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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個體制,世界上的人粗略上有三種反應。 有的人會選擇接受,欣喜或無奈地接受這個體制,縱使這個體制極需改變。 有的人會選擇反抗,積極且勇敢地反對這個體制,或身在前線或退居幕後。 還有一種人,就像是在飛禽與走獸間徘徊的蝙蝠,寄生般地享受雙方利益。 只要有利,他可以是飛禽,也可以是走獸, 立場飄忽不定, 只等待一個瞬間,一個對方流出鮮血的瞬間,好撲身向上飽餐一頓。 簡略地來說,這就是個禽獸般的存在。有趣的是,還有人想當蝙蝠。 反求諸己一下,那個流出鮮血的人該怎麼做? 他該做的是止血擦藥貼上OK蹦,而不是配合著自砍十八刀。 發文前不先檢討合理與否是其一; 文章內容未能與活動連結是其二; 自刪文章被打上心虛標記是其三; 配合挑釁者一起模糊焦點是其四。 重點從來就不在國慶典禮細節為何,重點是在於活動的核心訴求為何。 為什麼要自己砍自己把焦點模糊掉? 是被盜帳號了嗎? 當然,最終我們還是該要回頭看看核心訴求,值不值得支持才是正理。 一、下修公投法門檻,落實直接民權 二、下修罷免門檻,罷免機制合理化   那些擁有決定公投題目權力的人,可以輕易地操縱出他們所想要的結果。   因為,只要你不去投票,就當作你反對!利用制度鼓勵民眾別表達意見!   50%的投票率門檻?在德國最高也不過30%!   而罷免的部分也一樣,無論是總統罷免案或其他罷免案,   最終都要通過50%的高投票率門檻才能夠算數!   這麼高的限制,合理嗎?直接民權被搞到實質上只剩下選舉權,合理嗎? 三、下修不分區立委及政黨補助門檻   選不分區立委,需該政黨得票率超過5%!也就是說,小黨不會出頭天!   或許有人會說,德國也有5%的限制,但你知道德國是採聯立制嗎?   在德國,政黨的不分區立委,是用來補充分區立委不足的席次,只在分區 立委席次低於政黨得票率時,才分配不分區立委席次給該政黨。因此才會 為了避免小黨林立,設立了5%的政黨得票率限制。   台灣卻是分開計算的並立制,不僅壓縮小黨生存空間,更令單一政黨能輕   易地在國會取得過半的席次!   更不用說政黨補助門檻也是5%,也就是小黨越選就越窮!大黨越選就越   富!請容許我再舉德國的例子,在德國,補助門檻是0.5%!他們雖然 不希望過多的小黨影響政治平衡,但他們更害怕政黨不多元令政治枯竭!   這麼高的限制,合理嗎?一個造成政黨M型化又不公平的選舉制度,合理嗎? 四、立即要求:尊重民主程序,重啟服貿談判 一個事前不辦理公聽會、不和產業溝通、不做產業影響評估的協議。 一個說不出到底是哪位「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意見」的服貿協議。 背離民主程序,合理嗎?要吞下去嗎? 各位,只有制度的改革才能真正改變些什麼。 十月十日,天下為公! 讓我們一起,入陣去!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11383558944150/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03.126
sd09090:施主席是寄生嗎 10/07 18:07
cherub56:GOOD! 10/07 18:08
ghghfftjack:就自爆了要怎麼凝聚大家......到底哪個提出國慶這件事 10/07 18:08
sagarain:所以你在幹嘛 10/07 18:09
ines1969:國慶臉書都被怒罵了....1985功不可沒 10/07 18:12
cherita:重點從來不是什麼典禮如何如何~~是訴求的重點能不能被實現 10/07 18:17
lifebobi:這個選制是DPP同意的喔,除非DPP不想收編台聯,才會支持 10/07 18:19
lifebobi:改變現有選制。你要吵這個,要同時與KMT&DPP為敵 10/07 18:19
lifebobi:現有選制,dpp再爛也能當老二。要既得利益者吐出利益,難 10/07 18:20
sunnymiruko:DPP再爛也能當老二 而老大與老二都是資方政黨縱容炒房 10/07 18:33
sunnymiruko:投給藍綠等同同意炒房609+689對於台灣的沉淪推了一把 10/07 18:35
starcloud:罷免跟公投都是針對一個現狀去做更改,如果想要改變一個 10/07 19:04
starcloud:現狀 卻連一半的人出來表達意見都辦不到,那這個議題本 10/07 19:04
starcloud:身立足的民意基礎就有點問題了。 10/07 19:04
wuklean:樓上你講錯了喔 根據數字聯盟的實證 罷免薇閣 連該選區10% 10/07 19:19
wuklean:不到的人都不願意出來 10/07 19:19
wuklean:整整兩個月 連才2%提議都還沒提出 還妄想過半咧 當然要趕 10/07 19:20
wuklean:快修法阿 乾脆修成只要1985召集人決定 即需下台 10/07 19:21
sobadwhos:不解樓上在酸啥小 10/07 19:25
RayKer: 10/07 20:31
MaNeNe: 10/07 20:47
HermesKing:@starcloud 問題是公投法從制度上就不鼓勵公民參與 10/07 21:14
HermesKing:查公投案的紀錄 通過審查後付諸公投的共有六案 10/07 21:14
HermesKing:六案全部同意票都高於反對票 也全都因為投票率不足而 10/07 21:15
HermesKing:無法通過 過高的投票率門檻是真的很不合理的 10/07 21:16
HermesKing:一個合理的"直接參政權"制度 應該是要鼓勵公民參與 10/07 21:17
HermesKing:怎麼會是鼓勵反對者拒領公投票呢? 10/07 21:17
HermesKing:一來一往之後,拒領公投票者的那一票是大於反對票的 10/07 21:17
HermesKing:仔細想一想,真的是"民意基礎"有問題嗎? 10/07 21:19
