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ssshame:支持 建議改個標題 04/15 17:32
推 hydroxy:支持 04/15 17:33
推 yosowhat:支持 04/15 17:35
推 PIGUms9:支持 沒去現場 幫高調! 04/15 17:42
→ massshame:如果洪起訴成功會判十年,不能讓他坦全部 04/15 18:14
推 lilieye:支持 04/15 18:21
→ timshan:好像很沒人氣 明天中午還是沒人這篇自刪 04/15 18:22
推 massshame:幫轉八卦 04/15 18:27
推 tammy80531:支持!!!他被ㄧ堆層次低的人炮轟的好慘 04/15 18: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30:13
→ IDaHoo:其實也沒多少人啊 再糾個上百人集體去配合調查(自首)就好 04/15 18:31
推 steve1012:來 04/15 18:31
噓 sssss:對暴民沒興趣 不要一直轉 願意守法再來 04/15 18:31
這裡沒9.2的事 洗洗睡乖
推 tml7415:= = 路過 是違了什麼法?????????? 04/15 18:32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47:14
→ a317015:可能是大陸某條法律吧我不清楚 04/15 18:33
推 kubinice:支持 04/15 18:34
→ davild54849:高調 04/15 18:34
推 Kay731:為什麼會判十年? 04/15 18:35
推 pigc:八卦阿八卦...... 04/15 18:35
推 opces:幫推 04/15 18:35
推 GodsRevival:八六辛苦了! 04/15 18:40
推 yyuchan:推 04/15 18:40
推 katsumi32:推 04/15 18:41
推 summerleaves:推 04/15 18:43
→ qqww0716:有完沒完,違法還要硬凹 04/15 18:43
推 chakichaki:這在法律上完全沒有任何作用,別再讓人笑話了 04/15 18:44
推 cpy5740:我支持孬哥勇於承擔,大家要一起等他十年,加油! 04/15 18:44
推 losel:沒人敢啦,行政院說要千人自首最後還不是乖乖等,看有沒有 04/15 18:44
如果沒有更好的方法 我會發起集體自首 感謝關心
推 allure:拜託有想到方法可以幫忙的要告訴大家,我也想幫忙 04/15 18:44
→ losel:被抓到 04/15 18:44
推 beontop:夠了沒阿 04/15 18:44
推 TFFs:推 04/15 18:45
噓 MrNext:老實說做這事 一點屁用都沒有 洪有沒有糾眾 檢察官查清即可 04/15 18:46
我也想相信中華民國法律
推 amtbcoffee:力推 04/15 18:46
推 cycutom: 04/15 18:46
→ amtbcoffee:86勇者無懼 04/15 18:46
→ MrNext:8:00就有人號召了 不是嗎? 04/15 18:48
→ elliotpepe:支持 04/15 18:48
推 beahpcat:因為不是白狼所以違法 04/15 18:48
→ alvar:雖然我不是 推 04/15 18:48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49:52
推 x137: 04/15 18:49
→ MrNext:把張雅琴報洪崇晏剪接 還更有說服力一點 特別8:00號召那段! 04/15 18:49
推 wesley3721:法官還沒瞎吧 不會盼太重 04/15 18:49
推 shizukuasn:推 04/15 18:51
推 tfgrace:我是真的不認識他阿 為什麼一直要說他揪團阿奇怪 04/15 18:54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5:22
噓 bernicellu:十年牢獄..太誇張了吧..幹 04/15 18:54
→ silentence:魏揚都可被認定首謀了 噓的還真相信檢察官:) 04/15 18:54
推 ssdancer:只能希望他能像魏揚那樣了... 04/15 18:54
推 mentholcool:我推 04/15 18:55
推 Taidalmc:其實只要當初PO文的去自首洪就沒事了 04/15 18:55
我看最早文都被刪了 剛才年代也報用id找不到人
→ silentence:看魏揚這樣被辦 好加在有遇到明辨是非的法官 04/15 18:55
→ bernicellu:只是講話大聲一點阿..判十年..幹馬政府到底是甚麼政權 04/15 18:56
現在還沒約談啦 只是罪名列一列最重有可能判到十年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6:49
