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先說 我支持 對所有未在台灣納保繳稅長年旅居在外者使用健保 應該給予限制或是加費 但 要解決黃安問題要解決健保問題 其實是兩件事情合先敘明 多數人都認為 黃安愛中國不愛台灣 又長年在中國賺錢沒在台灣繳稅沒資格用台灣健保 對於黃安問題 應該是 國家忠誠條款的處罰問題 該研究的就是 要不要設立專法對這樣的人 課以相關的處罰(聽說去年有反滲透法阿) 要解決健保問題 就要很認真看相關數據 這些旅居在國外 等到生病才回台灣的人 到底他們在健保的繳費跟支出的情況 來判斷給予這些加費或限保對於健保幫助如何 https://www.mohw.gov.tw/cp-2625-19389-1.html 三、據健保署統計資料顯示,104年度於一年內短期返國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之保險對 象共計有5.7萬人,全年保險費收入約3.109億元,其中有就醫紀錄者為 40,554人,健保 支出之醫療費用共計約2.81億元,平均每人之健保醫療支出約6,949元。 假設這5.7萬人 都繳的健保費都是每月749元來計算 https://www.mohw.gov.tw/cp-3159-23804-1.html 目前規定停保重新投保至少要復保6個月 健保最低收入 57000 x 6 x 749 = 2.56億 差額約3000萬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4876 健保一年虧損約250多億 所以其實這些人的行為對健保的虧損情形是九牛一毛 更何況是有很多旅居在外的台灣人其實他們健保可能也沒停保XD 但主要所得稅沒在台灣繳 EX:周子瑜 那這樣的人我們要不要把她們納入健保加費或是限制的對象 也是可以討論 但加費他們仍然還是不能解決健保財務的問題就是了 結論: 要解決黃安問題 應該是透過反滲透法 或是 另外制定愛台灣法 來制裁黃安這樣的人 要透過健保限制或加費來處罰 本身邏輯就有問題XD 當然我個人是絕對贊成那些在國外賺錢又想用台灣健保的人 應該加費加費才對 憑什麼他們海外收入或所得不用被二代健保追殺 我就要 這本來就不公平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463170.A.303.html
romany: 推 122.121.75.40 03/06 10:58
pxo: 講到二代健保 也是超荒謬 114.45.72.164 03/06 10:59
其實根本就是所得稅2.0 XDDDDD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3/06/2020 11:00:15
YMSH205: 二代健保的收法真的和稅一樣了XD210.242.157.105 03/06 12:48
savishu: 海外所得<100免申報,<670要申報免繳稅220.130.156.188 03/0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