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nn (古美門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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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衝著「黃安」調漲健保費 羅智強:民進黨
時間Fri Mar 6 10:52:48 2020
先說 我支持
對所有未在台灣納保繳稅長年旅居在外者使用健保 應該給予限制或是加費 但
要解決黃安問題 跟
要解決健保問題 其實是兩件事情合先敘明
多數人都認為 黃安愛中國不愛台灣 又長年在中國賺錢沒在台灣繳稅沒資格用台灣健保
對於黃安問題 應該是 國家忠誠條款的處罰問題
該研究的就是 要不要設立專法對這樣的人 課以相關的處罰
(聽說去年有反滲透法阿)
要解決健保問題 就要很認真看相關數據 這些旅居在國外 等到生病才回台灣的人
到底他們在健保的繳費跟支出的情況 來判斷給予這些加費或限保對於健保幫助如何
https://www.mohw.gov.tw/cp-2625-19389-1.html
三、據健保署統計資料顯示,104年度於一年內短期返國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之保險對
象共計有5.7萬人,全年保險費收入約3.109億元,其中有就醫紀錄者為 40,554人,健保
支出之醫療費用共計約2.81億元,
平均每人之健保醫療支出約6,949元。
假設這5.7萬人 都繳的健保費都是每月749元來計算
https://www.mohw.gov.tw/cp-3159-23804-1.html
目前規定停保重新投保至少要復保6個月
健保最低收入 57000 x 6 x 749 = 2.56億 差額約3000萬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4876 健保一年虧損約250多億
所以其實這些人的行為對健保的虧損情形是九牛一毛
更何況是有很多旅居在外的台灣人其實他們健保可能也沒停保XD
但主要所得稅沒在台灣繳 EX:周子瑜
那這樣的人我們要不要把她們納入健保加費或是限制的對象 也是可以討論
但加費他們仍然還是不能解決健保財務的問題就是了
結論:
要解決黃安問題 應該是透過反滲透法 或是 另外制定愛台灣法 來制裁黃安這樣的人
要透過健保限制或加費來處罰 本身邏輯就有問題XD
當然我個人是絕對贊成那些在國外賺錢又想用台灣健保的人 應該加費加費才對
憑什麼他們海外收入或所得不用被二代健保追殺 我就要 這本來就不公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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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1.9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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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many: 推 122.121.75.40 03/06 10:58
→ pxo: 講到二代健保 也是超荒謬 114.45.72.164 03/06 10:59
其實根本就是所得稅2.0 XDDDDD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3/06/2020 11:00:15
→ YMSH205: 二代健保的收法真的和稅一樣了XD210.242.157.105 03/06 12:48
→ savishu: 海外所得<100免申報,<670要申報免繳稅220.130.156.188 03/0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