→ bernicellu:比阿共還狠..噁心 04/15 18:5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7:43
→ Taidalmc:而且有影片可以證明是方仰寧要洪崇晏代表說話的 04/15 18:57
→ bernicellu:白色恐怖又來拉 04/15 18:57
→ Taidalmc:這樣就叫煽動那煽動禍首其實是方仰寧 04/15 18:57
→ bernicellu:民眾好感度增加??? 04/15 18:58
推 chakichaki:五點半就聯絡媒體跟拍,說他完全被動很牽強,不過 04/15 18:58
他有說看到六點路過文趕快五點半開記者會 六點跑去場控
為的就是怕群眾失控爆發更大衝突 他一開始就打算要出來坦這件事
→ chakichaki:要構成首謀沒有那麼容易,請鄉民別再做一些奇怪的事 04/15 18:59
→ chakichaki:反而有助於他恢復名譽 04/15 18:59
謝謝 我會小心
→ silentence:如果我在場 就算路過也不敢拿麥克風啊= = 04/15 18:59
推 x60618:推 04/15 18:59
推 linzayin:這樣就被判刑 以後沒人敢PO文叫人上街遊行了 04/15 19:00
→ silentence:控制一群烏合之眾無功 還要被辦 顆顆 04/15 19:00
推 Taidalmc:不過就拿著麥克風+被方仰寧點名說話就要被媒體說成禍首 04/15 19:01
→ Taidalmc:媒體跟方仰寧才是整起事件的亂源吧 04/15 19:01
推 smtp:小刀已經出手了...「冷處理」才是王道 不要一定要爭出輸贏... 04/15 19:02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04:33
推 chakichaki:黑的被說白,白的被說黑,在最近幾天已成為常態了 04/15 19:02
→ silentence:不就跟228一樣 敢出頭的先嚴懲殺了再說 04/15 19:03
噓 derekg8:敢講卻不敢負責? 04/15 19:04
誰不敢負責 鍵盤酸文最勇敢
推 fd3sfc3sae86:等黑判再出手吧~目前不需要~實際上也很多證據 04/15 19:04
噓 clone29:好漢作事好漢當,聲援?會不會多送他兩年 04/15 19:04
我會小心 謝謝
→ fd3sfc3sae86:可以證明不是他招集~ 04/15 19:04
這樣是最好 只是如果有必要 要做一下準備
→ smtp:法官都還沒審判, 大家又要衝了阿?? (驚) 04/15 19:04
不衝最好 只是他一個人坦很怪 他也是1/2000而已
推 pcaramel:推 04/15 19:05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09:23
推 y3u4:不錯ㄟ 04/15 19:06
→ fd3sfc3sae86:我也覺得目前不要亂動 04/15 19:07
推 QQFOX:推 04/15 19:07
→ smtp:411 最大的爭議在: 申復結果都尚未出爐, 你們就圍警局, 懂沒? 04/15 19:08
推 jaguars33:紅杉可以圍總統府 黑衫不可以路過警察局 這什麼邏輯 04/15 19:09
→ smtp:如果 411 行動前是「申復被打槍」,此時圍警局的正當性會強些. 04/15 19:09
如果中正一都已經公告永久不予申請集會 方說不驅離還是被高層命王卓鈞下令驅離
議員質詢方時方說即使違憲他也要做 這樣還要等申覆 多久會過 真的會過嗎
推 Daz2005i:好兇喔 都還沒判刑就打算再多送兩年阿 04/15 19:09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14:29
推 amtbcoffee:媒體和方才是引爆點 04/15 19:11
→ Stacyyyyy:411前中正警局申復不是拒絕了?還聲明禁止公投盟以後所有 04/15 19:11
→ Stacyyyyy:圍警局後申復才同意,然後也沒人要跟我們講理 04/15 19:12
推 silentence:跟明令永久禁止的單位申覆....顆顆 04/15 19:12
→ rogergon:大元帥也沒聽他說一句。 04/15 19:12
推 elle: 04/15 19:12
→ amtbcoffee:啥 為什麼要等申復才可以 這很奇怪 誰訂的規矩? 04/15 19:12
→ silentence:公告大大的寫在那 你覺得申覆會過@@? 04/15 19:13
推 linkg:推 04/15 19:13
→ Stacyyyyy:白爛聯盟:包圍警局就是不對 警察好可憐 不過工會吃屎吧 04/15 19:13
無限期支持警察組工會
推 amtbcoffee:紅衫軍可以丟汽油彈燒警察 黑衫軍不能撒冥紙丟雞蛋 04/15 19:14
