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lentence: 打到喉嚨穩內出血的-_- 09/30 12:31
※ 編輯: liko88 (140.112.175.39), 09/30/2014 12:34:50
推 bernicellu: 塑膠子彈還是有殺傷力,是沒真子彈爆破..但是從槍射出 09/30 12:34
→ Ilat: 台灣警察該考慮買一下了 免得又壓制不了暴民 09/30 12:34
→ bernicellu: 的加速度力道..打在人體身上,還是會有外傷和內傷吧 09/30 12:34
※ 編輯: liko88 (140.112.175.39), 09/30/2014 12:35:30
→ Ilat: 可以先拍拍對方的肩頭 等他回頭再零距離擊發 09/30 12:35
→ bernicellu: 如果打在比較要害或脆弱的地方..仍然會有後遺症 09/30 12:35
→ bernicellu: 喔..那種還是算傷害罪,奉勸台灣警方勿以身試法 09/30 12:36
→ bernicellu: 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抗議人士非罪犯喔 09/30 12:37
→ bernicellu: 就算沒有申請,也不算罪犯..因為,有時候政會為難集會申 09/30 12:38
推 mykuririn: 還是有殺傷力 09/30 12:38
→ bernicellu: 請..還有情勢越危險,人民本著救亡圖存的意志,可自由集 09/30 12:38
→ bernicellu: 會..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不能被不合理的法令縛綁,謝謝 09/30 12:39
→ bernicellu: 更正..有時候政府會為難集會申請 09/30 12:41
→ remprogress: 香港加油!! 09/30 12:42
推 byrt: 吳育昇: 好物! 趕快提案通過讓警察可以鎮暴 09/30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