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hsin (泱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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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彰化地院裁定 魏應充維持交保
時間Wed Feb 11 01:55:46 2015
魏應充律師羅豐胤接著說,「檢方一再抗告,高院一再發回,是折磨被告,更在戕害司法
的尊嚴」,並抨擊高院裁定理重裁的理由「逃亡是人性」說,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強調
,「不是財力雄厚就會逃亡」。
律師余明賢更當庭說情論理對法官喊話「司法是溫暖而富
有人性的」,且「法官的責任並不是附和輿論」。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210005153-260402 中時
前文恕刪
記者這段文字並沒有完整呈現當時法庭的情況
余明賢律師是說他收到2/3裁定交保的書狀後因為裡面的一段話感覺到
「司法是溫暖而富有人性的」
余明賢律師在法庭中所提到的2/3裁定書部分內容如下
『在無罪推定原則的核心裡有個矛盾:
越是重大的犯罪,越是眾人皆曰可殺,憲法對於被告所提供的保障就越形重要。若以涉及
基本權利的比例平衡當做出發點的話,確保清白無辜的人不會蒙受任何的罪名、羞辱、刑
罰的公眾利益,遠比確保罪犯必須被繩之以法的公眾利益為重要......,因此,無罪推定
原則不只是為了保護個案中的人,也是為了確保社會大眾對司法長遠的公正性與安全性的
信心。因此,特別指出某類犯罪的普遍或嚴重都不應該破壞這樣的優先順序。前人在思考
無罪推定原則時,本來就考慮過重大惡行的可能性了,因此不應該因為某罪行特別令人髮
指就改變了預設的原則。若非如此,謀殺、強暴、劫車、侵入民宅、毒品走私、貪汙等各
式各樣犯罪,都可以被說成是潛藏在所有角落而且危害甚鉅,就都可以免受無罪推定原則
的束縛了,或許,它殘留的一點價值就變成替那些最無關痛癢的罪行盡力辯護。(參見「斷
臂上的花朵」,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著,陳毓奇、陳禮工譯,第140頁)
法官的工作並非順從輿論,我們的任務是保障各種基本權利,使之符合憲法所揭示的核心
價值。如果我們做了不一樣的裁定,也許民眾會比較高興,但我們不能媚於輿論,只為了
大快人心而做出令民眾歡欣鼓舞的裁定,被告在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利,不應是作為安撫
民意的祭品。輿論激情只在一時,追求程序正義卻是永恆。我們不能為了追求「實質正當
」,而放棄了程序正義。因為,非基於程序正義下所形成之「實質正當」,是否真正,已
無法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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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是基於憲法、法律等做出了交保的裁定
他只是做了他身為法官應該做的
我們應該是要探討檢察官為什麼沒辦法拿出實質證據說服法官羈押被告等人
而不是情緒發洩般的謾罵法官
吳永樑法官在2/3開庭時也說了
任何非忠實報導、對法治的誤解,如果導致最後連法官都棄守法律的堅持,未來如果有一
天,是你成為被告在法院受審,當輿論踏伐你的時候,你能期待法官仍然願意為你辯護釐
清真相,縱使法官遭受龐大社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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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nhsin (111.252.238.47), 02/11/2015 01:58:13
→ Atwo: 能夠抵抗社會輿論真的不容易 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都會怕輿論 02/11 01:58
→ MAK1831: ... 02/11 01:58
→ wyvernlee: 萬一有人棄保潛逃的話,不曉得誰要出面負責 ? 02/11 01:59
噓 MAK1831: 到底臺灣要情理法還是要法第一 02/11 02:01
推 yabition0411: 最可怕的是 媒體旁邊煽風點火 02/11 02:04
推 ssaw5166: 法官真可憐 02/11 02:06
→ ssaw5166: 還要被一堆人嗆你收了多少錢.... 02/11 02:07
推 VVax: 先看看法官過去對毒蟲有沒有這麼寬容 02/11 02:09
噓 yha: 放屁 法官的權力本來就是來自人民 只是代為行事 不是騎在頭上 02/11 02:09
是的 所以法官只能在人民賦予他的範圍內(法律)行使公權力
→ yha: 故意搞一些狗屁倒灶的判定 才能顯得卓爾不群 吃屎 02/11 02:10
推 ttt960209: 終於有理性的人 02/11 02:11
噓 jack: 被假釋的性侵累犯姦殺的女童 一定很支持這種論點 02/11 02:12
噓 hc7: 聽他放屁!法官經常故意顯清高做出驚人判決...性侵女童重判三 02/11 02:15
噓 yha: 偽劣油品對社會的傷害遠勝任何殺人強姦犯不知幾千倍 02/11 02:15
→ nakayamayyt: 程序正義才不是永恆的 沒有人類的法律是永恆的 02/11 02:16
噓 hc7: 年怎說?女童未拒絕未插入不叫性侵的瞎判決怎說? 02/11 02:16
→ nakayamayyt: 如果要貫徹無罪推定, 所有強制處分都要廢掉, 這才是 02/11 02:17
→ nakayamayyt: 愛幻想愛掉書袋的法官要的. 有種就這樣做. 02/11 02:17
→ yha: 且層出不窮 屢屢有人藉此牟利 只有直接在人身財產上嚴厲處罰 02/11 02:18
→ yha: 這些惡意油商 非得直接回擊到他完全家破人亡才對 02/11 02:19
推 ttt960209: 去旁聽就會清楚了網路消息都是片面之詞斷章取義 02/11 02:19
→ nakayamayyt: 旁聽才是零零碎碎 02/11 02:20
噓 yukiko: 我只想問棄保潛逃以後這帳算誰的 02/11 02:21
→ yha: 就算針對性立法溯及過往嚴罰這些偽劣油商都應該 02/11 02:24
※ 編輯: yunhsin (111.252.238.47), 02/11/2015 02:31:55
→ TryToBe: 所以高院的意見不是意見? 02/11 02:58
推 live999: 推 02/11 08:33
推 kissung: 律師快滾回家喝黑心油啦~溫暖你跟魏硬衝の心 02/11 08:53
噓 rongun: 摘要:司法是富有的 02/11 09:59