→ silentence:公家機關敢這麼講不會是一時口誤啦 根本鐵了心封殺 04/15 19:14
推 yao75317:支持~~加油!! 04/15 19:14
→ smtp:所以按照前面大大的邏輯, 法官還沒判之前, 先再衝一次再說囉? 04/15 19:14
推 imdog:白狼就路過 學生就有事 幹 04/15 19:15
→ Stacyyyyy:重點是包圍又沒有違法 頂多說那些人不禮貌而已 04/15 19:15
→ amtbcoffee:無限期支持洪崇晏 04/15 19:15
→ silentence:公告公文類的用字錯誤 可不是小學生寫錯字打幾下就可的 04/15 19:15
→ Stacyyyyy:然後別說啦 今天就算所有細節都作到 那些媒體照樣亂啦 04/15 19:15
推 cpy5740:孬哥不要怕,我們都支持你,安心的去吧 04/15 19:16
→ smtp:簡單說: 411讓大家學到, 是否有正當性, 請以客觀第三者來看待 04/15 19:17
我想這大家都明白 但是公投盟的事原本公眾就是不在乎的
今天申覆永遠不准 驅離在先 大眾有在意嗎 重點還是聚焦在少數人身上
今天沒去中正一 我想路權不會恢復 有去中正一的人至少我對這個結果不會後悔
推 trombone:所以要發起包圍地檢署給檢方壓力嗎? 聲援表明洪非主謀 04/15 19:17
請問您何來這種結論 願聞其詳
推 rovk:進去修身養性也不錯啦 遠離都市喧囂 04/15 19:17
→ Stacyyyyy:來 第三者 請你說明 合者非正當 違法 不合理 請說 04/15 19:17
→ smtp:絕對不是說: 恁北不衝, 政府會覺得恁北很軟. 04/15 19:17
→ Stacyyyyy:不錯 請你說明 何者非正當違法不合理 我真的不知道 04/15 19:18
推 cpy5740:孬哥應該是不爽被叫小孬孬,所以才號召民眾去圍中正一的, 04/15 19:19
→ cpy5740:這算是情有可原 04/15 19:20
你是白癡嗎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25:35
→ silentence:又一個被新聞荼毒的( ′﹀‵)/︴<>< 04/15 19:21
推 lcm100: 04/15 19:21
推 sxskr1001:推 04/15 19:22
→ silentence:方嗆小孬孬的時候洪根本不在列 04/15 19:22
→ silentence:經過陰森台巧妙的剪接在一起看起來是洪被嗆 ZZZzzz 04/15 19:22
→ silentence:太陽花後 果然一堆人還是被媒體耍得團團轉啊 顆顆~ 04/15 19:23
→ mp60707:加油 04/15 19:24
→ amtbcoffee:無限期支持洪崇晏 正義之神 04/15 19:24
推 snian:推 04/15 19:24
推 leona0816:支持,加油! 04/15 19:25
推 Valerie06: 86首謀? 04/15 19:25
→ Valerie06: 那大家都是首謀阿 04/15 19:26
→ susanna026:覺得 要修身養性 多散步 多喝水 04/15 19:26
→ Valerie06: 這不是很直覺的事情嗎? 04/15 19:2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28:04
推 Stacyyyyy:主謀是方啦 還不是他把民眾召集來,指定洪幫忙發言 04/15 19:28
→ smtp:如果原po還是堅持以第一人稱來解讀, 真的也沒必要再討論下去. 04/15 19:28
謝謝 我懂您的意思 早上看到圍中正一的文時也覺得應該有更好的辦法
但時間限制下就是沒有更好的方法出來 當然我也會吸取這次經驗
永遠就第三者的中立立場去看事情當然很客觀也不會出錯 但無法解決問題
推 tonylui1515:推!! 很多民眾其實不懂警方哪裡錯 卻隨媒體亂源起舞 04/15 19:30
推 rabbitrobert: 04/15 19:31
推 urreed:去當證人就好了或去找檢警說明 不需要搞別的 沒有任何幫助 04/15 19:31
謝謝建議 我會去做說明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42:09
推 Stacyyyyy:smtp 我問你的問題 還沒回答ㄟ 你不說明大家分不清楚阿 04/15 19:34
→ urreed:現在是法律攻防 搞什麼影片行銷只會爽到記者 04/15 19:34
推 uWay:高調 04/15 19:35
推 tomxul4:高調 04/15 19:35
→ smtp:to Sta~: 就比例原則阿, 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 皆符合可衝 04/15 19:37
推 Stacyyyyy:我是認為還好...被媒體放大而已 說什麼還台灣人安寧 04/15 19:39
→ Stacyyyyy:我是記得公投盟有先復申一次 被中正拒絕 大家才憤怒 04/15 19:40
