,然後又射後不理囧 04/15 10:02
推 smalltwo:地方的小孬孬需要被告 04/15 10:02
推 bruce1221:一起跳一起跳 04/15 10:04
推 micotosai:哇~~照某人邏輯我看ptt一堆人會被告光光了耶 04/15 10:08
→ dodonpachi:某樓 你不要再看電視了 把姓洪當主使者 事前根本沒多少 04/15 10:09
→ dodonpachi:人知道他是誰 04/15 10:09
→ Bugatti777:告死他啦~~不是很會嗆 04/15 10:10
→ dodonpachi:能提個案就那麼多人自動響應 你會有打不完的洪 04/15 10:10
→ lbowlbow:啊哈哈 UCCU 04/15 10:16
推 riseball:FB一堆這種腦弱阿 像之前的辜辜還有洪崇晏都可以變富翁 04/15 10:19
推 BorisDiaw3:著作權....XDDD 04/15 10:19
推 rabbina:lol 04/15 10:20
推 Epimenides:這是正牌的小孬孬 不是很嗆嗎 還道歉咧 哈哈 04/15 10:20
推 rabbina:推文有笑有推 04/15 10:22
推 god710314: 04/15 10:24
推 aaagang:說是專利好了 04/15 10:30
噓 jacky3838:公開私訊可以告? 你確定FB的私訊可以嗎? 呵呵 04/15 10:31
推 lin793156:就說實際上的小孬孬都馬是那些人 04/15 10:33
推 ctrl815:監聽都可以公開了,私訊不能公開?? 04/15 10:34
推 wingthink:著作權法XDDD 04/15 10:36
推 koukai2:著作權法超好笑的 誰來轉JOKE XDDDDDDDDDDD 04/15 10:36
推 bluetory99:白痴你以為是批踢踢嗎公開私訊犯什麼罪 04/15 10:38
推 lungerX:呵呵 04/15 10:41
推 steven869200:把版規當法律是三洨 快笑死 04/15 10:43
推 ahrimidmia:公開發表之權利?不懂裝懂X D 04/15 10:44
推 babeboy:著作權法 三小XDDD 04/15 10:47
推 Shalone:今早最好笑:私訊擁有著作權,不得未經許可公開示眾 04/15 10:52
→ exFree:講用著作權法告的人叫人去看法律版是哪招 04/15 10:53
推 lin793156:shine32025 不用講那麼多,用著作權法告得成的話 04/15 10:54
→ exFree:真的有在看法律就再去找一下真正答案吧 而且還不一定告的成 04/15 10:54
推 lordi:這位是怎樣來搞笑的嗎? 04/15 10:54
→ lin793156:我把我薪資一半給你 04/15 10:54
→ exFree:跟私人訊息較為相關的法條上面推文已經有人講到了 04/15 10:57
→ exFree:雖然不一定能告成功 但是也絕不會是用啥鬼著作權法告~ 04/15 10:58
推 nashmvp:XDDDD 04/15 11:01
推 soso0316:太神了 如果有律師有著作拳打贏就出名了!!! 04/15 11:04
→ seedk869:失傳已久絕學 嚐嚐我的著作拳! 04/15 11:05
推 mochamoon:吃早餐配推文~ 04/15 11:06
推 ahrimidmia:難道他寫了首詩罵人!? 04/15 11:09
→ pierre6957:9.2一堆這種自詡正義的咖小 04/15 11:10
推 guoma:快來看喔 這才是真正的小孬孬~ 04/15 11:20
推 kiramo:著作權? 公開私訊有造成對方金錢損失嗎? 小學生呀你 笑死 04/15 11:23
推 Sunnyfu:好猛噢XDDD 04/15 11:26
推 samcool:公開私訊可以告? 公開自己收到的私訊可以告? 講什麼鬼話? 04/15 11:38
推 aaa5172000:公開私訊只有違反ptt版規吧= = ptt看天下喔 04/15 11:38
推 godbar:笑翻.... 04/15 11:39
推 lu4unique: 04/15 11:42
推 itachi0609:小孬孬 04/15 11:44
推 TaiwanJunior:只會鬼扯被打臉崩潰到只剩"阿 Q 式精神勝利法"的傢伙 04/15 11:46
推 hfclub:竟然有偉忠哥的分身,臉都腫了兩倍大還能硬撐 04/15 11:46
→ TaiwanJunior:不意外地又出來給人看笑話了...嘖嘖 04/15 11:50
推 sakaizawa:9.2真悲哀 04/15 11:51
