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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mball (我在抗拒什麼...)》之銘言: : 今天立法院正在審自經區特別條例 (直播文見本版 #1JO4d8fA) : 小弟昨天花時間看了一下這東西,深深覺得這玩意大概比服貿恐怖十倍左右 : 於是寫了一篇整理貼在 publicissue,不過大概因為昨天抗爭沒什麼人看到 : 儘管如此,還是希望多一點人關心這個重要議題,所以厚著臉皮手動轉貼來此 : ,望大家關注。以下正文: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根本就是台灣版的納粹《授權法案》!! : 只要通過,示範區內的各項事務法規,行政部門可以想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 : 不用再送立法院審查,可以【完全合法的不受立法部門監督】! : : 以下先抓出一些看起來較有問題的條文,越後面的問題越大 : 另外還有一堆東西小弟才疏學淺看不出問題,尤其是土地利用和進出口\關務事務 : 徵求學有專精人士解析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可以在下面的網址下載 : http://www.fepz.org.tw/m1.aspx?sNo=0055037 : : : 哪些外國大學可以來設分校、其營運規定→教育部想怎麼訂就怎麼訂(§57) : : 哪些外國醫院可以來設置分院、外國醫事人員的人數、認定標準、比率→ : 衛福部想怎麼訂怎麼訂(§49、§50) : : 示範區內土地、建築物或設施由管理機關取得後,其設定地上權、出租或出售等活動 : ,不受現行法規限制;處分程序、條件與規定由管理機關訂之→想掏空公產就掏空公產 : (§23) : : 示範區內土地之申請設置、規劃、開發、處分或管理等業務,可委託公民營廠商辦理。 : 當開發作業資金由公民營廠商提供時,其委託選任程序不受現行法規限制。 : 委託選任方法由主管機關訂之→想分封地主就分封地主 (§20) : : 外國與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於示範區內所從事的銷售活動,外銷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內銷則享有內外銷總銷售額10%的免稅額度。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適用範圍與要件 : ,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訂之→想免稅就免稅(§33) : : 外籍與陸籍專業人士來台就業,居留天數超過183天,符合特定條件者,其薪資所得與 : 執行業務所得可減半課稅。特定條件認定方法由財政部訂之→想減稅就減稅(§32) : : 大陸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或專業活動,可申請商務居留。陸籍人士商務居留的條件、程序、 : 方式、限制等相關方法,由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訂之→想開放26居留就開放26居留(§30) : : : 你覺得這很誇張嗎?但這都不是最誇張的。 : : : 依照§3,適用《示範區條例》的廠商有三類。第一類廠商是在示範區內實體設點的廠商 : ;第二類廠商不用在示範區內實體設點,也可以適用示範區的相關規定,主要是服務業; : 第三類廠商則是第一類廠商的「週邊、支援事業」,是否需在區內設點則沒有規定。這三 : 類廠商的認定方式、資格條件、以及後續的申請、審查、管理方式,通通是由「主管機關 : 核定」→只要「有辦法」,人人都可以是示範區廠商,甚至不用在示範區內設點也行! : (§3、§9-§11) : : 其次,示範區的成立,沒有任何法律明定的限制條款,原則上就是「報請行政院核定」就 : 好;若牽涉到農地徵收、都市計畫變更、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則簡化相關審查程 : 序→整個台灣,都是我的示範區 (§13-§17) : : 最後,依照§6,示範區的管理機關,可以接受各級政府機關委任,擁有這些機關各種的 : 行政權限。於法令中明定之授權事項就已經包括:管理及維護示範區之安全(治安?)、 : 環保事務;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事務;區內廠商業務與財務狀況之查核; : 工商登記證照之核發;外籍或僑居技術人員之聘僱許可之核發;申請稅捐減免相關證明之 : 核發;進出口廠商登記、貨物輸出入許可文件、原產地證明、加工證明與再出口證明之核 : 發;土地使用管制與建築管理;環境保護許可之審查等。更不用說還有最後一項的空白授 : 權:「其他基於相關…機關所轄事務」→示範區簡直就是經濟租界,國中之國! : : : 此條例一通過,台灣人民的經濟主權與邊界管制形同瓦解,可謂亡國投降第一法。 : 台灣人民,要覺醒阿! : 就一堆行政單位的許可 負責管理與審核的公務單位要發了 紅包收不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49.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25105.A.343.html
swwf:照這樣下去,台灣人跟1933年的德國人有甚麼不同? 04/30 10:33
dream187kimo:你可以推文……囧 04/30 10:34
wsx26997785:============敵國黨:貪錢 貪錢 能賣快賣========== 04/30 10:36
peace1way:這個就是很麻煩的點只要主管機關核定就不受其他法律限制 04/30 10:40
peace1way:以這軟腳馬政府的態度來說,大概就是無限的開放了吧 04/30 10:41
yangcain:說真的那麼短你可以推文 04/30 10:42
syngamy:請問本文說的是是招招姐通過的那三條嗎? 04/30 10:42
thelittleone:跟1933年的德國人不同是 他們是統一別人 而我們是被 04/30 10:45
thelittleone:別人統一 04/30 10:45
lemel49:服貿沒過沒關係...服貿加強版過就好!服務業全臺皆可設點? 04/30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