→ amtbcoffee:smtp 緊急必要性也符合可衝 04/15 19:40
→ Stacyyyyy:然後加上以後永久不可云云 04/15 19:40
→ amtbcoffee:推樓上 04/15 19:41
→ Stacyyyyy:我記得台大法律支持318的FB有一篇針對411非常詳盡 04/15 19:41
推 yosowhat:高調 04/15 19:41
→ Stacyyyyy:smtp大看過看會不會有別的想法~ 04/15 19:41
推 kiritaniayum:加油 04/15 19:43
→ smtp:學說會有很多說,但你要以大多數人可接受的來看,這樣會比較好. 04/15 19:43
衝行政院那晚本來一堆人都說不該衝 結果輿論反而有力學運現在除了9.2就沒人說了
我只是想表達結果論人人都會 大多數人怎麼看 其實也是被媒體和輿論左右
不是所有該做的事都有水到渠成的時機
推 MTal:幫推!!! 04/15 19:44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49:09
推 jeff0323:推推推 04/15 19:46
推 amtbcoffee:smtp照你所說那法官就照媒體辦案 或幹脆公投辦案不就好 04/15 19:46
→ amtbcoffee:了 應該不是這樣 04/15 19:46
推 noobismeok: 04/15 19:47
→ amtbcoffee:大多數人當然只想龜縮安寧啊 04/15 19:48
推 kiliman:推 04/15 19:49
→ amtbcoffee:這次事件這些公民是為了正義和公益挺身而出 04/15 19:49
→ amtbcoffee:並不是為了個人利益 04/15 19:49
→ Stacyyyyy:恩,不過有人提到抗爭只在乎於其目地的達成,雖然給大眾 04/15 19:50
推 wxygrace:我有去,我不是86煽動的,是中正一煽動我的 ! 04/15 19:50
→ Stacyyyyy:感官不好,被媒體導向的人我們也不需要在乎他們的看法 04/15 19:51
→ smtp:324是政府自己北懶、操弄失誤, 若非血腥鎮壓而是抬人, 同411. 04/15 19:52
→ Stacyyyyy:媒體立場也不是固定的(中天除外),善用媒體某方面有幫助 04/15 19:52
推 amtbcoffee:推樓上 04/15 19:52
→ amtbcoffee:411本來就是中正一分局自己惹起的 04/15 19:53
推 jansan:幫高調 04/15 19:54
推 lovealice:加油! 04/15 19:54
→ smtp:再簡單說, 只要你們沒衝到流血或是讓台灣人民同情, 都是白衝. 04/15 19:54
再說一次 白衝是指不在乎公投盟路權 以及人民合法集會權利的人會想的事
但411大家會去圍中正一 不是為了大眾觀感 當然我們事前也沒想到媒體敵意這麼深
這是我們的疏忽 也是之後運動需要改進的地方 媒體形象這點太陽花就做的很好
「抗爭行動以達成訴求為最高指導原則」路權得以恢復 違憲的永久不允集會得以終止
這才是這次公民運動的目的 至於要博取認同這點我會記得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0:01:26
→ smtp:因為在台灣人民同情之前, 衝的人只會被貼上「暴民」的標籤... 04/15 19:55
→ smtp:不要以為每次衝都可以像324那麼lucky, 政府也不是省油的燈... 04/15 19:56
推 Stacyyyyy:不像白爛正義聯盟 什麼事情都沒做來搗亂 還有人支持 04/15 19:58
→ Stacyyyyy:smtp為了411的人委屈,不過大家心裡只記得為公投盟跟今後 04/15 19:59
→ Stacyyyyy:大家的權利而抗爭,沒想這麼多 04/15 20:00
→ wxygrace:86那天,一直很怕群眾會受傷流血,一直提醒可能會強制驅 04/15 20:01
→ wxygrace:離,訴求好像達到時,也提醒民眾散場回家,我真的不懂, 04/15 20:02
→ wxygrace:在場的媒體全程都有看到,聽到,怎麼可以這樣誤導社會大 04/15 20:02
→ wxygrace:在場的媒體全程都有看到,聽到,怎麼可以這樣誤導社會大 04/15 20:03
推 Stacyyyyy:86後面還強調 誰下令誰負責 04/15 20:04
→ wxygrace:眾,說是小孬孬挾怨報復?! 04/15 20:04
→ Stacyyyyy:柯P說媒體不是自由業 是製造業 以前覺得誇張 現在信了 04/15 20:05
→ Stacyyyyy:台灣沒有記者只有作者 04/15 20:06
→ Stacyyyyy:不知道可不可以拍一個媒體vs事實的懶人影片 04/15 20:06
推 yommy1108:做證人 把他說明還比較有幫助 不然又要被放大解讀 04/15 20:07
→ Stacyyyyy:不過媒體看來不會買帳...除非等到中天讓同業看不下去 04/15 20:07