→ kondoyu:9.2的六法全書都自己寫的啊 04/15 11:59
推 alsoty:UCCU 04/15 12:03
推 coollonger:9.2快請主子修法!!! 04/15 12:15
推 trapart:這篇我決定收了 太好笑了 04/15 12:36
推 Ho1liday:著作權法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2:37
推 dotZu:著作權法是怎樣啦 XDDDD 04/15 12:39
推 rynn1002:某s快回應啊,期待你的反撲 04/15 12:39
推 a9613148:XDDD高帥 04/15 12:39
推 kiritaniayum: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2:41
推 wen0418:哀!有人連著作權法定義都看不懂google一下就貼 好笑 04/15 12:41
推 s0805744:某S要變簽名檔了XDD 04/15 12:41
推 ofpurity:炳忠有上ptt? 04/15 12:43
推 kyogoku: 丟臉 笑死人了 04/15 12:56
推 deadalus:我還以為來到joke版咧 阿哈哈哈哈哈哈哈 04/15 12:59
推 hs80186:八卦板都不八卦了XDDDDD 04/15 13:03
推 c33uviiip0cp:9.2 自己的法律自己寫!!!!! 04/15 13:05
推 cul287:拜託一下 9.2不要八卦板上身好嗎?板規當法律喔XD 04/15 13:10
推 haviccy:XDDDD 簽名檔get 04/15 13:12
推 kkjjrtlym:9.2跟689ㄉ水準....... 04/15 13:22
推 homechen1990:誰快來做簽名檔XDDDD 04/15 13:29
推 ionle:拿著作權法告高大成 法官應該是邊笑邊判 04/15 13:34
推 ionle:看了一下s大想表達高大成犯妨礙祕密罪嗎?XDD 04/15 13:38
推 Kreen: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4:05
推 Kreen:推文比內文還好笑XDDDDDDDDDDD 04/15 14:08
推 sd2993:著作權法XD 04/15 14:19
推 Evonie:第10頁推文 偉忠哥把板規當法律 十分joke 04/15 14:27
推 wrbfndkdo:推文有笑有推 04/15 15:20
推 ericlien0206:XDDDD 04/15 15:32
→ vasary:自己的法律自己寫 笑翻XDDDDDD 04/15 16:10
推 kageo101:我來朝聖餅中哥啦~~~~~XDDDDDDD 04/15 16:11
→ kageo101:用著作權告的話版上所有被媒體抄新聞的都可以去告告看XDD 04/15 16:12
→ lom0120:UCCU 04/15 16:22
推 taidocky:笑死人了 引用著作權法的先看一下著作的定義好嗎? 04/15 16:38
→ taidocky: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04/15 16:38
→ taidocky:講不過就中離 哈哈哈 那跟王偉忠有啥不一樣XDD 04/15 16:39
→ bseiqwkbk:道歉是有什麼原創性?你的道歉與眾不同?還著作咧? 04/15 16:44
推 wommow:是跟PTT的不能公開站內信的站規混淆嗎 04/15 17:15
推 chanicen:著作權法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7:24
→ woeshit:哈哈哈哈哈 04/15 17:32
推 KUSUHA0707:朝聖推 04/15 17:48
推 hirabbitt:→ shine32025:著作權法 04/15 17:53
推 kurtsun:著作權太好笑了吧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18:11
推 guysBBBB:9.2水準 很意外嗎 04/15 18:16
推 erectus:XD 04/15 18:48
推 sleepurity:一樓太強大了XDD 04/15 21:44
推 hsiuying:活該,以為亂講話可以沒事,這下踢到鐵板了吧,爽 04/1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