starcloud:為什麼我反而覺得 高門檻是一種鼓勵,就是你真的要這麼 10/07 21:58
starcloud:做 你有動力 就要站出來投票,而不是反正門檻低 多我一 10/07 21:58
starcloud:個不多 少我一個不少。另外鼓勵公民拒領公投票的是政黨 10/07 21:59
starcloud:接受這種鼓勵而買單的是人民。怎麼可以說因為人民都拒領 10/07 22:00
starcloud:就否定拒領本身也是一種不想去改變的民意 10/07 22:01
starcloud:再次強調,一個連半數的人出來表態都做不到的議題。 10/07 22:02
starcloud:又怎麼可以由那不到一半的人去決定到底要不要做 10/07 22:03
HermesKing:癥結點不是誰鼓吹拒領公投票 10/07 22:07
HermesKing:癥結點是過高的門檻導致"票票不等值" 10/07 22:07
HermesKing:也就是說只要能控制公投題目 就能輕易操縱選舉結果 10/07 22:08
HermesKing:這是非常不公平且不合理的一件事情 10/07 22:09
starcloud:因為門檻過高 所以票票不等值? 10/07 22:22
starcloud:控制公投題目去影響選舉結果不是公投門檻問題 10/07 22:22
starcloud:今天你門檻低了 是不是就會變成少數表達意見的人可以 10/07 22:23
starcloud:去決定別人的意見? 這就是公平與合理? 10/07 22:23
starcloud:如果你的問題是在控制公投題目來影響選舉結果,應該是要 10/07 22:24
starcloud:去設計制度說 公投不要跟選舉綁一起來避免互相影響 10/07 22:25
starcloud:說難聽一點 兩個榜再一起的選舉 一個投票率過8成 另一個 10/07 22:28
starcloud:連五成都不到 要質疑的是這個議題本身而不是他的門檻 10/07 22:28
starcloud:是不是這個議題太把人民當白痴了 10/07 22:29
HermesKing:1.2案公投綁11屆總統選舉 投票率 45 VS 80 10/07 23:12
HermesKing:3.4案公投綁08年立委選舉 投票率 26 VS 56 10/07 23:12
HermesKing:5.6案公投綁12屆總統選舉 投票率 35 VS 76 10/07 23:13
HermesKing:首先必須下個前提,公民參與應該要鼓勵積極參與,同意 10/07 23:23
HermesKing:者投同意票;反對者投反對票。 10/07 23:24
HermesKing:能夠肯認這個前提我們才有辦法談下去 10/07 23:25
HermesKing:順著這個脈絡,可以推論在制度上,應該懲罰不表態的人 10/07 23:28
HermesKing:讓不表態者的票不算數,但這個高門檻卻將不表態者的票 10/07 23:29
HermesKing:算成反對票,制度上助長了反對者的不投票意願 10/07 23:29
HermesKing:也就是變相的"鼓勵公民不要積極參與公民投票",這一項 10/07 23:30
HermesKing:違反前提的事情 10/07 23:30
HermesKing:因此將門檻適度的下修,反而會令正反雙方都積極地參與 10/07 23:31
HermesKing:公民投票,如此一來才越能看到公民的真意 10/07 23:31
HermesKing: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完全取消門檻",但適度的下修絕 10/07 23:33
HermesKing:對是有必要的 10/07 23:33
HermesKing:畢竟看看1~6案公投配合的總統選舉或立委選舉,他們本身 10/07 23:35
HermesKing:投票率就已經不是穩定的維持在高檔,數據的制定應該還 10/07 23:36
HermesKing:要參考台灣本身的公民參與程度 10/07 23:37
HermesKing:再往後看一屆,13屆總統選舉也才74%啊! 10/07 23:37
nan0205: 10/07 23:43
starcloud:問題就在於 為什麼一定要公民參與應該要鼓勵積極參與 10/08 00:57
starcloud:為什麼要懲罰不表態的人 你的前提本身就是一種對民主 10/08 00:58
starcloud:人權的一種迫害不是嗎? 就跟遊行一樣 不支持也有不去的 10/08 01:00
starcloud:自由。人民對於事務的本身的意見就可以是贊成反對不表態 10/08 01:02
starcloud:而且 助長了反對者的不投票意願 你不就是擺明了說不表態 10/08 01:02
starcloud:不投票的都是反對的嗎? 10/08 01:02
starcloud:其實你自己也知道這點 甚至認同了不是嗎? 10/08 01:03
starcloud:我必須說 我認為50%已經不算高門檻了 反而他的門檻超低 10/08 01:04
starcloud:因為台灣隨便一個全國性選舉都是破半的投票率 10/08 01:04
starcloud:表示台灣人民本身對於選舉的參與是已經夠積極了 10/08 01:05
starcloud:在我看來6次公投與其說是人民反對 不如說是人民抗議 10/08 01:06
starcloud:如果以台灣公民對於選舉的參與程度 搞不好應該要上修 哈 10/08 01:07
starcloud:你可以去翻一下縣市長 跟直轄市長歷年投票率 10/08 01:10
starcloud:簡單說 你的問題在於 因為過去的公投都不到門檻 所以你 10/08 01:43
starcloud:認為只要門檻降低就可以改善 卻不去思考是否這個門檻 10/08 01:43
starcloud:有防止公投被少數操弄結果以及人民本身對公投議題之抵抗 10/08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