推 thisis127:支持,可站內信聯絡我 04/15 20:08
→ MermaidFA:支持 04/15 20:09
→ xampp:既然你們已經強勢到需要記得裝可憐 又何必需要其他人的支持 04/15 20:10
我為失言向您道歉 已修改成不會造成誤會的中性詞句
推 hinoteppe:有到有推 需要幫忙麻煩聯絡:) 04/15 20:13
推 dostey:高調 04/15 20:14
推 liway:高調 04/15 20:16
推 danieo:沒去中正一 路權不會回復 +1 基層很慘? 高層很XX 04/15 20:1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0:22:24
推 OoJudyoO:高調 04/15 20:19
推 iknowkizuna:高調 04/15 20:24
推 roger00:推,算我一份 04/15 20:26
推 amtbcoffee:我未到場參與 但我後悔我未到場 無限期支持洪同學 04/15 20:33
推 yaya: 04/15 20:34
推 SHIU0315:高調 04/15 20:35
推 hotorli:幫高調!! 希望輿論趕快導向正軌 04/15 20:40
推 shiounio:高調!我支持,雖然當天我沒到場 04/15 20:41
推 wxygrace:我有去,可幫忙+1 04/15 20:48
推 jademesses: 04/15 20:54
→ sharkimage:推 04/15 20:56
推 newglory: 04/15 20:57
→ xampp:不需要向我道歉 我只是看戲的 也沒在說反話 04/15 20:57
推 charlieZ: 04/15 21:00
推 sharkimage:推 04/15 21:06
→ wowkg21:高調 04/15 21:13
推 gaden:高調!這也是一種公民覺醒,很棒! 04/15 21:16
推 lovehaohao:政院那次輿論面會成功 是因為警方有使用暴力好嗎... 04/15 21:19
→ lovehaohao:如果那次警方全部很平和地把人抬走 輿論就會轉罵學生了 04/15 21:20
這次警方也有打人和把人拖進警局,不過看來注意的人不多
推 yo325:推 04/15 21:20
推 flyingIdea:推 04/15 21:21
第一時間po中正一路過的網友因八卦版權限不足來信支持
https://www.facebook.com/411c1pp「411路過中正一 我就是自己的首謀」
徵求影片、照片、文字記錄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1:36:56
推 goldcolor:高調!!!!!! 04/15 21:25
推 b369741:高調 04/15 21:33
推 yeahhey:有勇氣! 04/15 21:38
推 oopsskimo:加油 04/15 21:40
推 chakichaki:看來鄉民堅持做奇怪的事,興頭上也聽不進別人的話 04/15 21:48
→ chakichaki:那就去作吧,保重,勿忘服貿。 04/15 21:49
還有貨貿 自經區 石虎 內湖慈濟 光華社區 請大家持續關注
也謝謝您的關心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1:55:56
推 amtbcoffee:這裡有一個粉絲團 目的是要還原411真相: 04/15 21:57
→ amtbcoffee:更正 是"活動" 04/15 21:57
感謝告知
推 Sousake:推 04/15 22:00
推 QRW:推 04/15 22:01
推 fjdkqp:推 04/15 22:02
推 Kemuel:推 04/15 22:05
推 QQdragon:推 04/15 22:08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2:22:52
→ lingz1024:支持 04/15 22:23
推 samuraibin: 04/15 22:32
推 jauruyu: 04/15 22:35
推 TD11: 04/15 22:54
推 zxcbrian: 04/15 23:04
推 colorsplash:推 04/15 23:05
推 iwillptt: 04/15 23:05
推 tonyselina:chakichaki不知道在假理性什麼? 整天算計一堆 04/15 23:21
推 wmtsung:當天自發路過中正一的上班族推! 04/15 23:42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3:44:06
推 cherish2010: 04/15 23:52
推 JerryGreen:推 04/1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